「體制內健康向上的力量。」中央編譯局比較政治與經濟研究中心主任何增科如此評價這些主動曬家產的官員。
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則是抱有更高殷切期望,「期望高層領導帶頭公佈,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和率先垂範,為全國公務員帶個好頭」。
在更高層面的官員,上自常委,下至省部級官員,已有先後有張春賢、俞正聲和汪洋等人公開表態支持財產公示制度,甚至承諾實施後「率先公開」。
在反腐學者王明高看來,不論是主動公開的,還是積極表態的,都代表了體制內已經在認可官員財產公示是懲治腐敗的一個有效措施。「過去官員都羞羞答答不願說,現在有人願意說,甚至願意做了,這是一個積極的態勢。」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期望,對這樣的行為,更高層面應該「思想解放一點,不要反對」。
但一位要求匿名的中紀委官員認為,就算下一步還有省部級官員主動公開財產,但僅僅依靠一些個人自覺,難成氣候。
撰寫《潛規則》的歷史學者吳思,同樣認為靠體制內這些自主公開的個人力量,去倒逼制度是「不行的」。
他向南方週末記者推演了這其中的官場邏輯:站出來公開的人,如果官小、沒錢,官僚們會嘲笑你,沒錢說什麼呀;如果有錢,位置也很重要,那官僚們會覺得破壞潛規則,於是,這樣的出頭說話的人,就可能被找茬。
事實上,這種自行公佈家庭財產的行為,表面看是在一種自證清白的行為。但陸群指出,這是「沒有制度規範和約束」的前提下,缺乏可信度、無需負責的公開。
而且,在陸群看來,在上述前提下,這種僅是基於靠輿論評價的自發公開行為,還帶來的一個可能是,擁有較多合法資產的官員,想公開也不敢,而敢公開的,基本集中在沒什麼財產的官員群體。
而諸多官員和學者的共識是,建立在制度規範下的官員財產公開,才是根本之策。
上述中紀委官員還進一步強調,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終究還是頂層問題,不僅僅是需要制度,而且必須是自上而下的制度,如是自下而上,只能造輿論,難以成效果。
事實上,儘管民間呼聲浩蕩,但到目前為止,中國是否到了可以出台官員財產制度的當口,即使在學界也未能達成共識。
但王明高提出,在信用保障制度和金融實名制度等沒有準備充分的情況下,一腔熱血實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會招致政治、經濟和社會多重風險。
這與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一年多前的公開表態有些相似──「我們感到有兩個方面的條件是欠缺的:一是要建立起社會的誠信體系,二是信息統計體系。沒有這兩個體系的建立,我想這項制度實行起來是比較難的。」
上述中紀委官員則提出了技術問題背後的實質,老百姓考慮這個問題,說你公開就可以了,但高層考慮這個問題時,除了要實現反腐,還需兼顧社會穩定。「現在上面還有顧慮,怕放出去、收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