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近日下發《關於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重申相關規定,要求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機構依法開展直播服務。
《通知》指出,根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廣電總局關於發布〈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業務分類目錄(試行)〉的通告》,開展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應具有相應資質:一是通過互聯網對重大政治、軍事、經濟、社會、文化、體育等活動、事件的實況進行視音頻直播,應持有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頒發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且許可項目為第一類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第五項;二是通過互聯網對一般社會團體文化活動、體育賽事等組織活動的實況進行視音頻直播,應持有《許可證》且許可項目為第二類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第七項。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機構及個人,包括開設互聯網直播間以個人網絡演藝形式開展直播業務但不持有《許可證》的機構,均不得通過互聯網開展上述所列活動、事件的視音頻直播服務,也不得利用網絡直播平臺(直播間)開辦新聞、綜藝、體育、訪談、評論等各類視聽節目,不得開辦視聽節目直播頻道。未經批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使用“電視臺”、“廣播電臺”、“電臺”、“TV”等廣播電視專有名稱開展業務。
《通知》要求,開展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技術、人員、管理條件,以及內容審核把關能力,確保播出安全與內容安全,在開展直播活動前應將相關信息報屬地省級以上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備案。
《通知》還對直播節目內容,相關彈幕發布,直播活動中涉及的主持人、嘉賓、直播對象等作出了具體要求,直播節目應堅持健康的格調品味,不得含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所禁止的內容,並自覺抵制內容低俗、過度娛樂化、宣揚拜金主義和崇尚奢華等問題。
《通知》要求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依法加強對轄區內網絡視聽節目直播行為的管理。
近日,代駕軟件e代駕宣布上線“e代喝”服務,該服務上線至今,已經覆蓋北京、上海、廣州等全國一線二線36個城市。此消息一出,眾多網友紛紛感嘆,此前網上流傳的代喝酒段子真的變成了現實。
但同時,也有不少聲音對代喝酒服務心存疑慮,代人喝酒可能會面臨一些人身健康或安全方面的隱患,那麽平臺上線“e代喝”是否有相應的保障。對此,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平臺方了解到,平臺對供需雙方並沒有約束,具體的價格和補充協議由雙方溝通商議。
日前,北青報記者下載並打開e代駕APP客戶端後看到,其服務欄確實多出了一項“代喝”服務。介紹頁面顯示:“e代喝,一款征服酒局的利器。”但是這個功能尚無法直接在軟件中使用,需要將鏈接分享至微信中體驗。
在打開鏈接之後,用戶可以選擇是否允許使用當前的位置。隨後就可以點擊“找人代喝”。而找人代喝還能根據不同的類別進行針對性尋找,如“按酒量”、“按標簽”、“按距離”等。
北青報記者搜索發現,根據定位能夠找到附近數十名代喝用戶,每個用戶的信息除了昵稱之外,分別是啤酒、紅酒和白酒的酒量,有需求的人可以通過“給ta留言”與之取得聯系。
此外,該服務還有“我也能喝”選項,用戶在填寫昵稱、地址、性別和酒量等信息後,就完成了資料註冊,隨即就能成為“代喝牛人”。
此功能一經上線,不少網友紛紛感慨,段子手口中的創意竟然真的變成了現實。但在調侃之余,更多的聲音則是在擔心“代喝”的風險:“萬一喝酒時出現了問題,誰來負責?平臺方是否有規範的條款作為約束?”
網友小川在使用“e代喝”時發現,找到代其喝酒的對象並不容易。
小川曾嘗試通過“e代喝”的聊天功能與周圍近20位代喝牛人聯系,一兩天後竟無一人回複消息。這讓小川懷疑,e代喝的存在是否形同虛設。
在註冊成為“代喝牛人”時,用戶無需實名制,地址、性別和酒量等信息均可以自行填寫。這讓小川有些疑慮,“我不能確定這些信息是否真實,特別是至關重要的酒量,那些自稱能喝三斤白酒的,酒量是否要通過e代喝測試?但看這些信息確實無法放心地下單找人代喝。”
針對網友的疑問,北青報記者聯系到e代駕方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e代喝”只是一個交流溝通的渠道,目的是為有“代喝”需求的用戶提供便利。如果用戶們需要找代喝,可以根據自己需求與代喝方溝通聯系。“如果發生意外,一切後果由用戶自己承擔解決,和平臺無任何關系。”
e代駕曾在推出代喝功能之初表示,“e代喝”事實上是以LBS(基於位置服務)定位為基礎,以多種交友策略為形式打造的一個社交入口。但這一初衷並未在“e代喝”平臺上有任何文字作為提示。
對於網友關註的“e代喝”平臺方是否要為可能發生的風險承擔責任的問題,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表示,如果e代駕上線的代喝業務,只是提供一個平臺,並且不收取任何費用,那麽當事人在平臺上溝通交流後,是否願意代他人喝酒,是否簽訂代喝酒協議,是當事人雙方自己的意願。如果發生人身傷害,應當根據雙方的協議,以及是否存在強迫性勸酒,酒後進行駕車、遊泳、劇烈運動未加以勸阻等侵權責任法認定的侵權行為綜合判斷。
但這並不意味著e代駕完全可以規避任何責任。《民法總則》有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因此,e代駕有責任對通過平臺進行的活動進行監管,一旦發現違背公序良俗的情況,應當采取相關措施,否則也需要視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同時,一個需要明確的問題是,雙方簽訂的代喝協議是否有效?雇用一方是否有義務調查對方是否具有酒量,以及是否存在不能喝酒,或因喝酒可能導致的疾病?常莎認為,雙方的協議只要不違反《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不違背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則應認定合同有效。
但常莎律師提醒,受雇方作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的能力做出理性的判斷,如果明知自己不能喝卻仍替人喝酒,則應當認為是一種自甘風險的行為。作為雇用方,如果不存在侵權行為,則不應當承擔相關的法律風險。
(來源:北京青年報 記者 張香梅)
國家發展改革委29日稱,根據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自5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業和貨物增值稅稅率,其中成品油增值稅稅率由17%降低至16%。據此,國內汽油、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每噸分別降低75元和65元,自2018年4月30日24時起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說,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組織好成品油生產和調運,確保市場穩定供應,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市場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不執行國家價格政策的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消費者可通過12358價格監管平臺舉報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