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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辦發布搜索新規:醒目區分付費搜索 百度業績預期下調10%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33499.html

在國家網信辦聯合調查組公布進駐百度調查結果的一個多月後,6月25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下文簡稱《規定》)。

《規定》要求,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審核、公共信息實時巡查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以鏈接、摘要、聯想詞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值得註意的是,《規定》著重強調了對付費搜索信息的規範,稱提供付費搜索信息服務應當依法查驗客戶有關資質,明確付費搜索信息頁面比例上限,醒目區分自然搜索結果與付費搜索信息,對付費搜索信息逐條加註顯著標識;不得通過斷開相關鏈接等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百度公司隨後向第一財經發表針對《規定》的回應,稱百度搜索將切實依照網信辦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自身管理,同時歡迎廣大網民隨時監督舉報。

此前百度曾宣布降低二季度業績預期值,由於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百度一些醫療保健行業的廣告客戶已經削減或者暫停了廣告支出,將會影響到目前二季度的廣告收入。

付費搜索比例設上限

根據中國網信網的消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的背景,在於搜索引擎在對網上信息進行整合、方便用戶查閱使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包括部分搜索結果含有謠言、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違法信息;部分搜索結果有失客觀公正,違反行業道德和規範,誤導和影響公眾判斷。這些問題破壞了網絡生態,擾亂了互聯網信息傳播秩序,侵害了公眾利益,廣大網民深惡痛絕,呼籲盡快出臺信息搜索服務的有關管理規定。

因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廣泛調研、征求吸收業界專家等多方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立足解決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了本《規定》。

第一財經記者看到,《規定》中明確了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在提供服務時應當履行的七項義務,涉及違法問題、虛假信息問題、廣告服務、付費搜索等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各項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提供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二是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現搜索結果明顯含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信息、網站及應用,應當停止提供相關搜索結果,保存有關記錄,並及時向國家或者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報告;

三是不得通過斷開相關鏈接或者提供含有虛假信息的搜索結果等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四是提供客觀、公正、權威的搜索結果,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是提供付費搜索信息服務,應當依法查驗客戶有關資質,明確付費搜索信息頁面比例上限,醒目區分自然搜索結果與付費搜索信息,對付費搜索信息逐條加註顯著標識;

六是提供商業廣告信息服務,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七是應當建立健全公眾投訴、舉報和用戶權益保護制度,在顯著位置公布投訴、舉報方式,主動接受公眾監督,及時處理公眾投訴、舉報,依法承擔對用戶權益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

此外,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不得以鏈接、摘要、快照、聯想詞、相關搜索、相關推薦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對於為何著重強調對付費搜索信息的規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回應稱:“長期以來,很多網民反映,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提供的自然搜索結果、付費搜索信息區分往往不夠清晰,容易引起混淆,且部分醫療類等付費搜索信息對應的客戶資質不全甚至虛假,給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帶來隱患。為回應網民關切,《規定》對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付費搜索信息服務、商業廣告信息服務提出了具體要求,旨在推動相關服務不斷規範,積極保護網民合法權益。”

  百度業績或下滑10%

今年5月,青年魏則西的死亡事件,將百度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在當時一場百度輿論風暴的特別討論會上,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胡鋼曾說,這件事將成為一個轉折點,“對於整個搜索引擎乃至於互聯網的服務如何更加公正一些,或者說更加善良一些,也許是一個非常好的轉折點,一個標誌性的事件。”

5月2日,國家網信辦會同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北京市有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進駐百度公司,集中圍繞百度搜索在“魏則西事件”中存在的問題、搜索競價排名機制存在的缺陷進行了調查取證,並在一周後公布了調查結果——百度搜索相關關鍵詞競價排名結果客觀上對魏則西選擇就醫產生了影響,百度競價排名機制存在付費競價權重過高、商業推廣標識不清等問題,影響了搜索結果的公正性和客觀性,容易誤導網民,必須立即整改。 

 很快,百度根據調查組的整改要求,從包括全面審查醫療類商業推廣服務、改變搜索結果排序機制、控制商業推廣結果數量不超過30%、下線2518家醫療機構等方面進行落實。

深受大學生魏則西事件的影響,百度在今年6同業宣布降低二季度業績預期值,稱由於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百度一些醫療保健行業的廣告客戶已經削減或者暫停了廣告支出;此外,為了提升用戶體驗,百度減少了搜索頁面的推廣鏈接數量,這也對營收預期產生了不利影響。

對於第二季度,百度之前的營收預期是31.2億美元到31.9億美元,現在百度將營收預期值調低到了28.1億美元到28.2億美元,降幅約在10%。

值得一提的是,對搜索服務作出改變的,不只是百度。

魏則西事件後,360搜索宣布下線所有的消費者醫療商業推廣業務,並推出國內搜索引擎行業的醫療機構“白名單”。

 搜狗CEO王小川則宣布搜狗搜索推出新功能"搜索明醫",該功能可以讓用戶在發起與醫療相關的搜索請求時,搜狗搜索將優先展示非商業的、真實、權威的醫療信息。他還強調,作為一家技術驅動的公司,搜狗將“不作惡,不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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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信辦發布《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11月4日發布《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促進互聯網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為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成長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介紹,互聯網直播作為一種新型傳播形式迅猛發展,但部分直播平臺傳播色情、暴力、謠言、詐騙等信息,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特別是給青少年身心健康帶來不良影響。還有的平臺缺乏相關資質,違規開展新聞信息直播,擾亂正常傳播秩序,必須予以規範。

《規定》明確,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和互聯網直播發布者在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時,都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並在許可範圍內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對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及其互動內容實施先審後發管理,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服務的,應當設立總編輯。

《規定》要求,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積極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具備即時阻斷互聯網直播的技術能力。對直播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建立互聯網直播發布者信用等級管理體系,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

《規定》提出,不得利用直播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傳播淫穢色情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互聯網直播服務制作、複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強調,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和互聯網直播服務發布者應當加強管理,註重自律,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自覺接受公眾監督。各級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依據職責,做好互聯網直播服務信息內容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國務院相關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對互聯網直播服務實施相應監督管理。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就《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答記者問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11月4日發布《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接受采訪,就《規定》的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規定》出臺的背景。

答:目前,互聯網直播作為一種新型傳播形式迅猛發展,廣泛應用於娛樂互動、新聞報道等領域。據不完全統計,在國內提供互聯網直播平臺服務的企業超過300家,且數量還在增長。有的直播平臺打擦邊球,靠低級趣味博取眼球,有的傳播違法違規內容,還有的平臺違規開展新聞信息直播。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深入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出臺《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以加強互聯網直播規範管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問:近來有平臺涉足新聞直播,請問《規定》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服務做了哪些具體要求?

答:《規定》為規範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服務,提出了“雙資質”要求,即: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和互聯網直播發布者在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時,都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並在許可範圍內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

《規定》還提出,為保證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及其互動內容健康向上,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對直播內容實施先審後發管理。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服務的,應當設立總編輯。互聯網直播發布者發布新聞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客觀公正。轉載新聞信息應當完整準確,不得歪曲新聞信息內容,並在顯著位置註明來源,保證新聞信息來源可追溯。

問:一些互聯網直播平臺傳播涉低俗色情、詐騙暴恐等信息,對未成年人造成了傷害,也給社會穩定帶來不利影響,請問《規定》如何規範此類行為?

答:《規定》要求,提供互聯網直播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堅持正確導向,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維護良好網絡生態,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為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成長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規定》要求,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聯網直播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傳播淫穢色情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互聯網直播服務制作、複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規定》還要求,通過網絡表演、網絡視聽節目等提供互聯網直播服務的,還應當依法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

問: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作為平臺方,承擔著對直播進行管理的主要責任,《規定》對其落實主體責任提出了什麽要求?

答:《規定》要求,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技術條件,應當具備即時阻斷互聯網直播的技術能力,技術方案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還應健全信息審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應急處置、技術保障等制度。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根據互聯網直播的內容類別、用戶規模等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建立互聯網直播發布者信用等級管理體系,提供與信用等級掛鉤的管理和服務。

對於違反《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的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將其納入黑名單,禁止重新註冊賬號。

《規定》還要求,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評論、彈幕等直播互動環節的實時管理,配備相應管理人員。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發布內容和日誌信息,保存六十日。

問:目前有個別平臺對互聯網直播服務用戶和發布者的註冊認證要求不規範,違法違規行為仍有漏洞可鉆,對此《規定》提出了哪些具體要求?

答:《規定》明確,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對互聯網直播用戶進行基於移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對互聯網直播發布者進行基於身份證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的認證登記。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對互聯網直播發布者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核,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分類備案,並在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規定》要求,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保護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身份信息和隱私,不得泄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問:有網民表示,在發現不良信息或舉報不良直播平臺時,想舉報卻不容易找到渠道,《規定》有沒有提供一些便民舉報辦法?

答:《規定》要求,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健全社會投訴舉報渠道,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及時處理公眾投訴舉報。

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對互聯網直播服務的管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使用互聯網直播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直播,是指基於互聯網,以視頻、音頻、圖文等形式向公眾持續發布實時信息的活動;本規定所稱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聯網直播平臺服務的主體;本規定所稱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包括互聯網直播發布者和用戶。

第三條 提供互聯網直播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堅持正確導向,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維護良好網絡生態,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為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成長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第四條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互聯網直播服務信息內容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互聯網直播服務信息內容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國務院相關管理部門依據職責對互聯網直播服務實施相應監督管理。

各級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應當建立日常監督檢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的監督管理制度,指導督促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依據法律法規和服務協議規範互聯網直播服務行為。

第五條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並在許可範圍內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

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互聯網直播發布者,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並在許可範圍內提供服務。

第六條 通過網絡表演、網絡視聽節目等提供互聯網直播服務的,還應當依法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

第七條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健全信息審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應急處置、技術保障等制度。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服務的,應當設立總編輯。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直播內容審核平臺,根據互聯網直播的內容類別、用戶規模等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對圖文、視頻、音頻等直播內容加註或播報平臺標識信息,對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及其互動內容實施先審後發管理。

第八條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技術條件,應當具備即時阻斷互聯網直播的技術能力,技術方案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第九條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以及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聯網直播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傳播淫穢色情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互聯網直播服務制作、複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第十條 互聯網直播發布者發布新聞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客觀公正。轉載新聞信息應當完整準確,不得歪曲新聞信息內容,並在顯著位置註明來源,保證新聞信息來源可追溯。

第十一條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評論、彈幕等直播互動環節的實時管理,配備相應管理人員。

互聯網直播發布者在進行直播時,應當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直播內容,自覺維護直播活動秩序。

用戶在參與直播互動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第十二條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對互聯網直播用戶進行基於移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對互聯網直播發布者進行基於身份證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的認證登記。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對互聯網直播發布者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核,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分類備案,並在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保護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身份信息和隱私,不得泄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三條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要求其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和平臺公約。

互聯網直播服務協議和平臺公約的必備條款由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指導制定。

第十四條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服務協議的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視情采取警示、暫停發布、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及時消除違法違規直播信息內容,保存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互聯網直播發布者信用等級管理體系,提供與信用等級掛鉤的管理和服務。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對納入黑名單的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禁止重新註冊賬號,並及時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報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應當建立黑名單通報制度,並向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報告。

第十六條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發布內容和日誌信息,保存六十日。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和數據。

第十七條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和互聯網直播發布者未經許可或者超出許可範圍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對於違反本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由國家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過網絡表演、網絡視聽節目等提供網絡直播服務,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八條 鼓勵支持相關行業組織制定行業公約,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和服務評議制度,促進行業規範發展。

第十九條 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健全社會投訴舉報渠道,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及時處理公眾投訴舉報。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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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辦發布2016航天白皮書 未來將大力發展商業航天

12月27日消息,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發表《2016中國的航天》白皮書。白皮書約11000字,除前言、結束語外共包括五個部分,分別是發展宗旨、願景與原則,2011年以來的主要進展,未來五年的主要任務,發展政策與措施,國際交流與合作。

白皮書說,航天是當今世界最具挑戰性和廣泛帶動性的高科技領域之一,航天活動深刻改變了人類對宇宙的認知,為人類社會進步提供了重要動力。中國政府把發展航天事業作為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始終堅持為和平目的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

白皮書指出,2011年以來,中國航天事業持續快速發展,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進入空間能力大幅提升,空間基礎設施不斷完善,載人航天、月球探測、北鬥衛星導航系統、高分辨率對地觀測系統等重大工程建設順利推進,空間科學、空間技術、空間應用取得豐碩成果。

白皮書顯示,2012年6月和2013年6月,“神舟九號”和“神舟十號”載人飛船先後成功發射,與“天宮一號”目標飛行器分別實施自動和手控交會對接,標誌著中國全面突破了空間交會對接技術,載人天地往返運輸系統首次應用性飛行取得圓滿成功。

2016年9月和10月,“天宮二號”空間實驗室和“神舟十一號”載人飛船先後成功發射,形成組合體並穩定運行,開展了較大規模的空間科學實驗與技術試驗,突破掌握了航天員中期駐留、地面長時間任務支持和保障等技術。

白皮書指出,目前中國已突破掌握載人天地往返、空間出艙、空間交會對接、組合體運行、航天員中期駐留等載人航天領域重大技術。

白皮書顯示,未來五年我國將發射“天舟一號”貨運飛船,與在軌運行的“天宮二號”空間實驗室進行交會對接,突破和掌握貨物運輸和補給等關鍵技術,為空間站建造和運營積累經驗。完成空間站各艙段主要研制工作,開展空間站在軌組裝建造和運營。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和相關技術試驗驗證,提升載人航天能力,為載人探索開發地月空間奠定基礎。

白皮書說,未來五年,中國將加快航天強國建設步伐,持續提升航天工業基礎能力,加強關鍵技術攻關和前沿技術研究,繼續實施載人航天、月球探測、北鬥衛星導航系統、高分辨率對地觀測系統、新一代運載火箭等重大工程,啟動實施一批新的重大科技項目和重大工程,基本建成空間基礎設施體系,拓展空間應用深度和廣度,深入開展空間科學研究,推動空間科學、空間技術、空間應用全面發展。

白皮書指出,未來將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完善政府購買航天產品與服務機制。中國政府積極制定實施發展航天事業的政策與措施,提供有力政策保障,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推動航天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白皮書說,一方面將進一步明確政府投資範圍,優化政府投資安排方式,規範政府投資管理,保持政府對航天活動經費支持的持續穩定。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準入和退出機制,建立航天投資項目清單管理制度,鼓勵引導民間資本和社會力量有序參與航天科研生產、空間基礎設施建設、空間信息產品服務、衛星運營等航天活動,大力發展商業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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