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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米黑,只是有點米冷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0602/156252.shtml

我不是米黑,只是有點米冷
價值線 價值線

我不是米黑,只是有點米冷

“我絕對不是什麽米黑,只是有點米冷,冷靜的冷。”

摘要:昨天,我經歷了從事商業研究和寫作12年來的第一次被刪稿——《小米時代結束了,壞在不夠偏執》被微信結束了——雖然我絕對不是什麽米黑,只是有點米冷,冷靜的冷。

文 | 尹生

昨天,我經歷了從事商業研究和寫作12年來的第一次被刪稿。昨天下午,當我登錄微信公眾平臺後臺時,發現了兩條信息:一條是關於我一周前發表的文章《小米時代結束了,壞在不夠偏執》涉嫌“侵權”被刪除,一條是“違規處理通知”——“如果再有類似違規情況,將加重處罰甚至永久性屏蔽所有功能”。

微信官方給我的“罪證”是“涉嫌侵犯名譽/商譽/隱私/肖像”,具體來說,是《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範》4.1.2條規定,這條具體規定如下:

未經授權發送他人原創文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有誰需要認領此文的“原創”嗎?)

未經授權發送他人身份證號碼、照片等個人隱私資料,侵犯他人肖像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還好,我刻意沒有使用任何雷軍或小米公司的照片,身份證號碼更用不上,當然,確實用了“雷軍”、“小米”這樣的字眼,這點我實在不知道如何避免。)

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關於數據部分,告IDC去吧,我用的是它們的數據。不過,是否“公然醜化”和以“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我就不知道了,因為解釋權全在你們。)

未經授權發送企業商業秘密,侵犯企業合法權益。(我自認為還沒有達到可以掌握小米商業秘密的地步,除了我多年前曾經采訪過一次雷軍,而且這次引用的部分早已是公開報道過的內容,發表當時已經過小米官方進行事實確認。)

關於這篇文章本身,沒有讀過又突然有興趣讀的、或想重新對照研究一遍的讀者,可以去任何一個搜索引擎上鍵入上面的標題,然後回車。但我不保證能得到想要的結果,就像我無法保證你們在文章後面的留言不會和文章一起突然消失一樣。

沒有興趣讀或不想讀全文的讀者,看看摘要也可以了:當小米喪失對銷量、估值高增長,以及傳播議程的控制力時,通常所說的小米時代就結束了。它壞在三大失誤:從發燒友市場到大眾市場的切換不成功,錯失產業鏈布局良機,以及在堅持“硬件免費+應用服務收費”模式上不夠偏執。

現在,我就談談我對於這次刪稿事件的一點小想法:

假如我是雷軍先生(想都不敢想,僅為了寫作),我應該感謝那些來自外部的理性批評聲音,這些聲音是在幫助小米去魅,重新管理預期,從而使其回到正常,因此,我非但不會糾結在小米時代是不是結束了,相反,倒是可以坦誠的承認:是的,小米的少年時代的確結束了,但它的成年時代才剛剛開始。即便可塑性如人,也有告別少年、步入成年的一天。

實際上,我在文章中所認為的“小米時代”,已經被嚴格限定為“通常所說的小米時代”,即一個和概念高手、跨界、饑餓營銷、高增長、高估值這樣的字眼聯系在一起的小米。換個角度,這個意義上的小米時代的結束難道不是一件好事嗎?難道小米不該面對一招鮮玩概念越來越吃力這一殘酷的現實、從而盡快補齊那些過去走了捷徑、但終歸無法逾越的短板?

同時,“小米時代”與“小米”也是兩回事,我並沒有說“小米結束了”,更沒有否定雷軍先生本人,我一直認為他是中國創業者中少有的具備產業鏈視野的人之一(我在很多場合都提到了這點),只不過認為他沒有將產業鏈經營做到極致,錯過了一些重要的布局機會。

我也不是一些人口中的馬後炮或寫作上的投機者,我的立場是一貫的:早在2012年小米宣稱估值40億美元時,我就提醒不要成為凡客第二(《40億美元估值的瘋狂:小米可能步凡客後塵》),在2014年估值450億美元時,又寫了《小米最多值200億美元》,並認為:

撥開所有的包裝,小米本質上和三星、聯想、諾基亞沒有區別——它首先是家手機公司,因此必須首先作為一家手機公司生存下來。在一段時間以後,想象力開始讓位於殘酷的現實,小米未必就能輕易取得三星和聯想到目前已經取得的成績,和諾基亞曾經獲得的成就——在電子消費領域,幾乎還沒有一家公司僅僅憑借各種誘人的故事和創新的營銷手段,就能讓用戶長期駐留腳步,無論如何,你首先必須是一家性價比優秀的產品公司。

從事商業研究和寫作十幾年來,盡管發出了不少“中立批評”之聲,但總的來說,我的出發點是善意的,因為對於一個進入媒體之前在企業和公關行業都有多年經歷的人而言,我深知創業和做企業的不容易,同時我個人對建構的興趣,要遠遠超過單純的解構。

這種價值觀在我剛剛踏入媒體行業時,就已經是我的一部分,有興趣的可以參閱我的第一篇重要文章、發表於2004年的《聯想的“精神病”》(我很感謝聯想的大度,他們當時並沒有要求我刪稿,最近我又寫了一篇《我們是如何失去聯想的》,雖然其中不乏批評之聲,但聯想集團方面迄今也沒有選擇要求刪稿,而是坦誠面對其中提到的一些問題,就這點已經開了一個很好的頭)。

(過去這些年的經歷告訴我,越是那些成功、且經歷過挫折仍能持續成功的企業,一般對不同的、理性批評的聲音都會保持很大程度上的寬容,比如聯想、騰訊、阿里、百度等。實際上這很好理解,當一家公司面臨轉型時,最大的障礙往往是內部危機意識不足,而外部的批評聲音恰好提供克服這種障礙的動力。)

而在《21世紀商業評論》和《中國企業家》時,它們又被強化,前者專註於企業管理案例研究,後者在當時被認為是民營企業代言人。也許正是對這種價值觀的認同,即便是我批評過的企業,也都一直和我維持著一種良性的溝通,並幾乎沒有幹涉過我的寫作(在此我很感謝那些被我批評過、但能一直接受我作為一個異見者存在的企業)。

我相信作為一個針對企業的、帶有善意的中立批評者的價值。一家企業作為當事者,就是利益相關方,作為這樣一種身份,有時不一定看得到,或者雖然看到了、也不一定願意承認潛在的危險,但用戶、競爭對手或潛在的企業內部管理問題才不管你是不是看到它的存在,他們會毫不留情地做出有利於自己的選擇。

雖然我一直表現出來的,有點像那呱噪不停的烏鴉嘴,但我絕對不是一個米黑,那些只知追捧小米的才是最黑的米黑,我只是有點米冷,冷靜的冷。

我也不怪那個向微信投訴的小米員工,他/她只是在行使自己的職責,甚至也不怪小米,畢竟人家也有發表自己的觀點的權利。但我對什麽樣的公關是稱職的持保留態度——身處互聯網時代,任何壞消息都不可能永遠被掩蓋,因此公關人員的職責應該轉而扮演新的角色,即幫助公司面對現實,管理預期,從內外推動公司做出改變,而不是掩蓋現實,延緩危機爆發的時間。

嗯,最後必然是要談談微信在這起刪稿中的角色了,它才是裁判,是最終決定刪稿者。但實際上你會發現也沒有什麽好說的,畢竟這是它的地盤,它的時代,我等只是一個過客,從多長的周期或何種層面考慮它的利益,是它的權利。你不同意它的權利完全可以離開,但最後你會發現,你越來越無法離開,因為它越來越無處不在。

最後匯報下:三年來我在微信公號發表了近150篇原創文章,累積用戶只有23000名,給我帶來的收入也沒有超過兩千元(通過打賞),就連我想改個名字的願望也始終沒有實現(我本來先註冊,申請認證了幾次,也沒有通過,後來被別人認證了,所以我想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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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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