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們:你們真成了叫獸了?
橡谷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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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車上聽廣播正好討論廈大教授誘奸女學生的事情,請來的專家說,由於學生已經成年,算不上誘奸,恐怕這人的行為不會構成刑罰。
抱歉,我不明白法律是怎麽定的,於是我查了一下:
根據刑法第236條的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都應當以強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2)奸淫不滿14周歲幼女的。
強奸是違背對方的意願,以暴力、某種權力迫使對方和自己發生性行為的事情。
對於教授來說,尤其是女研究生的學位資格都被其決定的這種老師,其手中的權力極大。這還不是職場的性騷擾,你可以辭職,重新找工作。而學生處於毫無選擇的地步,因為學生讀書16-20年,耗費所有的青春年華,要得到一個人類現實社會認可的證明,這個證明決定大多數人的命運。
這是一種極權!
如果教授本著自己的師德良心,那就是傳道授業解惑,如果都是衣冠禽獸,那就是以權力強奸。
怎麽會變成逃離了刑罰呢?
我們這些年一再聽說教授玩弄女學生,校長強奸小學生,事件一再爆發。我們的國家怎麽了?成了禽獸之國?而且是最強調師道尊嚴的中華文明之國!
一個連教育者都淪喪的國度,有前途嗎?
這個民族值得存在嗎?
這個文明值得向往嗎?
sh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