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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盜楊瑞仁出獄一千天大追蹤 當初承諾還40億 至今一毛錢都沒還!


2011-10-10  TWM




曾經轟動全台的「國票案」男主角 楊瑞仁在兩年多前出獄,當時他揚言六年半內還給國票金四十億元。近二分之一的時間過去,儘管楊瑞仁每個月定期與國票金會面,但到底還了多少?答案是:零。

撰 文‧劉俞青

穿著樸素的牛仔褲、T恤,從台北市民生東路上的租屋處走下來,到路口坐上公車,過沒幾站,就在南京東路口、國票金控大樓對面的伯 朗咖啡下車;這幾乎是過去兩年多來,每個月上旬某一天,楊瑞仁的例行公事。他每個月坐在這裡,喝著平價咖啡,向國票金的法務室襄理王彥士報告過去一個月以 來的工作情形,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收支狀況。

市場對楊瑞仁這人幾乎遺忘,要不是上周四(九月二十九日),高興昌召開臨時股東會,國票金企圖 爭取四席席次,最後敗北,國票金怒嗆公司派「霸凌」股東,才讓人想起這樁陳年舊案。

一九九四年七月,台灣爆發金融史上最嚴重的掏空案,當時 只是一名國際票券交易員的楊瑞仁,利用公務方便,以偽造票據的方式,掏空國票一○二.二億元,從此被外界冠以「百億金融大盜」稱號。當時楊瑞仁拿這筆錢炒 作高興昌股票,二○○八年,檢方將高興昌約三二.六%股權發還國票金,才種下此次國票金與高興昌紛爭。

曾在加油站打工 到中國求職當年楊瑞仁掏空案,株連多人,不僅他的直屬長官因此跳樓自殺,時任央行副總裁的彭淮南、邱正雄,還有金融局局長陳木在、副局長張秀蓮都因此受到 懲處,而他自己也被判刑十三年,在一九九六年入獄服刑,並且在○八年底刑滿出獄。

雖然刑滿出獄,刑事責任完了,但楊瑞仁和國票金仍有民事賠 償問題待解,他仍是國票金最大債務人,也因此,出獄前,他和國票金簽下一紙償債協議,答應以六年半的時間先償還四十億元。

當時這紙償債合 約,透過媒體報導還被廣為注意。然而一晃眼,三年即將過去,六年半的時間已經過了快二分之一,他共還給國票金多少錢?答案是:「一毛錢都沒還」。

出 獄後的楊瑞仁找工作並不順遂,期間他還因為「盛名之累」,一度想要改名,但據說戶政機關有意見,認為他還有龐大債務在身,因此並沒有答應他的申請。

後 來勉強在加油站打過工,也做過短期企畫,甚至到中國找尋工作機會,但不知是看慣億來億去的「億元人生」,或個性使然,最後都不了了之。如今,他的最新工 作,是房屋仲介,但他不是選擇在大型房仲公司上班,而是自立門戶單打獨鬥,尋找大型都更案的機會。

楊瑞仁在國票金的報告書上說,正積極地尋 求台北市承德路上某一處、共約有一千多個住戶的大型都更案,但這項計畫談了一年多,沒有任何進展,而收入,當然是掛零。

根據國票金表示,目 前這份仲介工作是楊瑞仁出獄至今,最認真、也做最久的一份工作。但他個人當然不是都更案主導者,只是藉由撮合都更地上的住戶與建商交易,從中賺取佣金。通 常如果能夠整合成功,建商還會發給一筆遠高於一般房仲佣金比率的獎金。但截至目前為止,整合戶數還是零,因此楊瑞仁一毛錢都沒拿到。

沒收入 自稱向親友借錢度日楊瑞仁的這份工作其實很有趣,因為既然是個人單打獨鬥,因此所有工作成績,其實就是他說了算。而一般在房仲業中,常有一些超級業務員為 避稅,把自己的業績掛到別的業務員帳上的操作手法,有沒有可能發生在楊瑞仁身上,以迴避國票金的債務催討?國票金相關人員兩手一攤,無奈地說:「誰知 道?」因此表面上看來,別說是「六年半要還四十億元」,楊瑞仁連基本的生活開銷都成問題。據說王彥士也確實在每個月的會面中,親口問過楊瑞仁:「楊兄,請 問你的生活費到底怎麼來?」楊瑞仁目前在民生東路租屋而居,一個月房租就要一萬多元,加上基本開銷,再怎麼節省每月至少都要三萬元,但他現在表面看來完全 沒有收入,如何支應生活所需?

根據楊瑞仁自己向國票金表示,之前曾經做過一份都更企畫書,收入十五萬元,是他出獄至今最大筆的一筆收入。

此 外,他台北商專的七、八位同學曾湊了約四十萬元資金借他,以及他出獄前,女友的二姊也曾經借他一筆錢(編按:這位溫姓前女友後來被查出與楊瑞仁在事發後有 資金流向關係,被檢察官追回幾十萬元),以及他零星向弟弟與妹妹借用的錢,可以勉強撐過這兩年。但他也坦言,生活越來越拮据,甚至考慮搬回板橋老家,與媽 媽、妹妹同住。

王彥士說,儘管楊瑞仁毫無還款跡象,但他與國票金約定一個月碰面一次,與之報告工作進度與收支情形,「楊瑞仁都有按時前 來」,只有一次他到中國找工作,還特地請假;有時時間到了,王彥士還沒來得及找他,他還會主動打電話來約時間, 似乎頗有誠意。

此外,據說 他也和當時承辦他的劉承武檢察官約定,定期到內湖派出所報到,而國票金也曾經詢問過該派出所,確定楊瑞仁有定時報到。

無論是楊瑞仁與國票金 或檢察官的定期見面約定,其實無任何法律強制規範,而是楊瑞仁主動聯繫,但對國票金來說,實際上就是沒有半毛錢進帳。

儘管外界有耳語盛傳楊 瑞仁有私藏贓款,國票金無奈地表示,在有證據之前,國票金也只能繼續維持這種「一個月一次」的見面會議,只要人還在,總有一絲還款機會。

國 票金還特別央求千萬別把楊瑞仁寫得太壞,「萬一他生氣,不來跟我們碰面,就真的什麼都沒有了。」這種債務人與債權人關係,看在所有每天汲汲營營認真賺取每 一分血汗錢的小老百姓眼裡,真不知是何滋味?

楊瑞仁

出生:1965年

現職:自稱 從事都更仲介個體戶

經歷:國際票券交易員

曾犯下台灣金融史上最嚴重的掏空案,竊取國票102.2億元,服刑13年,於 2008年出獄

家庭: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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