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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光宇曾認偷步買股

1 : GS(14)@2012-01-27 23:40:37

http://www1.hk.apple.nextmedia.c ... 104&art_id=16018720

認識被告逾 10年的港機行政總裁鄧健榮供稱, 10年 6月 3日,鄧致電林光宇表示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需於翌日傍晚開會,商討緊急事情。 6月 4日約下午 3時 15分,鄧致電林,提醒他下午 6時列會,會議涉及太古可能購入國泰持有的港機股票及觸發全面收購。
銀行紀錄顯示,被告於同日下午 3時 56分透過網上銀行,從往來戶口轉賬 34萬元至儲蓄戶口,然後於 3時 57分落盤購入 4,000股港機,交易最終以每股 84元完成。晚上 6時,被告依時出席會議。
控方指出,港機規定被告除非獲公司主席預先以書面批准,否則不得買賣港機股票。港機的公司秘書傅溢鴻確認,不止一次將證券交易守則電郵給被告。鄧健榮作供時稱, 6月 5日上午 10時許,被告致電他自爆前一天早上購入 4,000股港機,事後發覺未獲主席預先批准,自知犯錯,願意受罰。

聲稱捐出得益


鄧遂將事件知會公司法律顧問,公司決定要就事件發出通告。但在草擬通告內容時,被告改口稱,實情是前一天下午接獲開會通知來電後購入港機,並補充將在兩天後開市時出售港機的股票,得益全數捐作慈善用途


2 : mr_dlm(19486)@2012-01-28 01:18:07

實在諗唔明佢買果刻個心係諗乜....
3 : 亞力士(1473)@2012-01-28 13:39:54

睇番樓上 d內鬼都係貪個十萬八萬 佢地個腦裝乜

反而大摩真係食大茶飯 先夠值博
4 : GS(14)@2012-01-29 12:52:14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128/News/ec_gba1.htm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高級總監鄭啟森昨供稱,即使在董事會前眾非常務董事並未知道太古收購港機股份的價格,但由於收購者是太古,不難估計消息公布後,價格會高於原來市場股價。(林綺琪攝)



好多中老年男人日日都飲酒啦,他講晒啦

林光宇昨出庭自辯稱,2010年6月4日事發當日下午1時許,在中環香港會出席了一個邀請了公務員、工程師及商家等200餘人的午餐會,保安局長李少光亦是座上客,他正是在午餐會上「飲酒累事」。

林表示,在午餐會上喝下1杯雞尾酒Gin Tonic、2杯紅酒和2杯白酒,午宴後他留在香港會看報紙及雜誌,未幾睡意來襲,遂小睡近1小時。醒來後他與港機行政總裁鄧健榮通電話,鄧提醒他要在當日下午6時出席董事會,鄧當時向他透露,會議上將提及太古欲收購國泰持有的港機股份。

未忘出席會議查港機股價

林其後離開香港會,步行至金鐘統一中心、友人借給他使用的辦公室查看信件及電郵。林供稱,「在我的潛意識中,記得自己稍後要出席港機的會議,所以我瀏覽一下港機的股價」。其後他看到港機每股84元的價格「抵買」,遂在昏昏欲睡下兩度落盤購入4000股港機,其間更從往來戶口轉帳34萬元到股票戶口。「我只可以解釋,在那一刻我完全忘了自己是港機的獨立非常務董事。」但林其後又記得須出席港基董事會,遂步行回公司開會。

會上未報告 稱無法集中精神

會議上提及,太古將以每股105元的價格全面收購港機股份,林表示當時才猛然醒覺自己「賺了不應賺的錢」。他曾考慮將此事在會上報告,但指自己當時仍受酒精影響未能集中精神開會,又記掛覑會後的一個慶祝晚宴,故最終在翌晨方向鄧健榮「自首」。鄧聽罷事件後亦稱「好大件事」,與港機主席商討後,終在鄧、林同意下,林辭任非常務董事一職,並將8.2萬元捐給兩個慈善機構。

證監指林買股前可估到「必升」

另外,控方昨傳召專家證人、證監會法規執行部高級總監鄭啟森作供,他指太古集團為藍籌公司,且多次欲收購港機,故鄧健榮當日向被告提及收購消息,足以讓被告估計到消息一旦公布,很大機會令股價上升,所以相信被告在買入港機股份前,已知悉股價敏感的資料。案件將於周一續審,屆時辯方將傳召劉飛龍醫生談論酒對人的影響,以及事發當日有出席午餐會、被告的一名外籍友人。
5 : GS(14)@2012-01-29 12:53:20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128/News/ec_gba3.htm
【明報專訊】林光宇被控《證券及期貨條例》的內幕交易罪,以往內幕交易屬非刑事罪行,多以巨額罰款了事。但自2003年起該罪列為刑事,罰則視乎在哪級法院審理,以本案在裁判法院審理為例,林若被定罪,最高可被判囚3年及罰款100萬元。
...

倘罪行無關公職 未必停長俸

根據《退休金條例》,獲發長俸的退休公務員若觸犯任何與任職於政府的公職服務有關的罪行,包括《防止賄賂條例》中與過往公職有關的罪行、以及《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罪,則可能被終止長俸等津貼。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林涉及的罪行並不在上述之列,即使他被定罪,亦未必會被終止長俸。

6 : GS(14)@2012-01-29 13:03:1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21107

林憶述,侍應每見食客的酒杯快將見底,便會主動添酒,份量更非常慷慨。林又透露,每星期飲酒三至四次,每次飲一杯紅酒,又笑言不會多飲,否則遭妻子責難。午宴後他留在會所看報刊,繼而小睡至下午 3時。
...

約 3時 13分,他跟鄧通電話,鄧提醒他下午 6時開會,會議將談及太古股份可能購入國泰持有的港機股票。被告說,當時仍感眼瞓,離開會所返抵寫字樓後用電腦上網,因稍後要開會,潛意識地查看港機股價。
當時他見股價為 84元,認為港機由紅底股跌至現水平屬好價錢,故經網上銀行落盤買入 4,000股。林補充,當時完全忘記自己是港機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身份。

下午 6時會議展開後,會上談論太古可能收購港機,他聽到有人提及「 105」這個數字時,即想到剛才買股票,會令他賺取不應得的利益,可能違反證監會的規則,兼違反港機董事不得擅自買賣公司股票的規定。林當時想過要公開買股事件,但認為應先諮詢律師意見。林又強調,開會時一直昏昏欲睡及不能集中精神。
港機行政總裁:大件事

翌日,他將買股票一事告訴鄧,鄧回應「好大件事」。他決定去信證監會,寫明會將出售股票所得利潤捐作慈善用途,最終向兩間機構捐款共 8.2萬元。證監會法規執行部高級總監鄭啟森認為, 6月 4日下午林與鄧的電話對話談及太古可能收購港機股票的內容,涉及港機股價敏感資料,投資者將之綜合其他資料後,可預期港機的股價將大升。
案件編號: ESS16944/11
7 : GS(14)@2012-01-29 13:03:3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21108
林光宇在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引導作供下,飛快憶述過去 67年的人生歷程,精采之處莫過於他在 1962年自九龍華仁書院畢業後,即加入民航處,展開長達 41年的公僕生涯。其間林持續獲得政府安排前往多間海外著名學府進修,令他由最初的一名航空交通控制助理員,飛躍龍門成為民航處處長。
林掌管民航處五年半,至 04年退休及獲頒授銀紫荊星章, 08年起擔任多間私人機構董事。林透露早於 70年代開始投資股票,退休後更為貼市,截至 2010年時擁有四個股票戶口,個人較留意內銀股、建材股及資源股。

對於今次被指涉及內幕交易,辯方認為林實受酒精所累,下周將傳召醫生作供,說明林買股票乃受酒精影響下進行。
《蘋果》記者
8 : greatsoup38(830)@2012-01-31 23:34:09

http://www1.hk.apple.nextmedia.c ... 104&art_id=16028020
【本報訊】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涉嫌內幕交易案,辯方昨傳召當日於香港會與林光宇同桌的前港交所理事會成員 Richard Witts及中毒諮詢中心總監劉飛龍(圖)作辯方證人。劉醫生根據林當日飲用五杯酒的分量推斷其血液中的酒精比例,認為高峯時期 100毫升的血液中應達 73毫克,在這程度下,被告的決策及判斷力均受影響,以致忘記自己身為港機的非執行董事,仍作出購買港機股票的決定。
被告林光宇( 67歲)昨接受控方盤問時,遭主控官多次追問案發當日,於網上購買股票的情況。他強調自己當時受酒精影響感到頭暈,完全忘記自己為港機非執行董事的身份。至於 Richard Witts則供稱,侍應於飯前已開始為大家提供酒類飲品,席間倒酒時亦十分慷慨。案件今日作結案陳詞。
9 : mr_dlm(19486)@2012-02-01 13:45:03

呢篇分析抵死d....

好不主席:杯酒裝瘋

呢幾年去開飯局或飲宴都會留意到喝酒的人明顯多了,不過唔係飲啤酒與烈酒,而係轉咗去品紅,當然這與現在講求健康的風氣有關,同時亦都係潮流所趨,至於同唐少嘅仁政有幾大關係就點話點好。雖然酒客多咗,但相對個別的酒量應沒有同步增長,其中原因就是醉駕的考慮。大時大節嘅深夜清晨,警方設置路障截車吹波,隨處可見。所以揸車人士都會有所避忌適可而止,不過日後可能盡情暢飲明知故犯。


飲醉先入市後開會

其實要多得嘅係嗰位前飛機處處長,佢因涉嫌在擔任港機工程( 044)獨立非執董期間,違反內幕交易條例,偷步買入公司股票而遭受檢控。而在時任該公司行政總裁的指證下,當日他仍辯稱自己是「不小心」才會啱啱碰着剛剛,就在知悉董事會議將要討論有關全購議程到正式開會的短短時間內,極速購入公司股份,之後又極速獲利。不過佢又跟住改口承認是因為「當時的價位好」才有此決定。觀乎這位退休高官「前言不對後語」和擘大眼講話的非人本事,果然是貴為保皇大黨中常委高層的不二人選!

既慣有蛇齋餅粽,少不免有埋酒水附送,所以前處長繼續作供話咩事發那天出席午宴,雖然係咁意喝咗幾杯酒就即感頭暈,仲瞓着咗,佢都算大話夾好彩,咁都冇俾人乘醉迷姦!總之醒番,又在不清不楚的狀態仍能以 9.9秒嘅速度趕返辦公室;然後不知不覺地進行了網上證券戶口操作和買賣;再嚟以不多不少嘅價錢促成成交!而喺成個緊湊實在的流程中,美中不足的只係忘記了自己董事的身份和轉頭就已經要開董事會的安排。咁短時間又同自己咁切身嘅事都唔記得,廿幾年前遠在廣場那次小風波,佢哋話完全冇印象又有幾出奇?不過點解又會記得買股票呢?面對控方嘅質詢,佢嘅答覆就係潛意識裡還是念着公司,咁咪又說明咗保皇派骨子裡其實同樣心繫公義民主平等,不過一見利就忘義啫嗎!


司機大把理由醉駕

不過今日拍手稱慶的始終都係無端受惠嘅司機,下次就算飲大咗揸車,都可以振振有詞咁同阿 Sir講:「我都係飲到神志不清先至會唔知唔覺去開車門、踩油門,然後揸到呢度。唔信可以問我啲 Fan去證明我有飲過酒,仲有是但搵個醫生亦都可以話你知,咪就係酒精影響咗我嘅判斷囉!」真係杯酒裝瘋,奈我如何?

盧先亞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62&coln_id=15523466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7434

綠表客偷步買鳳德邨未獲購買證 疑違規入市

1 : GS(14)@2015-09-23 02:17:09

【本報訊】新白居二快出台,未補地價居屋及公屋交投加快。部份市民擔心新一批白居二會再刺激樓價向上,不惜「偷步」入市。市場消息傳出,有心急綠表客疑打茅波,被指在仍未取得購買證下偷步搶盤,斥250萬元購入鑽石山鳳德邨公屋單位,業主轉頭再加價20萬元放售。記者:朱連峰 陳家雄 陳東陽


消息指出,鳳德邨一個高層實用面積443方呎單位,業主1999年向房屋署僅以約25萬元購入,並於今年5月獲局方批出「可供出售證明書」,即是單位可在公屋第二市場出售予合資格買家。




憂新白居二搶貴貨

政府最快本月底推出第二期「白居二」,雖然名額縮減至2,500個,但不少市民為免到時同人搶貴貨及無盤,於是紛紛偷步入市,甚至有公屋戶綠表資格準買家,在仍未取得「購買資格證明書」疑違規偷步搶盤。消息指,上述鳳德邨兩房戶,日前於公屋第二市場以250萬元易手,呎價5,643元,買家即場落訂3萬元。有指該買家仍未取得購買證,正等待批出有關文件,但心急偷步搶盤。據知,買賣雙方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但出古惑招,合約上的日期是空白,留待買家取得購買證後才填上,全數定金則由代理行託管。此外,業主有見公屋也缺盤,即使是次成交價已屬高價,但仍向地產代理表明,「如果有人畀到270萬會撻定」,賺多20萬元。不過,由於有關臨時合約沒有訂明日期,是否具約束力成疑,若買賣任何一方毀約,對方是否須要賠訂,該爆料代理則指,「就算業主唔退訂,你都吹佢唔脹。」除非雙方訂明合約條款,例如若買家最後未能獲批購買證,有關合約亦告無效,賣方須退回訂金。



記者昨午到鳳德邨涉嫌偷步賣樓的單位,大門緊閉,記者多次敲門後亦無人應門。鄰居指單位內仍有四人居住,但近日已陸續將單位內物品遷走。有專做公屋第二市場買賣的地產代理直言,類似疑違規偷步入市個案不時聽聞,「呢啲違法嘢係人都知,但個個心態係捉到先算。」事實上,首批白居二推出時,部份人未有證已急不及待搶入市。新白居二未到,綠表居屋樓價先炒起。祥益黃慶德稱,屯門富健花園綠表價首破300萬元,3座低層B室售315萬元,呎價5,321元,樓價及呎價破盡屋苑紀錄。同區龍門居7座低層D室亦售263萬元,呎價5,434元屬屋苑綠表最貴。世紀21將軍澳魏仕良稱,有綠表客為免錯失心儀屋苑單位,偷步入市,將軍澳寶盈花園連錄兩宗買賣,為1座低層G室及6座高層E室,成交價373.8萬及499萬元。



【街坊看法】


■易先生


租戶易先生:1992年一家6口入住鳳德邨一個超過500方呎單位,即使單位叫價僅28萬元,但當年因資金問題而無透過租置計劃購買單位,但至今無後悔。


■羅先生


業主羅先生:當年以21萬元購買一個500方呎單位,覺得近年公屋變得搶手是因為樓價高昂,啲人上唔到車惟有買公屋,但從來無諗過賣咗層樓,所以唔清楚購買資格證明書的事。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50803/1924122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2493

委員會查副局偷步買樓

1 : GS(14)@2016-07-09 06:57:18

【本報訊】金管局前高層、現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劉怡翔(圖),6年前在該局推出第二輪按揭辣招前購入兩個物業,未有按照規定申報按揭,及其中一個單位超出申報期限,事件引發外界對該局高層利益申報,以及追溯處分機制的關注。該局昨日回覆表示,已交由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管治委員會跟進,冀未來數周完成工作。



冀數周完成再交代


管治委員會負責監察金管局表現,並就薪酬與服務條件、人力資源政策及財政預算、行政及管治事務,向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提出建議,目前委員會成員均由非銀行家的專業人士組成,主席為經濟學家及中大前校長劉遵義,成員包括證監會主席唐家成、積金局主席黃友嘉等。對於劉怡翔2010年兩個物業申報,金管局發言人指出,已經交由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管治委員會跟進,管治委員會將會馬上展開工作,並且希望未來數周完成,屆時該局會作適當交代。劉在2004至2012年間,以金管局助理總裁職級,借調按揭證券公司擔任總裁。根據金管局年報,2012年度12位助理總裁平均薪酬總計為472.9萬元(月薪平均39.4萬元);按特區政府政治委任官員薪酬條款報告,2009年自願減薪,副局長月薪介乎18.3萬至21.2萬元。參照劉怡翔向金管局申報紀錄,他在2010年8月31日及10月29日,正式完成兩個物業交易,購入何文田兩間價值998萬及618萬元的單位,兩張臨時買賣合約則於7月21日及25日簽訂,即先於他從金管局知悉(7月29日)該局計劃推出新一輪樓市逆周期按揭措施;由於他簽訂臨約時間較辣招公佈日(8月13日)為早,故其兩項物業仍享七成按揭。■記者劉美儀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09/1968799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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