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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匡北京被扣押 港府懶理

1 : GS(14)@2013-03-10 12:10:2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310/18190350
【本報訊】香港社運人士楊匡前晚在北京,再遭多名疑為內地國保的便衣漢毆打,並強行押上警車帶走,下落不明如同人間蒸發。本港入境處誇口「十分關注」事件,卻以沒收到「被失蹤」的楊匡求助為由,不主動營救。內地維權人士胡佳斥責港府的回應不合邏輯,民主派炮轟港府竟懶理香港公民失蹤事件,冷漠態度令人髮指。
2 : GS(14)@2013-03-10 12:10:4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310/18190651


【本報訊】本港四間電子傳媒的記者,前日隨社運人士楊匡在北京探訪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妻子劉霞,合法採訪卻被圍毆,惹起港人公憤;本港建制派不僅未有積極為傳媒討回公道,捍衞香港核心價值,反為「阿爺」護航而大放厥詞。港區人大馬逢國着記者要「入鄉隨俗」;工聯會副理事長潘佩璆誣衊事件是傳媒聯手策劃,目的旨在報道記者被阻。 
記者:張岳弢 林俊謙 袁樂婷

毆打香港記者的兇徒逍遙法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昨早列席港區人大團組會,副團長馬逢國會後說,有港區人大提到本港記者遇襲事件,認為合法採訪不應受暴力對待,但李飛無任何回應。聲稱不清楚記者今次是否合法採訪的馬逢國說,「實際發生乜事無從得知」,指記者在內地採訪時,要「入鄉隨俗,入境問禁,我係咁去睇」。
工聯會副理事長潘佩璆更在愛護香港力量的facebook上留言回應事件,「整件事係無綫、now、商台、港台一齊策劃衝擊,目的不在報道劉太近況,只在於報道記者被阻」,留言獲多名「志同道合」人士讚好。
3 : GS(14)@2013-03-10 12:11:1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310/18190652


【一味逃避】
口口聲聲重視新聞自由的高官,一律封口不談香港記者在北京被打事件,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出席公開活動時,均對香港記者在北京採訪時遇襲事件避而不談,陳茂波更拒絕接受正式訪問。
陳茂波拒受訪

陳茂波昨出席明愛慈善步行活動,有記者表示,希望他回應記者遇襲事件,他打官腔稱政府已交代立場,他沒有補充,在活動完畢後離場,沒有接受正式訪問。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出席一個關懷貧窮人士的活動後,雖願接受訪問,對長者生活津貼、標準工時等問題有問必答,但被問到記者在北京遇襲事件時,只稱「政府駐京辦已經處理」就急急離去。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出席歐洲高等教育展覽開幕禮後,亦只向傳媒交代其「份內事」,包括學生資助辦事處如何處理學生家長入息證明,教師培訓獎學金計劃等,沒有談及襲擊事件。政府新聞處為特首梁振英出稿,指他「與民同樂」,昨向到訪禮賓府的市民介紹新居歷史和建築特色。
《蘋果》記者
4 : GS(14)@2013-03-10 12:11:2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310/18190653


【阻撓報案】
於北京採訪時被打傷的無綫電視攝影師前晚到羊坊店派出所報案,遭公安留難,反問他為何要到該區報案。特區政府駐京辦昨送果籃予受傷記者,但特區政府未有實質行動跟進事件。
十多名香港記者前日隨社運人士楊匡,探訪被軟禁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妻子劉霞,卻在劉的住所外遭五名便衣大漢拳打腳踢。其中被按倒地上狂毆的無綫攝影師譚永文,前晚到朝陽醫院驗傷後,再到羊坊店派出所報案。
駐京辦僅送果籃

譚指,公安似不想接辦案件,錄口供時竟問他為何要到該區報案,又要他提供當時所有在場記者的姓名及電話,擾攘三個多小時才完成報案程序。他說傷勢雖無大礙,但呼吸時胸口仍覺痛楚,加上右腳受傷,令他行動不便。
公安態度愛理不理,特區政府前晚發聲明指「十分關注事件」,聲稱透過駐京辦交涉,但昨日未見有任何實際行動;駐京辦則禮節性送果籃予受傷記者,以示慰問。有記者認為駐京辦此舉「九唔搭八」。
《蘋果》記者
5 : Louis(1212)@2013-03-10 23:31:26

彩他就傻
6 : Louis(1212)@2013-03-11 17:04:18

尋釁滋事罪可判5年徒刑

內地在1997年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時,從第160條規定的「流氓罪」分解出第293條「尋釁滋事罪」,當中包括:1.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3.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4. 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一經定罪,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

趙連海亦遭定此罪

涉及該罪名的知名人士,至今皆為內地人,當中港人較熟悉的,包括毒奶粉事件維權父親趙連海、網絡維權記者周莉、涉嫌襲擊方舟子等人的泌尿外科醫生肖傳國等。根據資料顯示,在楊匡之前,亦曾有香港人干犯此罪。黑幫「水×」在東莞發展及作案,結果蔡權勝、李庭芳等成員被當地公安拘捕,被判多項罪名,其中包括了一項尋釁滋事罪。新報記者




http://www.rfa.org/cantonese/new ... a0308-620.jpg/image

原來北京單野,楊匡同記者走入小區拉横額搞事!

記者將片段斬頭,呵呵!


內地尋釁滋事罪可判5年徒刑! 它應該是適用於楊匡和香港記者的身上?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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