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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立核安全法,預防和應對核事故對人身和環境造成危害

31日據中國網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草案)》今日初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共七章86條,明確了核設施、核材料安全,核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監督檢查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內容。

根據規劃,預計到2020年,我國核電機組數量將躍居世界第二位。為進一步提高核安全保障措施,迫切需要制定核安全法律予以規範。

草案從如下四個方面明確了立法目的,一是為安全利用核能,保證核設施、核材料安全;二是為預防與應對核事故;三是為保護涉核人員和公眾的安全與健康;四是為保護環境。這一立法目的主要是預防和應對由核設施、核材料導致的核事故造成的對人身和環境的危害。

據中新社報道,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雲川當日表示,核安全立法有利於增進社會公眾對核安全的了解和信心、完善核安全法律體系、強化核安全監管工作、促進中國核安全國際合作。

草案明確,從事核事業應當遵循“確保安全”的方針。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核安全的監督管理,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核安全管理工作。

草案規定了具體的各項制度和措施,包括規劃、標準、報告與反饋、許可、核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資質資格管理等制度,明確了一些相關的核安全保障措施,如核安全文化、宣傳和教育、人員培訓、國際合作、科研、資金保障等。

在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方面,草案設專章進行明確。草案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及核設施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公開核安全相關信息;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公開核安全行政許可程序及結論,公開核安全有關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報告、總體安全狀況、輻射環境質量等信息。

草案規定,對依法公開的核安全信息,應當通過政府公告、網站以及其他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及時向社會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核設施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申請獲取核安全相關信息。草案同時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編制、散播有關核安全的虛假信息。

此外,對於放射性廢物處置、核損害賠償等,草案也做出了相應規範。其中,關於核損害賠償問題,應當制定專門的核損害賠償法予以規範。

中國秦山核電站

目前,中國是世界上核電在建規模最大的國家。截至今年6月底,中國正在運行的核電機組有31臺,裝機容量為2969萬千瓦,在建機組23臺,裝機容量為2609萬千瓦。根據規劃,預計到2020年,中國核電機組數量將躍居世界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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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自決議員擬立會宣誓加料 周浩鼎稱或啟動彈劾機制

1 : GS(14)@2016-09-28 04:51:34

■梁頌恆(左)曾表明,不排除在宣誓時用手勢等代替部份字眼;旁為游蕙禎。



【本報訊】新一屆立法會將於下月12日召開首次會議並進行新議員宣誓,由於誓詞表明要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立法會秘書處表明,議員宣誓時不能對誓詞作加減,否則有可能被視作無效,不能參加會議。支持自決的候任立會議員羅冠聰表明,不排除宣誓時會自行「加料」,作出一些表達其政治立場手勢或行動,有建制派候任議員指,冀各議員尊重法律;若有議員違反誓言,不排除會對他們啟動彈劾機制。記者:呂浩然



新一屆議員宣誓在即,立法會秘書處昨向傳媒講解宣誓程序時指出,根據《基本法》第104條,議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誓詞雖分為宗教式及非宗教式,但都會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等字眼,秘書處又稱,原則上候任議員是不能對誓詞作出加減,但仍須視當時情況而定。



■羅冠聰稱宣誓時「可能加嘢」,但未定具體行動。

羅冠聰指可能會加手勢


早前青年新政候任議員梁頌恆已經表明,不排除參考外國做法,用手勢或裝飾之類去顯示所講字眼是有特別意思,表達他的立場,而香港眾志的羅冠聰回覆查詢時亦表明,他「會走過要走嘅程序」,但亦指「可能會加嘢,例如手勢等」,暫時未決定具體行動。而青政及劉小麗等支持自決候任議員,至截稿時未有回覆。對於候任議員宣誓時加料,立法會秘書處認為,難言加料做法會否被判定為宣誓無效;若議員宣誓被判定為有問題,就會在第二次立會會議,再由立會主席為候任議員作行第二次宣誓,而按立法會《議事規則》規定,未能宣誓的議員將不可參與立法會會議或參與表決。民建聯周浩鼎則強調,「宣誓就係莊嚴嘅儀式,應該按誓詞去做」,不應在宣誓時作其他言行。他續指,《基本法》亦規定,如果有議員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且經立法會出席議員的三分之二通過譴責,立法會主席就可以宣告該議員喪失議員資格。他不排除若有議員違反誓言的話,就啟動彈劾議員的機制。



黃毓民上屆「咳」走字眼


獨立謝偉俊稱,議員在誓詞中加料是否有問題,視乎議員在誓詞以外發言是否個人意見表達,他認為一旦有關內容是否定了誓詞內容,則宣誓可能無效,例如宣誓後表明支持港獨。據本報翻查紀錄,以往也有議員宣誓時自行加料。黃毓民在2012年宣誓成為立會議員時,曾以咳嗽聲「咳」走誓詞中「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等字眼,結果被當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未能確認完成宣誓,黃事後要去信曾鈺成要求重新宣誓。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28/1978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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