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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視組進駐財政部 樓繼偉:發現問題決不姑息

7月3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稱,中央第十輪巡視已進駐16家地區和單位。其中,根據中央統一部署,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將專項巡視財政部黨組工作,為期兩個月。

上述消息稱,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專項巡視財政部黨組工作動員會召開。會前,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同誌向財政部黨組書記、部長樓繼偉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會上,中央第十三巡視組組長朱保成就即將開展的專項巡視工作作了講話,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辦公室主任黎曉宏就配合做好巡視工作提出要求,樓繼偉主持會議並作表態發言。

樓繼偉要求,對巡視組指出的問題,要誠懇接受、認真對待,絕不能推卸責任,絕不能諱疾忌醫;對巡視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要立行立改、快改真改,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巡視組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要仔細核查、嚴肅處理,決不包庇縱容、姑息遷就。

據悉,中央巡視組將在財政部工作2個月。巡視期間(7月2日~9月2日)分別設專門值班電話:68311877,專門郵政信箱:北京市郵政829號信箱。巡視組每天電話受理時間為:早8:00—晚8:00。根據巡視工作條例規定,中央巡視組主要受理反映財政部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關於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於巡視受理範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財政部和有關部門認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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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軍方回應郭伯雄受賄案:無論職位多高絕不姑息

7月28日,國防部舉行例行記者會,國防部新聞局局長、國防部新聞發言人楊宇軍大校發言並答記者問。

一位記者提問稱:“近日軍事法院對郭伯雄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判處其無期徒刑,處沒個人全部財產,剝奪上將軍銜。在建軍89周年前夕作出這樣的宣判,請問對此有何評論?”

楊宇軍表示,關於軍事法院對郭伯雄案進行審判的事情。對郭伯雄案的依法審理,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全面治黨、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堅定決心,表明了黨中央、中央軍委堅定不移懲治腐敗的堅強意誌,在全軍官兵中產生了積極反響,對於震懾貪腐犯罪、提振軍心士氣、維護軍隊形象,具有重要意義。郭伯雄案件的判決再次表明,軍中絕不允許有腐敗分子藏身之地,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對軍隊中發生的腐敗案件,不論涉及到什麽人、職位多高,都將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7月25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郭伯雄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剝奪上將軍銜。

(綜合自國防部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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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增強辦稅便利性 絕不姑息收“過頭稅”行為

1月6日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進一步增強辦稅便利性答記者問,2017年,稅務部門將針對納稅人反映的辦稅“痛點”“難點”“堵點”,進一步增強辦稅便利性,減輕辦稅負擔。同時,對收“過頭稅”行為,一經發現,一律對有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記者:有的納稅人反映到稅務部門辦稅還不夠方便,請問稅務總局將采取什麽措施進一步方便納稅人辦稅?

答:近年來,稅務總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大力清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持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最大限度規範稅務人,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截至目前,除保留7項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外,8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已全部清理完畢,並進一步簡化規範稅務行政審批流程,實施審批“零超時”,有效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同時,自2014年以來,連續三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稅務總局相繼推出21類70項便民辦稅舉措,各地稅務機關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落實措施,大大提高了辦稅便捷度,促進了納稅人滿意度穩步提升,獲得感持續增強。

目前來看,經過近年來的持續改進,辦稅服務總體上是便利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2017年,稅務部門將針對納稅人反映的辦稅“痛點”“難點”“堵點”,進一步精簡規範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持續深化“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重點圍繞簡化辦稅流程、減少辦稅時間、簡並涉稅資料、拓展辦稅渠道等方面,充分運用“互聯網+”手段,不斷優化辦稅服務、提升辦稅質效、減輕辦稅負擔。

記者:有媒體報道,稅務部門為完成收入目標存在向企業分解任務的問題,具體情況如何?

答:財政預算確定稅收收入目標。預算一經全國人大和各級人大審議通過便具有了法律效力。依法組織稅收收入,確保實現預算確定的稅收收入目標,是各級稅務部門的法定職責。為完成好預算確定的收入任務,根據各地經濟稅源情況,稅務部門要在各級稅務機關之間分解收入任務,而不是也不準將收入任務分解到企業。如果發現基層稅務部門向企業下達收入任務,稅務總局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其責任。

近年來,稅務總局始終堅持依法征稅的組織收入原則,不斷強化嚴格落實減免稅、嚴禁征收“過頭稅”的要求。比如,2015年2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稅收征管秩序 提高稅收質量的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依法依規組織稅收收入,認真落實各項減免稅政策,絕不能以稅收收入緊張為由在落實稅收優惠上打折扣。再如,2016年4月,在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前,稅務總局聯合財政部下發了《關於認真做好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前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嚴禁對企業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讓抵扣,嚴禁該退的稅款不予退稅或緩退,嚴禁運動式清理欠稅、補稅。對收“過頭稅”行為,一經發現,一律對有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媒體報道還反映,有的稅務部門存在按超收數額的一定比例取得“超收返還”的問題。從近年來稅務總局組織內部審計以及執法督察,特別是審計署開展的對稅務機關的審計情況看,沒有發現這方面的問題。對這樣的問題,一經發現,稅務總局將積極主動與有關部門一起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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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增強辦稅便利性 絕不姑息收“過頭稅”行為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1-07/1067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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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進一步增強辦稅便利性答記者問,2017年,稅務部門將針對納稅人反映的辦稅“痛點”“難點”“堵點”,進一步增強辦稅便利性,減輕辦稅負擔。同時,對收“過頭稅”行為,一經發現,一律對有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記者:有的納稅人反映到稅務部門辦稅還不夠方便,請問稅務總局將采取什麽措施進一步方便納稅人辦稅?

答:近年來,稅務總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大力清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持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最大限度規範稅務人,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截至目前,除保留7項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外,8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已全部清理完畢,並進一步簡化規範稅務行政審批流程,實施審批“零超時”,有效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同時,自2014年以來,連續三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稅務總局相繼推出21類70項便民辦稅舉措,各地稅務機關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落實措施,大大提高了辦稅便捷度,促進了納稅人滿意度穩步提升,獲得感持續增強。

目前來看,經過近年來的持續改進,辦稅服務總體上是便利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2017年,稅務部門將針對納稅人反映的辦稅“痛點”“難點”“堵點”,進一步精簡規範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持續深化“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重點圍繞簡化辦稅流程、減少辦稅時間、簡並涉稅資料、拓展辦稅渠道等方面,充分運用“互聯網+”手段,不斷優化辦稅服務、提升辦稅質效、減輕辦稅負擔。

記者:有媒體報道,稅務部門為完成收入目標存在向企業分解任務的問題,具體情況如何?

答:財政預算確定稅收收入目標。預算一經全國人大和各級人大審議通過便具有了法律效力。依法組織稅收收入,確保實現預算確定的稅收收入目標,是各級稅務部門的法定職責。為完成好預算確定的收入任務,根據各地經濟稅源情況,稅務部門要在各級稅務機關之間分解收入任務,而不是也不準將收入任務分解到企業。如果發現基層稅務部門向企業下達收入任務,稅務總局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其責任。

近年來,稅務總局始終堅持依法征稅的組織收入原則,不斷強化嚴格落實減免稅、嚴禁征收“過頭稅”的要求。比如,2015年2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稅收征管秩序 提高稅收質量的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依法依規組織稅收收入,認真落實各項減免稅政策,絕不能以稅收收入緊張為由在落實稅收優惠上打折扣。再如,2016年4月,在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前,稅務總局聯合財政部下發了《關於認真做好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前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嚴禁對企業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讓抵扣,嚴禁該退的稅款不予退稅或緩退,嚴禁運動式清理欠稅、補稅。對收“過頭稅”行為,一經發現,一律對有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媒體報道還反映,有的稅務部門存在按超收數額的一定比例取得“超收返還”的問題。從近年來稅務總局組織內部審計以及執法督察,特別是審計署開展的對稅務機關的審計情況看,沒有發現這方面的問題。對這樣的問題,一經發現,稅務總局將積極主動與有關部門一起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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