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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管理政策今起實施 多地仍在醞釀管理細則

備受關註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日起實施,《辦法》對網約車司機、車輛和網約車平臺等多方面做了規定,未來乘客乘坐網約車或會更安全。

《辦法》明確,各地可根據《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9月底開始,多地陸續公布網約車管理細則,向社會征求意見。中新網在梳理中發現,目前,仍有不少省會城市網約車管理細則還在“醞釀”中。

《辦法》在人、車、網約車平臺等多方面都做了具體規定。網約車司機需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等,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網約車車輛則需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網約車平臺則需承擔承運人責任,應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還應記錄駕駛員、約車人在其服務平臺發布的信息內容、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訂單日誌、上網日誌、網上交易日誌、行駛軌跡日誌等數據並備份。

價格方面,網約車平臺應當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並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

值得註意的是,《辦法》中指出,各地可根據《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9月底開始,多地陸續發布了網約車管理細則,向社會征求意見。

梳理發現,在省會和首府城市、直轄市中,北京、上海、廣州、天津、重慶、杭州、南京、合肥、成都、武漢、蘭州、長沙、呼和浩特、石家莊、沈陽、西安、貴陽等地已出臺網約車管理細則,向社會征求意見。

南昌、濟南、鄭州、烏魯木齊、太原、拉薩、南寧、昆明、福州、長春、哈爾濱、海口、西寧、銀川等暫未出臺相關細則。

部分已出臺網約車管理細則向外征求意見的城市中,下屬地區仍可再制定管理細則,比如,重慶提出,主城區以外的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可以參照本標準(重慶標準)執行,也可以另行制定本地標準。也有部分地級市出臺並開始實施網約車管理細則,如福建泉州、莆田等。

具體到各地網約車管理細則,差異較大,部分城市對網約車車輛軸距、排量等方面做了要求;對非本地戶籍司機、非本地牌照車輛也做了限制。比如北京要求“京人京牌”。中新網發現,多地省會城市管理細則中都要求網約車需掛本地牌照。

也有部分城市管理細則較溫和。比如貴陽在網約車征求意見稿中對網約車車輛沒有任何軸距、排量的要求,只限定貴陽本地牌照,車齡不超過3年,車輛購置價格不低於貴陽市市中心城區巡遊出租車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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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賣鹽,何時不難 鹽改半年,多地仍現“地方保護”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6722

一些地方仍然設置行政壁壘,阻礙外地食鹽進入本地市場。(南方周末記者 翁洹/圖)

(本文首發於2017年8月17日《南方周末》)

國務院《鹽業體制改革方案》落地半年多來,一些地方仍然設置行政壁壘,阻礙外地食鹽進入本地市場。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公開表示,《鹽業體制改革方案》雖已明確取消食鹽準運證,但有的地方鹽務局還以此為理由阻礙外省食鹽進入市場,甚至公開發文進行地方保護。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巡視員王強回應南方周末稱,對於“跨省賣鹽”屢遭查扣的事情,有關部委會視情況出臺新的應對舉措。

2017年6月19日,陳華發現他們位於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新華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稱“新華公司”)內的倉庫門鎖被撬開,倉庫里的18噸食鹽不翼而飛。

該倉庫是湖北廣鹽藍天鹽化有限公司(下稱“藍天鹽化”)江蘇直銷處租賃過來在鹽城市用於存放食鹽的地方,陳華隨即向藍天鹽化江蘇直銷處副主任張秀忠匯報了情況。

藍天鹽化的工作人員調出監控發現,食鹽是被大豐區鹽業公司的人搬到車上拉走的。隨後,藍天鹽化告知大豐區鹽業公司,他們拉走的食鹽屬於藍天鹽化。但大豐區鹽業公司表示他們“是在執法”。大豐區政府法制辦後來回複藍天鹽化也表示,大豐區鹽務局確實在執法。

6月28日,鹽城市大豐區鹽務管理局張貼《尋主公告》稱:我局在鹽城市鹽務管理局鹽政處和執法支隊的現場監督指導下,會同公安機關對曾存放在新華公司內的涉嫌非法經營食鹽無主鹽產品采取強制措施。

張秀忠才明白,他們存放在鹽城倉庫的18噸食鹽被大豐區鹽務管理局采取強制措施了。藍天鹽化立即向大豐區鹽務管理局發函說明情況,要求歸還被采取強制措施的食鹽,並建議大豐區鹽務局按國家鹽業改革有關精神,支持和幫助外地鹽產品進入本地市場。

放開區域限制

從2001年開始,鹽業體制改革成為行業熱點。2016年5月,國務院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下稱“《方案》”),正式開啟了中國鹽業改革的大幕。

《方案》明確從2017年起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取消食鹽準運證,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

根據《方案》,鹽業體制改革的核心就是放開區域限制。省級批發企業可跨區域賣鹽,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可以自有品牌上市場,不用再通過鹽業公司來批發。

在2017年4月,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就印發《關於進一步落實鹽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四大任務:全面準確落實鹽改精神,抓緊完善地方涉鹽法規體系;加快推進政企分開,完善食鹽專業化監管體制;落實鹽改跨區經營政策,積極釋放市場活力;開展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檢查,確保人民群眾食鹽安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堅決取消食鹽準運證、食鹽零售許可證等不符合《方案》精神的行政審批事項。省、市、縣三級鹽業主管機構或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機構與鹽業公司未分離的,2017年6月30日前要編制完成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

對這些改革,很多人拍手叫好。因為地區差異和個體差異,人們對不同標準的食用鹽的需求不一樣,但以前一個地方食用鹽標準是統一的,難以滿足個性化需求。比如很多甲亢患者就遇到買低碘鹽的困難。

各地鹽改迅速鋪開。2017年6月12日,四川省印發《四川省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將原省鹽務局承擔的各類職能分流至省經信委、省食藥監局等部門,對現有執法人員進行分流安置。

據南方周末統計,目前已有江西、四川、內蒙古、重慶等多個省級行政區以撤銷鹽務局為核心,正在進行省級鹽業行政管理制度變革。

2017年7月3日,廣東省清遠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撤銷市鹽務局的《清遠市食鹽監管體制改革方案》,這標誌著地市撤銷鹽務局的工作也開始啟動。

原工信部消費品司輕工二處處長崔桂玲告訴南方周末,食鹽是消費品,應該跟其他食品一樣被監管,但如何監管要求高。崔桂玲在退休前多年來一直參與國家鹽改相關工作,她認為解決跨省賣鹽頻繁遭到查扣的辦法就是實行政企分開。如果由鹽業公司執法,就可能給生產企業造成很多麻煩。

食鹽外銷被查

藍天鹽化在江蘇的遭遇讓張秀忠很為難,截至2017年7月底,藍天鹽化在江蘇被查處的食鹽已超過600噸。

就在此前的6月底,一份流傳出來印有“二〇一七年江蘇省食鹽安全專項檢查產品標簽檢查不合格匯總表”字樣的圖表及一份未加蓋公章的文件,讓在江蘇的外地鹽企深感被“釣魚執法”。

這份在2017年6月20日制作的匯總表,標註檢驗單位為江蘇省鹽業質量監督檢測站,備註特別標明“僅限主要領導閱,註意保密,不得外傳”的字樣。

但江蘇省鹽業局局長童玉祥否認江蘇方面發過上述文件。童玉祥在接受南方周末電話采訪時表示,江蘇省鹽務局從上到下從來沒有發過這樣的文件,也沒交代過這樣的事。

“我們不會容忍‘打壓外地食鹽’這種做法”,童玉祥稱,“我們不會這麽做”,江蘇省鹽務局在2017年4月15日給各省級食鹽批發企業、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發布公函,就是為支持外省鹽企依法合規來江蘇跨區經營。

按童玉祥的說法,為支持外省鹽企來江蘇跨區經營,江蘇省鹽務局曾專門向各鹽企下發公函並附加監督和服務電話,就是為對每一個監督電話都做到有記錄、有核查、有回複。但江蘇省有63個縣區,誰都不能保證有個別執法人員在執法中有不文明的現象出現。

童玉祥告訴南方周末,在江蘇的超市和市場里,外地鹽已經鋪天蓋地,連消費者都不知道要買什麽鹽了。對於江蘇被指打壓外地鹽的說法,童玉祥表示,江蘇的食鹽市場已經放開了,並不是他把某個地方的鹽沒收就代表他的鹽就能賣得多,他們歡迎優質的合法的產品到江蘇來。

江蘇省鹽務局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江蘇鹽務局確實未下發過上述文件,江蘇大力支持外省鹽企依法合規開展跨區經營。

如果那些文件是有人冒充江蘇鹽務局下發,江蘇省鹽務局是否會追究冒充發文者的責任?江蘇省鹽務局沒有回應南方周末的采訪要求。

2017年6月13-14日,國家鹽業體制改革督察組到江蘇省督察鹽業體制改革情況。工信部消費品司司長高延敏對江蘇鹽業體制改革工作表示肯定,他認為江蘇省落實的鹽改跨區經營政策等工作,對其他省市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

這份針對外地鹽的“文件”沒蓋公章,在鹽市廣泛流傳,但江蘇省鹽務部門對其真實性予以否認,稱沒有發過這種文件。(受訪者提供/圖)

合法利益靠鹽改保障

雖然各地都在大力推進鹽改,但外地鹽進入並非一帆風順。2017年7月7日,山東淄博市臨淄區齊都鹽群食品配送部的馬聚妍接到臨淄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決定書》,撤銷其與四川省鹽業總公司進行物流合作配送的31.395噸食鹽被臨淄區鹽務局暫扣沒收的決定。

臨淄區人民政府認定臨淄區鹽務局馬聚妍無證經營食鹽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而撤銷臨淄區鹽務局此前對馬聚妍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來自四川省鹽業總公司的數據顯示,截至6月10日,四川省內制鹽企業被外省鹽政主管機構查封扣押沒收的食鹽高達3605噸。

童玉祥也向南方周末透露,江蘇的鹽在海南、河南、安徽等七八個省也有被查扣的事,但他們都采取了很和諧的方法理解支持鹽業改革。

上海彭旨平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鄒佳萊,他長期關註中國食鹽行業的壟斷問題,據他估計全國70%以上的地方都存在類似情況。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在5月18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鹽業改革後仍然存在地方保護主義,有的地方鹽務局設置行政壁壘,阻礙外地食鹽進入本地市場,甚至有個別地方鹽務局公開發文進行地方保護。

孟瑋稱,開展食鹽跨區經營的主要障礙是部分地方鹽務局和鹽業公司政企不分,鹽業公司為了自己的商業利益設置行政壁壘。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巡視員王強回應南方周末稱,鹽改的整體推進工作目前正在了解情況,尚未形成國家層面的階段性報告。

但對於“跨省賣鹽”的障礙問題,王強表示國家發改委會視情況出臺新的應對舉措。

比如上述流傳出來的江蘇省鹽業質監站出具的匯總表中“標簽檢查不合格”的產品涉及中鹽的產品有11個,其中就有4款產品因未註明允許碘含量波動範圍不符合GB2687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碘含量》規定。

就在6月27日,國家衛計委對中鹽長江鹽化關於“食用鹽碘含量”的信訪回複稱,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碘含量》(GB26878-2011)要求,生產企業可根據產品中碘含量實際水平,如實標示碘含量即可。

但江蘇省鹽務局在2017年4月15日發函稱,各省級食鹽批發企業、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江蘇省食鹽加碘標準。江蘇省食用鹽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計)為25mg/kg,允許碘含量的波動範圍為18~33mg/kg。

實際上,考慮到地方環境差異及個人用鹽習慣,國家有關部門對食鹽加碘標準並未全國“一刀切”,允許加碘鹽及無碘鹽同時在一個市場上流通。

鹽企是鹽改最大獲益者

“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取消食鹽準運證,放開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這是國家制定的《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主要內容。

如果食鹽銷售不放開區域限制,對消費者也極為不利,會剝奪消費者購買食鹽的選擇權。

鄒佳萊表示,鹽改的好處可以歸納為既讓消費者有吃鹽的選擇權,食鹽生產者也可以被解放出來。破除食鹽的行業壟斷,民營資本也有機會進入食鹽領域。

在崔桂玲看來,當前影響鹽改進展的一個原因就是利益,最大的問題也是利益。只有做到政企分開和取消食鹽專營,讓食鹽生產企業和社會資金進入市場,鹽改才算徹底。

而鹽改的最大受益者是產鹽企業,他們既可以接受鹽務局的采購,也可以直接把食鹽賣向市場,銷路被打開了。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根據對全國八百多個監測點每日跟蹤監測,發現2017年1月1日食鹽市場放開後,總體上食鹽價格呈穩中下降走勢。

來自國家發改委體改司的數據顯示,在鹽改方案正式實施後,由於市場競爭的日益充分,食品加工用鹽價格下降30%-50%,部分地區部分品種批發價格、零售價格下降較為明顯。

雲南鹽業母公司雲南能投的2017年一季度報顯示,由於食鹽市場放開導致食鹽產品綜合價格下降,致使該公司毛利額同比下降17.4%。

鄒佳萊指出,鹽改前由於層層“通關”導致鹽價一路高升,鹽改後食鹽價格放開,對之前靠壟斷得來的暴利將會帶來系統性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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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兩啟德地 恒地160億承接 分析:海航明賺暗蝕 餘下兩幅地仍有機會出售

1 : GS(14)@2018-02-20 08:06:12

【明報專訊】海航集團年前以272億元先後鯨吞4幅啟德地王後,遭受內地排查打擊,最終陷周轉不靈,需以近160億元向本地龍頭發展商恒地(0012)售出1L區3號及1K區3號(6562及6565號)兩幅啟德地皮,較其買入價約142.5億元帳面賺17億元;但業內人士稱,計及利息等開支,海航明賺實蝕。獲恒地解困後,海航旗下國際建投(0687)於2月20日仍需償還1L區1號(6564號)第三幅啟德地皮約26億元過橋貸款及6月初1L區2號(6563號)第四幅啟德地22億元過橋貸款等,能否續貸渡過資金危機,尚待觀望。

明報記者 方楚茵、甘潔瑩

早前傳出海航正與另一本地龍頭新地(0016)進行獨家融資談判,卻突然殺出「程咬金」,終由恒地接貨。恒地發言人稱,集團很高興買到該區(啟德)最靚、望海景的住宅地。恒地執行董事黃浩明稱,收購價錢合理,現况與兩年前不同,集團亦看好該新區,「做地產有買有賣,賣咗就再買番」。事實上,恒地以往均有入標海航投得的4幅啟德地皮,惟無功而還。

建投:有助提升餘下地皮價值

海航旗下建投副主席劉軍春表示,曾有多家發展商尋求合作,但相信恒地參與啟德地產開發,帶動其第三及第四幅地皮的價值提升,增加協同效應。國際建投曾分別出資7.28億元及6.33億元投資售出地皮,他指今次可助建投資金提前回籠,有利集中餘下兩地皮以及其他業務發展。受消息刺激,建投股價昨高開2.55元,升幅逾兩成,收報2.26元,仍升7.1%;恒地表現平穩,收市微升1.1%,報49.6元。

有業內人士指出,海航及建投是次賣地帳面看似獲利,但計及前期費用、延期還款的利息上升或罰息等,相信是「帳面賺錢,帳底虧錢」(見另稿)。

建成期最遲至2022年3月

接連有官地透過股權變動易手,地政總署回覆,政府透過招標出售土地的土地契約,一般載有條款限制在合約完成證明書(即滿意紙)發出前的土地轉讓;土地契約一般載有條款,規定發展項目須在賣地條件所載的「建築規約」期限內,建成該賣地條件中所訂明的最低樓面總面積,並取得由建築事務監督發出的佔用許可證。是次恒地接手的兩幅地皮,建築規約期限分別為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3月31日。

券商對事件看法較中性,野村指出,原預料建投就發展兩幅啟德地產生5%的毛虧損,但相較海航融資成本高達8%,恒地僅需3%水平,加上其建築成本每呎只約4000元,料在收購溢價13%下,恒地兩幅啟德地利潤率為1%,影響中性,故維持「中性」評級,目標價55.9元。該行又預期建投將在3月後繼續出售其餘兩幅啟德地皮,相信本地發展商亦會感興趣。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3382&issue=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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