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江南董事長張蘭再次捲入漩渦。
這次是因為國籍問題。12月初,俏江南集團總裁安勇對外透露,俏江南赴港IPO已通過聆訊。之後張蘭迅速提交退出北京市朝陽區政協委員的申請。
俏江南集團由張蘭創始於2000年,總部位於北京,旗下包括俏江南品牌餐廳、蘭(LAN Club)和SUBU三大高端品牌。
張蘭近日接受訪問時這樣自嘲:「不是為了在中國香港上市,誰願意放著中國公民不當,當島民呢?」張蘭口中的這個島國是一個總人口3萬、叫聖基茨的地方。
張蘭自稱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俏江南香港IPO鋪路。
這只是中國企業家選擇境外上市的一個縮影。最近在香港上市的旭輝控股、騰訊等都做了類似的安排。
據艾迪企業上市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主席許夏雄介紹,在採用「紅籌模式」情況下,在香港上市的渠道和方法很多,張蘭做出放棄國籍的做法,有一定背景原因。
2009年,《關於境外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下稱「10號文」)第11條規定,「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名義併購與其有關聯關係的境內的公司,應報商務部審批。」
張蘭之舉,意在繞道10號文。許夏雄介紹,除了變換國籍,協議控制形式(VIE)和通過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或收購方式上市也是可行的。
變換控制人國籍即變更公司構架
由於證監會此前對餐飲類企業的上市審核一直處於暫緩狀態,俏江南在今年1月31日無奈終止A股IPO審核程序。
此後,俏江南開始了赴港上市進程。但在2012年5月16日,證監會正式出台了《關於餐飲等生活服務類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信息披露指引(試行)》(下稱《指引》),這被解讀為證監會為餐飲等生活服務類企業IPO放行的信號。
但已為在香港上市做了一半工作的俏江南,沒有再選擇回到A股上市,而是繼續進行其香港上市進程。
問題隨之而來。
為什麼同樣希望在香港上市的三一集團董事長梁穩根沒有放棄中國國籍,張蘭卻要放棄中國國籍?
「早前,在安排俏江南在A股上市時,俏江南是以內資股東控股形式持有。」許夏雄告訴記者,俏江南今年1月終止IPO審核程序時,相信原內資控股股東轉換國籍是為之後的境外上市計劃做準備。
由於內地企業在境外上市需要將資產由境外企業持有,而十號文(《境外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後修訂版《關於境外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第11條規定, 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名義併購與其有關聯關係的境內的公司應報商務部審批。當事人不得以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或其他方式繞過前述要求。
若張蘭國籍轉為外籍,則在一定程度上繞過了10號文,用自己在境外成立的離岸公司收購境內實體,並完成上市重組。
「有人提出,原本張蘭可以讓其兒子汪小菲加入外籍,並讓其收購境內俏江南實體,或通過代持的方式,將資產轉移出去,再買回資產。」許夏雄說,
但根據港交所主板《上市規則》,香港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層成員需要上市前至少3年內維持不變,而在上市前一個財政年度內,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
若在2月份張蘭將控制權轉給汪小菲,事情會變得複雜,除其他現實考慮外, 在如何符合《上市規則》中所規定的「在上市前一個財政年度內,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方面,將變得困難。至少在上市時間表的排定時,會被迫推遲。
除了俏江南,近期在香港上市的內地地產公司旭輝控股(0884.HK)同樣採用了變換控制人國籍的辦法。
在該公司招股書中寫道:「本集團個人控股股東林中先生、林偉先生及林峰先生不被視作併購規定所定義的中國境內自然人或居民,原因在於在本公司收購相關境內企業前,林中先生為加拿大永久居民,而林偉和林峰為岡比亞共和國永久居民。」因此,該公司的重組不受十號文限制。
此後,上述控制人通過在香港、開曼群島和英屬處女群島三地分別成立離岸公司的形式,由開曼群島企業控制英屬處女群島企業,再由後者控制香港企業,並由香港企業到內地收購旭輝地產實體,這樣的方式,構成了傳統上內地私人企業上市的「紅籌模式」。
但許夏雄認為,若張蘭以較高調的形式宣佈自己為了公司上市而移民,會給其上市團隊及上市進程帶來一定壓力。
「利用已有外商投資企業收購和變換控制人國籍身份等方式,容易有規避10號文中的『當事人不得以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或其他方式繞過前述要求」的嫌疑』。「許夏雄說,當在香港申請上市時,企業在境內的上市律師需要出具意見,即由於控制人已轉換國籍,上市申請人是不受10號文限制的。
為何不學騰訊VIE模式?
另外一種常用的繞開十號文的方法是VIE。
「這種形式適用於屬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規定的外資禁入或限入行業或業務。」許夏雄說,這些行業包括新聞、互聯網、金融、甚至房地產等。若非外資禁入或限入行業,一般香港交易所不會批准以這種形式在香港上市。
以騰訊的上市架構為例,該公司招股書顯示,騰訊上市時整個架構在內地有4家附屬公司,其中兩家是經營實體公司,騰訊計算器系統有限公司及世紀凱旋科技有限公司;另外兩家則是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騰訊科技」)和時代朝陽科技(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時代朝陽」)。
騰訊上市公司本身並非直接控制其實體企業。相反,騰訊控股有限公司分別通過兩個英屬處女群島企業控制了騰訊科技和時代朝陽。而騰訊科技和時代朝陽則分別與世紀凱旋和騰訊計算機簽訂架構合約。訂立架構合約後,上市公司通過騰訊科技和時代朝陽,可確認和收取騰訊計算器及世紀凱旋的業務和營運的經濟利益。
架構合約包括知識產權轉讓合約,即以騰訊科技和時代朝陽向騰訊計算機和世紀凱旋提供若干技術及資訊服務為名,將後兩者的知識產權轉讓給境外上市主體。
另外還有質押合約,即騰訊主要創辦人向境外上市公司出售他們各自擁有的騰訊計算機和世紀凱旋註冊資本的持續有限權益。
實際操作中,協議不限於上述兩種。所有協議簽訂後,騰訊控股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部分能夠收取騰訊計算機和世紀凱旋所有收益,在內地法律允許時可收購上述兩家公司所有股份及資產等。
通過VIE形式,騰訊控股有限公司在未收購騰訊境內實體的情況下在香港上市。
許夏雄認為,雖然在支付寶事件及新東方事件之後,存在有許多對VIE模式的不確定性看法,但現實情況是,對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規定的外資禁入或限入的行業,特別是對於那些還未盈利的企業,除非境內A股能開通融資渠道,否則以該種形式到境外資本市場上市仍然是目前唯一的選擇。
能夠幫助內地企業在一定前提下避開10號文,進行紅籌架構上市的方法不限於此。目前,方式還包括利用已有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或收購,讓自己身邊親密的外籍人士持有股份和先賣後買等形式。但每種形式背後可能都隱藏著潛在的法律等風險。
就在張蘭更改國籍獲得H股上市申請之際,其執掌的俏江南卻遭到了很多人抵制,門口一度「門前冷落鞍門稀」。其實,張蘭所面臨的困境也正是國內有融資需求企業選擇海外上市後的最真實寫照。根據目前中國的法律條文規定,那些不夠資格在H股直接上市的大陸中小企業若想取得海外上市的機會,似乎更改掌門人國籍也是一種很無奈的選擇。
企業青睞紅籌上市
「一直以來,中國企業海外上市主要有兩大途徑,一是通過發H股、N股、S股直接上市;二是紅籌股間接上市。多年來,H股上市基本為國有企業所獨享,而間接紅籌上市則是眾多民企和中小企業的主要上市渠道,」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在出席呼籲清除紅籌上市障礙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目前證監會已出台政策使得第一種方式上市的門檻全面降低,但第二種海外上市的道路卻因種種法律障礙難以實施。」
根據中國證監會最新發佈的《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報文件及審核程序的監管指引》文件,自2013年1月1日起大陸企業赴港上市的「456」門檻(1999年發佈的淨資產不少於4億元、融資規模不低於5000萬美元,以及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將全面降低,這意味著大陸企業通過發行H股直接在香港上市的途徑將全面開啟。既然新的法律已經將H股直接上市途徑全面放開了,為何還要再呼籲紅籌間接上市之路也要打開呢?
「企業若通過紅籌方式上市,可以同海外公司一樣,企業管理層可以享受全部認股權權益,而且股份還可以全部流通,這點對企業的吸引是相當大的。」從事多年幫助企業紅籌上市工作的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若劍接受《紅週刊》記者採訪時表示。
「另一方面,從稅收方面來看,根據現在的法律以外國人身份在港股上市的企業是不用交中國方面的稅收的,雖然法律中也有一些特殊條款比如企業高管若大部分是中國人的話也要交稅,但大部分公司都可以通過合法避稅等途徑免去這些稅收,就是說現實中以紅籌方式上市的公司比H股直接上市是可以省去一大筆稅收的,當然,還有其他諸如上市費用低、再融資能力強等諸多好處。按照規定,若企業通過紅籌方式上市,企業上市半年後,便可再融資。」
「10號文件」斬斷紅籌上市之路
「不過,儘管紅籌上市受到了很多企業青睞,但現實中企業能夠順利直接以紅籌上市的幾乎沒有,除非通過更改國籍等迂迴方式解決。」陳若劍對記者表示。那麼,在A股上市困難、企業急需資金的情況下,緣何有很好融資渠道的紅籌股間接上市卻如此之難,甚至是逼著像張蘭這樣的民資企業董事長通過改變國籍的途徑去曲線上市呢?
「這都是2006年的那一份文件惹的禍。」劉紀鵬對記者表示,自2000年以來,中小企業為錯開審批和高門檻轉而採用紅籌方式上市的做法也曾盛行一時,但自從『10號文件』、即2006年9月起由六部委制定並實施的《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出台以來,這種方式便嚴重受阻。「原因很簡單,就是10號文件中的一些條文,借管理和審批之名,對民營企業『紅籌上市』行重重設障之實。」
而據記者瞭解,10號文件對企業海外上市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審批手續繁瑣,申請企業紅籌上市要經過商務部、外管局、證監會、工商局四個部門的8道手續,層層審批下使得上市週期不確定性大幅增加,困難也大幅增加;其次,10號文件還對股權支付手段進行限制,使得中小企業要去OTCBB(粉單)購買目標殼公司,就必須用現金進行反向收購,令跨境換股困難重重;再者,10號文件對紅籌上市日期規定嚴格,批准證書必須1年內有效,這給企業上市又增加了重重困難。
「表面上看10號文件並無明文禁止海外紅籌上市的內容,但據我們統計,該規定出台6年來,至今沒有一家企業能夠通過正常渠道實現紅籌股上市」,和君創業合夥委員會主席李肅向記者表示,在2006年之前10號文件還沒出台前,大家還是可以正常通過發紅籌股方式上市,而出台這一審批文件後,國內企業要想繼續實現紅籌上市,只能通過改變企業法人國際身份等迂迴方式來實現了。
紅籌直接IPO之門蚩待開閘
「當然,當時的監管層也有他們的諸多考慮,比如他們會認為大量資金游離於政府的監管之外,會造成資金外逃,或者是國內優質上市資源流失等,」劉紀鵬表示,「但是目前的背景已經改變了,國有資產問題可以設置相關規則,而不含國資的企業就不應該再有如此多的限制,現在A股IPO排隊已經有800多家,很難再講資源流失,反而這樣限制來限制去,延誤了企業直接紅籌融資的時機。」
據陳若劍律師統計,近幾年來已經有數百家企業通過改變國籍或者協議控制模式(VIE)等曲線救國的方式獲得突破。「這些通過更改國籍等方式實現間接紅籌上市的企業,雖然資產在海外上市了,但人卻被變成外籍,這簡直就是逼良為娼,還要蒙受賣國、資產外逃的不白之冤,在我看來,10號文件第四章就應該刪除掉。」劉紀鵬表示,他對此制度的存在深感痛心,並向記者表示稍後將把此意見整理後上交相關部門。
「10號文件現在就如同一紙空文。」李肅認為,現實中要真想繞過這個法律會有很多方法的,如更改國籍、VIE等方式也已經被很多企業屢試不爽,更為重要的是監管層近幾年來對這種迂迴避法的行為也一直在默認,並沒有阻攔企業間接紅籌上市。不過,對於廢除10號文件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A股IPO堰塞湖之急,利好A股市場的舉措上,監管層卻遲遲不動,他著實有些想不通。
如果你登入全球最大網路論壇「Reddit」的台灣討論區,你看到最常見的話題,不是外國人討論台灣的美食,而是各種對創業、工作、簽證等法令的疑難雜症與牢騷。 過去亞洲國家,包括日本、韓國,在移民政策都很保守,台灣也不例外。然而,近幾年亞洲各國無不為了少子化、老年化問題紛紛修法,降低外國人在國內工作、居留的限制,就連以移民保守著稱的日本也不例外。 人 才競爭,已從過去單純看「誰的薪水高」變成「誰的環境友善」,台灣無法從這場國際人才競賽中免除。國發會副主委林桓指出:「台灣的經濟狀況、薪資水準,在 吸引人才上已經處於弱勢了。我們目前能做的,就是除了經濟誘因外,讓外籍人才在居留、工作、生活的規範上,改善過去被扭曲的法令。」國籍申請不合理! 要求放棄原國籍 違反國際人權為了讓已經在台灣而且愛上台灣的外國人能在台灣長住久安、成家立業,肯夢創辦人朱平創立「向前台灣」〈Forward Taiwan〉組織,和許多律師、學者、藝術家、創業家合作,對政府部門提出改革建議。 「台 灣擁有美好的人文風土、自由民主及絕佳的生活居住環境,我們應該可以成為亞洲的中心點。」朱平說:「但我們現在因為許多守舊的法令,把自己推離開那個位 置。台灣要在世界上有所貢獻,就需要更多朋友來參與我們、把台灣當成他們的家,讓台灣的文化更豐富、更多元,但是我們卻因為不友善的法規,把他們推離開這 個國家。」朱平強調:「解決台灣人才外流危機及人口危機,最有效及最經濟的方法,就是修改不合時宜的《移民法》及《就業服務法》」。因此,「向前台灣」提 出了一份修法提案,針對外國人在台灣居留、就業、國籍、生活等問題,提出修法解方。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移民法規的三大母法:《國籍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就業服務法》。而這三法,正是各國在放寬移民法規時,最重要的指標。 韓 國從二○一一年開始,大幅放寬國籍法令,允許高級人才保有雙重國籍,不像過去需要放棄原國籍。只要是符合條件,例如在科技、經濟、文化等領域能對韓國做出 貢獻,不需要像台灣得先住滿五年,高級人才在韓國,隨時可以申請成為韓國人。而且,一般的外國人歸化,放棄原國籍的期限,也延長為拿到韓國籍之後的一年 內。然而,台灣還在要求外國人先放棄原國籍,才能申請歸化,還很可能因為申請被拒絕,而成為無國籍的國際人球。 美國籍神父甘惠忠在台傳教五十年,一生奉獻給台灣,就因為不願意放棄祖國愛爾蘭的國籍,無法一圓成為「真正台灣人」的夢。「要是我還能活過十年、二十年,也許還有機會。」八十一歲的甘神父說。 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祕書洪滿枝也說:「而且,就算拿到台灣國籍後,五年內還有可能會被撤銷。」她舉例,一名外籍配偶在拿到國籍後離婚,卻因為之前婚姻中有外遇,雖然前夫未提告,但仍因為「品行不端」而被剝奪國籍。 當《世界人權宣言》已宣示不得任意剝奪國籍,我國《國籍法》卻違反《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國際公約》中對於婦女國籍權的保護。為什麼台灣不能像新加坡、韓國一樣,確定拿到國籍後才讓外國人放棄原國籍,保障國際人權? 工作權利管太多! 為了執法方便 禁止所有外國人做志工來到台灣的外國人,不但在工作上有諸多限制,更誇張的是,他們連免費的「志工工作」都不能做! 「外國人禁止從事志工行為」的規定,實際上是來自於十多年前的一份解釋令。 根據勞職外字第0950502128號函釋定義「工作」,無論有償及無償,都是工作,也就是外國人做志工觸法的法源。 林 桓解釋:「因為當時有很多逃跑的外勞,在工廠非法工作,宣稱是志工。結果,為了執法單位方便,勞動部定義外國人只要提供勞務,不管有償或無償,一律算是 『工作』。」從此以後,外國人在教會、社區做志工,都算違法。「因為執法技術問題,我們竟把法令扭曲、擴張到這種地步,造成了外國人的不便,這就慘了。」 林桓說。雖然政府推出許多特殊方案,讓外國人在台工作門檻降低,但仍有這種無限擴張的法令,讓外國人隨時走在被驅逐出境的邊緣。 居留條件沒彈性! 換 工作有空檔 卻導致申請永久居留受阻來台八年的日本人大沼敬吾,在台中一家貿易公司上班,他與台灣女友一同扶養她有腦性麻痹的小孩「天使」。但他連基本的永久居留權都 申請不到。因為三年前,當他申請永久居留權時,才發現過去因為換工作,前後有一個月的空檔沒有銜接上,造成他不符合「連續在台灣五年」的規定,被移民署拒 絕申請。 「我當時真的很傻眼!」大沼敬吾與女友拿著法令和承辦人員爭執不下。他至今仍想不通,為什麼台灣的法令會設計成讓一個小小的空檔,成為他拿不到永久居留權原因。「我沒有辦法想像,如果萬一哪天我又犯了什麼錯,讓我失去『天使』會怎麼樣。」大沼說。 一天的空檔,就會讓你拿不到永久居留權。就連日本都開始修法,放寬居留限制,將申請永久居留原本必須居留五年的期限降為三年。台灣卻因為枝微末節的法令限制,讓外籍人士擁有永久居留權者截至今年七月,只有「幸運的」一萬二千名。 事實上,台灣有許多移民法令的修法,都已開始討論,但步伐緩慢。例如《國籍法》允許優秀人才持雙重國籍的修正草案,去年就已送進立法院,但仍遲遲沒有下文。我們要與國際接軌到底還得等多久? 來台灣八年的大沼敬吾(後),多年來照顧台灣的「天使」孩子,卻因換工作一個月空檔,無法永久居留。 撰文.楊卓翰 |
據共同社13日報道,日本民進黨黨首候選人、代理黨首蓮舫13日在國會內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已確認自己仍有著臺灣籍。
蓮舫稱:“我對因記得不準導致的混亂道歉。”她同時認為“這並不違法”,表示不會從黨首選舉中退出,將繼續開展競選活動。蓮舫此前在記者會等場合否認自己具有日本及臺灣的“雙重國籍”。
日本民進黨黨首候選人、代理黨首蓮舫。(來源:共同社)
蓮舫生於1967年,父親是臺灣人,母親是日本人。她原本為臺灣籍,1985年獲得日本國籍。她表示“當時以為已放棄了臺灣籍”。
報道稱,3日,蓮舫在一檔民營節目中表示“已脫離臺灣籍,從一出生就是日本人”。此後又改口稱“從法律上說從1985年起是日本人”。
本月6日,蓮舫通過相關人士向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確認是否擁有臺灣籍,同時“為了慎重起見”再次辦理了放棄臺灣籍的手續。
日本《國籍法》規定,持外國籍的人若要選擇日本國籍有義務努力脫離外國籍。
蓮舫經常向首相質詢,參加電視辯論,被譽為“日本希拉里”(資料圖)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蓮舫於9月1日晚明確自身參選日本民進黨黨首的意向,並表態將在2020年東京奧運會召開前從安倍晉三領導的自民黨手中奪回政權。
據悉,蓮舫是民主黨的形象代表,經常向首相質詢,參加電視辯論,被譽為“日本希拉里”。她先前負責2010財政年度中央政府部門預算甄別工作,曾在國會就政府資助項目考問相關負責人,其犀利言辭給公眾留下深刻印象。
9月15日,據日本共同社消息,在當天舉行的日本民進黨黨首選舉中,蓮舫成為新任黨首。在日本民進黨的黨首選舉中,除了48歲的民進黨黨首代理蓮舫,競爭黨首的還有54歲的前外相前原誠司以及47歲的國會對策副委員長玉木雄一郎。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蓮舫於9月1日晚明確自身參選日本民進黨黨首的意向,並表態將在2020年東京奧運會召開前從安倍晉三領導的自民黨手中奪回政權。
據悉,蓮舫是民主黨的形象代表,經常向首相質詢,參加電視辯論,其犀利言辭給公眾留下深刻印象,被譽為“日本希拉里”。
據朝日新聞社10、11日兩天在日本全國開展的電話輿論調查顯示,針對“誰最適合擔任民進黨的新黨首”的問題,被調查者中選擇蓮舫的有39%、選擇前原誠司的有24%、選擇玉木雄一郎的有3%,而回答“選項中沒有合適的人”的則有27%。
村田蓮舫,原名謝蓮舫,日本國會參議員,常用“蓮舫”作為自己的名字。2004年7月,蓮舫獲得92萬張選票,當選為日本參議院議員。她是唯一一位有華裔背景的日本國會議員。
不久前,蓮舫因被爆出擁有所謂“雙重國籍”問題引發爭議。因為蓮舫的父親是臺灣人,母親是日本人。她原本為臺灣籍,1985年獲得日本國籍。蓮舫此前一直否認自己有“雙重國籍”,直到9月12日,她表示接到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的通知,才得知自己仍有“中華民國國籍”,她對自己的記憶錯誤招致的混亂道歉。
另據日本《產經新聞》報道,蓮舫在此前記者會上表示,“(日本政府)主張一個中國原則,媒體使用‘雙重國籍’一詞令我訝異”。她說,根據一中原則,臺灣不是國家,而她是為了國家(指日本)才出來參選。
2月21日據新華社消息,已放棄外國國籍成為中國公民的楊振寧、姚期智依照《中國科學院章程》和《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轉為中國科學院院士暫行辦法》正式轉為中國科學院院士。
2016年底,已放棄外國國籍成為中國公民的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楊振寧和姚期智兩位教授先後提出,希望根據《中國科學院章程》規定轉為中國科學院院士。
因外籍院士提出轉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在學部歷史上是首次,無先例和程序可循,中科院學部主席團高度重視,經審慎深入研究,專門制定了《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轉為中國科學院院士暫行辦法》。按照新制訂的程序和規則,楊振寧院士加入中國科學院數學物理學部,姚期智院士加入中國科學院信息技術科學部。中國科學院院士目前人數為754位,外籍院士人數為78位。
楊振寧,物理學家。清華大學高等研究院名譽院長、教授;香港中文大學博文講座教授。1922年9月出生於安徽合肥。1938至1944年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物理系讀書,先後獲學士、碩士學位。1948年獲美國芝加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
20世紀五六十年代先後創立“楊-米爾斯規範場”論(Yang-Mills gauge theory)和提出“楊-巴克斯特方程”。因與李政道共同提出弱相互作用中宇稱不守恒原理而獲1957年諾貝爾物理學獎。歷任普林斯頓高級研究所教授、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愛因斯坦講座教授兼理論物理研究所所長、香港中文大學博文講座教授、洛克菲勒大學董事。是美國國家科學院、美國物理學會以及巴西科學院、委內瑞拉科學院、西班牙皇家科學院、臺北“中央研究院”院士,英國皇家學會外籍會員、俄羅斯國家科學院外籍院士、日本科學院榮譽院士。曾獲美國“國家科學獎章”、美國費城富蘭克林研究所的鮑威爾科學成就獎、費薩爾國王國際獎的科學獎。著有《楊振寧論文選集》、《楊振寧文集》、《曙光集》等。發表論文約300篇。
姚期智,計算機科學專家。清華大學教授。1946年12月出生於上海,籍貫湖北省孝感市。1967年畢業於臺灣大學,1972年在哈佛大學獲物理學博士學位,1975年在伊利諾伊大學獲計算機科學博士學位。現任清華大學交叉信息研究院院長。
長期從事計算機科學和量子信息科學研究。在三大方面做出突出貢獻:(1)創建理論計算機科學的重要次領域:通訊複雜性和偽隨機數生成計算理論。(2)奠定現代密碼學基礎,在基於複雜性的密碼學和安全形式化方法方面有根本性貢獻;(3)解決線路複雜性、計算幾何、數據結構及量子計算等領域的開放性問題並建立全新典範。2000年獲得計算機科學領域最高獎圖靈獎。入選美國科學院外籍院士、美國科學與藝術學院外籍院士及國際密碼協會會士。(簡歷來源:中國科學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