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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再曝光68家山寨社團名單 文藝圈仍是重災區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3-16/1085615.html

“3·15”打假,文化亦不能缺席。不久前,民政部再次曝光一批“山寨社團”名單,在68家“上榜”者中,冠以“文化”“文藝”字眼兒的,幾近占據半壁江山,堪稱重災區。事實上,這只是冰山一角。如果算上民政部這兩年累計曝光的“黑名單”,總計已逾1200家。更令人憂心的是,緣何如此巨量“李鬼”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

通過QQ、微信發展“下線”

在當代水墨圈小有名氣的盧劍義每到重印名片的時候就犯怵。“同行好友都讓我多印制些名頭在上面,可我還是覺得‘藝術家’三個字足矣。”他實在看不慣當下一些人給自己拼命加封號的做派。他說,如今在展場與人交換名片,不時會遇見身兼多職的各色“神人”,名片上寫滿了某某協會、學會的理事、委員頭銜,“正面不夠用,連背面都擠得滿滿的。”而那些協會、組織,明眼人一看就能聞出十足的山寨味兒,“難怪有人調侃,名片可以改稱‘明騙’了。”

所謂“山寨社團”,指的是未在民政部門正式註冊的協會、學會、聯合會,以及其他名號的社會組織。在民政部最新曝光的第13批名單里就有一大批這樣的“李鬼”——“世界名家書畫院”“中國國際藝術教育聯盟”“國際文化藝術研究會”。在這份黑名單里,相比於建築、商業類,與文化、藝術相關的,是當仁不讓的“主流”。

“當下文化產業蓬勃興起,導致不少人打起了這方面算盤,加之從事文化創作的個體需要抱團取暖,也助長了此等歪風。”在文化產業學者張瑞平看來,它們的一大特征是,都善於扯虎皮拉大旗,“國際”“中華”“全國”等國字頭字樣屢見不鮮,要的就是名頭震天響。

相比早些年,如今這一行業痼疾呈現出了新特征。與之前一般通過熟人搭線引薦的做法不同,如今山寨社團多通過QQ、微信等互聯網工具發展“下線”。中國美協駐會副主席、秘書長徐里也證實,冒充美協的不法分子大多打著文聯或美協的旗號,借助近些年發展迅猛卻又監管相對較弱的網絡媒介欺騙藝術愛好者。這些年,中國美術家協會、中國書法家協會的官網平添一項新使命,不時發布“關於某某冒充會員的聲明”。

換個“馬甲”再出來行騙

與那些合法登記的協會、學會多為公益性非營利機構不同,很多山寨社團其實是以公司的形式在運作。在收取費用吸納會員後,公司會為其提供相應服務,諸如組織會員參展、參賽,並再次從中攫取收益。據知情人士透露,這些“山寨社團”的理事長、會長頭銜,是明碼標價對外出售的,實際掌舵人往往擔任的是低一階的執行會長或秘書長。

在行內人看來,它們披著“馬甲”幹著正規社團才有資格從事的業務,與詐騙無異。不過,由民政部出面進行曝光,顯然足以構成威懾。據了解,遭曝光的不少山寨社團的“官網”要麽已經無法訪問,要麽顯示“網站正在升級維護”。不過,也有被曝光已達半年以上的社團,依然在其網站不斷更新著動態,可謂經歷風雨而不倒。

“如今更多還只是曝光其名稱,而它們的辦公地點、主要負責人,以及斂財手段等關鍵信息,並沒有被披露出來。”藝術從業者黃明堅認為,如此曝光,效果必然會打折扣,“不排除它們換一個‘馬甲’又出來害人。”很顯然,若止步於“曝光”,已很難斬斷黑手。

去年民政部公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一大亮點是降低登記門檻,簡化登記程序。按理說,這是一項利民便民的好舉措。不過,在張瑞平看來,它顯然還需要配套的懲戒機制,以便能對那些曝光的山寨社團啟動追責程序。不過,要取締它們並非易事。比如,對於那些在境外註冊的公司,民政部門並無權限關停,更遑論追責。即便查處那些設置在境內的網站,也要多個部門聯合執法才能完成。“比如涉嫌經濟犯罪的,公安、工商等部門就要介入。”張瑞平說。

斬斷隱形收益是打假關鍵

除了相關部門的合力介入,各家正規社團也在與“李鬼”賽跑,加大了防偽力度。比如,中國美協在官網開發了會員自主更新系統,便於人們查驗對方身份真偽。

不過,在藝術市場分析人士劉力看來,如此做法,依然是“頭疼醫腳”。“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撇清真偽,而是要阻斷源源不斷滋生細菌的溫床。”在他看來,不排除部分人的確因為對方騙術過於高明而上當,但更多躋身山寨社團的,可能是出於種種考量後心甘情願上當。“這個過程更像是‘姜太公釣魚’,一方以炫目的名頭為誘餌,另一方只管掏錢‘上鉤’。根本沒人在意真假。”

劉力認為,破解這類與錢有關的騙術,還得回到錢上面做文章。“讓協會、學會,或是其他組織,與經濟利益脫鉤,一切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在他看來,一些為官方認可的正規社團並沒有起到好的示範。諸如,沒有人脈背景,再有能力也難以成為其會員,而一旦成為其中一員,各種好處就紛至沓來。最明顯的一點就是其所謂“身價”會火箭式飆升。以藝術界為例,美協會員的作品價格要比非美協會員的作品價格高出一大截,這是不成文的顯規則,“其實這是很不正常的。”

“國內早年間的協會、學會其實樹立了好榜樣。”劉力解釋說,那時的社團更像一批誌趣相投者的自發式聚集,成員間相互認同,互為砥礪,“不像如今,想入會首先得滿足各種不相幹的條件,擠破腦袋進去後只待‘坐地分錢’。”

“關鍵還在於堵疏結合,一方面加大治理山寨社團,另一方面也要考慮到企業或個人確有加入社團、獲得正當評價的需求。”張瑞平說,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是如今相關的正規社團組織過於稀缺,導致“僧多粥少”,“只有從需求層面下功夫,才能讓眾多潛在會員不會明知有假卻偏向虎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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