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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華:有史以來冒得最似月餅

1 : GS(14)@2012-09-13 23:59:3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913/18014869
「外表完全睇唔到係假貨,呢批係有史以來冒得最似嘅月餅」。榮華集團傳訊主任梁雪儀,指近年內地假冒月餅不斷湧現,造假技術已非一般市民可鑑別得到,她指市民遇上可疑月餅,可用盒上「兩個編號」辨別真偽。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913/18014867


2 : greatsoup38(830)@2012-09-23 13:02:47

http://www.21cbh.com/HTML/2012-9-21/0NNDE4XzUyNjY0Ng.html
昨日,佛山市順德區勒流蘇氏榮華食品商行(下稱「順德榮華」)總經理蘇國榮在新聞發佈會上稱,關於粵港「榮華月餅」商標案,最高人民法院已在8月28日作出判決,確認「榮華月餅」商標歸順德榮華,未經其授權許可,任何第三人在月餅糕點等食品上使用「榮華」標識均構成商標侵權。

不過,香港榮華餅家有限公司(下稱「香港榮華」)代理律師溫旭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卻稱:「最高院認為順德榮華使用帶圈的『榮華』商標有正當性,但並不是意味著香港榮華不能使用。對方顯然是斷章取義。」

雙方在最高院的判決上仍存爭議,商標之爭未結束。由於內地《商標法》沿用「申請在先」原則,香港榮華在內地始終無法獲得商標,使其在內地的身份無法擺脫尷尬。

兩種解讀

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對香港榮華起訴中山市今明食品有限公司(下稱「今明公司」)「榮華月餅」侵權案作出終審判決:首先,判決維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07)粵高法民三終字第412號民事判決第一項,即今明公司、廣州市好又多(天利)百貨商業有限公司世博分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榮華餅家有限公司(即香港榮華)4個圖形專用權的行為。

這其中,今明公司是順德榮華的「榮華月餅」商標授權使用方,因此順德榮華為第三被告人。最高院判決,今明公司要向香港榮華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

不過,最高院判決書的第二項判決卻引來了雙方的爭議:判決表示,撤銷上述廣東省高院判決第二項,即撤銷了今明公司和好又多立即停止對香港榮華「榮華月餅」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的侵權行為。

這在順德榮華代理律師董宜東看來,則意味著「判決第二項撤銷了廣東省高院對香港『榮華月餅』系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的認定」。 董宜東稱,中國內地範圍內,在月餅、糕點等食品類別上,一款榮華帶圈的商標和「榮華月餅」商標權利為順德榮華獨有

。「香港榮華繼續未經授權許可擅自使用『榮華月餅』標識將構成對順德榮華註冊商標的侵權。」

「這是對方誤讀了最高院的判決,」溫旭告訴本報說,「最高院認為順德榮華使用帶圈的『榮華』商標有正當性,但並不是意味著香港榮華不能使用。」

溫旭進一步解釋,最高院的判決書中提到「一審、二審中香港榮華的情況基本屬實」,這就意味著最高院認為香港榮華確實「使用在先」,且在內地具有知名商品特有名稱。

「事實上,我們並沒有否定蘇氏的商標權。我只希望蘇氏方面能規範使用自己申請的商標圖樣,不再模仿我們的產品,讓消費者明白兩家產品是有分別的。」溫旭稱,順德榮華在「誤導媒體,誤導消費者」,香港榮華會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

香港榮華身份尷尬

最高院此次審判緣於蘇國榮的申請再審,而商標爭議則可追溯到1998年。

綜觀這場持續14年的官司,問題的癥結就在於:順德榮華手握帶圈榮華商標的商標權,而香港榮華則早於前者使用「榮華月餅」作為商品名稱。究竟是誰侵了誰的權?

原國家商評委副主任、北京大學法學教授楊葉璇認為,「榮華月餅」商標之爭緣於內地和香港一國兩制法律的不同,香港知識產權法沿用「使用在先」原則,而內地法律沿用「申請在先」原則。

判決書的爭議還未清晰,順德榮華方面已經迫不及待地向香港榮華的19家經銷商發出了產品下架的法律告知函。這意味著雙方商標權的爭奪已經影響到市場。

「這是順德榮華在趁機打擊香港榮華,現在是中秋銷售旺季,多少會影響香港榮華月餅的銷售,但香港榮華方面已經告知經銷商不用下架,如果有損失也由公司來承擔。」溫旭稱。

成立於1950年的香港榮華為了拓展內地市場,1994年設廠東莞。香港榮華月餅在廣東地區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卻因為「榮華月餅」商標在內地早已被註冊而身份尷尬。如今,商標問題還是沒有解決,也給其未來發展平添了不少阻礙。

順德榮華方面堅持認為,最高院的判決承認了榮華月餅商標的唯一持有人是順德榮華,香港榮華應退出內地市場。
「商標官司已經影響到順德榮華的企業運營,多年來公司一直只有幾千萬的產值規模,對方一直在『以大欺小』。現在最高院的判決承認了順德榮華商標的合法性,明年我們會考慮進一步擴大廠房。」蘇國榮說。
3 : greatsoup38(830)@2012-09-23 13:03:16

[realblog]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38/29870[/realblog]
4 : greatsoup38(830)@2012-09-23 13:08:48

榮華月餅商標決戰:都說自己贏了
http://www.21cbh.com/HTML/2012-9-20/zNNDE4XzUyNTYzNA.html
面對最高人民法院8月28日下發的一份民事判決書,為「榮華」商標爭鬥了14年的香港榮華和順德榮華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解讀。

香港榮華說自己告贏了順德榮華,順德榮華在給南都記者的短信中則稱,榮華商標歸其所有,意味著香港榮華要退出內地市場。

這次的判決書不僅不能給這個持續多年的紛爭畫上句號,反而可能是新糾紛的開始。

一份判決兩種解讀

這份民事判決書的下發,還要追溯到2006年。當時香港榮華公司、東莞榮華公司以今明公司、廣州好又多公司、世博分公司未經許可,生產、銷售的月餅商品侵犯其「花好月圓」系列註冊商標、「榮華」未註冊馳名商標以及「榮華月餅」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權益,構成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由,向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判令涉事方停止侵權行為,賠償香港榮華經濟損失100萬元。

廣州好又多公司等不服判決,隨後上訴至廣東省高院。省高院維持了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涉事方停止侵犯香港榮華花好月圓圖形商標的侵權行為,並賠償10萬元經濟損失,同時要求三方停止對香港榮華「榮華月餅」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的侵權行為。

然而對於這個結果,順德榮華的負責人蘇國榮申請再審,這也就有了此次這份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南都記者從這份判決書看到,最高人民法院依然維持了第一項判決,即今明食品、廣州市好又多等應立即停止侵犯香港榮華「花好月圓」的註冊商標,今明公司要賠償香港榮華10萬元的經濟損失,但對二審中要求今明公司和世博公司停止對香港榮華「榮華月餅」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的侵權行為這一項予以撤銷。正是這個變動導致順德榮華和香港榮華現在陷入了一場「口水大戰」之中。

「由於今明公司得到了蘇國榮的許可使用帶圈榮華的註冊商標,最高人民法院認定其榮華兩個字的來源和正當性,所以對這項判決做了一些改動。」香港榮華的代表律師溫旭表示。

但溫旭同時強調,香港榮華使用「榮華月餅+花好月圓」的組合標識,先於順德榮華,形成了在先使用權,構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雖然撤銷廣東省高院第二項判決,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沒有一個字認為香港榮華在中國內地不能使用榮華二字。」溫旭稱。

然而,對於順德榮華而言,其解讀結果截然不同。昨日,在給南都記者的一份情況說明中,順德榮華法律顧問廣東太平洋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董宜東稱,該項判決意味著香港榮華繼續未經授權許可擅自使用「榮華月餅」標識將構成對順德榮華註冊商標的侵權。

董宜東將最高人民法院撤銷了廣東省高院第二項判決,理解成帶圈榮華商標和「榮華月」商標權是順德榮華獨有的,香港榮華不得在中國內地範圍內,再以其「榮華月餅」是未註冊馳名商標或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為由,在生產和銷售的月餅、糕點食品上使用「榮華」標識,否則構成對「榮華」商標侵權。

不過溫旭就表示,此次判決並沒有否認廣東省高院對香港榮華「榮華月餅」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的認定,並無指出香港榮華不能再用。

蘇國榮曾想出售商標

據瞭解,這場持續超過10年的紛爭其實法院曾經試圖調解過,但最終沒有成功。據溫旭透露,蘇國榮曾提出過以3億元人民幣向香港榮華轉讓其手上的第533357號「榮華及圖」商標(帶圈榮華商標),隨後降至2.8億。「這筆轉讓金是什麼概念?

香港榮華或者10年銷售的利潤都掙不到這個錢。」溫旭表示,只要順德榮華規範使用它的商標,不模仿香港榮華的花好月圓圖案,不打「香港監製」字樣,消費者完全可以區分得了兩者的區別,為何要香港榮華買這個商標?

綜觀這場持續14年的紛爭,問題的癥結就在於:順德榮華手握帶圈榮華商標的商標權,而香港榮華則早於前者使用「榮華月餅」作為商品名稱,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究竟是誰侵了誰的權

這和當年轟動白酒界的知識產權糾紛「諸葛」大戰極為相像,江口醇諸葛釀手?

執知名商品特有名稱以及使用在先的認定作為令箭,與包括擁有「諸葛亮家」商標的山東諸葛亮家酒業有限公司及眾多傍名牌者展開了一場又一場的訴訟車輪戰。

南都記者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看到,省高級人民法院似乎也有意尋找一個折中的解決辦法。「應該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蘇國榮及其他製造商應當對第533357號註冊商標(即帶圈榮華商標)的使用作嚴格的規範,以避免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使其真正成為各自商品來源及製造商的識別依據。」判決書中的這一說辭似乎支持東莞中院對蘇國榮不能將文字從圖形中抽離出來單獨使用。

終結還是新紛爭的開始?

這場持續了14年的商標紛爭,其實有著很深的歷史背景。1950年起,香港元朗榮華酒樓開始生產「榮華月餅」,「榮華月餅」是南方名氣很大的香港食品老品牌。在1979年前後,香港榮華月餅就通過探親訪友旅遊等方式進入了內地,香港榮華餅家也在隔年4月正式成立。與此同時,1983年蘇國榮在佛山順德成立順德榮華商行,企業名稱為「榮華餅食店」,經過變更名稱為現在的「佛山市順德區勒流蘇氏榮華食品廠」。

進入國內市場之初,當時香港榮華並未在內地註冊商標,待其1991年准備申請時,發現一家山東企業已於1990年註冊了帶圈的「榮華」商標。1997年,蘇國榮從山東沂水縣永樂糖果廠受讓取得該商標。這場持續14年的紛爭由此而引爆。雙方先後在北京、佛山、東莞、廣州等地打起了多場官司。

「就我個人的法律知識而言,廣東省高院的判決更客觀。如果按此判決執行,雙方各自規範使用各自商標的話,消費者基本能區分出來的。」按照溫旭的理解,如果順德榮華規範地使用其帶圈榮華的商標,不將「榮華」二字抽離出來單獨使用,不模仿香港榮華的花好月圓商標,消費者並不會混淆。那麼雙方可以各憑真本事做市場,井水不犯河水。

溫旭稱,這次的判決書不僅不能給這個持續多年的紛爭畫上句號,反而是新糾紛的開始。對於這個結果,溫旭表示,是否會採取進一步行動,有待香港榮華研究。而值得玩味的是,儘管香港榮華昨日已經搶先在東莞就此判決書召開媒體溝通會,但順德榮華方面向南都記者透露,今日會在廣州召開發布會。「順德榮華將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來應對商標侵權問題。」

鏈接

榮華商標之爭

1997年 蘇國榮從山東沂水縣永樂糖果廠受讓取得榮華及圖形註冊商標(帶圈榮華商標)。

1999年3月14日 順德榮華申請了近兩年的第1255171號商標——— 繁體魏碑的「榮華月」文字商標獲得核准註冊。

1999年10月 香港榮華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要求撤銷順德榮華註冊商標。

2000年 國家商標局駁回香港榮華異議申請,香港榮華起訴國家商標局,北京市一中院認定佛山榮華享有「榮華」商標的在先權利。

2006年  香港榮華攜子公司東莞榮華在東莞中院起訴中山今明公司生產的榮華月餅侵權,後因發現中山今明使用的商標來自蘇國榮的授權,將蘇國榮列為案件第三人。東莞中院一審認定「榮華」商標為「未註冊馳名商標」,並要求中山今明停止侵犯其花好月圓圖案商標。

2007年 蘇國榮不服中山今明案,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上訴。

2009年 廣東省高院二審認定「榮華」商標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今明公司等構成不正當競爭。擁有註冊商標的佛山榮華。

南都記者 黃麗嫦 實習生 林強玉(來源:南方都市報 南都網 寶島易攻
5 : greatsoup38(830)@2012-09-23 13:09:07

http://www.21cbh.com/HTML/2012-9-20/1MNDE4XzUyNTY1MA.html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取得的判決書顯示,判決仍然支持此前廣東高院部分有利於香港榮華餅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榮華)的判決。但是最高法院的判決,也確認了獲得佛山順德蘇氏榮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佛山榮華)商標許可使用的相關生產工廠所產產品具有正當性。

兩盒「榮華」月餅

據悉,此次審判緣於佛山榮華董事長蘇國榮申請再審,而商標爭議則可追溯到1998年。

說起「榮華月餅」,在雙方點燃訴訟戰火之前,很少人會注意到市面上多地榮華月餅存在本質區別。從外觀包裝上看,產品都以紅色「榮華月餅」為名稱,背景多是黃色的圓月和牡丹花組合。香港榮華稱這一裝潢為「榮華月餅+花好月圓」組合標識。

為拓展內地市場,1994年由香港榮華和東莞市某公司合資成立了東莞榮華餅家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東莞榮華)。此前該公司月餅已經在廣東有銷售,最初進入內地時,香港榮華並未註冊商標,直到1991年欲申請時,才發現一家名為山東永樂糖果廠的企業已於1990年註冊了「榮華」商標。香港榮華1992年在內地註冊了牡丹花商標。

山東永樂糖果廠註冊的 「榮華」商標在1997年被蘇國榮取得,記者看到,該商標的圖形為榮華加圈圖形。

雙方長達14年的訴訟戰就此拉響。從1998年起,香港榮華和佛山榮華多次交鋒,先後在佛山、北京、東莞等地發起訴訟。

直到2009年5月,廣東省高院對相關案件作出判決,判令廣州市好又多(天利)百貨商業有限公司世博分公司、生產佛山榮華授權「榮華」月餅的中山市今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山今明)立即停止對香港榮華和東莞榮華的侵權。

當時這被認為是這場曠日持久糾紛的終點。但蘇國榮申請了再審並獲最高人民法院支持。

判決解讀現爭議

從廣東高院的判決看,香港榮華獲得保護最主要的依據是 「榮華月餅」被認定為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該判決既未遺漏對蘇國榮上訴請求的審查,也不存在程序違法之處,因此對蘇國榮與此相關的再審主張不予支持。

依此,香港榮華方面認為已經獲得勝訴,佛山榮華需規範對榮華商標的使用。而佛山榮華也認為獲得了勝利,依據最高法院裁決,香港榮華要退出內地市場。這樣的看法來源於最高人民法院的另一判決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蘇國榮擁有榮華加圈商標,而中山今明與蘇國榮簽有 《商標許可使用合同》,且香港榮華購買的該公司生產的產品為合同期內生產,且商品上文字部分的主要識別部分「榮華」與被許可的商標的文字組合基本相同,故中山今明在被訴商品上使用 「榮華月餅」文字的行為具有正當性。

佛山榮華法律顧問董宜東認為,該項判決意味著香港榮華繼續未經授權許可擅自使用「榮華月餅」標識,將構成對佛山榮華註冊商標的侵權。「內地範圍內,在月餅、糕點等食品類別上,第533357號『榮華』和第1255171號『榮華月』商標權利為佛山榮華獨有,香港榮華不得在內地再以其『榮華月餅』系未註冊馳名商標或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為由,在其生產和銷售的月餅、糕點食品上使用『榮華』標識,否則構成對『榮華』商標侵權。」

然而,香港榮華的代理律師溫旭告訴記者,對於蘇國榮擁有榮華商標,香港榮華並無異議,而只是要求佛山榮華規範使用該商標,以避免對消費者造成混淆。他認為,法院支持了香港榮華 「榮華月餅」是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即表明以「榮華月餅+花好月圓」標識裝潢的香港榮華月餅可以繼續在內地銷售且受保護。

雙方爭議未平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本次判決為終審判決。然而溫旭預測這樣的判決,該案並「不能畫上句號,而是新的糾紛的開始」。

溫旭說,法院要求佛山榮華規範使用,但具體使用中雙方的界限規定模糊,容易產生新的糾紛。

的確,雙方首先在判決書上就已經燃起爭議。

佛山榮華表示將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來應對商標侵權問題。

據悉,在此前長達14年的訴訟戰中,雙方也曾嘗試和解渠道。溫旭透露,佛山榮華曾提出近3億元轉讓商標給香港榮華的方案,後經調解降至2.8億元。但香港榮華沒有接受。

香港榮華表示,如果佛山榮華規範使用商標與其區分開,其對內地發展非常有信心。不過溫旭估計,如果佛山榮華認為香港榮華依判決應該退出內地市場,那麼接下來必將再提起一系列訴訟。

對於接下來是否還有相關訴訟打算,香港榮華表示正在研究中,佛山榮華則表示將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來應對商標侵權問題。
6 : greatsoup38(830)@2013-02-16 16:46:28

2013-02-06 EW
...

上周一,中港榮華在東莞中級人民法院又再開戰,原告的香港榮華帶備大堆月餅罐到場,力證順德榮華侵權,要求索償一千萬元(人民幣,下同)。由於雙方還有另一宗案件在北京即將開審,只是控辯身份調轉,法官在庭上才得悉此事,決定押後再審。

親身到庭答辯的順德榮華老闆蘇國榮,事後接受本刊訪問,他指自己是農民出身,八三年在家鄉順德以自己名字成立「榮華餅食店」發售中式糕點。直至九七年,他突然前往山東,以兩萬元向一間已結業的小型餅店買下簡體字「荣华」的商標,便開始與香港榮華展開漫長的商標爭奪戰。但有商標法專家指,內地商店結業後,其商標註冊也理應註銷,質疑有關交易的合法性。

消費者不懂分辨

蘇國榮的廠房內擺放了很多公司歷來的產品設計,記者發現九七年之前,其月餅罐設計已很有「港式風格」,經常用上香港建築物來推廣自己產品,直到九七年他買得「荣华」商標後,設計即變得與香港榮華的「花好月圓」月餅罐極度相似,難怪惹來香港榮華在佛山控告侵權,九九年審訊結束,香港榮華勝訴。

但蘇國榮至今仍辯賴說:「你話似,我覺得不似,牡丹花代表榮華富貴,中秋就當然有月亮,更何況我又沒犯法,為何我要避?」敗訴後的順德榮華,開始「改良」設計,將「花好月圓」中的一束牡丹花變成一朵,並刪去旁邊綠葉,不少內地消費者不懂分辨,至今仍誤會順德榮華與香港榮華是一家。

由於順德榮華的月餅價錢較香港榮華低一半,吸引不少人幫襯,造就順德榮華迅速發展,由一間山寨廠至擁有二十萬呎廠房。記者問到生意額,蘇國榮招積地說:「一千萬以後的已不是錢,當一個人有一定財富,心態便會調整,以前產品靠網絡及商場臨時攤位銷售,未來會開零售店,打造自己品牌。」對於最新的一輪官司,蘇國榮表示勝券在握:「他們笨在沒註冊榮華商標,只註冊了「榮華月餅」的包裝裝潢,我們近年已將月餅商標改變,完全不似對方的設計。」

和解方案條件辛辣

蘇透露○六年前曾跟香港榮華提出和解,「我們亦不想有糾紛,願意以一元將商標賣給香港榮華,但他們不領情。○九年我們按估值將價錢提升到八千萬,兩年前再調價至二億八千萬元,他們依然是不瞅不睬,等同將自己趕上絕路。一個發盲的企業,實在不值得同情。」記者向香港榮華了解當年的「一元和解方案」,創辦人劉培齡當堂火起,直斥條件非常辛辣,因此斷然拒絕,「佢話讓我們買下商標,但之後要共同使用。」回想當初,劉培齡指九九年佛山官司勝訴後,理應乘勝追擊,但當時只打算各有各做,就連對方被判賠償的七萬元也沒有收,「沒想過原來是放虎歸山,事後竟回來反咬我一口,最離譜是開價二億八千萬元,我們在內地的一年生意額,亦只得二億元。」○五年蘇國榮以商標持有人身份向工商局投訴,要求查封香港榮華的專櫃,勒令貨品下架。香港榮華其後反控告順德榮華侵權,並在一、二審勝訴。順德榮華上訴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卻得出一個無棱兩可的裁決,法院判詞指香港榮華是知名品牌,並最先使用「榮華月餅」,但又判定順德榮華沒有侵權,導致雙方都宣布勝訴。順德榮華更拿着判詞反告香港榮華侵權,索償一億八千萬元,案件預計農曆新年後在北京開審。

「內地商標法與香港不同,並非先用先得,而是先註冊先得,但亦有法例保護一些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例如『榮華月餅』。在一九九○年「荣华」商標註冊之前,香港榮華月餅在內地已經很出名,所以擁有『在先使用權』。」香港榮華代表律師溫旭解釋,雖然多年來官司有輸有贏,但從無一次法庭反對香港榮華擁有「在先使用權」這個權利。

溫旭又提出另一法律觀點說:「順德榮華持有的註冊商標是簡體圓圈『荣华』,必須規範使用,但現在他們改成繁體的『榮華月餅』,有段日子更加上『香港監製』,等同披着合法的外衣,進行不正當競爭。」官司由東莞打到北京,劉培齡透露公司至少花掉了一千萬元,但多年來對阻止產品被仿冒卻毫無幫助,他更懷疑最高人民法院的判詞另有內情,「判詞寫得這麼隱晦,不能明明白白說出誰是誰非,明顯是有些事不能說。」他指現在反過來被控侵權,惟有頂硬上迎戰,「就好似有人之前搭順風車搭得這麼舒服,現在還想推我們落車。公司是我們的心血,無論還有多少官司,輸的話一定上訴,就算死都要同佢打!」

長命官司代價大

對於這場長命官司,香港榮華的老員工表示代價甚大,事關一眾創辦人都是八、九十歲的老人,「培叔(劉培齡)以前不知行路幾快,近年成日想住單官司,有壓力,又激心,身體差了很多。」公司董事陳飛去年逝世,另一名創辦人謝徧已九十五歲,無法再處理公司事務,只說對案件感到十分無奈。

其實香港榮華早已做足準備,現時在內地出售月餅以外的餅食,都改用「榮華富貴」或「元朗榮華」商標,以免被指侵權。

順德榮華老闆蘇國榮卻強調:「只是我放他們一條生路,否則這兩個商標都無得用。」劉培齡無奈地說:「我們九十年代在內地不斷賣廣告,結果益晒佢;多年來不斷有人拿月餅來要求退換,原因是產品發霉,我們不用看餅罐,都知道來自他們。」
7 : greatsoup38(830)@2013-08-01 01:29:05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0730/news/ec_goe1.htm


榮華推雙品牌抗「順德榮華」
  2013年7月30日

【明報專訊】老字號香港「榮華月餅」與內地順德榮華的商標侵權官司糾纏15年,香港榮華宣布今年起在中港實行雙品牌措施,除原有的香港「榮華月餅」,今年會推出「元朗榮華月餅」品牌以抗衡順德榮華。今年香港榮華的雙黃白蓮蓉月餅加價約6.5%,發言人預計今年市道仍不錯,料月餅總銷量會較去年升一成。

推「元朗榮華」 售價一樣

國內的香港榮華經銷商今年起只售「元朗榮華」,而香港榮華在國內60多間自家經營店和所有香港門市都會同時售賣兩個品牌的月餅,新舊品牌價錢一樣。

香港榮華的代表律師溫旭說,國內的香港「榮華月餅」經銷商常受順德榮華發律師信,聲稱香港「榮華月餅」侵犯順德榮華商標註冊權,要求將貨品下架,遂決定採取雙品牌措施。溫指「香港榮華」與「順德榮華」仍有6場官司,期望3年內解決。
8 : greatsoup38(830)@2013-12-21 14:46:52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1220/news/ec_ecd1.htm
榮華爭內地商標 或求助全國人大
  2013年12月20日

【明報專訊】香港榮華和順德榮華的官司,真的是剪不斷、理還亂,但近期的形勢對香港榮華相當不利,令該公司不得不在內地減少使用「榮華月餅」的商標。

香港榮華1987年開始在內地銷售月餅,並由2001年3月起,先後在內地成功註冊了繁體字的「元朗榮華」、「榮華富貴」、「大榮華」商標。而內地人開設的順德榮華,則在1997年12月,從一間已倒閉的糖果廠購入簡體字的「袪萧」商標。

雙方一直都未能在內地成功註冊繁體字的「榮華月餅」商標(因與對方的現有商標相似),但卻在月餅盒印上「榮華月餅」的字眼或標誌。香港榮華認為,該公司早在1987年已開始在內地銷售月餅,故「榮華月餅」應該被認定為該公司的「未註冊馳名商標」或「知名商品特有名稱」。

2006年和2009年,東莞市中級法院的一審和廣東省高等法院的二審,分別認同了上述觀點。但今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對國家工商局商標局的查詢發出覆函,突然表示不認同「榮華月餅」為香港榮華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稱。8月19日,順德榮華利用這份覆函,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反告香港榮華的官司中勝訴。後者被判侵權,須向前者賠償1740萬元人民幣。之後,雙方仍然繼續互相控告。

內地出售月餅被迫用「元朗榮華」

面對順德榮華步步進迫,香港榮華在內地出售的多種餅食,今年初已改用「元朗榮華」或「榮華富貴」的商標。由中秋節起,香港榮華交給內地分銷商出售的月餅,亦已改用「元朗榮華」的商標。據香港榮華董事總經理劉培齡及該公司的代表律師溫旭解釋,這是為了令內地分銷商免受順德榮華的威嚇。但該公司的內地分店出售的月餅,仍會堅持使用「榮華月餅」的商標。

對於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的覆函,該公司徵詢了3名法學專家的意見,認為它違法超越了最高人民法院之前的判決書。該公司現正考慮向全國人大投訴,要求後者司法監督;或者向檢察院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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