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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聲大通常都雨點小,結局,更加係反高潮居多!好似民豐企業(279)舊年年尾興致勃勃向廖家大哥廖烈文買創興銀行(1111)股權,點知特別股東大會(EGM)前夕,中途殺出話廖氏家族其他成員唔「like」,仲話想狀告上法庭,所以,大家都諗住噚日有大龍鳳睇! 「a deal good for company」 不 過,出奇地,呢個守衞森嚴嘅EGM,場面異常平靜,把守門外嘅公關話,廖烈文大仔、民豐大股東兼非執董廖駿倫無嚟,華華眼睇亦唔覺有其他廖氏人蒲頭。最 後,「保險教父」民豐主席楊梵城,喺無驚無險無人阻頭阻勢之下,「教父」揸住廖企同創銀分別增加到10.8%同6.57%,成功踏出轉型「銀行教父」第一 步! 咁高興,「教父」當然要同大家講兩句喇!佢話個會議好成功,呢個交易對公司嚟講係好好,而且呢單係正常嘅業務交易,之後仲轉埋 channel話:「It is a deal good for company.(這是對公司好的交易)!」之但係有人問佢作價合唔合理、有冇涉及法律行動嘅時候,「教父」就突然失聰夾即閃番入會場,之後冇再出過嚟, 仲喺秘道鬆咗人o忝。 無咗個「教父」,華華惟有即刻執番個「教徒」─民豐小股東TOLAN i.GJ,佢同「教父」一樣咁開心,仲話「Very happy! A beautiful deal!」但係佢好似唔知有姓廖嘅想狀告呢單嘢喎。 咁點解「教父」可以毫無難度就得手呢?下次見到廖氏一族,一定要問清楚! 李華華 |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10225/2207579.shtml
在蘋果iPad掀起搶購狂潮之時,iPad商標所有權的歸屬卻遲遲沒有定論。就在深圳唯冠欲以「欺詐罪」將蘋果公司告上美國法庭之際,未料蘋果公司也「反戈一擊」,一紙訴狀宣告對iPad商標權的爭奪由「口水戰」轉入正面交鋒。
首度對簿公堂
2月23日,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關於iPad商標權之爭一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
此次訴訟的原告系蘋果公司和英國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稱英國IP公司),被告為深圳唯冠。兩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註冊號為1530557的「iPad」商標的專用權歸原告所有,同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因商標 權歸屬調查費、律師費所損失的人民幣200萬元,且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蘋果一方訴稱,2009年12月23日,唯冠國際主席兼CEO楊榮山 授權麥世宏簽署了相關協議,將10個商標的全部權益轉讓給英國IP公司,其中包括大陸的商標轉讓協議。協議簽署之後,英國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 3.5萬英鎊購買其所有的iPad商標,然後英國IP公司以10英鎊的象徵性價格將iPad商標的所有權益轉讓給蘋果公司。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目前深圳中院的庭審已經完成法庭調解和法庭辯論環節,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
所有權爭奪由來已久
資料顯示,唯冠科技集團於1989年在台北創立,於1997年以唯冠國際(00334,HK)的名義在香港上市,深圳唯冠為其在深圳的全資子公司。
此前的公告顯示,唯冠科技流動負債淨額28.7億港元,並有38億港元貸款逾期未還,對中國銀行、民生銀行的欠款也高達1.8億美元。據悉,去年民生銀行委託了和君創業擔任唯冠科技的債務重組顧問。
去年10月,和君創業宣稱取得唯冠科技的授權,聯合唯冠科技的8家債權銀行,向蘋果公司索賠100億元人民幣,針對蘋果購得的「iPad」商標所有權問題,以「欺詐罪」向美國法庭提起訴訟。
庭審的兩大爭議
根據庭審的情況,雙方關注的焦點主要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深圳唯冠與台北唯冠的關係存在爭議。在簽署轉讓協議的同時,台北唯冠以10英鎊的象徵性價格將iPad的大陸商標權轉讓給英國IP公司。但深圳 唯冠的代理律師肖才元表示,台北唯冠無權處置深圳唯冠對於「iPad」商標在大陸的所有權。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肖才元說,雖然深圳唯冠為 唯冠國際在深圳的全資子公司,但深圳唯冠與台北唯冠是獨立的企業法人關係,相互不存在投資關係,從股東結構及工商註冊等角度看,兩者是不同的主體。
另一方面,「iPad」在大陸的商標權歸誰所有?蘋果一方認為,由於深圳唯冠和台北唯冠的法人代表都是唯冠國際的主席兼CEO楊榮山,所有其與麥世宏簽 署的相關轉讓協議對深圳唯冠也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深圳唯冠一方則表示,蘋果公司只能證明英國IP公司與台北唯冠簽約,但「iPad」在大陸的商標權並不 歸台北唯冠所有。肖才元還表示,蘋果出示的證據中涉及的當事人都是台北唯冠的員工,與深圳唯冠並無關聯。
肖才元向記者表示,在購買「iPad」在大陸的商標所有權時,蘋果公司誤把台北唯冠當作是其所有者,是「找錯了賣家,做了一件愚蠢的事」。他認為蘋果這種「先侵權再談判」的做法實是「對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嚴重侵害」。
而蘋果代理律師楊浩也向記者表示,從目前的庭審情況和前方證據來看,結果應該對蘋果更有利。
http://www.21cbh.com/HTML/2011-10-21/3MNDE4XzM3MzQ3Mg.html
广药收回加多宝红罐王老吉经营权主意已定,将加强王老吉品牌自主经营,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旗下药品明年全部换装启用王老吉商标。近期,作为“红绿之争”双方的广药和加多宝有可能为争夺王老吉而对簿公堂。
沉 寂了近两个月的广州医药集团内部近日还突然传来消息,广药与香港同兴药业的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正式启动“食品+药品”战略,宣布明年旗下药品全部换上“王 老吉”品牌。从王老吉药业获悉,由公司研发的王老吉龟苓膏、王老吉固体饮料预计将在明年推向市场,药品方面也有两种新药已经拿到批文,正在准备生产上市。
昨日,王老吉药业的一位高管告诉记者,广药内部已定位王老吉药业实施“食品+药品”的大健康战略布局,今年前三季度,王老吉药业已经完成的21亿元销售收入中,15亿元都来自以绿盒王老吉凉茶为核心的食品业务,药品业务部分仅有5.9亿元。
据本报记者了解,王老吉药业现一共拥有61个药品批文,但其旗下药品除了“保济丸”外,销售规模都不大。
为解决药品销售的短板问题,王老吉药业决定内部统一品牌,统一打上“王老吉”商标,而该公司药品板块目前除了广东凉茶颗粒已启用王老吉品牌外,其余药品均未真正启用王老吉商标。
为使品牌转换工作成功实施,王老吉药业将于下个月召开全国经销商大会,届时将会把王老吉系列药品正式推向经销商,以期为明年的铺货作准备。
目前“王老吉”品牌价值上千亿,是中国价值最大的品牌。王老吉药业方面预测,公司药品板块一旦冠以王老吉品牌后,省外市场明年的增速将有望达到30%~40%之间,全年药品业务整体增速将至少达到25%。
为推进“食品+药品”战略,本月15日,王老吉药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股东分红方案,决定每股分红0.3元,将更多的资金预留作为扩大生产投资的储备金。
实际上,今年以来,王老吉品牌的品类已经不断被扩容。今年广药先是授权广粮集团30个非凉茶品类,继而再度出手,授权珍奇味集团生产经营王老吉健康饮品。
记者日前从沈阳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了解到,由广药授权使用“王老吉”商标的广粮饮料也正加紧推出新产品。
而此番王老吉药业启用“食品+药品”战略,一统“王老吉”品牌,显然印证广药在大健康产业运作上确实商标授权与自主经营“双管齐下”,市场认为此举亦释放出广药加大自主经营的讯号。
对于广药王老吉的新策略,北京圣雄品牌营销机构总经理邹文武认为,王老吉商标品类被不断延伸,广药的策略可能是用大健康概念和产品群,来逐步覆盖王老吉的凉茶品牌资产和形象。
长期来看,无论是商标授权还是自主经营,广药在王老吉品牌运作上越是精选产品组合,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广药如果成功,红罐王老吉就沦为附属。”邹文武说。
这 即意味着,实际上多年来在凉茶市场上的“红绿之争”,到今天已经彻底演变为商标归属之争,商标所有人广药收回商标之意已决。而一手做大红罐王老吉的加多宝 当然不愿意。5月份,获得授权十多年后加多宝公司终于在河南等地推出瓶装王老吉,试图在凉茶市场增加竞争筹码。另一方面,在公共场合,加多宝方亦频频声称 反对王老吉品类的多元化。
不过,在王老吉商标归属上,加多宝到底只是个租赁者,并且双方在租赁到期日期上存在分歧:广药方认为双方的合约已于2010年5月到期,而加多宝则坚持2020年到期的说法。
近日有媒体称,双方已在租约到期日期等问题上谈判破裂,为了争夺王老吉双方即将对簿公堂。为此,本报记者昨日向广药集团内部一位负责品牌运营的中层求证,该中层没有否认这一说法。
而加多宝公关部负责人则未对本报记者的电话及手机短信作出任何回应。
近日,澳大利亞採礦業巨頭吉娜·萊恩哈特(Gina Rinehart)家族的兩代人圍繞家族股權信託發生內鬥。無獨有偶,香港新鴻基集團郭氏三兄弟均為其父所成立股權信託的受益人,亦爭鬥興訟,如今三人均捲入貪腐官司,家族名譽受損。
不少中外企業創辦人在退休前不直接將股權交給子女,而採用信託的方式傳承企業股權。這一做法的初衷都是希望自己辛苦創建的企業與積累的財富能造福子孫,
並在後代手中發揚光大。然而我們研究發現,信託並非家族企業傳承的萬靈丹,反而有許多為華人家族忽略的副作用(詳見2010年6月本專欄文章)。特別是華
人企業創辦人,他們雖然引進了西方的信託,卻忽略了必要的信託治理和家族治理,結果不但未能令家族與企業常青,反而埋下了許多隱患。因此,我們有必要就此
問題多做一些案例解剖。
萊恩哈特家族:因爭奪信託管理權發生內鬥
2011年9月6日,澳大利亞首富、女強人吉娜·萊恩
哈特歡歡喜喜為幼女吉妮亞(Ginia)慶祝25歲生日。不過就在不久之後,吉娜卻有件不愉快的事情,她突然多了一個身份─被告!原告竟是她的另外三位子
女,賀普、畢安卡和約翰(Hope,Bianca,John)。起因是三名子女不滿母親對家族信託的處理,發起訴訟。一場醞釀多時、錯綜複雜的家族內鬥由
此展開。
吉娜·萊恩哈特其實是個「富二代」,其父朗·漢考克(Lang Hancock)於1955年成立了漢考克鑽探公司(Hancock
Prospecting Pty Limited
,簡稱HPPL)的前身,並一路發展採礦業。作為漢考克的獨生女,在接手父親的採礦王國後,吉娜通過長期經營,令集團業務更上一層樓,如今HPPL的價值
已逾1萬億美元,吉娜亦借此成為澳大利亞首富。如今,其坐擁180億美元的財富,位列福布斯排行榜第29位。吉娜育有四名子女,吉娜的父親於1992年去
世之前,就為他的四名孫輩成立了一個信託,四人均是信託受益人,信託更以他們的名字命名為Hope Margaret Hancock
Trust,信託受託人(trustee)為他們的母親吉娜。該信託擁有HPPL約23%的股份,資產價值約為40億美元。這筆資產由該信託擁有,直至吉
娜的小女兒吉妮亞年滿25歲。
本來,吉妮亞25歲生日的那一天(2011年9月6日)就是該信託的到期日,但是就在前一天,吉娜的子女準備從
母親手中接管信託時,吉娜卻要求子女簽下一份同意書,讓她繼續做信託的受託人,即不把信託管理權交還給子女。吉娜認為子女對於打理企業完全缺乏能力和經
驗,她提到:「子女都明顯沒有足夠和必要的能力、技術、知識、經驗、判斷力或負責的工作態度和良好的道德去管理這麼一個龐大的信託,尤其是該信託乃
HPPL集團的大股東之一。」
原來,吉娜的子女們多為紈褲子弟,一向只顧享受奢華的生活。他們身著名牌,度假頻繁,享用著價值數百萬美元的豪
宅。吉娜認為,現在並不適合把信託交給他們管理,最應該做的是逼他們上班,讓他們好好體會到以往休閒度假般的生活模式和生活態度遠不足以承擔企業大任。同
時吉娜還提醒子女,若他們現在接手該筆財產,將會面臨1.42億美元的資本利得稅,這必然令他們破產。因為他們不可以出售信託裡的資產,或是向信託借錢,
所以得自掏腰包來繳稅,如此巨大的數額他們是拿不出來的。因此,吉娜要求子女交出信託管理權,以免家族企業因為他們缺乏責任感、缺乏企業和信託經營管理經
驗而受到牽連。
吉娜不顧父親遺囑,擬定了一份同意書要「富三代」們簽署,意圖繼續擔任信託受託人。同意書中還包含了一項不起訴協議,以及子
女不會要求查閱信託的財務數據和營運狀況。但子女並不接受,沒有簽署同意書。然而,吉娜卻已於9月4日(信託到期日前兩天)自行以信託受託人的權力,延長
信託的期限直至2068年。屆時,吉娜如果還活著,將是個114歲的人瑞,而子女中的三名原告最年輕的也已經83歲。後代當然不願意80多歲才接班,家族
爭鬥隨即爆發。
吉娜的三名年長子女賀普、畢安卡和約翰在法院對母親提出控告,要求罷免吉娜的信託受託人職位。他們提出多項指控,包括吉娜只給
他們不足一個工作日的時間去考慮是否簽署同意書,認為吉娜有意逼迫他們就範。又指控吉娜威脅他們,「不一定以受益人(子女們)的最大利益為大前提,除非受
益人(子女們)簽下同意書」。加上吉娜擅自延長了信託的期限,並在隱瞞此事的情況下,要求子女簽下同意書,她的行為被三名子女認為極具欺詐性,充滿虛偽和
不誠實。
吉娜的獨子約翰的律師控訴,約翰雖身為受益人,但無法得到任何有關信託的財務資料,甚至有時竟然收不到信託理應定期發放的紅利。約翰的律師認為,吉娜要求兒子約翰聽從她一些與信託無關的指示才發放紅利是很不合理的,不再適合擔任信託受託人。
此外,吉娜也被指意圖向子女提供額外利益,作為讓他們撤銷法律控訴的交換條件。2006年,吉娜曾透過一個約定(Hope Downs
Arrangement)答應將於2011年9月6日(信託的原到期日)後,把鐵礦項目稅後盈利的1/4分給她的三名女兒。她的兒子約翰之前試圖要求吉娜
不再擔任信託受託人,但於2007年最終放棄。此後吉娜也把他包括在此約定之內。
雖然吉娜的三名年長子女都「造反」了,不過幼女,也就是剛滿
25歲的吉妮亞,一直和母親保持同一陣線,並認同其哥哥姐姐都不適合掌管信託。吉妮亞指稱,兄姐們的所作所為對事情全無好處,反倒是暴露了他們的貪婪、嫉
妒和自私。她提出:「這根本就是一個屬於家庭內的私人事務,他們實在不應該把它弄得如此街知巷聞。」
這次吉娜家族內鬥鬧上法庭,不但使家庭成
員間的關係受損,家族也成為了澳大利亞人茶餘飯後的話題。幸好四位孫兒女的信託只佔家族企業23%的股份,吉娜個人持有51%股份,事件對公司控制權影響
不大。不過家族和諧及企業名譽受損已成事實,這些傷害在短期內確實是難以彌補。
信託治理:信託結構的設計
其實,當年漢考克所設立的信託結構極其簡單,只是把一筆預留給四位孫
輩的企業股份交由信託保管並由女兒管理,在孫輩全都年滿25歲之後就交給他們。漢考克沒有考慮未來會發生什麼,例如家族與企業會如何變化,所以對未來的可
能變化沒有預留任何相應措施。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隱患開始浮現。假如當時信託成立人能未雨綢繆,為信託結構作較完整的設計,提前為信託的管理制定好
長遠規劃,也許今天家族後代所面臨的問題不會發生。
有些家族信託的受託人是銀行,但是銀行只能執行公式化的信託規定,如收益分配。銀行顯然不
能執行複雜的決策,例如行使企業投票權,甚至經營企業。因此,信託成立人常在信託之外成立信託管理公司,並將信託資產的決策權交到該公司,並由家族成員擔
任該公司的管理人,做企業決策。反觀吉娜,被身為家族信託成立人的父親漢考克指定為信託受託人,意味著其有全權直接管理信託下資產、進行股息分配等,可謂
大權在握。因此,受託人或管理人的角色至關重要。若其能力有限,或讓私心左右其決策,家族與企業就可能面臨危機。例如吉娜以受託人的身份,更改信託期限,
又要求兒子約翰服從一些與信託無關的指示才可獲得信託理應定期發放的紅利等。企業家選定信託受託人或信託公司管理人時必須深思熟慮,除了要有能力外,還要
特別注重其人品,以免所托非人。吉娜是漢考克唯一的女兒,信託交由她管理雖是合情,但是觀察其後她對子女的極度強勢與缺乏誠信,我們也應思考是否有更合理
的方法。
與其將家族與企業命運押在一名信託管理人身上,不如成立一個信託管理委員會,其優勢在於對信託下資產進行決策時,可吸納集體意見,集
思廣益而作出最有利的決策,更可防止單一管理人權力過於集中,避免其為一己私利而作出對家族或對信託不利的事情。委員會可以包括家族每個分支的受益人代
表,透過彼此約束,遏止對家族不利甚至是不合法的決策。委員會更可邀請非家族成員的中立人士,提供專業、公平、公正的意見,目標就是要做好對信託有效的管
理,平衡家族內各 成員的權力與利益。
雖然上述兩項措施可以解決「一人獨大」和「青黃不接」的問題,但吉娜延長信託期限的舉動又帶來了另一
個問題。吉娜延長信託的年期至2068年,屆時吉娜已114歲,且不論她是否戀權,或子女未成才也好,都意味著吉娜有意續當信託受託人直至魂歸天國。但總
有一天她會離開的,那麼屆時信託的控制權又交予何人呢?現在吉娜的幼女和其他三名子女已經出現不和,很難想像他們將如何一同和諧地接手信託。吉娜並沒有設
立一套信託的傳承機制,假如她辭世,那接下來是誰說了算呢?
一些大家族成員在家族重心或長輩還健在的時候已經開始鬧不和了,如新鴻基地產的郭
氏三兄弟,要母親出手調停。郭老太年過八旬,隨時都可能無力繼續管理信託,屆時又由誰說了算呢?群龍無首,或是多人覬覦權力,都不是好事情。應在信託條款
中預先將決策權交接方式規劃好,例如前述的成立管理委員會集體決策。
家族治理:家族人才培育與和諧
吉娜繼承了父親的企業,成為了信託受託人,眼裡就只有信託和企業,忽略了對基業長青更為重要的家族治理。吉娜的子女從小生活奢華、揮霍無度,如今更是不知悔改,這顯然是吉娜專注於事業卻疏於教養子女的後果。
在給子女的一封郵件中,吉娜以譏諷的語氣指出,子女訴訟毫無必要,因為從2012年1月起,子女獲得的分紅將比之前更多,足以維持他們的豪宅及無止境的
度假。以物質為誘餌期望子女放棄對更多物質的追求也算無奈之舉。紈褲子弟或許對企業經營缺乏追求,但對物質的追求卻是無止境的。歸根到底,這是「富二代」
沒有把「富三代」教育好。家族信託只能鎖定有形資產,無形財富則需通過家族治理傳承。家族信託這個法律工具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家族治理的優劣。由
于吉娜家族治理不善,「未來接班人」如此不堪,即便有上述信託委員會和其他良好的機制,將來他們又如何有能力去接手企業呢?
給中國企業家的啟示
考慮以家族信託傳承家業的中國企業家應以萊恩哈特家族的教訓為鑑。萊恩哈特
家族的危機,歸根結底源於創辦人漢考克和第二代獨生女吉娜對信託治理和家族治理兩方面的疏失。要避免重蹈覆轍,成立家族信託的企業家要謹慎選擇信託管理
人,宜訂立一套信託控制權的傳承機制,並考慮成立信託管理委員會以集思廣益,互相監察。此外,家族治理也必須同時進行,以傳遞家族價值觀與維繫良好的家族
成員關係。否則將來家族內鬥可能性增加,更因為家族受益人被信託綁定,內訌爭鬥在信託期滿之前將持續存在,最終家族和企業都嚴重受損。這可不是家族信託成
立人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