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有8500萬噸危險廢物未被利用處置,去了哪兒沒有答案,原因之一便是危險廢物的運輸環節亂象叢生。 (CFP/圖)
運輸危險廢物,猶如路上移動的“炸彈”。原本理應環環相扣的監管流程,實際上漏洞百出。不僅無資質、超資質的車輛充斥行業,而且正規企業亦在買賣資質。而通過層層掛靠、轉包,涉嫌違規的產廢和處置企業卻難以追責。
8500萬噸危險廢物,如果用載重10噸、長度約10米的大卡車進行運輸,共需要850萬臺。假設將這些裝滿危廢的卡車首尾相連排成一列,則可以繞地球赤道兩圈有余。
這是全國每年產生但未被利用處置的危廢數量。
上述數據來自環保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主任淩江2015年6月的公開撰文。據專家估算,當前全國每年危廢的產生量約為1億噸,而實際的利用處置量僅約1500萬噸。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經鑒別具備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的廢物。很多危廢與普通人生活息息相關,醫院用剩的醫療廢物、一些廢舊電池,都是我們生活中常見的危廢。一節一號電池腐爛在土壤中,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價值。
其中,近年時常見諸報端的非法傾倒便是危廢未被利用處置的去向之一。南方周末記者根據公開報道梳理,僅2013年至今,因在運輸途中非法傾倒危廢而被查處的案件就逾20起,涉及江蘇、廣東、浙江、河南等多個省份。
“工業產生的危險廢物,是危險品中危害最大的一類。一旦非法傾倒於田間地頭,對土壤的影響則是很難估量的。”蘇州一位從事危廢運輸的業內人士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
“十次傾倒,九次問題出現在運輸環節上。”上述業內人士說。不同地方的多位危廢運輸從業人士也肯定了這樣的判斷。在危廢運輸處置行業中,這已是“公開的秘密”。
按規定,廢棄物除自建設施進行利用處置外,大部分需經過運輸環節,由產廢企業轉至處置企業進行安全處理。然而,據多名業內人士向南方周末記者透露,危廢運輸行業亂象叢生,無資質經營、非法掛靠,成為行業默認的普遍現象。
蘇明(化名)對此深有感觸。他是蘇州一名具有正規資質的危廢運輸企業老總。他現在的工作除了運輸危廢,還要動員員工搜找違規車輛。
2015年7月14日,江蘇昆山的公路上,執法車輛警燈閃爍。一場交通執法車前後夾擊違法貨車的好戲引得路人圍觀。
貨廂上堆滿碩大編織袋的貨車被兩輛交通執法車追上,並逼停在城郊的違法車輛停放場地,過磅、驗貨。經執法人員調查,車上所載貨物為含銅汙泥,屬危廢的一種,而貨車並無危廢運輸資質。
這起交通執法背後的舉報者,是蘇明所在企業的員工。這家企業正自發開展民間調查,上街搜找違規的危廢運輸車輛。這已是該企業第7起舉報案例。
危險廢物經由產生、運輸、處置三個環節,三者的監管缺一不可。“按照正常順序,應該是由產廢到運輸再到處置的過程。然而,目前的情況是:產廢單位與處置單位聯系,處置單位尋找擁有車輛的車主‘合作’,車主再去尋找有資質的運輸公司進行掛靠。這樣一來,原本處於中間環節的運輸成為了這一鏈條的最末端,而合法經營的運輸公司則被架空了。”江蘇一位環境監察執法官員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一些有資質且願意出借資質的運輸公司,一年僅掛靠費就能賺50萬元,而成本幾乎為零。”蘇明感慨,反而像他這樣的“正規軍”,卻難有人問津。
蘇明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每每去和產廢方、處置方尋求合作,對方多會拒絕。產廢方會說,他們的業務都是直接打包給處置企業的,所以不和運輸公司直接合作;而處置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多是以低成本去掛靠一些車輛進行運輸。在違法成本極低的情況下,沒有處置企業會願意花高價錢與正規運輸企業進行合作。
“一旦處置單位承擔了處置和運輸兩個環節的工作,則被運輸的危險廢物究竟是按要求運入處置廠進行了處置,還是在半路為了節約成本被隨意傾倒、掩埋,處置單位如果造假,執法部門很難監察到。”上述官員說。
況且,正規運輸企業的車內裝有攝像頭全程監控,也使得處置企業節約成本非法傾倒成為不可能。
而昆山一角,正是危廢運輸行業亂象的縮影。無資質運營和非法掛靠兩大危廢運輸亂象,還不僅發生在昆山。據南方周末記者搜集和求證的信息,全國多省份均存在上述亂象。
根據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委托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危險貨物包含很多種,而危險廢物則特指危險貨物中的廢棄物,是其中特殊的一類。交通運輸部有明確規定,僅擁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車輛不得從事危險廢物運輸。
運輸危廢的車輛除了要滿足危險品運輸的所有條件之外,還要附加環保要求如車輛清洗、環境風險防控等方面。與普通危險品運輸相比,從事危廢運輸的車輛管理要更嚴格,應對事故、風險的要求更高。
然而,目前行業內充斥著“冒牌軍”。上述被查處的違規貨車,擁有危險品運輸資質,但不具備危廢運輸資質。司機也向南方周末記者坦承,運了“不能運的東西”。
運輸企業無資質或超資質運輸的問題,還不止發生在江蘇省。2015年1月15日,江西樂平法院判決了一起無資質運輸並隨意將工業廢液傾倒入河流的案件,非法傾倒者獲刑兩年並處罰金。
2015年7月14日,江蘇昆山的交通運輸執法部門正在追蹤一輛無資質運輸危險廢物的貨車。後者正是正規企業舉報的。 (南方周末記者 嶽家琛/圖)
無資質或超資質運輸危廢,只是危廢運輸中的亂象之一。而無相應資質的車輛掛靠正規企業,則已是“正規軍”中的公開秘密。
南方周末記者隨上述業內人士走訪了昆山一家危廢運輸企業看到,該企業危廢運輸車輛隨意停放,運輸危廢的車輛即為普通貨車,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危廢車輛停車場與周邊田地之間也沒有圍墻。“一旦出現事故,對於安全的威脅不堪設想。”該業內人士表示。
2015年5月14日,兩輛貨車準備隨意傾倒危廢時,被昆山市交通運輸部門查獲。經查,該車車身上塗有“時鉆環保有限公司”字樣,後者為昆山具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公司之一。然而,南方周末記者將車牌號“蘇EU6722”輸入江蘇省運輸信息網查詢後發現,這個車牌歸屬於蘇州市吳江區長天快運有限公司所有,這是一家非危廢行業的運輸公司。
有多位業內人士表示,該車即為掛靠車輛。南方周末記者致電長天快運有限公司詢問掛靠事宜,得到該公司尹姓負責人肯定的答複,並表示需繳納掛靠費8000元。該負責人還表示,公司目前有逾三十臺掛靠的危廢運輸車輛。
對於掛靠問題,國務院安委辦自2014年起有明確要求:堅決禁止任何形式的掛靠車輛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
南方周末記者同時聯系了昆山市晨曦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等三家有資質的運輸企業,對方也都回答可以掛靠,費用從8000元到1萬元不等。而掛靠現象,亦不止昆山。
南方周末記者以私家貨車車主的名義致電山東一家運輸企業詢問,對方表示可以掛靠。南方周末記者又隨機選擇了幾家廣東等地的企業,亦得到對方肯定的答複。
廣東佛山一家從事危廢運輸的企業——神都環保服務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在明確得知請求掛靠的車輛是普通農用車,並不符合處置運輸車輛要求的情況下,仍向南方周末記者推薦生意:“工廠的廢物你們敢不敢去拉?有點違規的。”
為了規避風險,一些處置單位並不會直接找到掛靠單位,而是與擁有運貨車輛的私人車主進行掛靠“業務合作”,再由私人車主尋找有危廢運輸資質的企業進行掛靠。一旦出現問題,“這是運輸企業的責任,與處置單位無關”。
上述案件的處置單位蘇州市時鉆環保有限公司一位潘姓負責人表示,該事件對於處置單位沒有產生任何影響。“掛靠的車子有問題,由他們負責,罰他們的款,和我們沒關系。”
該負責人表示:“我們處置企業的主管單位是環保局,而非交通局。只要環保部門有一個明確的文件下來,我們根據要求,該怎麽執行就怎麽執行。但是現在環保部門並無相關文件。”
“如果它(指掛靠單位)的車輛進不了環保部門的系統備案,不符合環保局的規定,那我們就沒轍了。”上述負責人說。
而這一案件的產廢單位,其中昆山元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回複南方周末記者: “我們都是按照環保部門的要求,選擇的運輸車輛都是在蘇州固廢中心備案的。”
按照正常程序,危廢產生企業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批準後,需由產廢、運輸、處置三方企業共同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產廢企業在環保部門的運輸車輛備案系統中選擇系統通過的車輛,方可轉移危廢。
然而,就是這些通過了環保部門登記備案的車輛,卻多無危廢運輸資質,並在運輸過程中被交通部門依法查處。
“環保部門在源頭把控上沒有執行交通部門對危廢運輸的要求。”昆山多位危廢運輸企業負責人這樣說道。
“如果聯單制度得以嚴格執行,運輸企業就難以違法。”清華大學教授蔣建國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
在太倉市(由蘇州市管轄)一名環保部門官員看來,產廢、運輸、處置三者應該是相互獨立、相互制約的關系。“現在好比一個商場放了很多小偷進去,再喊警察抓賊。”昆山一家危廢運輸企業負責人表示。
環保部門負責監管產廢單位,由於這一環節監管存在問題,導致了危廢可以不合規流出,從而使得下一環節道路運輸的監管吃緊。一名昆山公安執法人員稱:“希望環保部門可以從源頭上抓好,否則僅僅依靠數量有限的執法人員在路上查車,這樣的力度很有限。”
南方周末記者就上述問題聯系昆山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張偉,對方表示,昆山環保部門一直在加大力度查處環境違法案件,對於南方周末記者反映的問題,會認真進行調查。
2015年7月10日,昆山市環保局印發了《2015年度昆山市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工作方案》。方案對產廢單位和處置單位的監管提出了相應措施,但尚未對運輸環節進行規定。
危廢運輸環節由交通部門監管,在危廢運輸企業的資質掛靠問題上,一危廢運輸企業負責人表示,目前昆山鮮有查處資質掛靠的案件。
由於這一環節中資質掛靠監管的問題,導致了處置企業的車可以使用掛靠來的資質從事運輸,這又為下一環節對處置單位的監管增加了障礙。“(處置企業)做個假危廢接收單,實際車子半路找個山溝溝倒掉了,如何監管?”前述太倉環保部門官員說。
2015年5月14日,兩輛貨車欲隨意傾倒危廢時被抓獲。貨車車頭標有“危險品”,但卻是沒有危廢運輸資質的“掛靠”車。 (南方周末記者 嶽家琛/圖)
上文案件中,產廢單位和處置單位的解釋均沒有錯。二者確非交通部門主管。然而不論是昆山環保局還是昆山以上的各級環保主管部門,均沒有規範運輸環節的文件。各級交通部門雖做了明確規定,卻無權管理到產廢和處置單位。
於是,企業有了空子可鉆。
“按照新環保法的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因而說白了,杜絕危廢運輸環節的違法行為造成的汙染是各級政府的責任,不能因為政府下設職能部門之間的權責關系而致使問題滋生。”太倉環保部門官員表示。
“在制度設計上,需要有一種機制,使得環保和交通兩部門的力量可以聯合起來。”上述人士說。
“危廢運輸的亂象要想解決,其實並不困難,關鍵的在於領導重視。”環保系統一位曾經負責過危廢管理文件制定的官員說,“如源頭把控的問題,只要環保局長、分管副局長、固廢中心主任,這三者中有一個人願意,就可以把事情抓好。”
例如昆山的鄰居上海。只有擁有危廢運輸資質、車身貼有藍色“危廢品”標識的車輛,才能將危廢從產生方運走。而上海市危廢轉移管理信息系統則可以實現全程監管。“如果不選擇這樣合法的車輛,危廢在整個運輸信息化體系中,從產生到末端是走不通的。”上海環保局汙染防治處處長任菊萍在接受東方衛視采訪時曾表示。
“對於掛靠的問題,也並不難查。”江蘇環保系統一位環境監察執法負責人提議,“最簡單的,交通管理部門去運輸企業檢查時,可以查查看,這些拿著運輸企業資質的車輛司機和押運員是否為該公司的員工?如果說是員工,該運輸企業是否給他們繳納過社保?這些都是有記錄的。”
在2015年7月14日違法車輛處置場,執法人員取證後大聲向司機說明了處理程序:去告訴你的掛靠單位……
巧合的是,這些危廢與2015年5月14日被查處的竟出自一處,仍為昆山元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的現象在各地屢屢出現,已經到了監管部門必須下狠手的地步。
今天(11日)一早,在生態環境部二樓多功能廳,被約談的對象罕見地多。第一財經記者在現場看到,坐在第一排的被約談地方官員就多達12名之多,在他們後面,還有三排地方官員。這是記者見到的自環保約談有史以來,最大的陣仗。
當日,生態環境部集中約談廣東省廣州、江門、東莞,江蘇省連雲港、鹽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和浙江省溫嶺等7市政府。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副主任劉長根在約談會上要求各地,加強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傾倒行為,依法問責相關責任人員,切實壓實責任,加快解決問題。
非法轉移傾倒危廢時有發生
“生態環境部近期組織系列專項督察,發現廣州等7市在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監管方面問題突出。”劉長根對大家說。他一一列舉了7市存在的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問題。
廣州市日常監管不到位,對群眾舉報問題查處不力,導致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等問題時有發生。海滔環保公司是全市生活汙泥主要處置企業,但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長期非法轉移傾倒汙泥,僅今年3月就向增城區碧桂園陳家林工地非法傾倒未經處理汙泥3000多噸,嚴重汙染環境。蓮港船舶清油公司於2017年9月和2018年4月兩次非法轉移約40噸廢油等危險廢物,甚至為應對督察臨時編造臺賬記錄。金冶環保處置公司將水淬渣等危險廢物作為一般固體廢物長期送至水泥廠非法處置。
另外,2017年5月,廣州南方堿業公司將1700多噸白泥非法運至廣西貴港市傾倒;2017年6月,番禺區一首飾廠將產生的危險廢物違規交由私人並非法轉至廣西賀州市處置。
2018年4月督察還發現,廣州市對中央環保督察交辦有關問題整改不力。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新塘環保工業園廢水汙染、在二期用地非法傾倒汙泥,以及廣州綠由公司超標排放等問題,均沒有查實情況、整改到位。新塘環保工業園盈隆汙水處理廠氨氮排放濃度高達60.3毫克/升,超標5倍,且在線監控數據嚴重失真;廣州綠由公司焚燒熱解爐急冷塔長期不正常運行,不僅煙塵超標排放,而且其他環境問題也十分突出。
督察發現,江門市長優實業公司2015年10月至今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約2.1萬噸,其中0.45萬噸非法傾倒至陽江市。2018年3月,在有關方面查獲該企業向廣西藤縣非法傾倒危險廢物後,江門市仍未引起足夠重視,直至5月3日生態環境部專項督察時才啟動相關調查。
鶴山安栢電路板廠沙坪分公司含銅廢液(屬危險廢物)網上申報量遠低於實際產生量,大量含銅廢液去向不明,僅初步查實,該企業就已非法轉移含銅廢液約1400噸。江門市福恒汽車銷售公司、俊豪陶瓷、嘉俊陶瓷、勵福環保等企業均存在非法轉移或擅自焚燒廢機油或煤焦油等危險廢物問題。督察還發現,江門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每年約1.5萬噸危險廢物需焚燒或填埋,但目前全市尚無焚燒、填埋設施。
有地方政府的調查流於表面
劉長根介紹,東莞市2016年9月有400噸生活垃圾經由該市廈崗碼頭裝船,運往廣西藤縣潯江河段非法傾倒,傾倒點位於藤縣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導致水源超標,不得不暫停供水。經查實,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東莞市鴻海潤滑油經營部將廢酸油渣等危險廢物非法運至來賓市境內隨意堆放或挖坑傾倒掩埋;從2016年6月起,東莞市一些企業將大量廢濃硫酸非法轉至沒有處置資質的欽州市天錳公司處理。督察還發現,東莞市對群眾多次舉報的海滔環保公司非法轉移傾倒汙泥問題重視不夠,在沒有深入調查的情況下,即認定群眾舉報不實,導致有關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
督察發現,連雲港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針對督察指出的灌雲、灌南兩縣化工園區危險廢物貯存量多、環境風險大的問題,江蘇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確要求在2017年底前減少危險廢物庫存。但督察發現,兩縣化工園區危險廢物貯存量不降反增,2017年貯存量是2015年的2倍。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灌雲縣紫燕化學公司偷埋危險廢物問題,連雲港市調查工作流於表面,直至2018年5月4日生態環境部專項督察才查出該企業非法填埋大量黑色油泥,且區域環境已受到明顯汙染。
督察還發現,華通化學公司將約2.2萬噸化工殘液通過罐車非法轉至無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鹽城銀天源制鎂公司;立本化工、多金化工、天辰化工、潤成峰醫藥化工、利海化工、環海化工、泰樂化學、環達貿易等8家企業將約9000噸危險廢物非法轉至無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江蘇永大新材料科技公司處置,嚴重汙染周邊環境;天和化學公司在廠區非法填埋工業固廢,經現場挖掘,填埋區域已受到嚴重汙染;亞邦染料、鳳蝶化工、致誠化工、嘉隆化工等企業危險廢物或露天堆存,或超期貯存,甚至滲濾液直排環境。
督察發現,鹽城市輝豐農業公司(002496.SZ)作為上市公司,長期非法處置和違規貯存危險廢物,群眾對此舉報不斷,甚至通過律師公開致函市委、市政府,要求查處企業違法行為。但鹽城市始終沒有開展深入調查,並多次以群眾舉報不實了結案件。2018年4月,根據群眾舉報,江蘇省環保廳查實該市濱海縣化工園區尚萊特醫藥化工、三甬藥業化學、永太科技、中正生化、世宏化工等5家化工企業以托運園區生活垃圾為名,非法傾倒並填埋化工廢料,並已從該區域挖出化工廢料和受汙染土壤近400噸。
特別是鹽城市對中央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查處不力。2016年7月至8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後,先後兩次交辦輝豐農業公司汙染問題,但鹽城市在查處過程中避重就輕,僅就企業環境管理提出整改要求,未對非法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開展針對性調查,導致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危廢處置能力不足問題突出
督察發現,包頭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是內蒙古西部地區最大的危險廢物處置企業,但該企業自2011年建成後一直無法運行,當地未采取有力措施推進整改。2016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組專門指出這一問題,並要求地方攻堅克難,切實加快問題解決。為此,內蒙古自治區督察整改方案將其作為重要整改任務,明確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但截至目前該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溫嶺市非法掩埋生活垃圾,汙染嚴重,影響惡劣。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期間,先後兩次交辦溫嶺市城東街道雞鳴寺廊沿河大量垃圾違規堆放和臭氣擾民問題,溫嶺市雖然及時組織整改,但在未完成垃圾清運,且群眾仍在不斷舉報情況下,即上報整改辦結,工作不嚴不實。現場督察發現,在清運垃圾過程中,當地沒有加強協調監管,對企業偷工減料行為查處不力,導致約5000立方米生活垃圾非法就地掩埋,造成環境汙染。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一些地方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的問題突出,一方面是由於環保督查力度不斷加大,環境稅征收,一些企業為逃避處罰和減少成本,想方設法通過非法手段轉移危險廢物。另一方面是由於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危險廢物處置的地方不均、品種不均、能力不足。“除了加大打擊力度外,更需要地方加大危險廢物的處置能力建設。”生態環境部土壤環境管理司副司長周誌強說。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李暉在約談會上反映,“有些危廢處置企業將處置價格提到每噸2萬元,加大了違法者的沖動。而對於危廢處置價格,按照國家規定是應當受到政府部門監控的,現在這項政策落實不到位。”
生態環境部約談要求,廣州、江門、東莞、連雲港、鹽城、包頭、溫嶺等7市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在推進具體問題整改的同時,不斷強化長效機制建設。按要求制訂整改方案,並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生態環境部,抄報省級政府。
參加約談會的官員名單:
生態環境部組織實施的“清廢行動2018”開始嚴懲犯罪行為,並嚴肅追責問責。
據生態環境部13日通報,截至目前,臨汾市三維集團違規傾倒工業廢渣、池州市前江工業園違規堆放固體廢物、成都市金橋鎮舟渡村違規存放垃圾、溫嶺市城東街道非法掩埋垃圾等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改和問責工作;鹽城輝豐公司非法填埋危險廢物和廣州、東莞兩市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問題整改工作正在推進並已啟動問責程序。
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嚴重汙染環境,群眾反映強烈。“清廢行動2018”從5月9日開始至6月底結束。環境部從全國抽調執法骨幹力量組成150個組,對長江經濟帶固體廢物傾倒情況進行全面摸排核實,對發現的問題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全面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改進展情況,直至全部整改完成。
生態環境部介紹,調查發現,三維集團在未經審批和采取防滲措施的情況下,於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擅自將16.8萬立方米電石渣和粉煤灰交由村民運至洪洞縣趙城鎮新莊村非法傾倒,產生的廢水直排汾河。調查認為,趙城鎮為三維集團非法轉移傾倒工業廢渣創造條件、提供便利,違法問題嚴重;洪洞縣及其有關部門日常監管不力,嚴重失職瀆職;臨汾市環保、水利、國土等部門履職不力,不作為問題突出。
為嚴肅法紀,臨汾市對50名責任人實施問責或采取留置措施。對洪洞縣長謝高民等7名責任人予以免職處理,對洪洞縣副縣長徐玉等8名責任人予以停職檢查。對洪洞縣及趙城鎮政府,臨汾市及洪洞縣兩級環保、水利、國土等部門32名責任人立案審查並實施問責。對洪洞縣環保局副局長王新森,黨組成員、機關黨委副書記劉俊剛,趙城鎮環境監察中隊隊長範曉震以涉嫌玩忽職守罪采取留置措施。
另外,山西路橋集團對三維華邦副董事長(主持全面工作)李建勛,總經理祁百發,黨委副書記田旭東,副總經理牛俊江,以及三維股份安環部副部長楊文華等5人予以免職處理。
調查發現,池州市前江工業園鑫茂精細礦業、恒鑫材料、優源礦產品貿易中心、銅陵金飛達貿易、瑞邦再生紙業等5家企業大量尾礦、廢渣、工業汙泥等固體廢物長期非法堆放長江沿岸,未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措施。池州市貴池區政府、前江工業園區管委會及區環保局日常監管流於形式,履職不力,執法不嚴。
為嚴肅法紀,池州市已對前江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郭新澤,貴池區環保局前江分局局長董力軍實施免職處理,其他責任人的問責調查工作正在進行。
安徽省就此問題成立追責問責調查組,目前相關調查工作正在開展。當地公安機關針對涉嫌汙染環境犯罪問題實施立案,已刑事拘留相關企業負責人6人,取保候審8人。
調查發現,2017年9月以來,雙流區金橋鎮舟渡村周邊村民在收取費用後,非法接收大量外來建築垃圾、工業廢物和生活垃圾,並傾倒於舟渡村一處百畝大的區域,累計堆放量7300余噸,周邊環境惡劣,群眾反映強烈。
調查認為,舟渡村對違規傾倒垃圾問題隱瞞不報、制止不力,致使問題長期存在;金橋鎮對屬地長期違規傾倒垃圾問題失察,對群眾反映問題重視不夠、處置不力;雙流區城管局、水務局、環保局履職不力,巡查監管不到位。
為嚴肅法紀,成都市及雙流區決定對23名責任人實施問責。對雙流區金橋鎮黨委書記唐偉、鎮長陳楊林等13名責任人分別給予免職、撤職或黨紀政務處分。對雙流區水務局黨組成員李國誌,環保局機關黨委書記劉慶峰等2人實施誡勉。對雙流區政法委書記李楊俊、宣傳部長李建、組織部長王毅、副區長兼公安分局局長肖健、副區長劉偉等8人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調查發現,中央環保督察進駐期間,督察組兩次交辦溫嶺市城東街道雞鳴寺廊沿河大量堆放垃圾且臭氣擾民問題,但整改過程偷工減料,約5000立方米生活垃圾被就地掩埋,進一步造成環境汙染。調查認為,溫嶺市城市新區管委會,城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局,環保局等單位對督察組交辦問題整改情況把關不嚴,對企業垃圾清運過程協調監管不力。
經溫嶺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城市新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主任林國華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管委會黨工委委員、副主任陸夫友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城東街道黨工委書記邵俊武黨內警告處分,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夏明華政務記過處分,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常務副主任梁敏勇政務記大過處分,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林國初政務記過處分。對城市新區管委會城市管理科科長童波等4人分別給予撤職處分、辭退處理或誡勉。另外,對涉嫌犯罪的宏順運輸有限公司法人張玲華和主要責任人張靈仁依法實施刑事拘留。
針對輝豐公司違法填埋危險廢物問題,生態環境部於2018年3月組織專項督察,發現該公司非法轉移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十分突出,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管流於形式。生態環境部4月20日對外公開督察情況,4月23日將問題案卷移交江蘇省委、省政府。江蘇省委、省政府明確要求依法查處,嚴肅問責。省紀委、監察委迅速組成調查組,深入現場調查核實,問責工作正在進行。
根據群眾舉報,生態環境部在先期蹲守暗查基礎上,於2018年4月組織專項督察,發現廣州、東莞兩市非法轉移傾倒汙泥等固體廢物問題突出,相關企業環境違法問題普遍,並於5月11日對廣州、東莞兩市政府進行約談,移交問題案卷。廣東省及兩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排查整改,嚴厲打擊環境犯罪,並全面啟動問責調查工作。目前已對部分責任人實施問責,其他責任人問責工作正在開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