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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斷生路 房仲嗆比美日還苛刻

2014-08-12  TCW
 
 

 

三萬名房仲從業人員,將在八月二十日首度走上街頭抗議。

房仲抗議什麼?原來,內政部將在九月十五日實施「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新規,以後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將不公開所有權人的住址資料。意即,房仲想根據地址,找到所有權人詢問或說服出售房屋的途徑被阻斷了。

然而,內政部、房仲針對新制已溝通三年,為何仍鬧到上街頭?其實房仲業瞭解政府非做不可的態度,不斷提出「修正方案」,即是在新制下,仍讓部分合法執業人員可以取得資料,但,內政部就是堅持不開放。

何謂土地第二類謄本?土地謄本分第一類、第二類,第一類有完整的個人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等,非本人或委託人不能查詢。但是第二類,目前僅公佈姓名、地址,任何人均可透過地政事務所查詢,每筆二十元。

內政部為何非做不可?近年來,有民眾向內政部及各地政機關反映,經常有不動產業者利用第二類謄本住址,直接拜訪所有權人,請求同意出售房屋,干擾民眾生活,許多人不勝其擾,因而決定不揭露地址。

新規定,讓房仲業、銀行、律師、估價師、地政士等不動產業者跳腳,其中又以房仲從業人員影響最大。

地下業者乘勢自建資料庫

因此,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全聯會)開會決定,將走上街頭抗議。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指出,《個資法》不應該無限上綱,讓不動產原本的公示主義蕩然無存,連美國、日本也沒有這麼嚴格。淡江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認為,新規定有點嚴格,以美國為例,不只姓名、地址揭露,連歷次交易價格,繳多少稅,都可查詢得到。

然而,目前卻有地下電信業者趁法令尚未實施前,開始一筆一筆建立土地資料庫,向房仲業兜售,一筆資料據說要價一百二十元。以全台灣八百萬戶住宅,每筆調閱費用二十元來計算,建立資料庫要一億六千萬元,非一般小規模房仲可為,更何況若算入搬家變因,資料並非可永久使用。

二十日將上街頭的房仲,以中小型或加盟店為主,大型房仲直營店因「形象」問題,傾向不參與。上街頭會改變政策?以政府態度看,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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