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阿里巴巴搶註“雙11”商標 電商陷互掐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5277

一張關於阿里巴巴集團已取得“雙十一”註冊商標的通告函在網上流傳。公告稱,天貓享有“雙十一”商標的專用權、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 (小塵4x/圖)

距離雙十一還有兩周,一張蓋有“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公章的通告函開始在網上流傳。公告稱,阿里巴巴集團已經取得“雙十一”註冊商標,經阿里巴巴授權,天貓就“雙十一”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

10月30日,京東發布《致全國媒體合作夥伴的一封信》,對“雙十一商標禁令”的做法公開進行回擊,稱此舉是用威逼利誘的手段給同行和媒體設置障礙,實質是壟斷行為。隨後,蘇寧也出來為京東站臺,指責其“法律全規手段不義”,並表示“雙十一可以是你的,但市場永遠是大家的。”

雖然兩家公司沒有在公告中點名當事企業,但稍後京東向財新記者證實信中所指電商確系阿里巴巴天貓,並稱阿里巴巴的信函不止涉及京東,也包括蘇寧、國美在內的所有電商。京東此前兩周在向媒體廣告部門投放廣告時才獲知阿里發布“雙十一”禁令:“目前,所有電商已經被迫更換網站首頁。”

當天晚些時候,天貓發布公告稱,“希望全體電商及實體店一起參與,服務好消費者,而不是為了自身網站的利益,把這一節日變成靠攻擊對手上位的好日子。”但對於“雙十一商標禁令”之事,並未做出任何解釋。

阿里巴巴已註冊含“雙十一”字眼的多個商標

國家工商總局網上顯示,“雙11狂歡節”、“雙11”、“雙11網購狂歡節”、“雙十一”“京東雙十一”、“雙十一網購狂歡節”等相關商標確實已經被“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註冊,註冊時間為2011年至2013年期間,並且已經獲得申請通過,專用期限為10年。

除此之外,阿里巴巴還註冊了“雙十二”等商標。京東也在2013年申請了“京東雙十一”商標,但尚在申請中,未最終註冊完成。

知識產權律師、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遊雲庭告訴澎湃新聞記者,註冊商標擁有專用權,可以排除他人的使用,阿里巴巴有權維護自己的權益。

但他也表示,商標本身是有爭議的。“雙十一實際是描繪11月11日附近的一場促銷,把日期註冊為商標,是有爭議的。”

據了解,《商標法》第11條禁止將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註冊成商標,就是為了防止公共資源被私權侵占,商標權的範圍不能跨越到語言和時間這樣的公有領域,從而影響公眾利益。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7285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