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上得山多終遇虎之二

上一篇有這個留言:

匿名2017年7月5日 下午7:42

我一直在罵的不是標少
罵的是法律同法庭制度
既然可以容許初犯人士以守行為這非定罪方式處理
為什麼要犯人有能力(財力、智力、人脈-最少要懂找標少)找到一個不錯的律師(不是hea做)
先至可以得到較輕懲罰
而唔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案件性質同犯人背景合適,就可以人人都得到“守行為”放生
而家嘅情況由普通人角度睇,極不公義,又不公平,更不合常理同邏輯
守行為應由法官可以主動提出,辯方律師更係對提出有專業同道德責任

看到這留言, 我想回應幾句。首先多謝不罵我, 我以前也為此在本博中給人罵過, 但我不介意, 我性格強硬, 會做我覺得應該做的事, 不會因被人罵而畏縮。以店鋪盜竊為例, 一般初犯者、所涉貨物件數不多(幾件)、價值不大, 即在三幾百元之內, 大多數提出申請撤銷控罪, 同意簽保守行為, 都會獲批。如果被告有錢請私人律師, 律師大概也會向控方提出申請, 在合適的案件, 控方也會批准。沒有聘請私人律師的被告, 當值律師會自動代表他們。問題來了。被告自己覺得罪有應得, 證據確鑿, 上庭就只知道認罪是唯一途徑, 根本不知有可能以撤銷控罪, 簽保守行為方式來處理。第一個可以建議他們提出申請的是法庭聯絡主任, 然後是當值律師。如果他們對無知的被告的權益置若罔聞, 你認罪嘛, 同意案情, 看下有甚麼求情話替你講囉。又搞掂一單。如果呢單又問控方, 嗰單又問控方肯唔肯, 即是工作量多了。而且, 法庭聯絡主任及當值律師自己判斷, 覺得不是合適的個案, 也不會提出來。有些當值律師未必是跑慣刑事案的, 根本也不知可以用這種方法處理。也有些老氣橫秋、看樣子是充滿經驗的律師, 根本就看不起那些蟻民, 你識乜, 求情吖嗎, 你唔使教我, 要求輕判吖嘛, 我識講架喇, 你咁叻不如自己講。蟻民上庭已驚到震, 仲敢駁嘴咩? 我不是開玩笑, 也不是揶揄, 我就聽過一個陪伴再犯偷竊的母親上庭剛大學畢業的女生對我覆述。她為了母親寫給我, 我教她準備求情信, 以免遺漏, 殊不知律師阿伯乜都得架喇我知架喇, 就打發了她, 三言兩語講完例牌菜的行貨求情。第一庭工作忙碌, 這一關要靠當值律師去把。有些被告連當值律師也不要, 你更無辦法。

撤銷控罪讓被告簽保守行為的做法, 有些法官是會主動提出的, 一般是在被告不認罪時, 但應不應提出, 有時也很難講。法官可能會問控辯雙方有沒有其他處理辦法, 但也不能過份介入, 以免尷尬。如果案情是適合簽保的, 但被告已有前科, 控方就不會接受, 主控會講我索取過指示, 本案不合適。無形中就顯示因某些不能向法庭透露的理由, 而不接納以簽保方式處理。

如果說窮等人家, 弱勢社群, 在法律之前較輸蝕, 是不爭的事實。法律是公平的, 但有學識、有資源、懂得為自己爭取有利結果的人, 自然會獲得較有利的結果。一個生於富裕家庭的人, 獲栽培的機會一定比窮家子多, 我不知可以怎樣去改變這些情況。我只能運用個人微薄的力量, 不論背景, 來者不拒。相反地, 對於有足夠經濟能力的被告, 我會叫他們請律師, 而不講太多。窮等人家的標少, 除了落力幫窮的被告, 不知道還可以做甚麼。我以前在博文也呼籲過, 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應發通告給會員, 提醒他們為被告爭取權益(尤其是接當值律師工作時), 如果他們不積極去做, 也很無奈。在世上, 所有弱勢的人, 各方面都很輸蝕。That is an undeniable fact.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5385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