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揭THE ICON蒙混過關搵着數

2011-1-27  NM




半山干德道「垃圾樓」THE ICON的發展商榮豐國際,被揭向業主交清水樓及未經屋宇署批准,擅自改建開放式廚房,本週二加碼向小業主正式提出最新賠償方案,本刊往新加坡直搗榮豐公 司鴻福實業的大本營,並且找到THE ICON小業主,和盤托出整個「垃圾樓」事件的來龍去脈,揭開無論發展商榮豐,樓盤的獨家代理中原地產及小業主三方面,皆藉着政府監管的漏洞,蒙混過關企 圖搵着數,令這個位於半山干德道的THE ICON新盤淪為「臭盤」。

正當發展商榮豐開始接觸THE ICON小業主,商討賠償條件時,這班以「苦主」身份與傳媒接觸的香港業主卻一反常態,突然封口。以一千零四十五萬買入THE ICON廿八D單位的Victor來自新加坡,上週六下午,本刊記者到他位於新加坡的寫字樓採訪,當時他仍未掌握「垃圾樓」事件的始末,仍然侃侃而談。

Victor說自己也是剛知悉THE ICON的問題,但並不知道當中的嚴重性,他說:「中原的地產代理早兩天打電話給我,說THE ICON有少許問題,不過很minor(濕碎)的事,只是有個業主俾麻煩發展商。叫我不用擔心。」接觸Victor並企圖淡化事件的代理,是來自中原貝沙 灣分行的Candy Chan。

Victor透露,○九年打算投資香港豪宅,於是到貝沙灣,York Place等樓盤參觀睇樓,但遇着中原貝沙灣分行的經紀向他介紹THE ICON,他覺得地段優越,而且呎價尚算合理,於是買入一個約七百呎的單位。Victor還保留THE ICON的宣傳單張在新加坡的寫字樓,中原以太古買辦莫幹生以及何東等名門望族曾居干德道作為THE ICON的賣點,Victor說:「本來我都覺得七百呎單位,面積不大,不實用,但代理的宣傳單張上指該單位是開放式廚房,望落會大好多。單位是二十八 樓,貪佢『易發』,於是我決定買。」

有匙無樓睇

事情最蹺蹊的是,去年十月,他收到中原代理的電話說政府已批入伙紙,請他到香港簽文件完成交易,他十二月才抽出時間到香港,並憶述:「Agent跟我說暫 時不可以拿鎖匙,要保留在她那裡,佢再俾番條鎖匙發展商幫我裝修,去整番個開放式廚房。」由於Victor在新加坡也有投資地產,當時他質疑這個程序: 「我向中原的經紀問,發展商可以用一個間隔去令政府先批入伙紙,再隱瞞政府改裝嗎?新加坡有嚴謹法例,一定不可以這樣做,會釘牌,怎料她(經紀)跟我說這 種做法在香港很普遍,我只好相信。但代理沒有跟我說何時會裝修好。」其後,他返回新加坡,十二月尾他在香港的朋友欲參觀其單位,於是致電代理取鎖匙上樓看 看:「但代理話唔得,未裝修好,她只帶我朋友去參觀三十一樓的單位。」上週,他知悉事件後,才從互聯網看看香港新聞,才驚覺單位堆滿垃圾,他指着中原的宣 傳單張說:「莫說open kitchen都無,上面這個單位幾靚,至少也有基本裝修吧,我從來都不知道發展商打算給我們清水樓!」

天匯臭名遠播

中原代理Candy Chan上週向Victor發出電郵,指發展商願意提出三個賠償方案與業主和解,但Victor炮轟:「最離譜是第三個選擇,(即發展商以110%回購) 我買這單位最少要賺20%或更多,這兩年間,半山樓也升幅不少吧!第一個也不能考慮(即頭六個月給予每月三萬元租金,待政府批准後還原開放式廚房),六個 月後政府也不批改建開放式廚房怎麼辦?何況事件已公開,政府唔批的機會也高!」他表示最大機會考慮第二個方案(即給予五十萬元作補償),但他補充一句: 「五十萬也太少了吧,裝修完廚房也用完!」

Victor越洋買香港樓,只靠THE ICON的宣傳單張,代理並沒有給予樓書,Victor對在香港的投資很失望:「我那時看新聞,知道同樣是半山的天匯,賣七萬蚊一呎是全球最貴分層,原來 係假嘅,我以為是個別事件,怎料自己第一次來香港買樓就出事,以後會諗清楚。」他炮轟整件事:「Very unethical(無道義),可以說是criminal(刑事罪行)!」

本週日早上十一時,記者再致電予Victor,查詢他會否接納發展商榮豐提出的最新賠償方案,即是向業主賠六十萬,兼還原圍封式廚房,或以購入價加一成向 業主回購,Victor說:「今朝榮豐的代表Ivan Li給我一封電郵,我未睇,看完再跟你說。」之後Victor以短訊回覆記者:「我唔想俾發展商知道我同你接觸過,我怕他們會告我或懲罰我,你當我之前同 你講的所有嘢係confidential(保密)啦。」但最初Victor與記者接觸並沒有要求保密。

改裝廚房早有部署

揭開THE ICON「垃圾樓」事件,發展商榮豐及中原早有動機以開放式廚房來引誘客人買樓。

THE ICON發展商榮豐向屋宇署遞交的圖則,是圍封式的廚房,藉以順利令屋宇署批准圖則及取得入伙紙,但委託中原代理銷售THE ICON時,卻以開放式廚房作招徠。THE ICON於○九年七月開售,隨即於八月,一間在英屬處女島註冊,名為Fairy Gold的公司,負責改建開放式廚房工程,而業主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須與榮豐另行簽署秘密協議,內容是由Fairy Gold公司擔任改裝廚房工程。

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指,如業主或發展商在入則後自行改建開放式廚房,技術上犯法:「因為單位無咗入則時,廚房原有的耐火牆及防火門,因此 在技術上已經犯法。」何鉅業指,業主可自行改建開放式廚房,但過程並不容易。「發展商或業主要聘請顧問,評估萬一火警時會否蔓延。如開放式廚房貼近單位內 唯一的大門,便要安裝煙霧探測器及消防花灑,但花灑要配合大廈及單位設計,是否有水缸及泵房,再由屋宇署審批。」何鉅業補充,如果單位內有兩道大門,或開 放式廚房距離大門較遠處,會增加獲批機會。而縱觀THE ICON的圖則,A及D單位只有一道門出入,而且廚房靠近大門,估計獲屋宇署批准建開放式廚房的機會甚微。

私下簽署秘密協議

榮豐安排工程公司替業主改裝開放式廚房,獨家代理THE ICON樓盤的中原,則以附有開放式廚房圖則來誤導買家。獨家代理THE ICON的中原,獲發展商單邊佣逾一千五百萬元佣金,但中原地產老闆兼大股東施永青,上週四以「個人身份」來開記者會,不但「縮骨」,而且有利益衝突,他 否認代理就開放式廚房問題訛騙買家,只承認部分代理中學畢業,水平較低,同場更踢爆業主早知道收樓後會獲發展商改建為開放式廚房,並展示部分業主與 Fairy Gold簽下的秘密協議,揭露部分業主得悉改建開放式廚房的偷雞行為,但原來秘密協議不止一份。

○九年七月,中原製作的THE ICON推銷單張上印有THE ICON圖則,A及D單位顯示為開放式廚房,但買入廿五A、B、C、D四個單位的業主,彩達發展的老闆(不願透露姓名)向本刊表示,買樓時參考的樓書,與 現時傳媒手上得到、講明有open kitchen的樓書不同。「我睇嗰份係無open kitcheno架,簽約時都完全唔知!樓書嘅平面圖係同入則屋宇署嗰份一樣,個廚房喺窗邊嘅!當時班經紀只係不停游說我哋買兩個單位打通做特色單位,話 呢個面積嘅相連位好渴市,仲話發展商都預咗我哋咁做!」他最終一口氣買了廿五樓四個單位,打算作投資用途。

該業主現時四個單位中,有廿五A並不被納入榮豐的回購範圍內,原來當中另有一個故事。「收樓前大約兩個月,中原叫我去簽份文件,提出A及D單位如果可以接 受無裝修嘅清水樓,每間可獲十四萬元,我選擇A單位接受。D單位唔接受,因為我諗住A、B單位收樓後要打通,所以清水樓都無問題,C、D單位就可隨時賣 走。」該業主說。而查看榮豐與業主所簽的正式買賣合約,在《Schedule 5》內容寫明單位的裝修細節,絕不是清水樓。榮豐未能在業主收樓時把裝修工程完成,導致十九D業主朱茵茵收到「垃圾樓」。

自製相連單位

而由於廿五A業主打算把單位改建為相連,去年十一月完成交易後,榮豐就向他繳付十四萬元現金作為交「清水樓」的賠償。故此,榮豐向THE ICON業主提出賠償的方案,當中不包括十七D、廿五A、廿七D及廿九A。無獨有偶,除廿七D外,其餘業主皆購入兩個單位,原來,中原在推銷開放式廚房以 外,還以自製相連作賣點。由於未獲屋宇署批准自行改建單位亦屬犯法,因此中原事後與買家簽下「秘密協議」自保,所以中原老闆施永青在記者會上駁斥代理就開 放式廚房訛騙買家,只是整個故事的一部分。

而最初以「苦主」自居的業主,其實同樣在混水摸魚,像廿五A業主於收樓後便獲得發展商以支票形式,支付十四萬元,後來A單位被發展商剔出回購之列,他顯得 相當氣憤,對於其餘D單位最新以原價加兩成回購,依然不滿:「中原自己都有指數啦,升咗28%,佢依家最新話以原價加20%回購,都好大差別!千幾萬買爛 樓?你估大陸呀,明明係個則有問題,點解十一月同我講係裝修有問題?如果係市價我就接受!」THE ICON垃圾樓事件,揭露了在一手樓花的買賣過程中,發展商、地產代理及業主都同出一轍,都在蒙混過關,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

曾與陳淑莊(右)合作保育九龍塘瑪利諾修院學校內的鬼樹的朱茵茵(中),在收了十九D單位後即時致電陳淑莊:「嘩!我收到清水樓呀!」陳淑莊還打趣地問:「係咪村屋呀?」朱茵茵怒道:「係干德道呀!」陳淑莊即時出面為朱茵茵聲討中原及榮豐。(《蘋果日報》圖片)

THE ICON蒙混過關事件簿

2008年9月

榮豐國際落實重建干德道38號美滿大廈,擬興建總樓面面積5萬呎,共68伙的單幢式住宅。

2009年7月

中原地產獲獨家代理干德道38號名為THE ICON的樓花,並自行製作賣樓宣傳單張。內容顯示THE ICON的平面圖,其中A及D單位為開放式廚房。但在單張下以細至1mm的字體寫明「圖則僅供參考,並以政府有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準」。

2009年7月

中原開始銷售THE ICON單位,但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另簽署兩份同意書,大意是榮豐已安排一間名為Fairy Gold Ltd公司,負責改建開放式廚房工程,而業主須承擔改動的一切後果。

2010年8月3日

一間在英屬處女島註冊,名為Fairy Gold Ltd公司成立,營業地址在土瓜灣美光街50號,董事朱嘉健為裝修公司老闆。

2010年9月13日

THE ICON的圖則獲屋宇署批准,但顯示 A及D單位附有的是圍封式廚房而並非開放式廚房。

2010年11月

THE ICON獲批入伙紙

2010年11月

榮豐向部分業主提出以$14萬現金賠償,但以清水樓交樓,其中只有17D、25A、27D及29A的業主接受。

2011年1月13日

19D單位業主朱茵茵收樓,發現滿屋垃圾,找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出頭,揭發半山垃圾樓事件。

2011年1月19日

中原代表榮豐向業主提出三個解決方案,(一)分六個月每次$3萬元支付業主共$18萬,並完成開放式廚房的改建,(二)向業主支付$50萬元,但要根據獲屋宇署的圖則保留間隔,(三)以購入價110%回購單位。

2011年1月20日

中原地產老闆施永青開記者會,指買家、發展商及代理早已取得共識,知道收樓後會獲發展商派人裝修,把圍封式廚房改建為開放式廚房。

2011年1月22日

榮豐向業主提出兩個賠償方案,包括賠償$50萬元及復建圍封式廚房;或向業主以購入價110%回購單位。

THE ICON交樓標準

發展商榮豐與業主簽訂的正式買賣合約中,榮豐保證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項目,而交樓標準在Schedule 5清晰寫明,A及D單位與B及C單位的裝修有別,但並非以清水樓狀況向業主交樓:例如

揭THE ICON賣樓漏洞

舊契賣樓花無規管

由於干德道38號物業屬舊契,業主買樓時不受由政府監管的「預售樓花同意方案」所規限,即發展商的財政狀況、買賣合約及大廈公契的條款、售樓書內容及進行 預售的方式,統統不受地政署規管。舊契指在英國殖民地時代批出的土地,位置在界限街以南,多位於港島北及中半山,契約年長長達999年,土地用途亦較

寬鬆。新契年期一般至2047年或以土地拍賣起計的50年。

買賣雙方同一律師

向發展商買入一手單位時,通常以同一間律師行代表買賣雙方,在THE ICON的交易中,發展商及買家均採用陳添耀、陳瑛律師事務所。在現時榮豐與業主利益有衝突的情況下,買家利益未獲保障。

改建無監管

屋宇署規定,入伙紙發出後,如發現單位違例的加建或改建工程,有權飭令業主清拆有關僭建物。但假如無人向屋宇署投訴,單位進行改建等如無監管。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891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