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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查輪商 傳蘇皇涉案

1 : GS(14)@2010-10-14 23:31:13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01014/News/ec_ecp1.htm
  2010年10月14日

【明報專訊】消息人士透露,廉政公署在過去兩個多星期,先後搜查多家窩輪發行商及證券行,並拘捕若干人士。有傳曾向廉署提供資料的輪商及證券行,包括京華山一及蘇格蘭皇家銀行等,廉署的搜查及調查行動並未完結,即可能會有更多輪商及證券行牽連入內。廉署及證監會發言人拒絕評論事件。蘇皇發言人亦表示,不評論事件。

傳為兩年前輪商賄賂案餘波

據了解,這次廉署的行動,涉及懷疑有輪商及證券行,收受利益並人為影響正常價格。事實上,前年曾有一宗大規模的輪商賄賂案,曾有「窩輪天王」之稱的香港投資網負責人吳鎮濤,涉嫌串謀他人賄賂窩輪發行商交易員,以換取在買賣俗稱「窩輪」的衍生權證時獲優惠價,並在中港兩地設立基地,指使同黨買賣窩輪製造成交活躍假象,3年間集團獲利逾1億元。案件正在審理中,但有傳近日廉署的行動,正是有關案件的餘波。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113

屋署查僭建 助查人員多失憶 唐太遷半山舊居避追訪

1 : GS(14)@2012-02-25 15:58:0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101897
【本報訊】唐英年約道 7號大屋疑入假圖則僭建地庫,屋宇署已展開調查,昨約見曾參與工程的建築師、工程師及承建商等工程人員錄取口供,據悉多名工程人員表現不合作,部份人更「失憶」,以工程竣工多年為由不願提供資料,而大宅業主唐太郭妤淺未有到屋宇署助查,署方或要派員到其辦公室或寓所索取資料。
記者:譚靜雯 袁慧妍
2 : Sunny^_^(11601)@2012-02-25 16:15:49

而家都升左唔少喇,恨死人囉
3 : honey(6546)@2012-02-25 17:32:17

如果唔失忆,就要失踪,更大件事
4 : GS(14)@2012-02-25 17:43:50

3樓提及
如果唔失忆,就要失踪,更大件事


我寧願失憶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7954

私隱署查港中介 指過度披露外傭僱主資料

1 : GS(14)@2014-11-21 11:39:49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1121/news/ec_goc1.htm

【明報專訊】私隱專員公署調查本港10間外傭中介公司,發現全部都有過度披露外傭個人資料情,當中海盈及運通僱傭中心更將外傭前僱主的完整住址上網任人查閱,涉嫌違反私隱規定,公署已要求所有公司在3個星期內停止上述做法。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認為,公署要求以編號代替在網上展示外傭姓名並不合理,計劃與其他受影響的僱傭公司開會,商討上訴。


前僱主住址上網任查

被指披露外傭前僱主完整住址的海盈及運通僱傭中心,於公署調查期間已停止在網上披露外傭前僱主的住址。公署調查發現,8間中介公司披露外傭前僱主姓名,認為不必要,至昨日已有5間停止相關做法。另外,調查發現所有機構都披露外傭姓名,僅康樂居僱傭中心有限公司及宜家僱傭服務有限公司,改為以編號代替在網上展示外傭姓名。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在網上披露個人資料,與外傭中介公司直接向準僱主披露相同資料,是截然不同。他說,申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一旦在網上公開,便可能被其他人隨意查閱、複製甚至永久保存,也難以預料任何人可以再次使用有關資料及如何使用,故中介公司應小心處理外傭及其僱主的個人資料。

編號代姓名 中介:不合理

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本身亦是其中一間被調查的海外僱傭公司的董事總經理,認為公署要求停止在網上公布外傭僱主姓名及地址合理,但認為應容許披露僱主姓氏及地區,讓準僱主參考,「住半山的僱主通常會搵番曾在該區工作的外傭,有實際需要」。他認為,公署要求以編號代替外傭姓名並不合理,稍後會約私隱專員公署人員與業界開會。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認為,外傭中介公司沒必要將僱主或前僱主的個人資料上網,認為私隱專員公署要求恰當。

補習中介過度蒐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昨公布另一項調查,發現6間補習中介網站(香港導師會、補習通、香港補習介紹中心、香港導師協會、香港大學生教育網、go2tutor.com),過度收集和登記補習導師的身分證號碼,其中5間同時要求提供聯絡人姓名及電話號碼,合共涉及52萬人,違反保障資料規定,已要求該6間網站刪除。公署指有理由懷疑網站貪方便,抄襲競爭對手的運作模式至過度收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6537

江樂士質疑律政司及廉署查三年太長「誰將曾蔭權案束之高閣?」

1 : GS(14)@2015-02-25 16:01:58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豪遊廉租一案,至昨日廉政公署已立案調查足三年。雖然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上月曾表示,廉署已完成調查,律政司正研究相關法律問題,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但至昨日律政司仍繼續稱,正考慮相關資料及研究涉及的法律問題,拒評案件進度。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質疑,誰將案件束之高閣?及原因何在?(It begs the question of who then kicked the case into the long grass, and why?)記者:張婷婷



二○一二年,時任特首的曾蔭權被揭發乘坐富商遊艇及私人飛機外遊,另租用深圳豪宅時獲富商業主送上免費豪裝。有政黨人士於當年二月二十四日向廉署舉報,懷疑曾蔭權收受利益,同日廉署決定立案調查。事件至昨日剛好三年,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律政司與廉政公署一直就有關案件保持溝通,並正考慮相關資料及研究涉及的法律問題。但對案件的具體進度及處理方向,律政司現階段不宜作進一步評論。」




促保障被查人士人權

一直關注案件進展的江樂士向本報指出,刑事案件若不能在適當時間內進行調查,會對證據的質素構成影響,亦對被查人士極不公平。江認為用三年時間調查太長,相關的指控看來並不廣泛或複雜。如果前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在二○一三年八月稱調查很快(very soon)完成,會令人有疑問,誰將案件束之高閣?及原因何在?亦令人質疑廉署是否恰當地履行職務。江指出,延誤的例子還有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案,至今亦已調查近兩年,這類針對名人的簡單案件,若無特別理由,頂多一年便應完成調查。他不知道問題是否與廉署高層缺乏經驗有關,還是人手或資源不足,又或是因為案件敏感,反覆思量下不了決定(reluctance to bite the bullet);亦可能三者俱是。他認為律政司應看緊些,確保廉署個案適時完成調查,保障被查人士的人權。



倘不檢控須詳細交代

江續指,若有人手或資源需要,廉政專員白韞六應處理,而非依賴退休人員如現任執行處首長黃世照,以特別合約作方式擔任重要職位。他提出,如律政司最終決定不作檢控,需要交代決定不作起訴的原因,包括解釋為何需要三年時間調查,最終卻不作檢控。他並說,剛獲委任為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的全國人大譚惠珠,亦應以改善廉署延誤文化為己任。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225/1905419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7997

林卓廷促廉署查李國寶

1 : GS(14)@2017-02-19 12:19:24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中,其妻子鮑笑薇被指曾經收取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35萬元,並連同其他資金共80萬元人民幣,支付深圳東海花園涉案大宅的租金,大宅業主正是雄濤數碼股東黃楚標。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質疑,李國寶在案件中有提供利益的嫌疑,不但沒有被檢控,廉政公署更加沒有為他錄取口供。林卓廷昨日去信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重新調查李國寶。


質疑署方選擇性執法


廉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曾經在庭上解釋,沒有向李國寶錄取口供,因為需要在警誡下會見對方,根據以往經驗,相信李國寶不會合作。曾經擔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林卓廷指出,任何貪污案都需要同時徹查懷疑行賄及受賄兩方嫌疑人,曾蔭權涉貪案中,控方案情便指出,李國寶涉嫌透過鮑笑薇向曾蔭權提供35萬元,明顯李國寶屬於懷疑授予利益人士,曾蔭權則是懷疑收受利益者。林卓廷又指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廉署經過相關法律程序,有權指令相關人士提供資料、回答問題等,否則違法。他質疑廉署妄下定論推斷李國寶不合作,主動放棄取證,足以影響調查完整性、控方舉證及定罪機會,被質疑是選擇性執法,甚至涉及政治考慮。林卓廷昨日去信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重啟對李國寶的調查,以釋除公眾的疑慮。■記者王家文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9/1993330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6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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