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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警示不再是空設:這幾類ST股退市風險加劇

5月3日,將有11家上市公司開始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即市場慣稱的“被ST”。據第一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年內至今,至少已有46家上市公司被實施了退市風險警示。從原因上分析,除了連續兩年虧損之外,因審計機構出具無法表示或否定意見而導致實施退市風險的公司,明顯多於去年同期。

“保證財務報表真實性是當前日常監管和退市改革的重頭戲。因此無論是對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監管、還是對審計機構歸位盡責的要求,都更高、更嚴、更細。這使得會計事務所審計年報時更嚴謹,因審計意見而被實施ST的公司也在增多。”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向第一財經表示。

不止如此。在從嚴監管年報披露和財務審查的背景下,慣用的財務調節手段越來越難顯效。年內,十多只ST股已經發布了可能暫停上市的風險;而在暫停上市期間仍未能扭虧的*st昆機,*st吉恩,*st烯碳,則已發布了可能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滬深交易所將在本月做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此外,還有千山藥機、山東礦機等近十家公司未能按期完成年報披露;若在規定時間內仍不能完成披露,這些公司也都面臨被暫停甚至終止上市的風險。

年報財技被打回原形

全面從嚴監管之下,2017年年報披露出現了新的變化。因審計機構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而導致實施退市風險、因不能按時披露年報而可能被終止上市等情況,猛然增多。

ST保千里5月1日發布公告,由於公司2017年期末凈資產為負值,且2017年度財務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處理後,公司簡稱將變更為“*ST保千”。而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若*ST保千2018年仍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交易將可能被暫停上市。

就在同天,還有創興資源、覽海投資、ST尤夫、寶鼎科技、天馬股份、ST成城、富控互動也公告了公司股票將實施退市風險的公告。

據第一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至少46家上市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從原因上分析,有31家上市公司是因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而導致,占比近7成。與此同時,有9家上市公司是由於被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而被實施了ST。而在去年同期,因審計報告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上市公司只有4家。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監管信號。”董登新向第一財經記者強調稱,在執行退市制度的過程中,最終認定很重要的一個依據就是上市公司的年報。因此,當前監管層對上市公司年報的披露監管更細,尤其是對於財務報表真實性的監管會更嚴;同時,對於審計機構的歸位盡責的要求也更高,相關違法違規處罰的震懾力較強多,這使得會計事務所對於年報的審計非常審慎和嚴格。無法表達意見甚至否定意見增多,是監管高壓的推動,將有利於擠出財務報告的水分。

無獨有偶。以往通過財技而任性調節財務報表的現象,也得到極大的遏制。

根據滬深交易所的規定,在連續三年虧損後,上市公司將被暫停上市;若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凈利潤或凈資產仍未負或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將被終止上市。在此前,在連續兩年虧損或者暫停上市後,通過非經常損益調節財報是常見的避免被ST手段。但在今年,截至目前已有*ST海潤、*ST眾和、*ST萬里、*ST智慧、*ST宏盛等十多只ST股因觸發連續三年虧損,發布了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值得註意的是,由於在暫停上市後的首個年報仍未能扭虧,*st昆機、*st吉恩、*st烯碳三家上市公司已經發布了可能被終止上市的公告。三家公司均在4月28日披露了年報,按照滬深交易所的規定,將在年報披露後1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除了連續虧損個股的退市警報之外,拖延不披露年報的公司也值得引起關註。目前,*ST華澤、康達爾、山東地礦、凱迪生態、千山藥機、美都能源、撫順特鋼、中毅達、*ST上普均未能在4月30日年報披露期限內披露年報。滬深交易所對全部上述公司都已下發監管工作函,這類股票也將面臨著暫停上市甚至終止上市的風險。

退市改革力度可期

實施退市風險的個股每年都有,但在監管層再次強調加大退市改革力度的背景下,今年的風險警示可能不再是個空設。

以上述延遲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為例,深交所交易所有關負責人5月2日表示,定期報告尤其是年度報告是上市公司強制性信息披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可能無法按期披露定期報告的高風險公司,深交所通過電話問詢和發函關註等多種方式督促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並及時充分地向市場揭示風險。

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對於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的情形,*ST華澤、康達爾、山東地礦、凱迪生態的股票已在5月2日開市起停牌;若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的,相關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的,相關股票將被實施暫停上市;被實施暫停上市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的,相關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而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千山藥機的股票將在5月2日停牌一天;6月30日前仍未披露年度報告的,公司股票將被實施暫停上市;被實施暫停上市後一個月內仍未披露的,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導致之前A股退市難的原因之一,是退市效率太低。監管層應該嚴格執行對退市各階段的期限管理,杜絕無限期、惡意停牌來拖延退市時間的行為。對於具有明顯操縱財務報表嫌疑的上市公司,比如連續虧損後出現微小盈利的,建議監管層加大監管力度,甚至啟用現場檢查,這非常必要。”董登新稱。

董登新更預計,年內市場還可能出現首批因觸發交易指標而被退市的個股。早在2012年退市制度首次改革中,就規定了因不滿足交易標準要求而強制退市的相關指標,涉及上市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成交量、市值等,上述規定也一直沿用至今年修訂的公開意見稿中。比如,當公司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時,證券交易所應當終止其上市交易。

“交易類退市標準啟用的前提是,市場化程度高、市場成熟度高。前幾年炒小、炒差、炒殼之風盛行,散戶和機構都會押註垃圾股。但這兩年,監管對於借殼的標準全面從嚴,嚴厲打擊規避借殼的行為,機構和股民也變得理性和謹慎,大批殼股變為垃圾股。只要保持當前的監管趨勢,市場就會出現因不滿足交易指標而被強制退市的個股。”董登新還舉例稱,*ST海潤目前股價低於1元/股,已經申請停牌;*ST銳電目前股價也逼近1元/股,年報再連續虧損後出現微利,也值得警惕。

此外,今年3月,滬深交易所發布了將重大違法公司實施強制退市的實施細則,並公開征求意見。一方面,退市指標大幅完善,將欺詐發行、重組上市和年報及日常披露中的重大違法情形,都納入強制退市指標中;對於為規避連續虧損而在定期財報中弄虛作假的重大違法行為更被著意強調。另一方面,實施流程也從嚴從緊,因重大違法退市的暫停上市期間從12個月縮短至6個月,欺詐發行的公司不得再申請上市,其它重大違法公司也需要間隔5年才可申請。

上述細則在4月9日結束公開征求意見,新規推出尚需時日。董登新表示,規則制定和出臺並不難,如何保障落地執行的效果更關鍵。從細則發布後各界的反應來看,關註焦點集中在如何進一步細化對重大違法行為的量刑和認定。其還指出,新規還應更廣泛地考慮重大違法行為的標準,比如面對類似被曝光ST三維有毒汙染物排放等行為時,證監會如何協同公檢法及時予以定性和處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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