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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流轉稅制度深入改革的展望

2018年是中國流轉稅承上啟下的一年,繼增值稅全面覆蓋貨物、服務、不動產及無形資產之後,在政策和征管兩個維度上持續深化、細化,為增值稅立法奠定基礎;消費稅管理進一步加強,在稅目稅率、征收環節、系統及發票管理乃至將服務納入消費稅範疇等方面都有很多進一步研究和完善的空間。

6月15日,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並且統一掛牌,標誌著分立長達24年的國地稅實現了合並,而在7月底前,市、縣級稅務局將逐級分步完成集中辦公、新機構掛牌等改革事項,最終完成國地稅全面合並。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一步,必然帶來從制度設計到納稅服務以及稅收風險管控的一體化,從而推動流轉稅的發展。

增值稅改革脈絡

增值稅和消費稅是流轉稅里最主要的兩個稅種。營改增從2012年開始推進,從整個進程來看,其改革脈絡是非常清晰的,增值稅更適合各細分行業分工合作,也更有利於現代服務業的發展。營改增在全國的迅速推行反映了增值稅對稅收中性原則的體現,適應和推動了經濟發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統計數據,6年來,營改增累計減稅金額約2萬億元,助力GDP持續增長。

目前,增值稅仍在不斷的鞏固和完善中,大量政策和征管補充文件的出臺為增值稅立法做準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稅率的簡並。增值稅稅率簡並是完善增值稅政策,實現稅收中性的最重要的一環。考慮到對財政收入和總體稅負的影響,簡並稅率將分步驟、分階段逐漸推進。2018年5月1日起,將17%的增值稅稅率降至16%,將11%的增值稅稅率降至10%。這次雖然只是1個點的下調,但是預計未來幾年仍然有繼續下調的空間。到增值稅立法時,稅率很有可能減為兩檔,一檔標準稅率,一檔是針對基礎民生和扶持行業的低稅率,低稅率也應當限制在比較窄的範圍內。

二是完善增值稅政策。包括完善進項稅額抵扣及扣除率規則;梳理稅收優惠政策,使其不斷趨於平衡;進一步打通增值稅抵扣鏈條,避免重複征稅;完善出口貨物及服務退稅、免稅政策規則;針對新業態和新領域,使文件內涵愈加清晰等。

三是實現留抵退稅。在6月27日出臺的財稅【2018】70號文中,將留抵退稅的範圍擴大到了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和研發等現代服務業共18個大類行業,再加上電網企業一共19個行業,進一步增強了企業資金的流動,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未來我們期待可以實現全面的留抵退稅。

四是完善增值稅征管。包括出臺並完善增值稅申報比對管理;通過網上辦理、遠程辦稅等手段減少納稅人的奔波,以助於納稅人集中處理稅務事項;依托電子底賬大數據庫,加強發票管理;金稅三期征管系統及開票系統持續升級;不斷完善出口服務零稅率及免稅征管辦法;通過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手段開展事後管理等。

近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官網刊發文章,指出中國政府近年的增值稅改革遵循了OECD所倡導的增值稅制度中性、效率、公平、簡便的設計原則,既與國際通行的增值稅制度更好地銜接,也體現了中國作為OECD增值稅全球論壇成員國的擔當和作為。展望我國增值稅立法,應繼續以國際通行的稅收原則為統領,從政策和征管兩個方面完善增值稅,推進構建更加科學的增值稅制度體系。

消費稅持續完善

近幾年來,消費稅改革持續推進。從政策層面看,稅目上取消了酒精、汽車輪胎消費稅;將化妝品稅目更名為高檔化妝品,取消對普通美容、修飾類化妝品征收消費稅;對高汙染、高能耗的電池、塗料開征消費稅;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征消費稅。同時,對利用廢棄的動植物油生產純生物柴油免征消費稅,提高成品油的稅率。從征管層面看,消費稅的管理也在持續加強。

從2011年到2017年消費稅的收入總量看,消費稅一直持續穩定增長,由於消費稅稅目的調整以及健康環保等因素對於生產消費的影響,近三年消費稅收入基本持平;從收入比重上看,消費稅占全部稅收收入比重穩定在7到8個百分點左右。

和增值稅一樣,消費稅也在不斷地夯實完善當中,最終將走向立法環節。從未來的發展方向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稅目、稅率隨著經濟發展不斷調整。隨著社會的發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原先觀念中的某些“奢侈品”逐漸走入千家萬戶,成為日用品,這些產品將逐漸退出消費稅的範疇。同時,各種新型產品是否屬於消費稅的征收範圍也需要進一步明確。從稅率看,消費稅稅率的設計體現著消費稅調節的縱深程度,其稅率的調整須適當、有序、穩步地進行,既應充分表達作為征稅者的政府部門在優化消費結構方面的意圖,又要避免因征稅而可能出現的影響生產發展和抑制正常消費行為的副作用。

二是奢侈服務可能納入消費稅範圍。隨著服務業全面納入增值稅範疇,可能考慮將特定的高檔或限制性消費服務行業納入消費稅征稅範圍,從而起到引導消費、提倡理性節儉的目的,在消費稅層面也實現貨物與服務流轉稅的統一。

三是征收環節逐步移向批發零售環節。我國現行消費稅的征收環節除卷煙增加了批發環節的消費稅,金銀首飾和鉆石及其飾品在零售環節征收等特殊情況外,其他應稅消費品限於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有關方面正在考慮通過將消費稅征稅環節由生產環節調整至批發環節或者調整至零售環節,以堵塞消費稅征稅環節漏洞。

四是消費稅的征管必將加強,很可能借鑒增值稅征收管理的經驗,將消費稅納入發票管理體系。一方面完善金稅三期征管系統,以適應消費稅日常管理要求,提高征管效率;另一方面,可能參考增值稅進項發票抵扣的做法,對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采用抵扣管理,以票控稅。同時依托信息化管理,完善對消費稅稅種核定、申報、優惠減免及消費稅抵扣的系統化、信息化和痕跡化鏈條式管理。

從國地稅合並看稅收一體化管理

在營改增之前,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增值稅則是針對銷售貨物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等征收的。營改增前營業稅和增值稅的征收範圍在某些業務上可能有重疊的情況,這也是比較困擾一些行業的問題。

如果一個納稅行為既有銷售貨物又有提供相應的服務的話,那麽如何來征稅?以2016年加入營改增的餐飲行業為例,在營改增之前,餐飲行業交5%的營業稅。但如果餐廳有外賣或宅急送業務就有可能被要求按17%交增值稅。還有一個例子是電梯維修和保養,在營改增之前,電梯的維護保養是按照營業稅來征稅的,維修則需要按17%繳納增值稅。實務操作中往往存在劃分不清或各地稅務機關掌握口徑不一致的情況。

上述問題的其中一個原因在於增值稅和營業稅是分別由國稅局和地稅局來征收的,所以對於同一種業務到底該收增值稅還是營業稅各部門就會有不同的看法。隨著營改增的完成,國地稅也迎來了合並,更有利於統一管理,減少類似問題的產生。

在備受外界關註的執法標準方面,國地稅合並後按規定應當由原國稅、地稅機關分別進行行政處罰的同一個稅收違法行為,新稅務機構不得給予兩次及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對於原國稅、地稅機關稅收政策執行口徑、適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同一個體工商戶征收方式、定額核定依據不一致的,新稅務機構應按照依法合規、有利於納稅人和有利於優化服務強化管理的原則統一明確執行標準,統一執法尺度。

筆者認為,國地稅合並利於稅收一體化管理,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是有利於統一稅收政策,提高征管效率。國地稅分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稅收政策分裂,不同稅種對於各稅收要素的基本理念、政策設置和征管方式存在差異,合並則利於稅收理念的統一,進而完善各稅種政策;國地稅分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稅收信息分裂,對於同一個企業,國地稅分別對不同稅種進行管理、評估和稽查,合並後則可以全面掌握企業情況,各稅種聯動,避免重複檢查,進而大幅提升征管能力。

二是有利於降低征稅成本,減少納稅人負擔。從國家整體層面看,國地稅合並減少了機構設置和人員安排,減少了征管系統等硬件軟件的重複開發和設置,必將有效降低稅收成本,節省社會資源;對納稅人來說,國地稅合並在國地稅聯合服務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在稅務登記、提交資料及稅收應對等程序性事項上,負擔將更加減輕,從而提升納稅人的辦稅效率。

三是各項稅費一體化管理,稅收風險控制更為嚴密。據悉,除各項稅收外,各級稅務機關還將承擔所轄區域內的非稅收入征管,同時,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也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國家各項收入及社會保險費用管理將趨向一體化。

統一管理各項稅費的同時,隨著金稅三期等稅收電子信息系統的征管功能進一步增強,稅務機關對稅收風險的管理和控制必將更為嚴密,更趨於數字化和自動化管理,更便於全環節和全稅種掌控。(例如,可將房地產交易發票數據同步用於契稅、印花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等多個稅種管理)。

對於納稅人而言,隨著稅務機關打擊偷漏稅等稅收違法行為的技術手段不斷提升,隨著稅收誠信對於企業和個人信用等級的影響不斷加強,對於企業稅收風險的控制越來越重要和緊迫,同時采用數字化、自動化的稅務管理系統來降低稅收風險,也將越來越普遍。

(作者系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流轉稅主管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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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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