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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n right》 钱在谁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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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芒格传

 


(不怎么喜欢的一个女人写的。该女人不懂投资,但写了很多本关于巴菲特的书。吃名人饭的一个所谓作家。吃完老巴,又来吃芒格。难怪芒格开始根本不愿意配合她。)

 

 

芒格说,很少有人值得你多付一点钱以获得和他之间的长期合作优势。投资游戏总是要同时考虑质量和价格,关键就是用付出的价格得到更好的质量。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50年 代芒格用作律师攒的钱,投资了一家变压器厂,由此结识了他人生的第一位正式合作伙伴,埃德。他们苦苦挣扎,削减业务,最后卖掉了工厂,投资回报不算惊人, 但也还客观。他在经商上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从中他学会了如何界定优良企业:好企业和差企业之间的区别在于,在好企业里,你会做出一个接一个的轻松决定, 而差企业的决定则常常是痛苦万分的。

 

 

芒格告诫:永远不要和一头猪摔跤。如果你这么做,你们两个都会变脏,但是诸会乐在其中。

 

 

芒格说,在一些行业,经营的本质就是有一家公司会获得压倒性的优势,赢者通吃。这种规模优势非常厉害。比如喜诗和通用。

 

 

芒格回忆:收购喜诗的价格高出账面价值很多,不过还是有回报的。我们收购一个连锁百货店的时候价格低于账面价值,却完全没有效果。这两件事加起来帮助我们转变了投资思路,开始接受为优质资产付出更高价格的观念。

 

巴菲特说,要是我们没有买下喜诗,我们后来也不会买可口可乐。

 

芒格说他和巴菲特早就应该认识到收购优质资产的优势,“我认为我们完全没必要像当时那么傻”。

 

喜诗增长速度不快,却稳定可靠,最棒的是,它不需要额外投入资金。

 

从喜诗身上,芒格说他学到了“思考和行事的方式必须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喜诗经验让他和巴菲特在其他地方的收购更为明智,作出了更好的决定。

 

 

为芒格和巴菲特管理《布法罗新闻》的利普西说;“要是沃伦和查理相信某件事的基本原理,他们就不会放弃,即使周围所有人都不赞同”。

 

 

芒格说,韦斯科金融公司从存贷业务转型为持有房地美的股票并确定准备长期持有的经验,说明在生命的一些时刻,及时合理的行 动,做一些简单而符合逻辑的事情,常常会戏剧性的改变你的财务状况。像这样显而易见的重大机会,通常会降临在那些不断研究、一直等待的人身上。这些人都很 好奇,喜欢分析牵涉其中的多个变量,然后他所需要做的就只是愿意全部投入,充分利用以前通过节俭和耐心积累下来的所有资源。

 

 

芒格说,韦斯科金融努力地尝试通过牢记那些显而易见的事,而不是去理解深奥复杂的事来盈利。像我们这样着眼长期收益的人,通常尽量不做傻事,也不试图扮演非常聪明的角色,最后获得的收益是非常客观的。

 

 

芒格不喜欢人们将韦斯科与伯克希尔进行对比,他说:韦斯科不是伯克希尔的微缩版,也不因为它的规模小就更容易成长。每一美元账面价值在韦斯科所产生的内在价值远低于伯克希尔,而且,由于账面价值和内在价值存在质量上的不一致,伯克希尔的优势越来越明显。

 

 

对于股市下跌,芒格心平气和,他说:我已经70多岁了,我经历过很多熊市,如果你活得够久,有时你就不会去追赶投资潮流。

1999年,韦斯科股价下跌很厉害,芒格对股东们说:眼下韦斯科持有的一些公司看起来问题相当严重,不过很快你们就会发现这是件微不足道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长期投资回报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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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e damn/damned right

標少一向讀書讀得好爛, 寫這一篇是向讀者討教。事緣是這樣, 港大尖子在宿舍偷拍女同學裸體, 有讀者在檢控拾紙皮阿婆一文留言批評, 惹了馬鹿對港大的辱罵, 我把其中一些對話貼出來作引子:


  • 港大畢業的共狗還少嘛

    馬鹿
  • 馬老大,

    這學生好明顯有心理問題, 他需要治療, 很多時我也覺得你也需要治療, 講真, 我不是黑心, 你的表現真教人擔心, 我怕你終有一天在法庭上出事。在你眼中, 周圍的都是豬和狗, 你這樣做人也好辛苦。遠離顛倒夢想喇!
  • its ”damn right“ 好心你啦 寫不來英文就少出來柒啦

    馬鹿
  • 馬鹿, You're damn right but grammar is not the issue here. Your observation is irrelevant
  • I can't add anything to definitions, as others have amply done so, but I will point out that to be grammatically correct it should be "damned right" or "damn right" and the shorter form is just another example of spoken slang making its way into the written form.
  • 我想討教的是究竟 'damn right' 還是 'damned right' 才對呢? 以文法的分析, 我會講 'You're damn right' 這個 'damn' 字是 adverb, 用來修飾 'right' 這adverb, 用起來就像 'You're quite right' 的意思一樣。很多香港人誤以為 'You're quite right' 是「你都講得幾啱」, 其實這個 quite 字是 absolutely, very 的意思, 即是「我絕對同意」/「你講得十分對」。'You're damn right' 的 'damn' 字既然是adverb, 就不應是 'damned' 了。如果你要抝 'damned' 在這句子裏是 adverb, 我不敢跟你抝, 因為同樣講得通, 也有字典確認這講法。所以應該兩個都合乎文法, 我覺得Peter Chan 沒有錯, 馬鹿的指責不見得是對的。我自己偏向講 'You're damn right', 雖然我慣於講 'You're quite right'。

    有另一個慣常聽到的講法: You're damned if you do, and you're damned if you don't。即是「做又死, 唔做又死」或者「做又畀人鬧, 唔做又畀人鬧」, 這個 damned 字是 adjective 不是adverb, 是被動式的 participle。

    關於上面那些留言的另一課題, 就是轉移視綫。在法庭上訟辯時常會遇到的, 就是對手不夠你講, 於是轉移視綫, 所謂搬龍門。馬鹿正是使出這種伎倆, 不正面回應論題, 牽引你去講離題的事情, 你給他牽住就會忘了他一直都沒有回應主題, 撐下撐下就到大海茫茫中, 迷失了。我把他帶回正題, 他就消失了。訟辯要記住頭腦清晰, 不要被人帶去遊花園, 牢牢抓住命題不放, 讓對手自己去漫遊太虛幻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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