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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清華大學一教師被電信詐騙1760萬元

8月30日,一則由清華大學液晶大樓物業服務中心發布的“警情通報”在網絡上熱傳,引發網友關註。通報稱,8月29日晚上23點25分,中關村派出所110接報,海澱區藍旗營小區清華大學一老師,被冒充公檢法電信詐騙人民幣1760萬元。

通報中提到,各單位加強員工宣傳力度,擴大宣傳範圍,減少和避免此類案件發生。一旦發現此類情況,請第一時間告知片警。通報時間為今日(8月30日)。

據法制晚報30日消息,記者隨後向海澱警方求證了解到,此消息屬實,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具體情況還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通報。

近期,電信詐騙大案屢屢發生。

據成都商報30日消息,在西昌做生意的福建莆田人張女士於本月20日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電話,對方自稱是福建莆田法院的“書記”,稱她在天津的銀行辦了一張信用卡,已透支1萬多元,涉嫌犯罪要起訴她。隨後,張女士就陷入了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對方多人自稱是法院、警察等公檢法人員,以清查資金為由,先後騙走張女士近67萬元。目前,西昌警方已受理此案。

此前發生的山東女大學生徐玉玉電信詐騙案,使得很多人重新審視電信網絡詐騙的危害。警方提醒市民,不聽,不信,不轉賬,要增強自我防範意識。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2602

英恒科技控股(1760)專區

1 : GS(14)@2018-03-02 16:55:42

http://www.intron-tech.com.cn/about.aspx
英恒创立于2001年,始终专注于汽车电子应用市场的方案解决与技术开发服务,经多年发展,获得业界高度认可,奠定了在国内汽车电子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基于对市场前景与趋势的准确把握,公司业务重心从汽车电子传统应用扩展至新能源、节能减排等环保应用,并逐步延伸至高端工业电子领域。公司现已在香港、上海、北京、广州、深圳、长春、重庆、武汉、西安、南京、杭州、长沙、厦门、成都等地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

不断创新的服务模式使英恒能够始终引领行业发展。我们与产品供应商达成良好战略合作,以需求驱动市场,创造更多附加价值。我们与客户紧密协作,提供真正帮助其实现自身发展的全价值链解决方案,以更专业更高效更灵活更贴心的理念,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及全方位高质量的技术与商务服务。

英恒在公司创立之初便建立自主研发中心,坚持深耕产品应用技术,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系统级的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同时,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持续投入行业前沿技术领域的研发创新,以国际先进技术结合本地化需求加快产品设计方案市场化,缩短客户产品的研发生产周期。英恒研发中心现有工程师人数约为员工总数的45%,累计获得专利授权逾40项。

新世纪之初,伴随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飞速发展,英恒电子应运而生。一支坚韧拼搏怀揣共同理想的精英团队创造了英恒今日的成就。未来,英恒人将继续秉承不断创新的精神,致力于提供行业内最优秀的工程技术服务,覆盖全产业链价值需求,驱动中国汽车电子、工业电子产业快速蓬勃发展,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2 : GS(14)@2018-03-02 16:56:48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8022803_c.htm
招股價
3 : GS(14)@2018-06-29 07:57:5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0629134_C.pdf
招股
4 : GS(14)@2018-07-08 03:31:05

1. 我 們 是 中 國 一 家 發 展 迅 速 的 汽 車 電 子 解 決 方 案 提 供 商。我 們 專 注 提 供 用
於 新 能 源、車 身 控 制、安 全 及 動 力 傳 動 系 統 的 關 鍵 汽 車 電 子 部 件 解 決 方 案。
我們運用自身工程研發實力,並結合先進半導體器件,向客戶提供解決方案,
助力原設備製造商達到行業領先水平。往績記錄期的強勁增長主要歸功於我
們成功的業務模式,得益於中國汽車行業的整體增長、監管要求日趨嚴謹(例
如中國最近頒佈必須在汽車安裝若干安全功能的強制規定)以及消費者對汽
車 及 汽 車 電 子 部 件 智 能 功 能 的 需 求 日 增。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中 國 汽 車 電
子部件市場規模由2012年的人民幣2,675億元增加至2017年的人民幣5,775億
元,複合年增長率為16.6%。
我們從系統和部件的開發週期開始與中國原設備製造商及其供應商緊密
合作,致力提供可滿足其需要(包括節能、減排、改善可靠度及提升整車智能)
的 解 決 方 案。我 們 創 造 價 值 的 方 式 是 運 用 研 發 實 力 及 工 程 專 業 知 識,協 助 原
設 備 製 造 商 在 量 產 中 實 現 其 所 需 產 品 特 性。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表 示,技 術 解
決方案提供商部分通過加快及改善工程過程,同時減少對實體原型及耐用性
測試的需求,可協助原設備製造商及其供應商縮短產品開發週期及提升生產
效率。
我 們 為 客 戶 提 供 汽 車 電 子 解 決 方 案。我 們 的 服 務 包 括:(a)設 計、驗 證 及
微調解決方案;(b)開發客製化設計的電子部件;及(c)因應客戶的需要,為客
戶 採 購 及 向 客 戶 交 付 適 用 的 先 進 半 導 體 器 件,或 結 合 我 們 解 決 方 案 及╱或 設
計的電子部件。
2.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收入、毛利及純利均錄得持續增長:
截 至12月31日
止年度 複合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增長率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收 入 732,262 1,150,173 1,473,484 41.9%
毛 利 191,681 241,387 309,011 27.0%
年度利潤 87,517 93,990 122,379 18.3%
3. 我們的解決方案
我們的解決方案涵蓋四大類汽車電子部件的其中三類(車身控制、安全及
動力傳動)以 及 新 能 源 汽 車。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所 示 年 度 按 該 等 類 別 劃 分 的 收
入明細:
截 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解決方案產品
新能源(1) 108,565 14.8% 198,191 17.2% 353,274 24.0%
車身控制 239,248 32.7% 344,730 30.0% 349,912 23.7%
安 全 224,782 30.7% 331,970 28.9% 347,152 23.6%
動力傳動 80,500 11.0% 131,620 11.4% 183,935 12.5%
工 業(2) 24,074 3.3% 84,176 7.3% 140,443 9.5%
677,169 92.5% 1,090,687 94.8% 1,374,716 93.3%
提供服務(3) 8,926 1.2% 5,491 0.5% 22,598 1.5%
其 他(4) 46,167 6.3% 53,995 4.7% 76,170 5.2%
732,262 100.0% 1,150,173 100.0% 1,473,484 100.0%
4. 我們一般採用成本加成定價方法。我們的定價政策計及多項因素,包括(i)
採購成本;(ii)解決方案設計的複雜性;(iii)加工費;(iv)物流成本;(v)匯率;及
(vi)稅項。於往績記錄期內,鑑於我們已支銷所有研發成本,我們在所有解決
方案類別中應用統一的簡化差價定價政策,而我們預期可見將來將會繼續如
此 行 事。我 們 定 期 根 據 客 戶 接 受 度 及 市 場 慣 例 等 因 素 檢 討 定 價 政 策。因 此,
我們相信我們可將半導體器件的價格波幅有效轉嫁予客戶。於往績記錄期內,
我們能夠將毛利率維持於超過20%的水平。為保護我們免受外匯匯率波動影
響,就 我 們 以 人 民 幣 計 值 的 銷 售 而 言,我 們 的 報 價 及 銷 售 合 約 條 文 可 能 訂 明
倘 外 匯 匯 率 的 波 幅 超 出 一 定 水 平,則 須 重 新 磋 商 報 價 或 協 定 價 格(視屬何情
況而定)。
5. 研 發 為 我 們 業 務 模 式 的 重 要 一 環。根 據 我 們 對 行 業 趨 勢 的 了 解,我 們 尋
求掌握我們預期可用於下一代產品的核心技術。儘管我們一般不會向客戶供
應汽車零件成品,我們的研發項目旨在開發具備所需功能和可靠性的可直接
裝車部件。自研發項目所積累的技術訣竅構成我們向客戶提供解決方案的基礎。
於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我們的研發成本分別為人民幣30.6百萬元、
人民幣52.8百萬元及人民幣74.7百 萬 元,佔 我 們 同 年 收 入 分 別4.2%、4.6%及
5.1%。於2017年12月31日,我 們 有230名 全 職 的 研 發 相 關 技 術 人 員,佔 員 工
總數的61.3%。
我們的研發職能由秦晨先生領導,彼於電子工程及研發有超過18年經驗。
於2017年12月31日,我 們60%的 研 發 員 工 持 有 學 士 學 位,21%持有碩士或以
上 學 位;當 中44%擁有逾10年 經 驗。我 們 三 分 之 二 的 研 發 人 員 專 門 從 事 軟 件
開 發,其 餘 則 從 事 硬 件 開 發。我 們 有 一 支 由13名 員 工 組 成 的 團 隊,專 門 負 責
功能安全。
6. 知識產權
下表載列我們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於中國登記或備案按種類劃分的專
利及軟件版權明細:
知識產權種類 已登記
已備案並
有待登記
專利:
發 明 3 20
實用新型 39 –
已登記設計 1 1
軟件版權 69 –
7. 我們的客戶
我 們 主 要 為 汽 車 行 業 的 原 設 備 製 造 商、一 線 及 其 他 供 應 商 提 供 解 決 方
案,工業領域客戶則佔相對較小部分。我們的客戶主要位於中國。於2015年、
2016年 及2017年,我 們 的 總 收 入 中 分 別99.2%、99.1%及97.9%乃源自位於中
國的客戶。下表載列我們於所示年度按照類別與我們進行過交易的客戶數目:
截 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原設備製造商 24 27 36
原設備供應商 608 717 874
其 他 40 42 46
總 計 672 786 956
8. 下表載列我們於所示年度按客戶類別劃分的收入明細:
截 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原設備製造商 142,673 19.5% 189,756 16.5% 184,892 12.5%
原設備供應商 553,646 75.6% 867,929 75.5% 1,121,664 76.1%
其 他 27,017 3.7% 86,997 7.5% 144,330 9.9%
加:
提供服務 8,926 1.2% 5,491 0.5% 22,598 1.5%
總收入 732,262 100.0% 1,150,173 100.0% 1,473,484 100.0%
9. 我們的供應商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包 括 半 導 體 器 件 製 造 商 及 分 銷 商。我 們 亦 聘 用 合 約 製 造 商
組裝我們向客戶交付作為解決方案套裝一部分的電子部件。於2015年、2016
年 及2017年,我們分別約有150名、200名 及220名供應商,當中兩名、三名及
七名為於相關年度的合約製造商。我們的採購主要為半導體器件及電子部件,
包括主動部件及被動器件。
基 於 我 們 專 注 開 發 解 決 方 案 及 避 免 大 額 資 本 開 支 的 策 略,我 們 並 無 涉 及
製 造 及 組 裝。倘 客 戶 要 求 我 們 交 付 電 子 部 件 作 為 解 決 方 案 套 裝 的 一 部 分,我
們會將組裝工序外包予獨立合約製造商,其將會負責按照我們的設計及規格
製 造 及 組 裝 電 子 部 件,並 將 組 裝 好 的 電 子 部 件 交 付 予 客 戶。我 們 的 所 有 合 約
製造商均位於中國。
10. 我們與英飛凌的關係
於往績記錄期,英飛凌為我們的最大供應商。於2015年、2016年及2017年,
向英飛凌作出的採購分別佔我們的總採購額86.1%、83.7%及81.0%。我們向
英飛凌作出的採購主要包括我們向客戶提供的半導體器件,作為解決方案套
裝的一部分。英飛凌的母公司Infineon Technologies AG為全球半導體製造商,
於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上市,從事半導體及電子系統解決方案的設計、開發、
製造及營銷。根據Infineon Technologies AG的資料,其為一家領先的汽車電子
系統解決方案提供商,擁有數十年經驗。
董 事 相 信,我 們 與 英 飛 凌 的 業 務 關 係 乃 互 惠 互 補。我 們 為 英 飛 凌 於 大 中
華汽車板塊的最大分銷商。我們先於2005年就於中國銷售英飛凌的汽車半導
體器件與英飛凌訂立分銷協議。自此之後,我們與英飛凌建立策略夥伴關係,
以 開 發 中 國 市 場。我 們 相 信,從 我 們 多 年 來 以 分 銷 商 身 份 屢 獲 英 飛 凌 認 可 可
見,英飛凌重視我們與中國國內原設備製造商的關係及我們對地方汽車行業
的認識。
有 關 我 們 依 賴 英 飛 凌 的 風 險 討 論,請 參 閱「風 險 因 素 — 與我們的業務及
行業有關的風險 — 我 們 十 分 依 賴 英 飛 凌 供 應 半 導 體 器 件。倘 我 們 不 能 維 持
與 英 飛 凌 的 關 係,或 倘 英 飛 凌 產 品 供 應 中 斷 或 其 採 購 價 格 上 升,則 我 們 的 業
務、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業 績 將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響」及「— 我們依賴英飛凌及其產
品的核心技術及市場認受性」。
11.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後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的 業 務 模 式、收 入 結 構
及 成 本 結 構 基 本 保 持 不 變。根 據 本 集 團 的 未 經 審 核 財 務 資 料,我 們 於2018年
首季的收入較2017年 同 期 持 續 增 長。該 等 收 入 增 長 乃 主 要 由 於 解 決 方 案(特
別是新能源類別的應用)銷 售 有 所 增 加。此 外,我 們 近 日 獲TTTech委 聘,並
已 訂 立 服 務 協 議,為 彼 等 提 供 與 自 動 駕 駛 相 關 的 工 程 服 務。根 據 該 協 議,我
們將分階段按照協定金額獲支付服務費。我們相信,與TTTech訂立工程服務
協議不但代表我們的工程實力備受歐洲的合作夥伴認可,亦有利我們鞏固與
TTTech的業務關係,在與全球技術巨頭持續溝通和合作的過程中,亦可提升
我 們 的 技 術 訣 竅。詳 情 請 參 閱「業 務 — 研 發 — 研發合作協議」。
12. 上市開支
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3.12港 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
中位數),我們應付的佣金及費用總額,連同香港聯交所上市費用、證監會交
易 徵 費 及 香 港 聯 交 所 交 易 費、法 律 及 其 他 專 業 費 用、有 關 全 球 發 售 的 印 刷 及
其他開支估計合共約為人民幣61.3百 萬 元。於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在
損益扣除的上市開支分別為零、零及人民幣7.0百萬元。我們預計於截至2018
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損益扣除估計上市開支人民幣22.7百萬元,及於上市後
將約人民幣31.6百萬元資本化。
13. 全球發售統計數據
下 表 載 列 的 所 有 統 計 數 據 均 基 於 以 下 假 設:(i)資本化發行及全球發售已
完成且已根據全球發售新發行250,000,000股股份;(ii)超額配股權不獲行使;(iii)
概無根據購股權計劃發行股份;及(iv)於資本化發行及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
行在外的股份數目為1,000,000,000股。
按發售價
每股發售
股 份2.61港 元
計 算(下調
發售價10%後)
按發售價
2.90港元計算
按發售價
3.33港元計算
市 值 2,610百萬港元 2,900百萬港元 3,330百萬港元
未經審核備考經調
整每股有形資產
淨 值(附註) 1.09港 元 1.16港 元 1.26港 元
14.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發售價為每股股份3.12港 元(即本招股章程所
述的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我們估計自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經扣
除我們就全球發售應付的包銷費用、佣金及估計開支後)將約為705.1百萬港元。
倘 超 額 配 股 權 獲 悉 數 行 使,我 們 估 計 我 們 將 收 取 額 外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約112.9
百萬港元(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3.12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述的指示性發售
價範圍的中位數)。我們計劃按以下用途使用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
所得款項用途
佔所得款項
淨額百分比 百萬港元
增聘研發專業人員以擴展我們的研發實力 30% 211.5
透過投資及購入測試及其他設備
以及科技軟件加強我們的研發基建 30% 211.5
提供資金,以獲得可配合我們的發展計劃
的研發實力 30% 211.5
撥支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10% 70.6
倘 發 售 價 定 為 指 示 性 發 售 價 範 圍 的 上 限 或 下 限,則 全 球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包括任何因行使超額配股權所得的款項淨額(如適用))將相應增加或減少。
在此等情況下,我們將按比例增加或減少分配作上述用途的所得款項淨額。
倘上述所得款項用途發生任何重大變動,我們將發佈適當的公佈。
15. 於 重 組 完 成 前,英 恒 香 港 於2017年向其當時股東宣派及派付3,860,000
美元的股息(以6.7974美元兌人民幣1.00元的匯率計算,相當於人民幣26,238,000
元)。於2018年1月,上海英恒向其當時的股東宣派人民幣100百萬元的股息,
而英恒香港則宣派6.2百 萬 美 元 的 股 息。預 期 該 等 股 息 將 於 上 市 前 以 我 們 內
部產生的現金流量支付。我們並無股息政策且目前並不擬就未來股息派付採
納 政 策。我 們 未 來 的 股 息 宣 派 不 一 定 反 映 我 們 過 往 的 股 息 宣 派 情 況,並 將 由
董事全權酌情決定。我們宣派及派付的股息金額取決於我們未來的營運及盈
利、資 本 需 求 及 盈 餘、整 體 財 務 狀 況 以 及 董 事 認 為 相 關 的 其 他 因 素。任 何 股
息宣派及派付以及股息金額將受我們的章程文件及相關法律所限。請參閱「財
務資料 — 股息」。
5 : GS(14)@2018-07-08 03:37:50

17. 風險: 依賴英飛凌、負營運現金流、應收票據、依賴汽車行業、研發、存貨、法規及技術、法律、增長、人、客戶關係、人民幣匯率、品牌、經營成本、客戶產品市場份額下降、AR、系統、產品申索、稅、季節性、資金、天氣、政策、匯率、稅、
6 : GS(14)@2018-07-08 03:39:39

18. 2001年搞,次年搞研發中心,2005年正式和英飛凌建立關係,開始快速發展,重組上市
19. 似乎好多代持人頭股東
7 : GS(14)@2018-07-08 11:31:51

20. 下表載列我們於所示年度按照類
別為客戶提供解決方案的數目:
截 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新能源 34 38 42
車身控制 59 61 61
安 全 29 30 30
動力傳動 20 23 22
工 業 233
總 計 144 155 158
21. 基 於 我 們 針 對 性 的 營 銷 工 作,我 們 在 整 段 往 績 記 錄 期 內 成 功 擴 大 客 戶 基
礎,並 且 實 現 了 客 戶 數 量 穩 健 增 長。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所 示 年 度 按 照 類 別 與 我
們進行過交易的客戶數目:
截 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原設備製造商 24 27 36
原設備供應商 608 717 874
其 他 40 42 46
總 計 672 786 956
22. 我們的研發職能
我們的研發職能由秦晨先生領導,彼於電子工程及研發有超過18年經驗。
於2017年12月31日,我 們60%的 研 發 員 工 持 有 學 士 學 位,21%持有碩士或以
上 學 位:當 中44%擁有逾10年 經 驗。我 們 三 分 之 二 的 研 發 人 員 專 門 從 事 軟 件
開 發,其 餘 則 從 事 硬 件 開 發。我 們 有 一 支 由13名 員 工 組 成 的 團 隊,專 門 負 責
功能安全。
我 們 與 研 發 員 工 訂 立 協 議,規 定 彼 等 受 僱 期 間 藉 研 發 所 得 的 所 有 相 關 知
識產權歸我們所有,而彼等須遵守與研發活動相關的保密責任。
在 本 集 團 內,研 發 乃 跨 部 門 共 同 合 作 的 成 果。除 專 門 執 行 特 定 應 用 研 發
的專責研發部門外,我們的產品及過程設計及開發部門和銷售及營銷部門亦
參與構思及開發新解決方案。構思新解決方案的概念一般源於營銷員工的投
入,我 們 據 此 決 定 研 發 工 作 的 方 向。於 原 型 開 發 完 成 後,我 們 運 用 工 程 專 業
知識並在成本優化及提升可靠性和適製性方面對新開發應用進行微調。
為 促 進 不 同 部 門 及 單 位 合 力 投 入 於 研 發 活 動,我 們 採 用 了 由 公 司 信 息 技
術 部 門 營 運 的 雲 端 研 發 管 理 平 台。該 平 台 加 強 內 部 的 跨 職 能 合 作,並 允 許 用
家透過互聯網向我們遠程提供研發意見。
23. 研發設施
我們的研發設施的總建築面積約為1,250平方米。我們已在上海成立金脈
工程中心,作為專用於強化研發實力並向客戶提供產品測試及其他服務的測
試 設 施。金 脈 工 程 中 心 配 備 先 進 的 測 試 設 備 及 機 械,包 括 我 們 自 主 設 計 的 設
備,如 產 生 額 外 功 率 的 電 機 控 制 器 性 能 台,及 用 以 在 模 擬 環 境 下 進 行 流 量 測
試、電流及效能測試的智能泵性能測試台。
於2017年12月31日,用於研發的主要機械及設備的平均機齡為兩年以下,
而其預計使用壽命約為三至五年。
我 們 的 管 理 團 隊 密 切 監 察 金 脈 工 程 中 心 的 各 個 項 目 的 進 度,以 確 保 我 們
的解決方案(i)符合客戶要求;(ii)於指定時間及分配予項目的預算內完成;及(iii)
遵守所有相關及適用規則及法規。我們的項目團隊亦協助監察整體工作質量
及 項 目 進 度。彼 等 亦 會 每 日 進 行 實 地 視 察 及 監 察,並 及 時 通 知 管 理 層 有 關 項
目狀況及所遇到的任何主要事宜。
24. 為 提 升 我 們 的 研 發 實 力,我 們 不 時 就 研 究 項 目 與 大 學 及 其 他 機 構 合 作。
於2016年,我 們 與 同 濟 大 學 中 德 工 程 學 院(「中德工程學院」)訂立合作框架協
議,據此雙方同意在未來的研究項目中運用其各自的技術專門知識。
我們與中德工程學院訂立的協議年期由2016年9月27日 至2019年12月31
日為止。各協議方有權均分來自合作安排項下任何研究項目技術產生的利潤。
自知識產權產生的所有權利由各協議方共同擁有。我們每年向中德工程學院
支付人民幣600,000元以支援其研究人員團隊。
於 往 績 記 錄 期,我 們 亦 與 第 三 方 就 聯 合 申 請 專 利 而 訂 立 協 議。我 們 於
2015年與同濟大學訂立合作安排,內容有關開發用於汽車永磁同步電機的控
制 器。於2017年,我 們 與 一 家 以 日 本 為 基 地 的 全 球 電 子 製 造 商 就 開 發 電 流 傳
感 器 而 訂 立 類 似 合 作 安 排。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已 就 各 項 發 明 提 交 專
利申請,而申請有待中國相關部門批准。
我們與第三方就聯合專利申請而訂立的安排規定各協議方有權均分由該
專利產生的利潤,而來自該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利由各協議方共同擁有。
此外,我們與策略夥伴TTTech在電動車安全及高級駕駛輔助系統方面緊
密合作。TTTech為各類應用(包括汽車行業)的網絡安全控制解決方案提供商。
舉 例 而 言,我 們 於2016年訂立TTTech技 術 特 許,據 此,我 們 就 應 用 於 新 能 源
汽 車 的 逆 變 器 解 決 方 案,取 得TTTech擁 有 的 若 干 技 術 的 使 用 權。2018年,
我們獲TTTech委聘並與TTTech訂 立 協 議,藉 以 向 彼 等 提 供 自 動 駕 駛 相 關 工
程服務(「TTTech工程服務協議」)。根 據 該 協 議,我 們 須 向TTTech提供若干工
程 服 務,包 括 設 立 應 用 整 合 測 試 環 境、執 行 應 用 測 試 及 提 供 現 場 支 援。根 據
TTTech工程服務協議,TTTech負責提供必要的開發工具鏈,我們則負責所有
工 程 實 施 及 技 術 支 援。根 據 該 協 議,我 們 將 分 階 段 按 照 協 定 金 額 獲 支 付 服 務
費。我們相信,訂立TTTech工程服務協議不但代表我們的工程實力備受歐洲
的合作夥伴認可,亦有利我們鞏固與TTTech的業務關係,在與全球技術巨頭
持續溝通和合作的過程中,亦可提升我們的技術訣竅。
25. 們的擴充計劃
擴充研發實力
如 上 文「— 我 們 的 策 略」所 述,我 們 計 劃 通 過 增 聘 研 發 專 家 及 提 升 解 決 方
案 組 合,藉 以 擴 展 及 提 升 研 發 實 力。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2018年、2019年 及2020
年按專業領域劃分的擬定招聘計劃明細: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所涉專業人員數目:
新能源汽車 60 90 85
自動駕駛 40 60 160
動力傳動及安全 10 10 5
工業及其他 983
下表載列我們於2018年、2019年 及2020年計劃招聘的工程專業人員的級
別明細: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初 級(1至3年汽車電子技術經驗) 102 144 210
專業級(3至5年汽車電子技術經驗) 14 19 40
高 級(5年以上汽車電子技術經驗) 353
總 計 119 168 253
我們相信,基於我們持續擴展的需要,增聘研發人員乃屬適當,我們預計
將研發人員人數佔員工總數百分比維持在60%至70%左 右。我 們 預 計 薪 金 相
關研發成本及總研發成本佔收入的百分比將由2017年分別3.3%及5.1%,增
加 至2020年分別約3.4%及6.0%。此 外,根 據 目 前 所 得 資 料,於2018年、2019
年 及2020年,預期我們的人工成本增幅將分別約為人民幣12百萬元、人民幣
18百萬元及人民幣30百萬元,而預期研發成本增幅分別約為人民幣20百萬元、
人民幣58百萬元及人民幣84百萬元。
我 們 將 要 求 新 聘 工 程 師 具 備 汽 車 電 子 板 塊 的 相 關 經 驗,並 擁 有 嵌 入 式 微
控制器軟件開發、嵌入式系統集成及測試、功能安全設計、電路設計、程式編
寫及人工智能等專業知識。
我 們 相 信,我 們 計 劃 專 注 招 聘 專 門 從 事 新 能 源 汽 車 及 自 動 駕 駛 的 專 業 人
員 乃 屬 恰 當,原 因 是 我 們 的 解 決 方 案 和 技 術 路 線 圖 以 該 等 領 域 為 重 心。有 關
我 們 的 路 線 圖 詳 情,請 參 閱 下 文「-擴 充 計 劃 的 可 行 性」。我 們 亦 相 信,通 過
購置新設備進一步提升研發基建(詳 見 下 文「-提 升 研 發 基 建」)為擴充計劃不
可 或 缺 的 一 環,我 們 必 須 增 加 研 發 人 員 才 可 執 行 更 多 種 類 的 研 發 職 能,以 使
我們能夠交付各項路線圖項目。
我 們 計 劃 動 用 全 球 發 售 的 部 分 所 得 款 項 來 撥 資 增 聘 員 工。有 關 擴 展 研 發
實 力 計 劃 的 進 一 步 詳 情,請 參 閱「未 來 計 劃 及 所 得 款 項 用 途」。
26. 此 外,我 們 計 劃 購 置 的 部 分 設 備 乃 為 了 開 發 新 解 決 方 案 或 應 用,大 部 分
第三方測試實驗室未必可以提供有關設備。委聘第三方服務提供商為我們的
新解決方案及應用進行測試及驗證亦有缺點,就是我們難免須向供應商洩露
敏感資料,當中包括有關我們的研發工作或寶貴知識產權的詳細資料。
使用第三方擁有的設備時,我們的員工亦需定期實地視察第三方實驗室。
我 們 相 信,有 關 差 旅 時 間 可 能 會 分 散 員 工 的 注 意 力,而 相 關 機 會 成 本 不 一 定
合理。
基 於 以 上 原 因,我 們 相 信 自 行 投 資 測 試 及 驗 證 設 備 乃 更 有 效 擴 充 產 能 的
方式,並可確保我們能夠持續增長,避免對第三方的產能產生不必要的依賴。
我 們 相 信,增 加 向 客 戶 提 供 測 試 及 驗 證 服 務 方 面 的 效 率、減 少 委 聘 第 三 方 服
務提供商所產生的成本以及加強保障我們的商業秘密等好處,將超出購置新
設備的相關成本(例如折舊及人工成本)。
由 於 上 述 好 處 難 以 量 化,我 們 在 評 估 是 否 購 置 一 項 新 設 備 時,所 節 省 的
成 本 數 量 並 非 我 們 的 主 要 考 慮 因 素。不 過,我 們 相 信 在 部 分 情 況 下 投 資 新 設
備 有 助 我 們 減 省 成 本。以 下 純 粹 作 闡 釋 用 途:我 們 於2018年投資了一部動力
台架以進行若干測試工作,成本約為人民幣2.5百萬元,須於五年內按直線基
準計提折舊。該等折舊成本連同新實驗室的租金開支及獲指派操作新設備的
兩名工程師的人工成本每年約為人民幣1.2百萬元。相比之下,倘我們委聘第
三方服務提供商進行相同工作,每年成本將約為人民幣1.4百萬元。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內,鑑 於 客 戶 需 求 增 加,我 們 在 委 聘 第 三 方 服 務 提 供 商 提
供 測 試 及 驗 證 服 務 方 面 產 生 的 成 本 大 增。2017年,我 們 就 第 三 方 測 試 及 驗 證
服務支付的測試費金額約為人民幣0.4百萬元;根據目前所得資料,截至2018
年5月31日止五個月,有關開支已超過人民幣1百萬元。該等開支並未反映我
們使用自有設備或客戶借出的設備所產生的成本。由於我們相信我們以電子
部件形式在新能源類別出售的解決方案產品將會持續增加,而這兩個類別需
要 較 多 的 測 試 及 驗 證 工 作,因 此 我 們 相 信,按 照 我 們 的 業 務 前 景,我 們 增 加
投資於測試及驗證所用設備的計劃乃屬合理。
27. 我們的供應商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包 括 半 導 體 器 件 製 造 商 及 分 銷 商。我 們 亦 聘 用 合 約 製 造 商
組裝我們向客戶交付作為解決方案套裝一部分的電子部件。於2015年、2016
年 及2017年,我們分別約有150名、200名 及220名供應商,當中兩名、三名及
七名為於相關年度的合約製造商。
採 購
我 們 的 採 購 主 要 為 半 導 體 器 件 及 電 子 部 件,包 括 主 動 部 件 及 被 動 器 件。
主 動 部 件 包 括 集 成 電 路、晶 體 管、多 部 件 集 成 電 路、傳 感 器 及IGBT模 組;被
動 器 件 包 括 變 壓 器、電 感 器、電 容 器 及 晶 體 振 盪 器。其 他 採 購 包 括 步 進 電 機
及 連 接 器。我 們 主 要 向 多 家 國 際 供 應 商(包括英飛凌)採 購 半 導 體 器 件。我 們
自中國境外進口大部分的半導體器件,而我們一般會安排從供應商的中國境
外倉庫運送產品以及相關清關程序。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以人民幣及其他貨幣計值的採購明細:
截 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 21,136 3.4% 78,984 7.9% 136,367 11.1%
其他貨幣 592,767 96.6% 915,005 92.1% 1,089,490 88.9%
總 計 613,903 100.0% 993,989 100.0% 1,225,857 100.0%
董 事 確 認,於 往 績 記 錄 期,我 們 並 無 遇 上 任 何 半 導 體 器 件 供 應 嚴 重 短 缺
或延誤的情況。
28. 主要供應商
於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向五大供應商(包括半導體器件供應商及合
約製造商)採購的金額合共佔總採購額分別96.2%、93.7%及92.4%,而同年向
最大供應商作出的採購額佔總採購額分別86.1%、83.7%及81.0%。
29. 我們與英飛凌的關係
於往績記錄期,英飛凌為我們的最大供應商。於2015年、2016年及2017年,
向英飛凌作出的採購分別佔我們的總採購額86.1%、83.7%及81.0%。我們向
英飛凌作出的採購主要包括我們向客戶提供的半導體器件,作為解決方案套
裝的一部分。
英飛凌的母公司Infineon Technologies AG為全球半導體製造商,於法蘭克
福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從 事 半 導 體 及 電 子 系 統 解 決 方 案 的 設 計、開 發、製 造 及
營銷。根據Infineon Technologies AG的資料,其為一家領先的汽車電子系統解
決方案提供商,擁有數十年經驗。
根 據Infineon Technologies AG的年度報告,在其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財
政 年 度 內,汽 車 板 塊 收 入 為2,989百 萬 歐 元,佔 其 總 收 入 約42.3%;中國市場
收入為1,735百 萬 歐 元,佔 其 總 收 入 約24.6%。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表 示,2016
年 按 銷 售 價 值 計 算,英 飛 凌 在 中 國 汽 車 半 導 體 行 業 的 市 場 份 額 約 為17.7%,
在一眾競爭對手中排名第二。英飛凌提供的汽車半導體主要包括微控制器、
功率半導體及傳感器。
我 們 的 策 略 是 與 英 飛 凌 等 領 先 的 半 導 體 製 造 商 合 作,以 便 我 們 以 具 成 本
效益的方式向客戶提供最先進的解決方案產品。自我們於2005年與英飛凌建
立關係以來,我們在產品開發及中國市場發展方面一直保持緊密合作關係。
30. 我 們 參 與 英 飛 凌 的 貨 運 及 借 記 計 劃,據 此 我 們 以 英 飛 凌 指 定 的 價 格(「標
準單價」,可能高於我們向客戶出售有關產品的價格)購 買 若 干 合 資 格 產 品。
對於該等合資格產品,英飛凌亦另外備有所列價格低於標準單價的價單(「貨
運及借記價格」)。在 我 們 向 客 戶 銷 售 及 交 付 該 等 合 資 格 產 品 後,英 飛 凌 會 向
我 們 授 出 抵 免,相 當 於 標 準 單 價 與 貨 運 及 借 記 價 格 兩 者 的 差 額,可 用 於 抵 銷
我們應付英飛凌的貿易應付款項。
此 外,價 格 保 障 適 用 於 貨 運 及 借 記 計 劃 下 的 合 資 格 產 品,即 倘 英 飛 凌 降
低標準單價,我們會獲授相當於原有較高價格與經調整較低價格之間差異的
抵免。
於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我們向英飛凌作出的採購分別49.1%、59.2%
及61.3%乃根據貨運及借記計劃作出。
由 於 我 們 按 標 準 單 價 購 買 產 品,而 標 準 單 價 可 能 高 於 我 們 向 客 戶 出 售 有
關產品的價格,而我們在出售及交付該等產品後才會收到可用於抵銷應付英
飛 凌 的 貿 易 應 付 款 項 之 抵 免,因 此,英 飛 凌 會 於 每 季 末 之 後 向 我 們 提 供 免 息
的貨運及借記融資,以承擔我們在該季根據貨運及借記計劃就合資格產品已
支付的較高價格(即 按 標 準 單 價,與 貨 運 及 借 記 價 格 比 較)。貨運及借記融資
的金額每季按照以下各項計算:(i)英飛凌季內於貨運及借記計劃下授出的抵
免金額;(ii)我們季內於貨運及借記計劃下的合資格產品銷售金額;及(iii)我 們
於 貨 運 及 借 記 計 劃 項 下 合 資 格 產 品 的 存 貨 結 餘。於 各 季 度 末,當 季 與 上 一 季
度貨運及借記融資結餘之間的差額將於英飛凌與本集團之間以現金結付。
英 飛 凌 提 供 貨 運 及 借 記 融 資,以 補 償 我 們 根 據 貨 運 及 借 記 計 劃 按 標 準 單
價(即未計及我們根據貨運及借記計劃合資格獲得的任何抵免前的價格)購 買
合資格產品。鑑於(i)我們對英飛凌的付款期為每月結算日起計20天;及(ii)貨
運及借記融資乃於每季末之後向我們支付,部分乃根據我們於該季末就貨運
及借記計劃下合資格的特定批次產品的存貨結餘計算,我們須在收到貨運及
借記融資前 按標準單價向英飛凌結付貿易應付款項,因此我們無法運用亦不
會 依 靠 貨 運 及 借 記 融 資 補 足 該 批 產 品 的 採 購 成 本。有 鑑 於 此,我 們 認 為 一 旦
貨 運 及 借 記 融 資 終 止,亦 毋 需 識 別 其 他 融 資 途 徑。再 者,我 們 認 為 只 要 貨 運
及 借 記 計 劃 仍 繼 續 生 效,英 飛 凌 終 止 貨 運 及 借 記 融 資 的 機 會 不 大。我 們 並 不
知悉英飛凌有任何意圖終止貨運及借記計劃或貨運及借記融資計劃。
於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應 付 英 飛 凌 的 貨 運 及 借 記 融 資 結
餘分別為人民幣36.5百萬元、人民幣46.2百萬元及人民幣73.7百萬元。貨運及
借記融資結餘增加,整體乃由於我們增加向英飛凌採購所致。
倘 貨 運 及 借 記 計 劃 或 我 們 與 英 飛 凌 的 分 銷 協 議 遭 終 止,所 有 貨 運 及 借 記
融 資 須 在 書 面 要 求 下 退 回 英 飛 凌。有 關 風 險 請 參 閱「財 務 資 料 — 經選定資產
負債表項目的說明 —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及 應 計 費 用」及「風 險 因 素 — 與我們的業
務及行業有關的風險 — 我們參與貨運及借記計劃並自英飛凌取得融資,倘與
英飛凌的貨運及借記計劃或分銷協議遭終止,我們或須退還該融資的未償還
結餘。」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表 示,貨 運 及 借 記 計 劃 和 貨 運 及 借 記 融 資 為 半 導 體 行
業 的 既 定 業 務 慣 例,乃 半 導 體 製 造 商 用 以 管 理 其 分 銷 商 之 方 式,以 避 免 任 何
不受歡迎的價格侵蝕。由於只會在最終將產品出售並交付予終端客戶後才會
向 分 銷 商 授 出 抵 免,因 此 可 獎 勵 分 銷 商 完 成 轉 售,同 時 亦 使 半 導 體 製 造 商 更
能控制整個分銷過程。我們了解,英飛凌與其他分銷商之間亦有類似安排。
我們與英飛凌的關係互惠互利
我 們 為 英 飛 凌 於 大 中 華 汽 車 板 塊 的 最 大 分 銷 商。我 們 先 於2005年就於中
國 銷 售 英 飛 凌 的 汽 車 半 導 體 器 件 與 英 飛 凌 訂 立 分 銷 協 議。自 此 之 後,我 們 與
英 飛 凌 建 立 策 略 夥 伴 關 係,以 開 發 中 國 市 場。我 們 相 信,從 我 們 多 年 來 以 分
銷商身份屢獲英飛凌認可可見,英飛凌重視我們與中國國內原設備製造商的
關 係 及 我 們 對 地 方 汽 車 行 業 的 認 識。英 飛 凌 為 半 導 體 製 造 商,其 產 品 涵 蓋 一
系列的應用,包括蜂窩基礎架構、數據處理、家用電器、智能卡及保安等,而
汽 車 僅 為 該 等 應 用 之 一。根 據 英 飛 凌 的 年 度 報 告,英 飛 凌 通 過 分 銷 商 接 觸 眾
多 小 型 客 戶,並 部 分 透 過 著 重 與 分 銷 商 建 立 緊 密 的 合 作 夥 伴 關 係,務 求 加 大
發 揮 分 銷 渠 道 的 潛 力。英 飛 凌 亦 可 能 會 向 其 若 干 主 要 客 戶 直 接 銷 售。就 中 國
汽車半導體板塊而言,我們明白與大中華汽車板塊的分銷夥伴合作乃英飛凌
的策略一部分,英飛凌可藉此與中國國內原設備製造商品牌維持業務關係,
而英飛凌目前主要依賴包括我們在內的分銷商服務國內原設備製造商及其供
應商。我們相信,我們的客戶均重視我們與英飛凌之間的長遠關係。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表 示,汽 車 電 子 解 決 方 案 板 塊 為 技 術 密 集 行 業,只 有
擁有強勁研發實力和累積訣竅和經驗的供應商,方能在激烈競爭中搶佔市場
份 額。該 等 技 術 優 勢 需 經 長 時 間 開 發 和 實 踐 後 方 可 建 立,新 進 軍 者 難 以 在 短
時 間 內 克 服 有 關 障 礙。此 外,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表 示,考 慮 到 電 子 部 件 的 安
全和質量以及更換供應商的不菲成本,原設備製造商及其供應商傾向與選定
的汽車電子解決方案提供商(例如本集團)維 持 長 遠 關 係。為 確 保 中 國 市 場 銷
售持續增長和穩定發展,並通過汽車電子解決方案提供商的努力而宣傳其品
牌,半導體器件製造商(例如英飛凌)也會積極與中國地方汽車電子解決方案
提 供 商 保 持 良 好 的 合 作 夥 伴 關 係。因 此,該 等 擁 有 穩 定 優 質 客 戶 群 的 汽 車 電
子解決方案提供商在與下游客戶及上游供應商交涉時,一般都具有議價能力。
因 此,有 鑑 於 我 們 的 市 場 地 位 及 多 年 來 累 積 的 深 入 行 業 知 識,我 們 相 信
對英飛凌而言,要物色替代分銷夥伴(不論新進軍者或市場上的現有營運商)
完 全 代 替 我 們 都 相 當 耗 時,且 所 費 不 菲。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表 示,英 飛 凌 產
品的大部分中國分銷商均專門從事分銷,而非像本集團一樣提供汽車電子解
決 方 案。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表 示,該 等 分 銷 商 無 法 迅 速 在 此 板 塊 建 立 地 位,
原 因 有 二:(i)汽 車 電 子 解 決 方 案 市 場 具 有 頗 高 的 資 本 及 技 術 門 檻,營 運 商 須
對研發工作持續作出龐大投資,方可適應瞬息萬變的市場;及(ii)國內原設備
製造商傾向選擇往績記錄可靠且積累豐富合作經驗的合作夥伴,這對新晉營
運 商 而 言 門 檻 較 高。就 此 方 面,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表 示,我 們 擁 有 強 勁 的 技
術 優 勢,且 與 國 內 原 設 備 製 造 商 關 係 密 切,因 此 我 們 目 前 在 中 國 推 廣 英 飛 凌
的汽車半導體器件方面擔當重要角色。
誠如「行業概覽-中國汽車電子解決方案提供商的作用-競爭格局」所披露,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表 示,儘 管 若 干 一 線 供 應 商 本 身 有 能 力 進 行 研 發 活 動,但
彼等亦經常與我們一類在彼等未必具有專業知識的特定領域擁有專業知識的
獨立汽車電子解決方案提供商緊密合作。尤其是部分一線供應商較少投資研
發,因 此 一 線 供 應 商 都 較 樂 意 與 獨 立 汽 車 電 子 解 決 方 案 提 供 商 合 作。鑑 於 我
們對中國國產汽車行業有深刻的了解,我們相信我們與英飛凌的業務關係乃
互 惠 互 補,而 英 飛 凌 如 要 直 接 委 聘 我 們 的 客 戶(包括中國汽車市場上的眾多
一線供應商),不一定符合經濟原則。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表 示,中 國 上 游 汽 車 半 導 體 製 造 業 十 分 集 中 於 數 個 佔
據 大 部 分 市 場 份 額 的 外 國 品 牌。於2016年,五 大 市 場 參 與 者(包括英飛凌)以
銷量計佔約67.9%的總市場份額,而英飛凌的市場份額為17.7%,乃中國第二
大汽車半導體器件製造商。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表 示,由 於 汽 車 半 導 體 器 件 製 造 業 高 度 集 中,因 此 汽
車電子解決方案提供商在原材料採購或核心技術方面依賴特定上游供應商乃
業 內 常 態。儘 管 市 場 現 有 產 品 可 用 作 取 代 英 飛 凌 的 半 導 體 器 件,但 我 們 仍 然
有意識地作出主力採用英飛凌產品的商業決定,理由是我們與英飛凌已建立
長 久 而 成 功 的 關 係、英 飛 凌 的 汽 車 電 子 技 術 先 進,以 及 我 們 在 採 用 英 飛 凌 製
造的半導體器件方面已累積豐富的經驗。
31. 有供應商可作替代及我們對英飛凌的依賴程度日漸減少
我們向英飛凌作出的採購佔總採購額百分比由2015年 的86.1%下降至
2017年 的81.0%。我們旨在於未來三年將向英飛凌作出的採購佔總採購額百
分比進一步降低至約70%。
於往績記錄期內,我們亦向英飛凌以外的約70名供應商採購半導體器件。
我們向其採購半導體器件的愛普科斯及C供應商為我們的五大供應商之一。
我們與愛普科斯及C供 應 商 的 合 作 關 係 各 自 已 超 過 八 年。於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我 們 對 愛 普 科 斯 的 採 購 額 分 別 為 人 民 幣35.5百 萬 元、人 民 幣44.6
百萬元及人民幣40.2百 萬 元;而 我 們 對C供應商的採購額分別為人民幣14.8
百萬元、人民幣19.0百萬元及人民幣22.8百萬元。
2017年,我 們 成 為 一 家 以 日 本 為 基 地 的 全 球 電 子 製 造 商 的 汽 車 電 子 部 件
中 國 授 權 分 銷 商。於 往 績 記 錄 期 內,我 們 開 發 出 若 干 採 用 此 供 應 商 的 半 導 體
器 件 的 解 決 方 案。例 子 之 一 是 新 能 源 汽 車 所 用 的BMS解 決 方 案,其 整 體 成 本
與使用英飛凌產品的類似解決方案相若。我們亦正尋求進一步加強與該日本
供 應 商 合 作,而 我 們 相 信,我 們 就 聯 名 專 利 申 請 與 彼 等 訂 立 的 研 發 合 作 協 議
可 證 明 我 們 的 技 術 實 力 已 獲 該 供 應 商 肯 定。詳 情 請 參 閱「— 研 發 — 研發合作
協議」。
我們有能力開發主要運用採購自英飛凌以外製造商的半導體器件的解決
方 案,並 一 直 向 客 戶 提 供 該 等 解 決 方 案。於 往 績 記 錄 期 內,該 等 解 決 方 案 包
括但不限於使用愛普科斯製造的半導體器件所開發用於若干溫度傳感器的解
決 方 案 產 品,以 及 使 用C供應商製造的半導體器件所開發的若干電源分配解
決方案產品。
考慮到我們預期會(i)通過加強與愛普科斯及C供應商等現有供應商合作,
並發掘與新業務夥伴合作的機會,增加我們向客戶供應的半導體器件品牌的
多元性;及(ii)隨著我們增加向客戶銷售部件而增加向合約製造商採購,我們
相信專攻英飛凌產品對我們業務延續性所產生的風險可控,原因是我們相信
可 取 得 替 代 產 品。隨 著 我 們 不 斷 豐 富 解 決 方 案 組 合,我 們 亦 會 致 力 積 極 物 色
其他提供合適產品組合的製造商,並考慮向彼等進行採購。
於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我 們 銷 售 電 子 部 件 形 式 解 決 方 案 產 品 所 產
生的收入分別為人民幣2.6百萬元、人民幣49.7百萬元及人民幣153.1百萬元。
倘 英 飛 凌 直 接 供 應 的 半 導 體 器 件 出 現 任 何 干 擾 或 終 止,將 會 影 響 我 們 的
營 運,而 我 們 或 會 因 而 蒙 受 暫 時 的 收 入 損 失,但 我 們 相 信 我 們 將 可 向 英 飛 凌
的 其 他 分 銷 商 取 得 英 飛 凌 品 牌 的 半 導 體 器 件 供 應。如 有 此 情 況,預 計 我 們 的
採 購 成 本 將 會 增 加。我 們 相 信,若 來 自 英 飛 凌 的 供 應 長 時 間 中 斷,向 其 他 製
造商採購可能會變得更具成本效益,而我們預期可於大約一至三個月內從其
他供應商取得替代的供應並調整我們的解決方案。
董 事 確 認,自2005年 起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與 英 飛 凌 之 間 的 分
銷協議並無出現任何嚴重中斷或重大爭議。
38. 我們能夠維持收入
考慮到有利的行業趨勢(包括中國汽車行業的整體增長、監管規定收緊及
溑 費者對汽車智能特性的需求日增),加上受惠於我們強大的研發實力及工
程 專 業 知 識,我 們 相 信 我 們 處 於 有 利 位 置,可 繼 續 把 握 汽 車 行 業 多 個 領 域 中
的 未 來 增 長 機 會。有 鑑 於 中 國 汽 車 行 業 前 景 亮 麗,儘 管 我 們 目 前 對 英 飛 凌 有
一定程度的依賴,董事仍相信我們於可見未來將能夠維持收入。詳情請參閱「行
業 概 覽」及 上 文「— 我們的優勢」。
有 關 我 們 依 賴 英 飛 凌 的 風 險 討 論,請 參 閱「風 險 因 素 — 與我們的業務及
行業有關的風險 — 我們十分依賴英飛凌供應半導體器件。倘我們不能維持與
英飛凌的關係,或倘英飛凌產品供應中斷或其採購價格上升,則我們的業務、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業 績 將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響」及「風 險 因 素-與 我 們 的 業 務 及 行
業有關的風險-我們依賴英飛凌及其產品的核心技術及市場認受性」。
39. 我們與愛普科斯的關係
我們與愛普科斯於2017年訂立且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仍然有效的分銷協
議的主要條款及條件概述如下:
年期 協議自2017年4月1日起生效,為期一年,經雙
方在到期日前一個月書面確認後可自動延長
一年。協議已於首年的年期結束前延長。
付款條款 付款條款須於各採購訂單中由雙方協定。
交付 主要交付條款須於各採購訂單中由雙方協定。
終止 任何一方可基於重要理由而終止協議,例如嚴
重違反協議項下的責任及未能在收到終止一
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後補救有關違約、任何一方
無力償債或破產,或我們的法律或擁有權狀況
或管理層出現重大變動,以致無法合理預期愛
普 科 斯 可 遵 守 協 議。此 外,倘 我 們 收 購 與 愛 普
科斯有所競爭的公司的權益或取得有關公司
的 重 大 影 響 力,或 某 公 司 收 購 我 們 超 過5%的
資本或表決權,愛普科斯可終止協議。
40. 我們的合約製造商
基 於 我 們 專 注 開 發 解 決 方 案 及 避 免 大 額 資 本 開 支 的 策 略,我 們 並 無 涉 及
製 造 及 組 裝。倘 客 戶 要 求 我 們 交 付 電 子 部 件 作 為 解 決 方 案 套 裝 的 一 部 分,我
們會將組裝工序外包予獨立合約製造商,其將會負責按照我們的設計及規格
製 造 及 組 裝 電 子 部 件,並 將 組 裝 好 的 電 子 部 件 交 付 予 客 戶。我 們 的 所 有 合 約
製造商均位於中國。
於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我 們 向 合 約 製 造 商 作 出 的 總 採 購 額 分 別 為
人民幣106,000元、人民幣27.8百萬元及人民幣91.4百萬元。
基於嚴格的品質要求,於往績記錄期,我們僅委聘少數合約製造商。然而,
我 們 相 信 可 於 市 場 上 輕 易 覓 得 替 代 製 造 商。於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我
們 分 別 有 兩 名、三 名 及 七 名 合 約 製 造 商。於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在我們
的五大供應商當中,零名、一名及兩名為合約製造商。
我 們 一 般 與 合 約 製 造 商 訂 立 框 架 協 議,固 定 年 期 為 一 年。我 們 通 常 須 於
發票日期起計90天內向合約製造商付款。我們要求合約製造商就質量標準簽
訂 獨 立 協 議,當 中 規 定 合 約 製 造 商 須 遵 守(其中包括)ISO/TS16949等管理質
量標準。合約製造商或須就因彼等未有遵守該等標準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向我
們 作 出 賠 償。在 大 部 分 情 況 下,我 們 的 合 約 供 應 商 須 負 責 採 購 組 裝 電 子 部 件
所需的大部分材料(在若干情況下不包括若干主要器件),而彼等會向我們收
取加工費。
我 們 根 據 多 項 因 素 對 潛 在 合 約 製 造 商 進 行 全 面 評 估,包 括 其 往 績 記 錄、
聲譽、品質管理能力、項目管理能力、位置遠近、費用、準時交付的可靠性及
財 務 狀 況。我 們 按 該 等 準 則 為 潛 在 合 約 製 造 商 評 級 並 作 出 整 體 評 分。我 們 根
據全面的評估決定合約製造商是否符合我們的資質要求。
符合我們要求的合約製造商將納入由我們備存且定期審閱的認可合約製
造 商 名 單。於 審 閱 時,我 們 可 能 會 剔 除 任 何 未 能 符 合 標 準 的 合 約 製 造 商,並
根據我們對新供應商所作的表現評估將其納入名單之內。
42. 於 往 績 記 錄 期,我 們 的 存 貨 主 要 包 括 半 導 體 器 件 及 電 子 部 件。我 們 監 察
及控制存貨水平,以避免存貨短缺及減低存貨過多和積壓過時存貨的風險。
考慮到我們向海外進口半導體器件,我們在計及客戶向我們提交的定期採購
預測及過往12個月的銷售後,一般旨在維持足夠未來兩至三個月使用的存貨
水平。
下表載列我們於所示日期的存貨貨齡分析:
於12月31日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少 於3個 月 104,631 142,717 191,686
3至6個 月 14,291 38,495 30,190
6至12個 月 11,401 23,402 45,204
超 過1年 7,260 15,953 20,581
總 計 137,583 220,567 287,661
43. 我 們 主 要 為 汽 車 行 業 的 原 設 備 製 造 商 及 其 供 應 商 提 供 解 決 方 案,工 業 領
域 客 戶 則 佔 相 對 較 小 部 分。我 們 的 客 戶 主 要 位 於 中 國。於2015年、2016年 及
2017年,我 們 同 年 總 收 入 中99.2%、99.1%及97.9%乃 源 自 位 於 中 國 的 客 戶。
下表載列我們於所示年度按照類別與我們進行過交易的客戶數目:
截 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原設備製造商 24 27 36
原設備供應商 608 717 874
其 他 40 42 46
總 計 672 786 956
下表載列我們於所示年度按客戶類別劃分的收入明細:
截 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原設備製造商 142,673 19.5% 189,756 16.5% 184,892 12.5%
原設備供應商 553,646 75.6% 867,929 75.5% 1,121,664 76.1%
其 他 27,017 3.7% 86,997 7.5% 144,330 9.9%
加:
提供服務 8,926 1.2% 5,491 0.5% 22,598 1.5%
總收入 732,262 100.0% 1,150,173 100.0% 1,473,484 100.0%
44. 除 陸 先 生 及 陳 先 生 於 無 錫 盛 邦 的 權 益 外,就 董 事 所 知,董 事 及 彼 等 各 自
的緊密聯繫人或據董事所知擁有我們的已發行股本5%或以上之任何股東於
往績記錄期內概無在我們任何五大客戶中擁有任何權益。有關我們與無錫盛
邦 的 業 務 關 係,請 參 閱「關 連 交 易」。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內,無 錫 盛 邦 亦 為 我 們 的 供 應 商。我 們 自 無 錫 盛 邦 採 購 少
量的電子部件,並委聘其就我們向客戶供應的電子部件進行加工。於2015年、
2016年 及2017年,我們對無錫盛邦的採購額分別約為人民幣125,000元、人民
幣343,000元及人民幣8,000元,佔我們同年的銷售成本總額分別0.02%、0.03%
及0.00%。誠如「與控股股東的關係」所披露,我們與無錫盛邦的業務有所區隔。
由於我們並無製造能力,因此我們向無錫盛邦採購少量出售予客戶的產品。
除 無 錫 盛 邦 外,於 往 績 記 錄 期 並 無 五 大 客 戶 亦 為 我 們 的 供 應 商。於 往 績 記 錄
期 內,一 般 而 言,倘 我 們 向 某 客 戶 同 時 進 行 銷 售 及 採 購,我 們 向 該 客 戶 採 購
的產品與我們向其出售的產品的性質並不相同。
我 們 銷 售 解 決 方 案 產 品 時 通 常 會 個 別 發 出 採 購 訂 單,當 中 一 般 註 明 多 項
主要條款,如產品規格、單價、數量及付運時間。我們與客戶之間的貿易條款
主 要 為 信 貸,信 貸 期 一 般 為 三 個 月 內。各 客 戶 均 設 有 最 高 信 貸 額,而 各 客 戶
的信貸額取決我們與客戶的關係、客戶的信貸記錄及市場慣例等因素。
45. 僱 員
於2017年12月31日,我 們 於 中 國 及 香 港 分 別 共 有354名 及21名 僱 員。下
表載列於所示日期各職能的僱員人數:
職能 於12月31日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銷售及營銷 31 42 46
研 發 113 165 230
客戶服務及物流 31 42 42
管理、行政及支援 43 46 57
總 計 218 295 375
8 : GS(14)@2018-07-08 11:36:41

46. 業務劃分
Magnate Era、Zenith Benefit、Treasure Map及Heroic Mind全部均主要從事
投資控股活動。本集團經營的主要業務與本集團以外業務及╱或公司(包括無
錫盛邦)的主要業務(當中控股股東維持控股權益)有清晰劃分。
無錫盛邦由逸盛集團有限公司(於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其 分 別 由
Decisions Investment Limited及獨立第三方擁有90.0%及10.0%)全 資 擁 有。
Decisions Investment Limited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並由陸先生及陳先生
(各為控股股東)共同按平均等額擁有。無錫盛邦為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五大
客 戶 之 一。於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我 們 向 無 錫 盛 邦 的 銷 售 額 分 別 為 人
民幣17.5百萬元、人民幣47.2百萬元及人民幣61.2百萬元,佔同年總收入2.4%、
4.1%及4.2%。我們亦於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 向 無 錫 盛 邦 作 出 採 購,分 別
為人民幣125,000元、人 民 幣343,000元及人民幣8,000元,佔 同 年 總 銷 售 成 本
的0.02%、0.03%及0.00%。鑑 於 上 文 所 示,我 們 與 無 錫 盛 邦 進 行 的 交 易 佔 本
集團總銷售及購買的比例均不重大,我們認為我們過往在達至可持續營運時
並無且預期在可見將來將不會對無錫盛邦產生任何依賴。董事進一步確認於
上市後我們將終止所有向無錫盛邦的採購。我們並無董事為無錫盛邦董事。
儘 管 我 們 已 與 無 錫 盛 邦 進 行 持 續 的 關 連 交 易,而 該 等 關 連 交 易 預 期 將 於
上市後繼續,董事認為本集團與無錫盛邦的業務運營之間並不存在競爭關係,
並在下列參數而言有清晰劃分:
本集團 無錫盛邦
在汽車行業的
定位:
• 上游行業參與者 • 下游行業參與者
運營性質: • 提供汽車電子解決方

• 製造及銷售汽車組合
儀錶、傳感器、集中控
制裝置、壓力傳感器
以及其他汽車零部件
主要供應來源: • 半導體裝置的製造商
及分銷商,全部均為
獨立於無錫盛邦
• 電子技術解決方案(來
自本集團)供應商,以
及電子裝置、電子線
路板、模組及包裝材
料的供應商,全部均
為獨立於本集團的第
三 方
目標客戶: • 行業內的原設備製造
商、汽車零件供應商
及客戶在內的多元化
基 礎
• 具規模的柴油機及商
用汽車製造廠,全部
均與本集團的客戶有
區 分
9 : GS(14)@2018-07-08 11:48:17

47. 余宏: 11、1398
48. 徐容國:2366
10 : GS(14)@2018-07-08 11:49:39

49. 安永
50. 2017年盈利增17%,至1.17億,重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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