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原來規模20多億元的企業老總現在只有秘書和財務總監跟著他,他流著眼淚跟我說,‘如果我現在從這個樓上跳下去很簡單,但是我不能跳。’單財務老總就幫他借了3000萬元。”四川豪誠企業清算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長曹愛武最近接待了很多陷入絕境的企業。
在這個經濟的寒冬里,這家專門做企業破產業務的企業迎來了它的業務旺季。作為四川省高院確定的首批破產管理人,豪誠清算承辦過大量破產清算、重整和解散清算案件,包括成都太子奶生物科技公司、四川錦豐紙業股份公司、四川旭旺農牧集團公司、自貢東焰鞋業公司等。
“今年以來,來我這里咨詢的企業數量翻倍增長,它們的負債量加起來目前超過了200億元。”曹愛武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讓我困惑的是,這些企業動輒負債幾十億元,最少也負債幾億元。”
“銀行的抽貸、斷貸是一個誘因,但是市場需求不足、盈利能力較差、管理水平比較低、經營決策粗放都是導致破產的原因。”曹愛武綜合分析下來認為,既有內部的因素,也有外部的因素,但企業內部的問題更大。
經濟下行背景下,大潮退去方知誰在裸泳。曹愛武說,這個冬天很殘酷。
不務正業的投資
9月15日,豪誠清算作為四川華通檸檬有限公司管理人發布破產重整公告,面向全球招募投資人。5年前華通檸檬通過贊助湖南衛視“花兒朵朵”並請郁可唯代言而名聲大噪,而現在它卻負債41億元,被安嶽縣法院裁定進入破產重整。
在四川省安嶽縣華通檸檬廠區,本報記者看到,這個占地400多畝的企業已經空空蕩蕩,除了管理人團隊外,只有廠房施工方在廠區搭建的簡陋棚子還有人在堅守,因為企業欠施工方的工程款還沒有結清,他們就叫人駐紮在這里並養起雞來。
華通檸檬工廠廠長尹良成向本報記者說,這個廠區是2012年投產的,每天能夠生產2萬件飲料,基本上都是滿負荷生產,員工並沒有想到今天的境況,到去年年中,只是發覺原材料趕不上,到去年12月就徹底斷了。其實產品銷售不錯,至今還有經銷商打電話來要貨。
尹良成與華通檸檬董事長郭輝是很早就認識,見證了郭輝如何賺取第一桶金發跡的。對於華通檸檬走到今天的困境,尹良成說,華通的飲料銷售主要集中在東北市場,物流成本高,企業沒有想辦法去降低成本,又把錢投到其他地方去了。
在華通檸檬廠區,本報記者看到,豪華的辦公大樓只是主體完成,內部尚未裝修;一條利樂包裝線上還擺放著調試的灌水利樂盒,尹良成說,生產線安裝之後沒有付錢,對方還沒調試完就走了;一條從意大利引進的生產線剛剛搭建起來也沒有完工。
這不禁讓人疑惑,這麽多半拉子工程,華通所欠下40多億元的巨額債務都投向哪兒去了?
華通檸檬公司管理人執行主任周兵告訴本報記者,華通檸檬投資了18家企業,包括房地產、煤礦項目,但幾乎都不賺錢。位於安嶽縣城的“元象﹒嶺郡”項目二期本該2014年12月底交房,但是現在還建完,主體雖然完成,但是水電氣、公共設施和綠化都沒建,成了爛尾樓。
曹愛武說,很多企業本來主業做的很好,結果跑去做房地產,做準金融的業務,比如投資理財去了,結果把自己拖死了。比如說很多老板本身不懂房地產,跑到市場拿了一塊地,覺得人家建房都能掙錢,我建房也能掙錢。
但是,“房地產又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的行業,好不容易找到一些錢把土地拿來了,又開始修,過程當中銀行一收貸,企業必然會向民間金融借錢,民間借貸的融資成本比較高,這種情況下,它的銷售利潤率不足以支撐,那麽財務負擔本身就把它壓垮了。”
本報記者最近一次深夜乘坐Uber,搭乘記者的司機說,他以前也是一個企業老板,但是後來和朋友一起投資礦產,幾千萬資金血本無歸,還倒欠了幾百萬的債務。他選擇了開Uber拼命掙錢,因為現在找不到一個月能掙3~4萬元的工作。
曹愛武說,“有的企業決策到了非常糊塗的地步,不說科學先進的決策機制,基本的東西都完全沒有,我們感到困惑的是,很多企業動輒幾十個億的負債,實際上,你看看他的治理結構,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都有,文件一堆,從我們的角度來看,它的決策就是一個人。”
“吃企業”的民間借貸
“現在很多企業來咨詢,基本上介紹5分鐘就不用再說了,問題基本上就是那一堆,甚至我比他們描述得更豐富一些,我說我來跟你提示一下,你看是不是這麽回事,他說你對我們的企業很了解,基本上都是這樣的。”曹愛武說。
大多數情況是這樣的:在幾年前,經濟快速增長,銀行信貸寬松,一些企業就紛紛對外投資暴利行業,而在信貸收緊的情況下,經濟形勢又下滑,企業盈利微薄甚至虧損,資金鏈馬上出現問題,企業不得已轉而向民間金融借貸,從而走向不歸路。
曹愛武說,民間融資成本很高,月息3分、4分、5分,已經完全違背了短拆的基本規律,就是一杯毒酒,可能除了販毒以外沒有哪個行業可以彌補,更何況市場本身需求不旺,就導致這些問題。華通檸檬這幾十個億的負債,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利息,利滾利。
當然,並非所有民間借貸都是基於投資暴利行業。一位中小企業財務總監向本報記者道出其中的無奈,“要有抵押物才能到銀行融資,沒有抵押物融資不了,為了訂單只好找民間借貸, 3個點都還借不到,只好借5個點的,急用的時候沒辦法,這很吃企業利潤。”
成都一家知名鞋企經過兩代人的努力做到行業的前列,然而國際貿易環境惡化,國內材料人力成本高漲的情況下,企業沒有能力消化漲價的因素,另外他又興建了新的廠房,只能從民間借貸,最終陷入困境。
“在騰龍換鳥的政策下,他們的廠房搬到另外一個區域,花了大筆資金買了地建了新廠房,然而土地證遲遲沒有辦到,廠房的房產證也沒辦下來,企業1億多元的資產本來直接可以在銀行融資五六千萬,但是只好通過擔保公司辦純信用融資。”一位知情人士介紹。
“前幾年先是投資房地產和礦業等暴利行業的從民間借貸,後來那些非房地產企業也為了保命而向民間借貸,企業盈利只有幾個點,但是30-40%的融資成本也要去借,因為其他地方借不到錢,銀行又抽它的資金。”成都一家擔保公司老總告訴本報記者。
“這個邏輯關系是這樣的,因為整體經濟形勢不好,企業生存困難,反映在金融上就是違約率、壞賬率增加,第一排擋子彈的就是擔保公司,如果擔保公司扛不住,銀行的風險就直接顯現出來,那麽銀行就簡單化的抽資抽貸,搞一刀切,企業更困難,然後出現恐慌性的抽資抽貸,因為誰跑得快誰就是受益者。”這位人士介紹。
“最後,擔保公司倒了,延伸到融資擔保、小貸公司和投資理財公司。”2014年,匯通擔保案引爆了四川整個民間金融業。成都東大街以前密集的民間金融公司成批倒閉,這條被定位為民間金融街的街道,至今投資理財公司在此基本絕跡。
前述擔保公司負責人表示,小貸公司本來應是小額分散、短期應急的宗旨,但是禁不住高收益率的誘惑,沒有意識到隱藏的風險,它們都做3分、5分的高收益項目,然後又不能管控住風險。“一旦問題爆出,就表現信用鏈條斷裂,集資詐騙等惡性事件的批量爆發。”
這也讓曹愛武有切身感受,“有一個債權人,我在這里開會他參加,在那開會他也參加,都成了熟人了,溫江一個案子,他有幾千萬,華通這個也有幾千萬,還問我樂山那個企業熟悉不,我說也來咨詢過,他說我那還有幾千萬。這名義上是他個人的,實際上背後很多人集資過來的。”
曹愛武還經手了一個極端案例。“這個企業死在了上市的路上,就是這個辦公室做上市輔導的人還沒走,現在我的團隊就已經進入了,我說有沒有資料可以提供給我,他們說有啊,都是現成的,就把原來做IPO的資料給我,他們的團隊都還在。”
對於這些案例,曹愛武有個深刻的總結,“這說明企業經營完全處於很極端的狀態,就是對外部的依賴過度,說白了,企業能不能走出去,就是看能不能從銀行找到錢,看天上能不能掉餡餅,就是在賭啊!”
他說,“原來經濟下行的壓力沒有那麽大,金融政策比較寬松或者管理不是很規範,給大家一些機會,現在大潮退去了,才發現自己在裸泳。原來是被掩蓋了,現在一旦銀行的資金或者市場的原因,蝴蝶效應也好,它所依賴的假設的條件都不存在了。”
企業危局如何破?
豪誠清算的業務主要包括接受法院指派擔任企業破產管理人,接受企業委托為企業破產清算、解散清算等提供咨詢服務,還有也接受債權人委托代為申報債權、參與破產程序。但是,最多的業務還是破產清算,但企業、政府和法院對破產重整了解不足。
曹愛武介紹,根據破產法,企業破產有三種方式:破產清算、破產重整和破產和解。現在大多數破產案采取破產清算,將資產處置清償債務。而破產重整則體現了破產法為“拯救法”的實質,通過保留企業資產、招募投資人、盤活現有資產,使企業重生。
現在企業缺乏應對債務危機的思維和方法,債權人一旦遇到企業困難之後就到政府去鬧,對企業生產經營進行幹擾。結果是大家都找不到解決債務危機的正當途徑,這是當前比較麻煩的問題,一方面演變成社會矛盾,另外一方面,又不解決企業的根本問題。
曹愛武說,重整制度無論是對債權人還是債務人應該說一個比較好的制度,政府也很輕松。重整制度就是給債務人一個生存的機會,債權人跟債務人達成一定的妥協和諒解,投資方也敢把錢拿進來。
他介紹說,一旦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意進入重整程序就有幾個很大的好處,第一債權停止計息,第二訴訟終止,原來對企業執行的財產查封保全全部解除,這樣企業財務負擔就比較輕了,對企業盤活它的資產有很大的空間。
但是,“現在很多企業遇到這種比較尖銳的問題之後,就自己去找投資人,但是他的債務沒有有效的隔離,也沒法剝離,也缺乏談判的機制,所以他就一直找不到,找不到的過程當中,他就要維持他的銀行信用,那麽成本就非常高了。”曹愛武說。
“全國一年有上萬件破產案,但是其中只有120多件是破產重整。”曹愛武表示,2013年,成都中院受理的第一例公司重整案件就是豪誠清算作為管理人的四川錦豐紙業破產重整案。企業當時負債10個多億元,最終企業經過重整獲得新生。
“錦豐紙業用2.65億元清償了外面12.5億元的債務,現在大家是皆大歡喜,投資方除了收購企業的對價以外,又投資了兩個億元,進行技術改造,現在做成了西南地區唯一具有生產卷煙紙許可的企業,如果當時按照破產清算的方式處理,那機器設備就賣了,就是破銅爛鐵了,現在改造以後變成非常優質的企業,未來不排除走向上市。”曹愛武介紹。
他認為,華通檸檬雖然現在負債確實是非常高,但是它的品牌還有一個的價值,而且檸檬作為健康水果,本身安嶽具有得天獨厚的種植條件,如果有合適的投資方,通過引進專業的團隊,結合當前安嶽的區位優勢,再加上政府的支持,把這個產業做大做強是沒有問題的。
面對當前形勢看,曹愛武也在在花時間跟企業家和政府有關部門反映這個問題,“現在政府也在逐步認識到這一個問題,也有一些專家也跟省上有關領導有專題的報告,在當前經濟下行期間,在企業遇到困境的時候,利用重整制度不僅能及時化解社會矛盾,而且能夠讓一些有再生希望的企業擺脫困境。”
曹愛武說,“政府的觀念也得有所改變。有的企業退出市場,只要是依法退出,依法淘汰,它缺乏競爭力了被淘汰很正常,債務危機總得給社會一個交代,比跑路好嘛,跑路就意味著既沒有社會責任也沒有法律責任,這樣社會的交易安全才是受到最大的威脅。而重整是以發展的眼光來解決問題。
“我不收錢,就便宜了藥販子。”
面對辦案人員,河南省南陽市中心醫院檢驗科主任範澤旭振振有詞。
這個荒唐邏輯,快速“催肥”了範澤旭:在上海、鄭州、南陽等處擁有8套房產;家中三個偽裝的酒箱子里存放現金801.9萬元,辦公室存放現金150萬元;銀行存款182萬元;購物卡及金銀首飾等價值20萬元;債權65萬元;日產尼桑轎車一輛……而這個荒唐邏輯,最終將範澤旭送上法庭。
抽絲剝繭 小官巨貪浮現
2015年4月,南陽市唐河縣檢察院接到線索,稱有藥品供應商向範澤旭行賄,該院遂派員對線索進行摸排。
偵查人員發現,由於專業性較強,南陽市中心醫院檢驗科使用的耗材由科主任把關選購。付款時,也由科主任先在發票上簽字,再層層上報簽字,最後由財務科撥款。
同時,偵查人員發現範澤旭通話記錄前10大關系密切人中,6名是藥品供應商,且每月聯系。這與前期了解的醫藥行業潛規則——以月為單位結算相吻合。資產顯示,範澤旭夫妻名下財產有2126.91萬元之多,與其家庭收入差距明顯。其中在鄭州購買的價值500萬元的商鋪,有60萬元是南陽天瑞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經理李書軍(另案處理)刷卡支付。
2015年7月1日,唐河縣檢方決定對範澤旭、李書軍等人立案偵查。
2016年8月,唐河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2001年至2015年間,南陽市中心醫院檢驗科主任範澤旭共收受賄賂546萬元,尚有919.57萬元不能說明來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合並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金錢“捆住”醫生和“藥販子”
南陽市中心醫院是全國500家大型綜合性醫院之一,也是南陽市唯一的三甲醫院,年門診量115萬余人,出院病人13萬余人。
一般門診病人和入院病人都需要做各種檢驗,所以,南陽市中心醫院檢驗科成為眾多醫療器械供應商緊盯的目標。涉案行賄人、河南華鑫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經理杜保華說:“只要在南陽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目錄中的品種,檢驗科可以任意選品牌。範澤旭是檢驗科主任,有權決定。”
範澤旭2001年2月被南陽市中心醫院聘任為檢驗科主任。當年,南陽天瑞的經理李書軍和鄭州康利醫療生物有限公司經理劉泉海等人就多次拜訪範澤旭。
劉泉海說:“為了讓範澤旭同意采購我公司產品,我向他承諾,每年會根據盈利情況送給他‘感謝費’”。在範澤旭的幫助下,康利公司與南陽市中心醫院簽訂協議書。由康利公司免費向醫院提供日本自動血凝分析器,期限5年,醫院在期限內購買該設備配套試劑耗材。這種免費向醫院投放設備並捆綁耗材的做法,一直持續到案發。在此期間,劉泉海每年都給範澤旭送去10萬元至41萬元不等的“感謝費”,總額達201萬元。
而“藥販子”也通過這種利益捆綁,把向醫院提供醫療耗材的生意做得“風生水起”。如向範澤旭行賄180萬元的李書軍,在該院銷售收入達1000多萬元。
制度缺失為腐敗埋下伏筆
“我不收錢,就便宜了藥販子”的荒唐邏輯,最終給範澤旭帶來的是14年的徒刑和200萬元的罰金。與他抱有同樣“邏輯”的同案犯、南陽市中心醫院檢測科副主任施保華,也因收受“藥販子”182萬元賄金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
這些生長在醫藥鏈條上的“蠹蟲”,伸長的貪婪之手,最終面對法律束手就擒。而為荒唐邏輯“埋單”的,又豈止範澤旭之流?
按照規定,南陽市中心醫院采購醫療設備要經過招投標程序。但免費投放設備捆綁耗材的做法,規避了制度,為腐敗埋下伏筆。
這種表面為醫院省下買設備錢的做法,因後期耗材的不可替代性,讓醫院失去了選擇更物美價廉耗材的機會,成本增加、造成國有資產變相流失。
由於與“藥販子”之間利益捆綁,醫院不願意降低收費標準,提高服務質量,真正讓利於患者。2015年6月10日,南陽市中心醫院公布該院1059項化驗費明細,許多項目收費均是政府限定的最高價。
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學教授紀德尚認為,醫院作為公益性質單位,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醫術和降低群眾就醫成本上。他建議從制度建設入手,通過精細化制度安排,把所有醫療設備采購納入政府采購,而不是現在由各家醫院自行招標采購。對國家明令禁止的行為,要加大巡查督導和處罰力度。同時,要加強對醫生的職業道德和廉潔自律教育,預防腐敗,防控風險。
這個周末,美國情報部門向媒體透露,俄羅斯正在考慮遣返斯諾登以作為獻給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的“禮物”。但斯諾登和俄羅斯方面的回應隨即“打臉”,美國各方對於該消息的心情也不盡相同。
該消息主要來自情報界的兩個信源,其一是分析了大量和俄羅斯有關的敏感情報的美國高級官員,據該人士稱,俄羅斯交出斯諾登是對特朗普“拍馬屁”的一種方式。這些情報自特朗普就職後就開始集中收集。
然而,斯諾登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律師本·維茨納(Ben Wizner)對美國國家廣播電臺(NBC)表示,他們並不知道任何要將斯諾登遣返回美國的計劃。“斯諾登團隊尚未接到任何信號,也沒有任何新的理由去關註這個事。”
愛德華·斯諾登
斯諾登也在社交媒體推特上以一種諷刺的方式來回應:“終於有確鑿的證據來證明我從未和俄羅斯情報機構有過合作了。沒有一個國家會用間諜來做交易,因為(一旦這麽做),其他人就會害怕成為下一個。”
斯諾登被美國國家安全局視為泄漏國家機密的“間諜”和理應被處死的“叛國者”。2013年,斯諾登將美國國家安全局的兩個秘密監控項目披露給英國《衛報》和美國《華盛頓郵報》,隨即遭到美國政府通緝。事發時斯諾登已逃到香港,隨後前往俄羅斯避難至今。
在2016年參加總統競選期間,特朗普就表態稱,斯諾登就是美國的間諜,“如果俄羅斯尊重我們這個國家,就必須立刻把他遣送回來”。
對於上述消息,白宮目前並沒有官方回應。但美國司法部告訴NBC,美國政府將歡迎斯諾登被遣返,而斯諾登一旦回國將面臨至少30年的監禁。
普京發言人佩斯科夫(Dmitry Peskov)則表態稱,關於把斯諾登遣送回美國的討論根本就是“荒唐”的。另外,俄羅斯官方稱,斯諾登在莫斯科的居住許可已經被延長到了2020年。
在美國國內,對於斯諾登的看法呈現兩極化,官方認為他是叛徒,但不少美國人卻認為他是英雄。如果斯諾登被遣送回美國,無疑將面臨極重的譴責。新任命的美國中央情報局(CIA) 局長麥克·蓬佩奧(Mike Pompeo)此前表示,他認為最合適的結果就是判處斯諾登死刑。
前副國家安全顧問胡安·薩拉特(Juan Zarate)敦促特朗普當局要對接受斯諾登的事特別小心。
“對俄羅斯來說,這是一件雙贏的事。他們已經提取了他們需要從斯諾登身上獲取的信息,他們也一定會用他來打擊美國的監視系統和網絡活動。”薩拉特說,“這預示著兩國關系更緊密,以及(普京)與美國新政府更深合作的欲望。但是,圍繞美國監視系統、美國情報界,以及美國語境里的隱私和公民自由的未來等主題,毫無疑問會在美國國內引發巨大爭議。”
司法鑒定行業的特殊性在於,它與司法公正的實現息息相關。(視覺中國/圖)
(本文首發於2017年2月23日《南方周末》,原標題為《司法鑒定:在逐利性與公共性之間 “天價鑒定費”荒唐嗎》)
四川,一個案件司法鑒定費17萬元。同樣訴訟標的、同樣鑒定內容,廣東某鑒定機構報價6.9萬元,北京某鑒定機構報價5.7萬元。
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制定權已經下放,一些省份規定了封頂價。但許多省份尚未出臺新的收費標準,已廢止的舊“國標”依然繼續沿用。
一枚指紋、一個簽名、兩枚印章,鑒定費17.28萬元。這還是折扣價。
當事人賀顯祥對此難以接受。他的代理律師王萬瓊也無法理解:“這種案件我們也(申請)鑒定過,怎麽會有這麽高的鑒定費?”
商人賀顯祥因擔保合同糾紛被起訴。2016年底,成都市中級法院同意他提出的第七次司法鑒定申請。王萬瓊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成都中院推薦的委托鑒定機構名錄中有十幾家,但排除被其他案件搖中的機構,可供她選擇的只有三家。
王萬瓊搖到的是四川求實司法鑒定所。之後,賀顯祥接到該所鑒定人劉芝貴的電話,對方告知他,鑒定費總計22.8萬元。
求實司法鑒定所的報價,依據的是2009年國家發改委和司法部頒布的《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第八條規定,涉財案件的司法鑒定(只適用於文書鑒定和手印鑒定),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具體計算方式是:標的額不超過10萬元的按基準價收費,超過10萬元的分六段,按標的額的1%到0.1%不等的比例收費,最高一檔為“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
賀顯祥所涉的擔保合同糾紛案標的額為3000萬元,依此計算,指紋、簽名、印章(兩枚)的報價分別都是5.7萬元。
據賀顯祥回憶,他在電話中表示報價太高,因此案股權被凍結他的資金非常緊張,對方稱,兩枚印章按一枚收費就是能給他的最大優惠。
賀顯祥據此認為,鑒定費為17.1萬元,但對方又發短信報價17.28萬元,多出的1800元,是文審費、雜費和存檔費。
王萬瓊將此事通過個人微博發布後,“天價鑒定費”迅速引起各方關註。她指出,2016年3月29日,國家發改委就已發文,自當年5月1日起廢止《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
在文件中,發改委同時明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於2016年5月1日前出臺本地區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的,文件執行之日同時在本地區範圍內停止執行《辦法》。
自此,司法部和國家發改委不再制定出臺新的收費管理規定,而是將這項權力下放給了地方。據南方周末記者不完全統計,北京、上海、山東、福建等省市已出臺了省級收費標準。
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四川省司法廳司法鑒定管理處表示,該省已有草案但尚未出臺,多數鑒定機構仍沿用“國標”進行收費;該省新標出臺前,只要收費不超過原先的“國標”,都不算違規。
2017年2月9日,四川省司法廳通報稱,求實司法鑒定所尚未正式受理該案鑒定委托,也未實際收取任何費用。其收費額是參照原《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得出的計算結果,但文審費、雜費、存檔費等項目收費數額無相應依據。司法廳將責令該所整改。
四川省司法廳還重新核算該案的合理收費應為17.2萬元,筆跡、指印、印章的鑒定費均為5.7萬元(有一枚印章只按基數收1000元)。
2月14日,四川省司法廳司法鑒定管理處回應南方周末記者稱,此事仍在調查中,一些細節還要再核實,不方便透露何時會有最終調查結果。
2005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目標指向建立統一的司法鑒定管理體制。
2006年10月,司法部司法鑒定管理局成立。已退休的首任局長霍憲丹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決定》出臺後,司法部圍繞司法鑒定改革做了大量工作,其中一項就是制定全國適用的收費管理辦法。
《決定》第十五條規定,“司法鑒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確定”。
霍憲丹解釋,制定收費標準的基本原則是“保本加微利”,針對一些地方在文書鑒定中存在的問題還專門做出了累進加封頂的相關規定。
2009年11月1日,由國家發改委和司法部共同頒布的《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對法醫、物證、聲像資料三大類司法鑒定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附件《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基準價(試行)》同時下發。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郭華參與了多次司法鑒定改革的論證工作。據他介紹,《辦法》出臺前的論證中,對於涉財案件,司法部會同發改委的意見傾向於按鑒定標的收費,即鑒定成本加上一定費用;但也有人提出,參照律師收費和法院訴訟費,按訴訟標的收鑒定費有慣例可循。考慮到有些案件的司法鑒定涉及重大、疑難問題,《辦法》第八條最終把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一並寫了進去。
“司法鑒定本身雖然是訴訟行為,但不是訴訟活動。嚴格來講,按訴訟標的收費合法但不合理。”郭華說。但他也認為,訴訟標的越高,涉及的法律關系往往越複雜,鑒定的法律後果風險越高。
在郭華的觀察中,《辦法》施行後,第八條最為人詬病,主要在於“同物不同價”:即便檢材、鑒定方法、鑒定人工作量、鑒定成本完全相同,不同訴訟標的案件的鑒定費有著雲泥之別。
迪安鑒定事業部負責人、北京市司法鑒定行業協會原會長常林則認為,在鑒定過程中,訴訟標的和鑒定難度及成本總體上呈正比關系。
“十萬的合同可能一個蘿蔔章就行了,一個億的合同就必須用可以亂真的假章。”常林說,造假程度高的印章鑒定,須調取更多的真印章印文,甚至要考慮到真印章的自然磨損部位和程度,工作量遠大於一般的假章鑒定。
“這種鑒定的收費需要高到哪里去呢?”廣東律師陳太真認為,文印鑒定是司法鑒定中最基礎的一類,沒有太複雜的技術含量,從他個人的經驗來看,兩三萬元就差不多了。另一位廣東律師邢誌強則認為,“鑒定結論指向的訴訟權益更高,鑒定收費更高,也是可以理解的。”
以賀顯祥所涉案件的同樣鑒定內容,南方周末記者咨詢了成都另一家鑒定機構,報價17.2萬元,接近賀顯祥委托的四川求實司法鑒定所的報價,與四川省司法廳的算法完全一致。
廣東目前也尚未出臺新規。以同樣鑒定內容,該省某司法鑒定所給南方周末記者的報價僅為69240元。其中,基礎鑒定費比四川高,但按標的收費這塊只視作一次,為5.6萬元。工作人員還說,可再議價,“你可以跟我們領導談”。
而在已出臺新規的北京,南方周末記者就同樣鑒定內容咨詢了兩家鑒定機構。有一家報價與四川類似。另一家報價5.7萬元,主要是根據標的“按件收取”(一個案子只算一件);假如是私人委托,三萬多就夠。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顧大松認為,上述鑒定機構的計價無明顯違反法律規定之處,因相關部門並未出臺與《辦法》配套的解釋辦法,無法確定哪一種計算方法更符合立法者的立法原意。
南方周末記者獲得的一份《暫停“四川求實司法鑒定所”受理成都法院委托鑒定情況的通報》稱,鑒於該所報出“天價鑒定費”造成負面影響,暫停該所受理成都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業務。
四川省司法廳司法鑒定管理處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確認,四川地方各級法院在司法廳核定的司法鑒定機構名單中篩選建立各自的司法鑒定委托庫。當事人通過搖號確定司法鑒定機構。
南方周末記者向成都中院求證鑒定委托庫的相關情況,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常林的體會是,除了按標的額收費,部分地區法院對鑒定機構的篩選即冊中冊問題,也加重司法鑒定行業趨利性的根源,“對鑒定機構釋放的一個信號是,與其做強自身增加知名度,不如走捷徑拿案源來錢快”。
一位廣東律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法院的名冊中鑒定機構數目較少,容易產生地方壟斷和價格協同的問題。另一位廣東律師說,法院委托司法鑒定的價格,有時比當事人單方委托的價格高了一倍。
所謂“冊中冊”是指,法院從司法行政部門編制的名冊中選錄,自設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名冊。
2005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旨在建立統一的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再設立鑒定機構;司法行政部門作為鑒定管理部門,負責登記造冊。當年9月,司法部發布施行《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未經司法部批準,其他部門和組織不得以任何名義編制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名冊或者類似名冊”。
南方周末記者註意到,“冊中冊”依據的是《人民法院司法鑒定工作暫行規定》(2001年)、《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鑒定管理規定》(2002年)、《人民法院司法鑒定人名冊制度實施辦法》(2004年)。對此,顧大松認為,《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屬於部門規章,其效力高於最高法院的行政性文件。
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常委高小玫遞交提案,建議健全司法鑒定統一管理。她指出三個問題:公安和檢察機關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未納入司法行政機關的登記管理;原司法行政部門下設鑒定機構未真正完成脫鉤;而法院的“冊中冊”損害了鑒定的中立性。
一位要求匿名的司法鑒定從業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受制於屢禁不絕的“冊中冊”現象,行業存在劣幣驅逐良幣現象。
“實際上國內鑒定行業的整體水平比較落後,但大家的側重點不是加強基礎研究,而是拼命搶收費高的鑒定案源,一些地方甚至存在‘鑒定黃牛’,把海量案源層層發包,大機構競爭不過小作坊。”該人士稱,對一些疑難敏感案件的鑒定,法院有時都委托不出去。
2005年《決定》出臺後,大量面向社會的鑒定機構成立。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國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共4924家,司法鑒定人55662人。鑒定人20人以上的機構為601家,11-19人的1020家,6-10人的1847家,5人以下的1456家。
“(公眾)總覺得(司法鑒定)很神秘,很高科技,其實不然,”知名法醫鑒定人胡誌強說,他所從事的法醫類鑒定,全國只有少數幾家機構有自己的檢驗設備,絕大多數依賴醫院的設備。
據霍憲丹回憶,當初在《決定》制定過程中,不少專家建議,司法鑒定行業應當堅持總量控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有序發展的原則,但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時,不少人認為政府不宜限制數量,凡符合條件的都應予以登記。
2015年4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決定》。只改了第十五條即,“司法鑒定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一年後,《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廢止。據郭華介紹,《辦法》廢止的原因包括,司法部發現,各地並未嚴格按照《辦法》收費;一些鑒定機構雖然允許當事人議價,但經常把一個鑒定事項拆分為多個事項分別收費。
從北京、上海、山東、福建四地頒布的新規來看,最明顯的變化是,原本實行的政府指導價或定價管理有了松動。
北京和福建基本維持政府指導價;上海對不同項目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管理;山東主要實行市場調節價,對群眾關系較為密切的部分法醫、物證、交通類司法鑒定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對涉財案件的鑒定,上述四地仍按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費。山東將“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改為“1000萬至1億元部分”,最高檔為“超過1億元的部分”,基礎收費標準最高不超過10萬元。福建幹脆只分兩段,標的額不超過100萬元的,按表列標準執行;超過100萬元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但每個單項鑒定最高收費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
在胡誌強看來,天價鑒定費屢見不鮮,主要在於收費上不封頂。雖然原《辦法》第八條也規定,各省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收費金額上限,但這條規定“幾乎沒實現過”;沒有“固額封頂”,導致標的越大,鑒定收費越離譜。
胡誌強理解,簡政放權的本意至少是維持現有收費標準,但總體趨勢是,無論標準制定權在中央還是地方,在目前缺乏合理的收費管理制度下,收費仍是走高的趨勢,“國內雖然大多數省未出新標準,但可以預期的是,不太可能比舊標更低,下降的可能性基本為零”。
常林則預計,經濟發達省份的收費標準將高於中西部地區。他擔心,鑒定機構可能不願往收費標準低的省份去,這符合社會資源流動的基本規律,但可能導致一些地區司法鑒定服務水平塌陷。
“司法鑒定行業存在的意義決定了,它必須天然排斥單一的逐利屬性,”常林說,“定價權下放如果造成地區間收費差異過大,不是司法鑒定行業單一因素造成的,產生的問題也不是這個行業能單一解決的。”
郭華的意見傾向於,各省要厘清標準制定主體是誰,這關乎如何平衡當事人利益和鑒定機構利益。此外,標準制定要尊重程序,不但要公開征集意見、組織專家論證,還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霍憲丹認為,司法鑒定具有社會公共屬性的基本定位,必須明確司法鑒定活動既不是司法行為和行政行為,更不是市場行為。
霍憲丹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在任時司法部和國家發改委就收費制定權下放曾進行過溝通,司法部建議分步實施,收費範圍、收費項目及爭議解決等基本內容應該全國統一,而收費標準可以有差異;各地新規應報兩家牽頭改革單位備案後施行;可以先試點,及時調整問題再循序漸進推開。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的制定權下放到省一級部門,無疑符合了簡政放權的大趨勢。但如果采取一刀切的辦法,且缺乏及時跟進和調適,其影響究竟如何還有待進一步觀察。”霍憲丹說。
4樓提及
都唔明呢D敏感案件,點解唔揾過好既官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