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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准保外就醫1個月 阿扁出獄回家哭擁母 說不出話

1 : GS(14)@2015-01-07 01:07:25





■扁媽(上圖)在客聽等待兒子,扁一進門就直奔母親面前,母子相擁而泣。



因貪污案淪為階下囚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昨日終於獲准保外就醫,暫時結束6年40天的牢獄生活,由台中監獄返回高雄的寓所。法務部認為,陳水扁病情嚴重,在獄中治療隨時有致死危險,因此准予保外就醫一個月,以後視乎其健康狀況,再決定延長保外時間或回監服刑。阿扁出監後至昨晚未有發言,回家後與母相擁而泣。


法務部矯正署昨早9時許開會,經過約2小時討論後批准扁保外就醫。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開記者會解釋,扁的病情有惡化迹象,包括腦部有多處神經退化,增加吸入性肺炎、敗血症,甚至致死的風險;睡眠窒息引發心臟問題而致死的風險急增,是常人1.87倍;近月平均每日失禁70多次以及有自殺傾向。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在監不能為適當醫治」,核准他保外醫治。




若無改善可延長保外時間

陳明堂強調,阿扁獲准保外就醫為期1個月,獄方每月將派員檢視其健康狀況,再決定是否續期。若其病況無改善,可延長保外時間,每次1至3個月,延長次數不限,但病況好轉便要回監服刑。因扁是受刑人身份,未經監獄許可不得進行與治療無關的活動、不能接受採訪、不能參加公開活動。若違規可能會被中止保外就醫。至於哪些活動是扁可以做的,獄方表示,外出散步、遇到民眾打招呼握手、偶爾逛街購買民生必需品,都可以接受,但若「血拼」(瘋狂購物)恐怕會有問題,此外,投稿寫文章,或在臉書上分享心情故事,都是可以的。台中地檢署昨核准以200萬元新台幣(約48萬港元)讓扁交保,保釋金由前國策顧問辜寬敏墊支,相關部門完成保釋作業後,阿扁終於踏上回家路。大批扁迷昨日在台中監獄外等候消息,當他們聞悉阿扁出監時,歡呼聲及掌聲如雷。其間有反扁人士左右開弓,斥罵到場聲援扁的呂秀蓮無恥,又罵國民黨放縱貪污犯,還一度與阿扁支持者發生衝突,互相拳打腳踢,要由警員介入調停。下午3時半,矚目的一刻終於到來,陳水扁由兒子陳致中推着輪椅,經由監獄正門出監。扁向支持者揮手致意,後由兒子及獄方人員攙扶坐進車內。車隊緩緩穿過夾道歡迎的人潮,支持者湧上車旁大喊「加油」、「回家了」,警方拉起人鏈戒備,現場情況混亂。陳致中透過fb上載阿扁側面近照,只見扁所戴的帽子帽邊印有「扁案是政治迫害」,臉孔木無表情。而座駕車牌「9408」(台語:就是你爸),被稱為最有霸氣的車牌號碼。



旅館梳洗 換綠衣

車隊經過將近2個多小時車程,將近6時抵達高雄,先依照傳統習俗,到汽車旅館更衣梳洗再回家。與離開監獄時相比,阿扁身穿綠色衞衣和黑色外套,回家前已換成間條上衣和軍綠色外套,綠衣不離身。當他脫下帽子後可見頭髮有修剪過。下午6時39分阿扁返抵高雄寓所,座駕被數千支持者包圍,一度無法進入停車場,現場有人放炮仗,車輛幾經辛苦終於駛入停車場。陳致中晚上代表父親公開表達謝意,並指將與醫療小組保持聯繫,希望透過治療和居家療養,能讓父親病情不再惡化。他又透露,扁媽特地帶台南的碗粿讓阿扁解饞,兩人見面時激動得說不出話來,相擁而泣。台灣《蘋果日報》/中央社



陳水扁小檔案

年齡:64歲學歷:台灣大學法律系家庭: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有一個孫女及三個外孫經歷:‧1976年至1989年 華夏海商法事務所負責律師‧1981年至1985年 台北市議員‧1989年至1994年 立法委員‧1994年至1998年 台北市市長‧2000年至2008年 中華民國總統‧2008年至2015年 因貪污案淪為階下囚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陳水扁保外就醫大事記

‧2008年11月12日 扁卸任總統後,涉嫌貪污被收押禁見,成為台灣史上首個遭收押的卸任總統。‧2009至2013年 扁因涉及多宗貪污受賄罪,數罪並罰判監20年。‧2013年2月 台北榮總醫療小組主治醫生建議扁回家休養。法務部回應:「扁病況沒有如此嚴重。」‧2013年4月至6月 陳水扁兩度自殺未遂,被獄方發現阻止。‧2013年12月 醫生的鑑定報告指,扁患有腦神經退化症合併柏金遜症、語言障礙及失禁等疾病。‧2014年6月 扁首度透過律師申請保外就醫,法務部駁回申請。‧2014年12月 法務部長表示,扁可透過三種方式再次申請保外就醫,包括提出抗告、向高院聲明異議及再向法務部申請保外就醫。‧2014年12月29日 鑑定小組針對扁的病況進行討論,最終達成共識,建議讓他保外就醫。‧2015年1月5日 法務部宣佈核准陳水扁保外醫治一個月。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50106/1899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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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三人准保 官不認為可推翻定罪惟指兩年刑期或過長

1 : GS(14)@2017-07-01 09:09:32

■三名上訴人高級督察劉卓毅、警員劉興沛及警員黃偉豪昨獲准保釋,離開法庭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何頴賢攝



【本報訊】七警在添馬公園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今年2月被裁定罪成判囚兩年。其中三警,包括高級督察劉卓毅及兩名警員,昨率先向上訴庭申請保釋。法官聽罷理據,兩度指不認為三人就定罪的上訴有勝算可能,指曾健超的行為雖然挑釁、囂張、愚蠢,但七警教訓他一頓的表現也是「冇sense」,不過,法官認為兩年刑期或可能過長,上訴後有可能減刑,故准三人保釋等候上訴。 記者:黃幗慧 楊思雅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昨近中午12時批准三名上訴人高級督察劉卓毅(31歲)、警員劉興沛(40歲)及警員黃偉豪(38歲)保釋。劉卓毅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各5萬元保釋,劉興沛及黃偉豪則以現金及人事各一萬元擔保,三人需交出旅遊證件。



■七名警員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涉將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帶到添馬公園暗角毆打。

大狀稱劉卓毅曾叫停襲擊


三名上訴人至黃昏5時半,才在懲教員開路下步出高等法院羈留室,有記者問他們對法官批評他們「冇sense」有何感受、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創會會長譚惠珠表示有銀行願意聘請,他們會否接受等問題,三人均沒有回應,並乘坐私家車離開。代表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昨日陳詞,質疑控方原審時依賴的片段未能顯示施襲者身份,即使片中其中一人是劉卓毅,他在「暗角」也曾兩度出手勸阻施襲。楊官反駁:「作為一個警察應如何去阻止呢?你會唔會拔槍?有4至5人毆打一人,作為警察係咪只係出手平定襲擊呢?」余解釋劉卓毅即使在現場,也不算是共同犯案,因他的確有叫停襲擊,相對其他落手毆打,或袖手旁觀的人,他應獲較輕刑期。


指警教訓曾健超「冇sense」


大律師蔡維邦則指,呈堂片段畫面不清,不能證明警員黃偉豪在現場;而新聞片段有43秒畫面被遮擋,抬走曾健超的人可能換了人,警員劉興沛或不涉之後的毆打。楊官批評蔡的講法只是靠估,沒證據支持。楊官聽取三人的部份上訴理據後,兩度稱不覺得三人就定罪的上訴有成功機會。楊官指佔領運動時,警察長時間當值,受到示威者的侮辱、無理的暴力對待,例如警察當時在維護法紀,卻遇到曾健超潑液體,但他同時指出,儘管曾的行為挑釁、囂張、愚蠢、攻擊性,可是警察教訓他一頓也是「冇sense」。楊官形容本案案情極度嚴重,過去沒同類案例,就算在極困難的情況下,警察也是受託去執法及履行職務。三人被定罪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最高刑期為三年,原審法官以兩年半作量刑起點是否過高,楊官認為值得爭議。由於上訴聆訊在未來的6至9個月都未能進行,若他們最終就刑期上訴得直,已服刑期或會長過實際刑期,故批准他們保釋等候上訴。案件編號:CACC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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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回歸二十年】專頁: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629/2007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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