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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沛鈞 訴 福臨門酒家有限公司等

1 : GS(14)@2011-01-08 15:18:41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 ... IS=74624&currpage=T

高院法官指令容許董事查閱公司會議紀錄。

The recorder orders that a director be given access to the board minutes of the companies.    
2 : GS(14)@2011-01-08 15:19:13

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1-01/04/content_2666402.htm
  【香港商報訊】「富豪飯堂」福臨門掌舵兄弟「反目」鬧上法庭案件,「五哥」徐沛鈞先勝一仗!

  高院法官昨頒令,位於灣仔的福臨門酒家有限公司及位於尖沙咀的福臨門(九龍)酒家有限公司,須於14日內向申請人「五哥」徐沛鈞及其名下的昶華有限公司提供成立至昨日的董事局會議紀錄,而其餘答辯人即「七哥」徐維均等不得作出干擾,他們各自支付訟費。

  「五哥」及昶華有限公司、「七哥」及兒子徐德耀連同名下的徐維均投資有限公司,分別在港九福臨門公司的持股量平分秋色,剩下股分為4名同父异母姊妹、以及老臣子羅安的Fullbond Properties Ltd所有。「五哥」指出胞姊徐有興及Fullbond與「七哥」為一夥,阻撓他查閱會議紀錄;法官認為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已連成一線,但他們聆訊時立場相同,均利用08年6月通過的《公司董事查閱帳簿之守則》來反對「五哥」的申請。

  判詞指出,董事有權查閱公司文件,而為了公司利益,有需要時也可复印文件,公司原則上也可制訂查閱文件的程序規則;就此案而言,該套守則乃眾董事一致通過,要求董事查帳前列出原因及承諾資料保密,法官認為屬合法而有效。不過,法官指出,根據會議紀錄,董事局討論此守則時只用「帳簿」、「單據」等字眼,故認為守則只適用於會計文件,「五哥」現時要求查閱的會議紀錄不在此限。

  「五哥」指出自09年12月起多次要求查閱會議紀錄受阻,去年1月26日更與「七哥」正面交鋒,當日他到灣仔福臨門辦公室,徐有興及徐德耀比他先到一步,聲言要他們在場下「五哥」始可查文件,又拒讓「五哥」复印;法官指出不能單靠誓章斷定誰是誰非,現階段未能裁定「五哥」受阻撓,但相信「五哥」確實未能成功查閱所有會議紀錄,故判他勝訴。

  五哥七哥仍有2官司待審

  福臨門「五哥」09年入稟指控「七哥」誹謗,兄弟不和首度搬出法庭,該案將於3月9日聆訊。此外,「五哥」以遭受不公平對待為由,入稟申請要「七哥」及徐有興出讓灣仔分店股分,「七哥」其后也入稟申請收購昶華有限公司於灣仔福臨門的股分,兩案有待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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