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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蝕不是廢招 黃國英 (Alex Wong)

http://hk.myblog.yahoo.com/alexwongkwokying/article?mid=13633

 

(原載於明報財經網)

Toor not to剪,that is the question。止蝕,定係唔止蝕好?

現時市況火熱,滿街股神,「長線『投資』,永遠持有,寧斷頭,不止蝕」之聲,衝上雲霄。不禁想起2007年金融海嘯,大風起於萍末時,最暢銷的財經書之一,是為《只賺不止蝕》,歌頌永恆持有,尤其是匯豐(0005)、宏利(0945)。結果事隔三年,匯豐蝕咗三成,宏利得番三折。唉正如彼德.林奇的卓見:Stocks are mostly likely to be accepted as prudent at the moment they’re not (股票被認定為穩陣之日,常是恰恰相反之時)市場上絕大部分人的market-timing永遠錯到離譜,牛三長線投資、牛一重倉熊証,周而復始,不斷被古惑的槍周期(the law of ever-changing cycles),折磨終生。莫非,又是開到茶靡之時?

海嘯後,散戶由獨尊巴老、罷黜炒家,變成百家爭鳴,後更 演變成互相文攻。一時間,你罵我「投機賭徒」,我罵你「死牛中毒」,兩派互毆,拳來腳往,刺激過《變形金剛》。連自己也無辜中棍,被譏笑炒嘢無發達。自不 介懷,文抄李天命先生:「我們到酒樓吃海鮮,魚蝦蟹有知的話,也不會喜歡我們的。下次再碰到不相干的人說你的壞話時,何妨視之為『人生旅途上的魚蝦 蟹』?」死心眼人,無窮無盡,理得幾個?

「思想上的衝突爭拗,每每起因於有關人等,連論題的意思也沒有弄清楚。」

正如李天命先生所教:釐清先於解答,意義先於真假。先搞清楚「止蝕」的定義,才去爭拗止蝕是否廢招,應較恰當。

「唓,止蝕,咪跌穿幾錢,就斬頭沽出囉。師奶都識啦。」看似有理,卻是以偏概全。以價格作為止蝕的觸發點,只是最廣為人用的「止蝕機制」(stop-loss mechanism),但非唯一的機制。事實上,時間、以及個股的基本因素(FA),也可以用作決定止蝕與否。以此推論,姑且假設,有人能證明,「價跌止蝕」是毫無用處(當非如此),但除非同時能夠證明,以時間及FA止蝕,也是多此一舉,不然「只賺不止蝕」派,便犯上了「不充分的謬誤」。

但是以基本因素止蝕,卻是「長揸不止蝕」派,奉如神明的巴菲特的招式之一。巴老08年投資於康菲石油(COP),後來油價急挫,自知摸頂,慘蝕數十億美元,也要沽貨逃生。事實上,不少服膺「長揸不止蝕」的朋友,07年迷信匯豐可以永恆持有,到後來一見勢色不對,還不是沽貨離場,轉去永遠長揸內銀、內保股? 止蝕是廢招?豈不等同啞巴同你講:「我係啞嘅!」一般,自相矛盾。

這些無謂的爭拗,在於兩派對於「止蝕」的定義,不盡相同。只要將「止蝕」,合適地定義為:「原先的假設(hypothesis),已被否定,所以要撤退」,止蝕定係唔止蝕好,再拗都多餘。至於價跌止蝕,還是以FA止蝕,視當初買入的假設而定。對於FA長揸的朋友,殺傷力最大的,是公司基本因素出現問題,卻仍以股值低殘,拒絕沽出或減注。一旦遇到宏利這種基本因素巨變的股票,便會落得慘敗而回。一隻股票,跌了七成,要升233%才能打和,萬一注碼不菲,要收回失地,就難過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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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7.1前氹上車客 賣樓花准提早 廢招增供應

1 : GS(14)@2013-06-29 17:05:3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0628/18315283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日表示,有見早前市場及業界均有意見,希望可提早讓發展商銷售樓花以滿足置業需求,政府現決定放寬樓花期至30個月,不過,他提醒置業者,入市前應要對分析市況及個人的負擔能力。
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卻不以為然,認為政府放寬樓花預售期,不等於市場供應因此增加,只是發展商可以提早賣樓,賣完就冇,「等於你平時一日食三碗飯,但呢三碗飯喺早餐一次過畀晒你食,食完就冇」,對整體樓市的實質供應是完全沒有幫助。他續稱,近期樓市淡靜,經紀快餓死,有供應也沒人會買,政府在這個時間出招是不合時宜。

加息期近 「推市民落火坑」

                前立法會議員、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則直斥,政府將樓花期延長至30個月,是一個極高風險的做法,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早前亦謂美國在未來一至兩年內會加息,本港樓價下行風險相當高,樓價隨時跌兩三成,如今政府卻容許發展商出售樓花期長達30個月的新盤,完全是「幫地產商散貨」之外,亦與推市民落火坑沒分別。他又提醒市民,住宅樓花按例不可轉售,連同特別印花稅(SSD)一旦購入後隨時要坐艇幾年,買樓花前要衡量未來幾年市場變化。



可預售單位增至3.6萬伙

                                    對於政府延長樓花預售期,地產建設商會表示歡迎,惟過往樓花審批進度很慢,新措施未必會令市場供應大幅增加。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表示,樓花預售期無論20個月,還是30個月也好,都是需要一定時間配合,因為發展商要準備很多文件,才能獲發預售證。
據本報的統計,市場現時積存約1.5萬個私樓單位仍待地政總署批出預售證,當中包括長實(001)荃灣昇柏山和環宇,申請都超過半年或以上,與去年特首梁振英推出的「梁十招」中,加快審批的承諾極大落差。
南豐發展董事總經理蔡宏興表示,增長樓花預售期,雖說是將樓花加快推出市場,但對即時需求「幫唔到手」,只適合部份有較長遠置業計劃的人士買樓。而且,發展商也各自有其銷售策略及部署,部份可能選擇接近落成前才發售,故此,就算政府加快審批也無用。美聯物業首席分析師劉嘉輝初步估算,放寬預售期後,可預售樓花單位將由目前約2.1萬伙大幅增加至3.6萬伙。
截至本月為止,待批的預售樓花項目約25個,涉及近1.5萬伙,其中距離落成期近30個月的大埔白石角D1及D2地盤,和房協發展的兩個深水埗重建項目,便因政府放寬預售,可能即時受惠。至於張炳良提及,首批將於2016年至2017年落成的居屋,有意提早至2014年底發售,因樓花期長逾24個月,亦會受惠今次的放寬措施。
至於居屋在2011至2012年樓價升幅高於整體樓價5%而已,對於近日居二市場帶動樓價上升的說法並不公平。
2 : GS(14)@2013-06-29 17:05:5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0628/18315287
【拆局】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上任不足一年,批售樓花同意書的程序似乎搞得不太清楚,為了單方面以為延長批售樓樓花同意書年期多10個月(由入伙前20個月延長至30個月),被納入的住宅地盤須經過一輪規矩才審批出來,非即時可以變為真供應。
由於私人發展地盤首先為發展商主導入紙申請,申請之前要羅列向地政總署遞交文件(包括樓盤資料),之後還要經批核,過程需時,批核後發展商因應市況自行安排出售時間,主動權還是由發展商控制;政府亦沒有限賣令,規定批出預售樓花同意書後在指定時間內出售,有供應變成假供應,對真正解決可賣私樓供應量不足的同時,對樓價也沒有抑壓作用。
短線增供應自欺欺人

與此同時,自從4月底實施了一手條例後,縱使銷監局與發展商通過多次會議,協商解決某些賣樓時的灰色地帶,但至現時為止只有逾10個新盤連貨尾盤的銷售資料上載至銷監局網站,反映發展商未完全掌握賣樓新規則,即使短期有新盤獲批售樓,也不敢貿然草率賣樓。
唯一對發展商有利的,只是可以爭取最佳賣樓時機,避免因為市況有變錯過最好的銷售時間,眼白白被同業搶去客源和套現機會,因此在現階段會增加短期私樓供應是天方夜譚,自欺欺人。
現時樓市最大隱憂,是美國聯儲局安排退市時間表後,息口走勢更波動,或明年掉頭回升,市民在碰上未來兩年新供應驟增和利息轉升雙重夾擊下,高價接棒的小市民承受跌市風險,亦是樓市自03年以來過去十年最大的危機。
3 : Sunny^_^(11601)@2013-06-29 19:13:24

當發展商手頭可推售單位增加,如長實的大媽沙好易會發覺市況唔對路而急散貨。同一時間推既單位多左,價一定要跌。

可能你會話佢地冇可能咁神通廣大既,但事實證明長實近幾次見頂前均以高價賣大盤的。

呢項政策會令發展商防止人踩人情況發生而減少“儲樓”,從而穩定一手樓供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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