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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達資產(0208,前金盾集團控股)專區

1 : GS(14)@2014-09-10 01:47:03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7726&page=\r\n前專區
2 : GS(14)@2014-09-10 01:47:48

盈利降78%,至1,200萬,輕債
3 : GS(14)@2015-04-09 09:49:50

盈利降10%,至2.8億,輕債
4 : greatsoup38(830)@2015-08-26 20:09:07

盈利增33%,至5,600萬,輕債
5 : greatsoup38(830)@2015-09-01 02:24:53

208停止開油
6 : greatsoup38(830)@2015-09-07 23:33:36

搞掂
7 : greatsoup38(830)@2015-11-29 01:52:31

big wok
8 : greatsoup38(830)@2015-12-05 11:23:19

oh
9 : greatsoup38(830)@2015-12-06 22:38:59

之前申請
10 : Louis(1212)@2015-12-06 23:24:41

208的股價<$0.9 真便宜!?
11 : Louis(1212)@2015-12-08 12:31:27

保利達澳門地皮遭收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5-12-08]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12/08/FI1512080020.htm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施虹羽 澳門報道)澳門政府昨日公佈處理保利達旗下位於澳門黑沙環的「海一居」項目批地問題處理方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政府將依照法定程序在批給期間屆滿(2015年12月25日)後依法宣告上述地段土地批給失效。保利達資產(0208)昨日收盤報0.82港元,下跌5.75%。

海一居累售3020樓花

陳海帆昨日在記者會表示,根據現時的工程進度,承批人已無法在法律規定的批租期內,完成對土地的利用,根據《土地法》,該土地將於批租期後宣告批給失效,即不予續期。而對於已購買樓花的業主,她表示,政府會在遵守合法性原則的大前提下,為購買海一居樓花小業主人士提供保障和協助。例如要求承批人雙倍返還訂金及損害賠償,政府將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依法退回已繳納的印花稅。陳海帆補充表示,據目前資料,「海一居」已售出 3,020個樓花單位,且大部分已繳納印花稅,買家中絕大多數為自然人,不超過150位為法人。

保利達循法律途徑處理

保利達洋行公司上周六刊登聲明,指出黑沙環「海一居」地段25年發展期將屆滿,考慮到由於2014年3月實施的新《土地法》內容沒有過渡性條文,經諮詢法律顧問團隊的專業意見後,該公司已循法律途徑處理有關事件。如行政法院判定該事件是因政府有關當局行政及審批遲緩引致延誤,補回合理的施工時間,該公司將即時開展已擬定的快速建造方案,以確保「海一居」工程能夠順利於2018年完工,將物業交付予買家。

陳海帆表示,若政府與發展商對簿公堂,等待法庭判決結果,在現行的《土地法》的框架下做出相應的處理。若承批人敗訴,政府在收回土地後,根據《土地法》第56條進行再次公開競標,而其競投時將根據法律現行的規範盡量考慮已購買樓花的業主利益。她補充指出,因「海一居」一案不符合土地法第55條的所指「公共利益」,故不能以豁免公開競投方式批予原承批公司,但仍可以參加公開競標。

累積的步驟:

0.7
0.6
0.5
0.4
0.3

12 : 太平天下(1234)@2015-12-09 01:06:49

Louis11樓提及
保利達澳門地皮遭收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5-12-08]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12/08/FI1512080020.htm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施虹羽 澳門報道)澳門政府昨日公佈處理保利達旗下位於澳門黑沙環的「海一居」項目批地問題處理方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政府將依照法定程序在批給期間屆滿(2015年12月25日)後依法宣告上述地段土地批給失效。保利達資產(0208)昨日收盤報0.82港元,下跌5.75%。

海一居累售3020樓花

陳海帆昨日在記者會表示,根據現時的工程進度,承批人已無法在法律規定的批租期內,完成對土地的利用,根據《土地法》,該土地將於批租期後宣告批給失效,即不予續期。而對於已購買樓花的業主,她表示,政府會在遵守合法性原則的大前提下,為購買海一居樓花小業主人士提供保障和協助。例如要求承批人雙倍返還訂金及損害賠償,政府將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依法退回已繳納的印花稅。陳海帆補充表示,據目前資料,「海一居」已售出 3,020個樓花單位,且大部分已繳納印花稅,買家中絕大多數為自然人,不超過150位為法人。

保利達循法律途徑處理

保利達洋行公司上周六刊登聲明,指出黑沙環「海一居」地段25年發展期將屆滿,考慮到由於2014年3月實施的新《土地法》內容沒有過渡性條文,經諮詢法律顧問團隊的專業意見後,該公司已循法律途徑處理有關事件。如行政法院判定該事件是因政府有關當局行政及審批遲緩引致延誤,補回合理的施工時間,該公司將即時開展已擬定的快速建造方案,以確保「海一居」工程能夠順利於2018年完工,將物業交付予買家。

陳海帆表示,若政府與發展商對簿公堂,等待法庭判決結果,在現行的《土地法》的框架下做出相應的處理。若承批人敗訴,政府在收回土地後,根據《土地法》第56條進行再次公開競標,而其競投時將根據法律現行的規範盡量考慮已購買樓花的業主利益。她補充指出,因「海一居」一案不符合土地法第55條的所指「公共利益」,故不能以豁免公開競投方式批予原承批公司,但仍可以參加公開競標。

累積的步驟:

0.7
0.6
0.5
0.4
0.3


咁都得,被人收皮。公司唔記得交保咩費?
13 : greatsoup38(830)@2015-12-09 01:30:17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51208/news/ww_ww1.htm
澳門政府收回九建海一居地皮
  2015年12月8日

【明報專訊】澳門政府昨天傍晚召開記者會,宣布依法於12月25日,收回九龍建業(0034)澳門海一居項目地皮,並有意將土地重新公開競投。九建已表明將就收地一事入稟法院,澳門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稱,暫時未估算訴訟勝算機會多大,只謂一旦勝訴將向樓花業主退回印花稅,業主屆時可向發展商追討雙倍訂金。

14 : greatsoup38(830)@2016-01-03 12:38:28

2015-12-23 EW
收樓無期抗爭無果 海一居風波 業主痛苦自白   

澳門樓盤「海一居」因未能按時完成發展而被政府收回,事件愈演愈烈。在剛過去的回歸紀念日,逾千人原定以示威遊行表達不滿,惟出發前與警員爆發衝突,情況混亂,警員要出動胡椒噴霧控制場面。

本刊接觸部分業主,發現當中有年輕夫婦處於無樓收、無資格抽公屋兼無法再借貸買樓的三無困境;亦有單親媽媽傾盡積蓄及亡夫遺產買樓,沒料到會弄至債台高築;另有退休人士變賣物業換樓,卻成無殼蝸牛。

本周日中午,逾千名海一居業主及家屬,趁澳門回歸紀念日發動遊行示威。眾人在黑沙環保利達辦事處門外集合,原定遊行到中聯辦遞信,抗議本月七日政府收回海一居地皮的決定和尋求協助,惟遊行未開始已結束。

事緣出發前示威者的車輛因阻路遭交通警驅趕,掀動遊行人士情緒,部份人衝出馬路,令現場交通癱瘓。警方築起人鏈阻止,與示威者發生推撞,需要施放胡椒噴霧控制場面,並將部分人帶上警車,期間有示威者不適倒地,稍後示威者接受警方勸籲返回行人路繼續集會。

這宗濠江歷來最嚴重爛尾樓風波,發展商保利達集團九○年取得涉事地皮,○六年將地皮轉為商住用途,一○年出售樓花,到去年才正式動工,但臨時批給合約本月二十五日屆滿,上址卻連地基亦未完成,無論按舊版《土地法》或一三年修改的新版,政府都要收回土地。

大批購買了海一居樓花的業主在意識問題嚴重後,多次發動示威及向中聯辨遞信,希望當局「刀下留地」,惟未能扭轉收地定局。發展商保利達上周五發表聲明,指海一居土地發展期屈滿期後,該項目會全面停工,而集團就發展期不獲政府續期一事,已入稟澳門行政法院,希望法院盡快裁決,令項目在最短時間內復工,並補回施工時間。而政府承諾勝出官司的話,在再次把該地皮公開競投時加入特別條款,以顧全小業主利益。

海一居至今共售出三千零二十個單位,部分業主於政府落實收地當晚,佔據發展商澳門辦事處,展開馬拉松式抗爭。外界對事件的意見兩極,不少人表示同情,但亦有人覺得純屬商業糾紛,無理由要政府承擔投資失利的結果,甚至質疑受影響業主以外來炒家居多,並非土生土長澳門人。

沒留意消息接火棒

據記者觀察,操不純正廣東話的業主確實是有,並有人一邊受訪訴苦、一邊展示手上數卡鑽戒,但一心置業自住的澳門人也有不少,他們被逼與炒家及商家同坐一條船,令今次風波更加複雜及難於處理。

苦主之一賭場荷官李先生說:「海一居最初的樓盤廣告,還宣稱可於一五年落成,配合我結婚生育大計,於是與太太傾盡儲蓄兼向家人借錢,籌到百多萬元做首期,購入一個六百餘萬的兩房單位。由於發展商表明即供的話,最終可節省約一百萬元樓價,我們決定辛苦些,馬上向銀行借貸上會。」他續說:「事前我們完全不知道地皮設有發展期限,否則就算要買,都選擇先給三成首期,收樓後才上會的較穩陣方案。現在我們變成三無苦主,無樓收、無資格抽公屋,亦無辦法做按揭買其他樓,前路茫茫。」另一苦主莊女士購買了兩個海一居單位,一個純買樓花,一個選擇即供,記者指她屬富貴一族,莊即揮淚說:「丈夫○八年去世,留下一筆錢給我和三名子女,買樓的首期都是靠這筆遺產再加借貸支付,原打算將樓宇出租供養子女,豈料卻遇上樓宇爛尾,不知從哪裡找錢還債及照顧全家生計。」

再改土地法惹爭議

與丈夫同為退休人士的許太,去年八月花費八百二十萬元,購入海一居一單位兼選擇即供,當時並沒留意已有報導指海一居工程延誤,「我們在新口岸的自住單位早年已供滿,去年來到海一居地皮實地觀察,覺得環境不錯,加上發展商是大集團,相信更有保障,遂決定賣樓換屋。」許太愈說愈激動:「每當想到自己沒留意有關消息,臨近爆煲先至接火棒,便非常自責,甚至考慮過從發展商樓宇高處跳下,以作死控。」海一居風波除了大批小業主受害,並已掀起連串骨牌效應。有地產業人士說:「市民對購買樓花失去信心,以致部分樓盤即使興建進度良好、以及發展期限有排未到,亦好少人敢賣;而舊樓業主失去換樓意欲,又影響二手市場,形成惡性循環。」至於商界代表及議員,則表態贊成再改《土地法》,其中馮志強因提出「所有法律都有後門走」,惹起各界嘩然;反對修法議員堅持不應將海一居問題與修法劃上等號,擔心先例一開,將連帶放生其他閒置土地。

時事評論員兼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譚志強認為,今次海一居事件,發展商、業主和政府都有責任,「早在一三年,時任工務局局長賈利安已提醒市民,購買未出圖則的樓花,所承受風險極大,但仍有很多人繼續入市。」他續說:「至於發展商保利達,有關地皮○六年已獲准轉做住宅,卻在九年後仍未建成,你說怪得誰?他們聲稱未能動工是因為圖則受阻,但資料顯示他們最初的圖則有興建屏風樓之嫌,相關部門自然有權駁回。政府方面的責任,就是明知樓宇無法趕及發展期限前興建,根本不應該批出圖則。」譚志強指除了打官司外,政府還有更快捷方法解決事件,「收回土地後,而發展商又未能向法院宣請保全程序(類似釘契),可以先墊支向業主退回全部款項。海一居地皮位處黃金地段,重新拍賣肯定能收回墊支款項。這手法雖然有濃厚行政主導色彩,卻能極速平息風波。」

原地皮或斬件競投

被商界要求再次修訂的新《土地法》,一三年八月由立法會通過,一四年三月正式實施。新法例規定政府在批地程序上,除了特殊例子外,必須公開競投,透明度大幅增加,酌情權反之減少;而針對非法霸地等行為,刑罰亦大大加重,希望藉各種方法善用土地。

以海一居事件為例,政府依法收回土地後必須再次公開競投,排除了直接為原發展商延期的可能性;而有關地皮更大有機會要斬件推出競投,以嚴格遵守單一批地個案面積不能超過兩萬平方米的規定。

對於有建議政府根據涉及公眾利益的轄免條款放生海一居,運輸工務司司長澄清,有關條文列明是有利於澳門社會發展的公共利益,與海一居情況不符,故不能引用。

撰文、攝影:社會組︱設計:張文彪

15 : 太平天下(1234)@2016-01-03 15:01:49

greatsoup3814樓提及
2015-12-23 EW
收樓無期抗爭無果 海一居風波 業主痛苦自白   

澳門樓盤「海一居」因未能按時完成發展而被政府收回,事件愈演愈烈。在剛過去的回歸紀念日,逾千人原定以示威遊行表達不滿,惟出發前與警員爆發衝突,情況混亂,警員要出動胡椒噴霧控制場面。

本刊接觸部分業主,發現當中有年輕夫婦處於無樓收、無資格抽公屋兼無法再借貸買樓的三無困境;亦有單親媽媽傾盡積蓄及亡夫遺產買樓,沒料到會弄至債台高築;另有退休人士變賣物業換樓,卻成無殼蝸牛。

本周日中午,逾千名海一居業主及家屬,趁澳門回歸紀念日發動遊行示威。眾人在黑沙環保利達辦事處門外集合,原定遊行到中聯辦遞信,抗議本月七日政府收回海一居地皮的決定和尋求協助,惟遊行未開始已結束。

事緣出發前示威者的車輛因阻路遭交通警驅趕,掀動遊行人士情緒,部份人衝出馬路,令現場交通癱瘓。警方築起人鏈阻止,與示威者發生推撞,需要施放胡椒噴霧控制場面,並將部分人帶上警車,期間有示威者不適倒地,稍後示威者接受警方勸籲返回行人路繼續集會。

這宗濠江歷來最嚴重爛尾樓風波,發展商保利達集團九○年取得涉事地皮,○六年將地皮轉為商住用途,一○年出售樓花,到去年才正式動工,但臨時批給合約本月二十五日屆滿,上址卻連地基亦未完成,無論按舊版《土地法》或一三年修改的新版,政府都要收回土地。

大批購買了海一居樓花的業主在意識問題嚴重後,多次發動示威及向中聯辨遞信,希望當局「刀下留地」,惟未能扭轉收地定局。發展商保利達上周五發表聲明,指海一居土地發展期屈滿期後,該項目會全面停工,而集團就發展期不獲政府續期一事,已入稟澳門行政法院,希望法院盡快裁決,令項目在最短時間內復工,並補回施工時間。而政府承諾勝出官司的話,在再次把該地皮公開競投時加入特別條款,以顧全小業主利益。

海一居至今共售出三千零二十個單位,部分業主於政府落實收地當晚,佔據發展商澳門辦事處,展開馬拉松式抗爭。外界對事件的意見兩極,不少人表示同情,但亦有人覺得純屬商業糾紛,無理由要政府承擔投資失利的結果,甚至質疑受影響業主以外來炒家居多,並非土生土長澳門人。

沒留意消息接火棒

據記者觀察,操不純正廣東話的業主確實是有,並有人一邊受訪訴苦、一邊展示手上數卡鑽戒,但一心置業自住的澳門人也有不少,他們被逼與炒家及商家同坐一條船,令今次風波更加複雜及難於處理。

苦主之一賭場荷官李先生說:「海一居最初的樓盤廣告,還宣稱可於一五年落成,配合我結婚生育大計,於是與太太傾盡儲蓄兼向家人借錢,籌到百多萬元做首期,購入一個六百餘萬的兩房單位。由於發展商表明即供的話,最終可節省約一百萬元樓價,我們決定辛苦些,馬上向銀行借貸上會。」他續說:「事前我們完全不知道地皮設有發展期限,否則就算要買,都選擇先給三成首期,收樓後才上會的較穩陣方案。現在我們變成三無苦主,無樓收、無資格抽公屋,亦無辦法做按揭買其他樓,前路茫茫。」另一苦主莊女士購買了兩個海一居單位,一個純買樓花,一個選擇即供,記者指她屬富貴一族,莊即揮淚說:「丈夫○八年去世,留下一筆錢給我和三名子女,買樓的首期都是靠這筆遺產再加借貸支付,原打算將樓宇出租供養子女,豈料卻遇上樓宇爛尾,不知從哪裡找錢還債及照顧全家生計。」

再改土地法惹爭議

與丈夫同為退休人士的許太,去年八月花費八百二十萬元,購入海一居一單位兼選擇即供,當時並沒留意已有報導指海一居工程延誤,「我們在新口岸的自住單位早年已供滿,去年來到海一居地皮實地觀察,覺得環境不錯,加上發展商是大集團,相信更有保障,遂決定賣樓換屋。」許太愈說愈激動:「每當想到自己沒留意有關消息,臨近爆煲先至接火棒,便非常自責,甚至考慮過從發展商樓宇高處跳下,以作死控。」海一居風波除了大批小業主受害,並已掀起連串骨牌效應。有地產業人士說:「市民對購買樓花失去信心,以致部分樓盤即使興建進度良好、以及發展期限有排未到,亦好少人敢賣;而舊樓業主失去換樓意欲,又影響二手市場,形成惡性循環。」至於商界代表及議員,則表態贊成再改《土地法》,其中馮志強因提出「所有法律都有後門走」,惹起各界嘩然;反對修法議員堅持不應將海一居問題與修法劃上等號,擔心先例一開,將連帶放生其他閒置土地。

時事評論員兼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譚志強認為,今次海一居事件,發展商、業主和政府都有責任,「早在一三年,時任工務局局長賈利安已提醒市民,購買未出圖則的樓花,所承受風險極大,但仍有很多人繼續入市。」他續說:「至於發展商保利達,有關地皮○六年已獲准轉做住宅,卻在九年後仍未建成,你說怪得誰?他們聲稱未能動工是因為圖則受阻,但資料顯示他們最初的圖則有興建屏風樓之嫌,相關部門自然有權駁回。政府方面的責任,就是明知樓宇無法趕及發展期限前興建,根本不應該批出圖則。」譚志強指除了打官司外,政府還有更快捷方法解決事件,「收回土地後,而發展商又未能向法院宣請保全程序(類似釘契),可以先墊支向業主退回全部款項。海一居地皮位處黃金地段,重新拍賣肯定能收回墊支款項。這手法雖然有濃厚行政主導色彩,卻能極速平息風波。」

原地皮或斬件競投

被商界要求再次修訂的新《土地法》,一三年八月由立法會通過,一四年三月正式實施。新法例規定政府在批地程序上,除了特殊例子外,必須公開競投,透明度大幅增加,酌情權反之減少;而針對非法霸地等行為,刑罰亦大大加重,希望藉各種方法善用土地。

以海一居事件為例,政府依法收回土地後必須再次公開競投,排除了直接為原發展商延期的可能性;而有關地皮更大有機會要斬件推出競投,以嚴格遵守單一批地個案面積不能超過兩萬平方米的規定。

對於有建議政府根據涉及公眾利益的轄免條款放生海一居,運輸工務司司長澄清,有關條文列明是有利於澳門社會發展的公共利益,與海一居情況不符,故不能引用。

撰文、攝影:社會組︱設計:張文彪


隨時比小業主告到暈。仲有以後佢澳門如果仲有盤,好難有信心買
16 : Louis(1212)@2016-01-03 18:15:50

If 208 down to 10 cents, I have confidence to buy it.
17 : qt(2571)@2016-01-03 18:41:54

10仙我跟下
18 : 太平天下(1234)@2016-01-03 23:20:13

qt17樓提及
10仙我跟下


我覺得有政治因素係裏邊, 唔知搞咩
19 : Louis(1212)@2016-01-04 15:39:24

充滿壞消息的34和208都不甘心大幅下跌, 好難過!
20 : greatsoup38(830)@2016-08-29 03:54:20

盈利增6%,至6,000萬,輕債
21 : GS(14)@2017-04-10 14:27:53

盈利降60%,至1億,輕債
22 : GS(14)@2017-09-10 13:15:32

盈利增2成,至4,300萬,輕債
23 : GS(14)@2017-10-21 03:22:57

ok la
24 : GS(14)@2018-03-14 12:10:14

本公司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根據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初稿所作之初步審閱,預期集團截至二零一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將較二零一六年同期錄得顯著上升。該上升主要由於
集團就澳門海上居發展項目(位於 T+T1 地段)的物業發展權益所得的收入所致,並經扣
除集團位於哈薩克斯坦的 South Alibek 油田因石油儲量減少而就其石油生產及開採資
產所作出之減值及遞延稅務資產所作出之沖銷。

25 : GS(14)@2018-03-28 06:28:33

盈利增10倍,至5億,輕債
26 : GS(14)@2018-05-25 17:39:39

基於集團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經審核財務報表,集團於該項目之權益約為
78.4 億港元。然而,根據本公司取得之法律意見,本公司董事會認為由於澳門特別行
政區政府對該項目發展所需發出之審批及許可證有所延誤,導致該項目在到期日前不
能完成。因此,保利達洋行有強烈的法律依據和理由要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賠償損
失,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實際遭受之損失以及預期該項目完成後所產生的所有利潤之損
失。而保利達洋行之法律代表將於可行範圍內儘快就此提出申請。
此外,根據發展該項目的首份共同投資協議(「首份共同投資協議」),倘保利達洋行未
能按首份共同投資協議完成該項目,本公司之最終控股股東保利達控股國際有限公司
(「保利達控股」)將需就集團所蒙受之任何損失作出彌補。因此,就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收回該項目之土地而對集團造成之任何損失將由保利達控股作出補償。
本公司董事會因此認為該項目之終止並不會對集團之財務狀況造成任何不利影響。本
公司將採取所有必須及適當之行動以保障其利益。本公司將進一步作出公佈讓市場得
悉事態之發展。
現時,雖然該項目經已終止,惟集團之物業業務仍然包括主要位於澳門之物業投資、
買賣及發展有關之活動及位於 T+T1 地段(海上居)之物業發展權益。集團亦在香港
經營製冰及冷藏業務及在哈薩克斯坦經營石油業務。集團並正積極尋求其他地區包括
珠三角之房地產發展及投資機會,務求擴大集團的發展規模,冀能為集團可持續增長
築牢根基。
27 : GS(14)@2018-06-23 04:36:57

大股東注入
28 : GS(14)@2018-08-02 10:44:25

本公司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根據對集團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
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財務報表初稿所作之初步審閱,預期集團截至二零
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溢利將較二零一七年同期錄得顯著上升。該上升主要由
於集團持有澳門海上居發展項目(位於 T+T1 地段)之物業發展權益所得的收入及其公
允價值收益所致。

29 : GS(14)@2019-03-02 02:41:24

本公司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根據對集團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財務報表初稿所作之初步審閱,預期集團截至二
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將較二零一七年同期錄得顯著上升。該上升主
要由於集團持有澳門海上居發展項目(位於 T+T1 地段)之物業發展權益所得的收入及
其公允價值收益所致。
30 : GS(14)@2019-04-02 14:38:44

盈利增2倍,至14.4億,輕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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