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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臭鹽”涉事鹽廠被停產貼封 工信部:盡快公布結果並嚴處

近日全國多個省市,出現了一款由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商標名為“代鹽人”的深井巖鹽(加碘)。該鹽存在異味,當加熱或用手搓後,會散發出濃烈的臭腳味。多地職能部門已要求該品牌食鹽下架。

據央視報道,一位從事鹽業生產的行業人士表示,鹽有“海鹽”、“巖鹽”之分。井礦鹽大多采取鉆井水溶開采法的工藝,通過鉆井註水溶礦鹽制取出鹵水,在這過程中遇到巖石斷層中滲漏出的硫化氫氣體溶入鹵水後,如果處理鹵水工藝過程中操作不到位,極易將原生硫化氫帶進真空制鹽過程。“硫化氫就是有腐蛋臭味的無色氣體,在食鹽制成品中含有的‘腳臭味’,就來源於它。”硫化氫具有“臭蛋樣”氣味,但極高濃度很快引起嗅覺疲勞而不覺其味。“腳臭鹽”中到底是什麽,還有待權威部門的檢測。

5月5日,工信部發布通知,註意到相關報道後,工業和信息化部立即責成河南省鹽務局進行調查並及時處理。目前,河南省鹽務局已暫扣了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涉事企業的食鹽定點生產證書和食鹽批發許可證,暫停上述3家企業一切食鹽生產經營活動,對庫存食鹽不允許再銷售,並責令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召回7000噸問題食鹽。

工信部稱,5月3日,工信部聯合國家發改委、國家衛計委、國家食藥監總局及中國鹽業協會、全國鹽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單位組成督察組,赴河南省專項督察現場督察發現,3家企業生產線已被貼封停止生產,儲存食鹽已被封存。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和中鹽皓龍鹽化有限責任公司的食鹽有明顯異味,中鹽舞陽鹽化有限公司的食鹽無明顯異味。河南省鹽務局已委托兩家國家級食鹽檢測機構對異味食鹽進行檢測,兩家國家級食鹽檢測機構現場取樣帶回檢驗,並將盡快向社會公布檢測結果;河南省鹽務局、平頂山市委市政府已組成工作組進駐企業。河南省鹽務局正在研究進一步依法依規處罰企業。

54日,工信息部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一步加強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充分認識做好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地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盡快建立健全食鹽安全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風險排查,切實消除影響食鹽安全的各類隱患。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食鹽專營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加強食鹽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全面開展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檢查。各地區要重點針對轄區內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行實地檢查,嚴查食鹽生產原料來源和食鹽生產環境,嚴格執行食鹽生產工藝標準和衛生標準。對生產質量不合格食鹽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要責令整改,依法從重處罰。三是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各地區要督促轄區內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好食鹽產品安全自查、出廠檢驗記錄、銷售記錄、不合格產品召回等相關制度,規範生產加工行為,確保食鹽產品質量安全。

工信部稱,食鹽是日常生活必需品,保障食鹽質量安全供應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個別食鹽產品出現異味問題暴露出食鹽質量存在安全隱患,食鹽安全形勢仍然嚴峻。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持續跟進異味食鹽問題,督促有關方面盡快公布檢測結果並嚴肅處理問題企業,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附工信部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信明電[201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食鹽是日常生活必需品,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保障食鹽質量安全供應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近期,個別食鹽產品出現異味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註,暴露出食鹽質量存在安全隱患,食鹽安全形勢仍然嚴峻。為進一步加強食鹽質量安全管理,維護市場秩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各地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把保障食鹽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盡快建立健全食鹽安全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機制。要加強風險排查,主動防範,及早介入,切實消除影響食鹽安全的各類隱患。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食鹽專營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加強食鹽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安全管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二、全面開展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檢查

各地區要全面開展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檢查,精心組織、周密安排,重點針對轄區內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行實地檢查。要嚴查食鹽生產原料來源和食鹽生產環境,嚴格執行食鹽生產工藝標準和衛生標準,杜絕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確保食鹽質量。檢查樣品應送專業食鹽檢測機構檢測,由專業食鹽檢測機構出具書面檢測報告。對生產質量不合格食鹽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要責令整改,依法從重處罰。請各地區於6月30日前將專項檢查情況書面報我部。

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

各地區要督促轄區內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健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檢驗手段,按照標準嚴格組織生產,確保食鹽產品質量安全。要督促企業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好食鹽產品安全自查、出廠檢驗記錄、銷售記錄、不合格產品召回等相關制度,規範生產加工行為,通過制度建設及時封堵管理漏洞,化解質量安全風險,把食鹽質量安全隱患消滅在企業自身環節。

四、做好新聞宣傳工作

各地區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反映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檢查工作成果,集中曝光典型案例,營造強大的輿論聲勢,形成對涉鹽違法違規行為的強大震懾力。同時,發揮新聞輿論的正面引導作用,綜合利用各種方式和渠道,加大對食鹽安全的宣傳力度,普及食鹽安全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食鹽安全意識。

各地區要加強對食鹽質量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各相關部門協同配合、齊抓共管的食鹽質量安全工作機制,構建法律約束、行政監督、行業規範、公眾參與和企業誠信自律有機結合的食鹽質量安全保障體系。

特此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7年5月4日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4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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