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長治漳澤農村商業銀行(下稱“漳澤農商行”)員工被“打屁股”的視頻被曝出。第一財經記者獨家采訪獲悉,事實上,這是該行“獨特”的員工培訓方式。第一財經記者采訪還發現,該行培訓手段還包括給男性剃“個性光頭”、女性剪短發等。
一名內部知情人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受“體罰”培訓的主要有客戶經理和櫃員,原因是綜合考核靠後,主要策劃和實施者是一名被員工們尊稱為“老師”的培訓師。事情就發生在近日。
第一財經記者嘗試撥打漳澤農商行的官方聯系電話,但尚未打通,未能獲取漳澤農商行的說法。
從視頻上可見,在漳澤農商行培訓會上,臺上受訓的8名員工(4男4女),被一名手持長杖板的中年男子挨個進行了四輪“打屁股”。視頻中清晰可辨的“啪啪”聲證明打擊用力不輕。這名男子正是培訓師。
從網上流傳的這段視頻來看,員工受訓挨打的原因是業績完成情況欠佳。受訓員工自我總結原因有“凝聚力不夠”、“勇氣不夠”、“沒有突破自我”、“團隊凝聚力不強”、“放不下”、“沒有狠下心”等。而這名“老師”的訓話則是:“不拼命、不逼迫,你跟著就沒有(進步)。”
其中一名受訓女員工在三輪挨打後因疼痛發出呻吟並捂住臀部,但被“老師”命令“把手放下”並繼續打。
而至於男性剃光、女性剪短發的“培訓”方式,消息人士稱,也是針對存款等完成情況排名較後的員工。
上述幾種“特殊培訓方式”,是在同一場培訓會議上,臺下有員工進行觀摩,還有攝影師拍攝員工受訓場面。
值得一提的是,這家銀行公開宣傳的企業精神是秉承“至誠、至善、至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15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然而,漳澤農商行的情況私又和法律法規所制約規範的情況不同。員工雖然受到了某種程度上的體罰,但從員工自我總結工作不足等情節來看,員工又顯然是出於自願接受類似培訓的。
具體情況究竟是怎樣的?第一財經記者將繼續采訪有關人士,進行跟蹤報道。
公開資料顯示,漳澤農商行是在原長治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基礎上,通過改制組建而成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創立時間是2015年9月18日,作為農商行正式掛牌開業則是在12月30日。該行目前內設職能部門15個,下轄25個分支機構,其中1個營業部,10個支行、14個分理處,全行共有員工430人,職工平均年齡33歲。研究生學歷8人,占比2.4%;本科學歷213人,占比64.6%;大專以上學歷占比達到91.2%。
本報記者查詢漳澤農商行工商資料顯示,其前身長治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註冊時間為2007年12月8日,漳澤農商行現註冊資本65065.2萬元,法定代表人陳小飛。該公司股東為劉四平(職工自然人組);郭齊紅(非職工自然人組);長治市亞路盛物流有限公司(企業法人組)。
根據漳澤農商行前身長治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2014年年報,截至報告期末,其資產總額為61.5億元,報告期內凈利潤5681萬元。從體量來看,該行在農商行及農信系統中規模較小。一個對比數據是,同年,全國已有15家農商行資產規模破千億。
網上流傳的這段視頻只是漳澤農商行的員工內訓和激勵行為。但即便如此,多名銀行業人士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仍表示從未聽聞過這種培訓方式,甚至有人表示“不可思議”。某就職於一家股份制銀行人力資源部門人士表示,員工內訓可能有領導訓話,也有集中授課、考試等,員工激勵獎懲也多為內部評議和行員等級調整、績效薪酬評定等,對於“體罰”,她表示從未在銀行業內聽聞過。
我爸爸是一名律師,因此我對法律有著濃厚的興趣。我非常喜歡向爸爸請教法律問題,也經常與爸爸舉行辯論賽,媽媽就成了裁判,我們家經常在一起討論問題。
最近我們看到一個關於小學生打老師的視頻,這名小學生在教室里不服管教、辱罵老師甚至用凳子砸老師,期間老師始終保持克制並勸阻該學生,但未收到任何效果。於是我們家就老師該不該還手展開了討論。我的觀點是老師不能體罰學生,爸爸覺得應該有適當的體罰。我和爸爸誰都不能說服對方。
後來爸爸從書櫃里取出一本厚厚的書,大約有我們四五本語文課本這麽厚。爸爸說這本《法律之門》至今仍然是美國法學院通用的教科書。
爸爸翻出一個案例讀給我和媽媽聽。
這是美國十九世紀北卡州最高法院的一個案例,一名小學女教師用鞭子打學生,學生身上留有鞭打的傷痕,傷痕在幾天內消失了。一審女教師被判有罪,教師向北卡州高等法院上訴,高等法院法官在判決書中說:教師的權力很難定義,它類似於家長的權力,老師和家長一樣,最神聖的義務之一是培養孩子成為有用的、品行良好的社會成員。家長和老師就必須有一些糾正孩子惡習的方法。所以任何管教,無論如何嚴厲,如果只是產生了暫時的疼痛而沒有永久的傷害,就是允許的,因為它是矯正孩子們所必須的。但是,任何可能嚴重危及生命、健康的處罰,會給孩子們造成永久損傷的處罰都是不合適的,是違法的。
最後,法官判定教師無罪。
聽了這個案例,我也覺得這個女教師應該無罪。回到我們自己國家,歷史上私塾中的學生哪個沒受過戒尺“啪”的一聲打在手板上的滋味?像冰心、魯迅等大師不也是在先生的戒尺之下成長起來的嗎?處於青少年時期的孩子,有時我們會管不住自己,需要有人來幫忙矯正,這個人就是我們的父母,我們的老師。最後我們一家都覺得教師應該有一定的體罰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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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杭州市文新小學五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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