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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挺文創 首案出爐 後面挑戰多


2014-06-09  TWM  
 

 

金管會日前宣佈,「金融挺文創」首件取得銀行貸款的案件出爐,公視知名電視劇《我的這一班》獲得台企銀放貸三百多萬元,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七成保證成數。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樂觀表示,今年一到四月,銀行對創意產業放款額較去年底增加二二四億元,成長快速,預計三年內放款總額將來到三千六百億元;台企銀董事長廖燦昌則說,目前持續評估其他文創案件,今年目標為文創產業放款要達到一百億元。

只不過,負責鑑價的台灣金服表示,《我的這一班》之所以能過關,主要是因為其模式單純,由公視委外製作後,再向公視收取播放費用,金流穩定;但一般電視劇和電影的製播,多半冗長而複雜,未必能像《我的這一班》如此單純,借貸時的資金成本恐怕更高,吃閉門羹的機率仍相對高。

此外,文創產業五花八門,除了一般影視產業外,還包括廣告、庭園景觀等,不同業別要有不同的鑑價方式,不論對銀行或鑑價單位而言,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戰,連曾銘宗也坦言:「國內文創鑑價制度尚未成熟,還有一段路要走。」看樣子,「金融挺文創」雖然已有好的開始,但好的開始是否為成功的一半?可能還得持續觀察。

(張舒婷)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01666

【首案】微信原創者維權太難?國內首起自媒體版權公益訴訟立案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5/0331/149458.html

黑馬說:如今,依靠抄襲高質量原創迅速吸粉、賺取高額廣告費用的微信公眾賬號比比皆是,超過一半以上的自媒體人都表示自己的原創內容曾被抄襲。對於抄襲,大多數人表示毫無沒辦法,一些人則尋求各種渠道維權。不過,即使在有公益組織幫助維權的情況下,依然有不少人表示“怕麻煩,算了”。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較低的侵權代價和較高的維權成本。近日,兩位微信公眾賬號的運營者堅持維權到底,將兩家侵權微信公眾賬號告上法庭,各自索賠上萬元。



文 | 本刊記者 婁月

去年10月,黃楊在搜索自己的原創文章時吃了一驚:這篇題為《狗血的2014中國城市分級名單(正版)》的作品被幾百個微信公眾賬號和網站轉載,絕大多數沒有完整地註明作者和來源,其中甚至包括官方媒體賬號。
 

“我的版權意識就是從那時開始覺醒的。”黃楊是人文類自媒體賬號“異見”的擁有者,從2013年7月起開始運營,發布的文章均為個人原創或約稿。這件事之後,異見的每篇文章末尾都註明了“轉載請註明作者和來源”的聲明,黃楊也開始對非法轉載進行舉報,但依然阻止不了前赴後繼的抄襲者們。
 

近日,黃楊和“花邊閱讀”的運營者侯俊謀將兩家侵權微信公眾賬號告上法庭,各自索賠上萬元。值得註意的是,本次維權中兩位原告均通過了一道網來對接專業版權律師,不僅如此,一道網提供的公益協助還包括承擔維權中的所有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
 

一道網公益維權項目的發起者、資深媒體人連清川表示:“版權權力在任何平臺都應受到尊重。”
 

高成本的原創維權
 

根據問卷網的調研,65.82%的自媒體人表示自己的原創內容曾被抄襲。對於抄襲,58.97%的人表示毫無沒辦法,另外四成會尋求各種渠道維權。然而,即使在有公益組織幫助維權的情況下,依然有39.27%的人表示“怕麻煩,算了”。
 

一邊是依靠抄襲高質量原創迅速吸粉、賺取高額廣告費的賬號,另一邊卻是疲於維權的原創自媒體人。造成這種狀況的真正原因是較低的侵權代價和較高的維權成本。
 

根據《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範》的相關規定,微信公眾平臺的處罰措施是,第一次侵權將刪除文章並警告,第二次則封號7天,第三次封號14天,第四次封號30天,第五次將永久封號。那麽,僅靠上述規範能遏制侵權嗎?
 

此次訴訟的代理律師朱斌告訴記者,據其了解,很多公眾號背後都有職業的營銷公司掌控,一家公司掌控了若幹個粉絲數量很大的公眾號,全職運作,相互推薦轉發。“今天封了這個號,明天我再新開一個號,然後通過關聯號猛推,很快就能達到被封掉的那個號的粉絲數量級。對於這些職業運營系列公眾號獲利的人來說,如果侵權的後果最嚴重只是被封號,那麽侵權幾乎不存在任何成本。”
 

“花邊閱讀”的運營者侯俊謀也透露,被告公司運營的多個微信公眾號均抄襲過“花邊閱讀”的文章,防不勝防。
 

而諷刺的是,由於版權維權成本高企,而預期得到的賠償卻很少,大部分著作權受到侵害的原創者對司法維權並不積極。據朱斌介紹,訴訟需要投入時間精力,而按照現在法律規定,這部分成本無法得到賠償。況且大部分微信侵權案件還涉及到管轄地的限制,原先還需要到常住城市以外的地方起訴,差旅費也無法主張由被告支付。
 

此外,網絡版權案件中,法院能支持的律師費並不多,導致律師代理此類案件的積極性不高。“按照2009年上海制定的標準,律師費是3000元,已經很低了,但有些地方連這個標準都不支持。”
 

朱斌認為,目前法律法規對包括微信等自媒體原創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有不足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第一,法院酌定的賠償金額過低,現在施行中的著作權法規定,如果權利人的損失和侵權人的獲利都無法確認的話,賠償金額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情節酌定,最高不超過50萬元。第二,對於著作權侵權賠償金額的確定,目前我國司法實踐中普遍遵循的原則還是填平損失,而不像西方發達國家那樣除補償性賠償外再加上以一定的懲罰性賠償。
 

而被告方通過廣告、軟文等獲取的金額無法確認,因此原告的損失也不能確認,只能由法院酌定。依據過去的經驗,此類案件的賠償並不高。如果賠償還不足以支付先期投入的各種成本,自媒體人的維權意願自然會被澆滅。
 

亟待喚醒的維權意識
 

一般來說,大多數人理解的抄襲是指不註明原作者的名字,而事實上,未經許可轉載也是一種侵權。“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個人的原創作品未經許可轉載其實構成了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朱斌告訴《創業家》,他受理這起訴訟也是希望借此做一次普法,喚醒大眾的維權意識。
 

微信是商業自媒體發展最蓬勃的平臺,大量自媒體人因為微信公眾號的繁榮而獲利。有些微信公眾賬號,擁有數十萬甚至上百萬的關註者,其平臺的流量已經超過某些地方性媒體或垂直類雜誌。如今,越來越多的自媒體開始獲得了諸如捷豹路虎、華為或香奈爾等知名公司的廣告投放。不但如此,大量的P2P金融公司、電影推廣及醫療產品等亦有強大的營銷需求。
 

正是由於微信的營銷價值凸顯,以至於幾乎所有的公眾號都需要高質量的內容來支撐自己的影響力,好內容稀缺,因此很多人選擇了抄襲這條“捷徑”。這類賬號多屬文摘性質,通過持續抄襲高傳播力的文章,運營並轉化出的粉絲和流量,其粉絲增長速率遠高於原創者的平臺。通過掠奪原創者的智力成果,非法轉載的賬號獲得的流量轉化成了源源不斷的廣告收入,相形之下大部分筆耕不輟的原創者則更顯貧寒。據問卷網關於自媒體人平臺營收的調研顯示,有58.47%的公眾賬號沒有任何收益。
 

基於自媒體人的維權困境,一道網開始摸索一條可持續的公益維權道路。一道網CEO,資深媒體人連清川告訴《創業家》:“此次訴訟中,一道網負責對接專業的版權維權律師,為自媒體人提供免費的版權維權咨詢服務,破除自媒體人對法律維權的抵觸。”
 

連清川表示,“一道網在訴訟中起到協助作用,來解決維權中所遇到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維權獲得的賠償,除了扣除掉一道網所墊付的成本之外,賠償金全部返還給自媒體人。”他說,一道網協助發起此次維權活動,一來是喚醒那些深受抄襲危害的自媒體人,采取行動真正改變現狀,二來也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保護自媒體人權益,促使正常版權交易市場的誕生。
 

本次訴訟的代理律師朱斌表示,自媒體人應該聯合起來,委托專人來協助著作權人進行維權,可以大大降低著作權人的維權成本。“當越來越多的作者加入到維權的隊伍中,侵權所要付出的代價遠遠高於取得合法授權所需要支出的成本,選擇侵權的人自然就少了。”
 

版權聲明:本文作者婁月,由i黑馬編輯;文章為原創,本刊版權所有;如轉載請聯系zzyyanan授權。未經授權,轉載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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