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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瀆職案明日開審 庭外大堂直播 旁聽須領籌

1 : GS(14)@2017-01-02 11:22:09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污案明日在高院開審,曾是歷來被控最高級官員,共被控3罪,包括首次被引用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一旦定罪,各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其中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可罰款50萬元。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明天沒有陪審員遴選,故曾蔭權案明天將不會抽選陪審員。記者:黃幗慧



案件明早9時半在高院5樓科技法庭審訊,庭外大堂將直播庭內情況,料審訊20天。由於案件預計吸引本地及國際傳媒關注,公眾人士亦會旁聽,故司法機構會作出如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審訊安排,預留30個庭內及32個庭外座位給傳媒,另有座位予公眾人士,司法機構每天在法院大樓外派籌。



鉛水聆訊法官審理


案件由法官陳慶偉審理,陳官為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主席,負責鉛水聆訊。曾蔭權律師團隊包括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萬江儀)、本地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大律師陳政龍。控方除律政司人員外,另外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及本地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大律師黃佩琪。早於許仕仁案時兩位御用大狀已碰頭,Montgomery代表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Perry則代表控方。Montgomery曾協助瑞典政府引渡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回國受審。現年72歲的曾蔭權與妻子鮑笑薇育有兩子,曾1967年加入政府,1971年成為政務官後官運亨通,2001年接替辭職的陳方安生成為政務司司長,2005年接替腳痛落台的董建華成為特首,2012年卸任。2015年10月,廉署突然落案起訴曾,並即日提堂。曾最初被控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指他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在任特首期間,參與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數碼電台牌照申請時,向行會隱瞞他與DBC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三層式住宅物業進行商議;建議提名何周禮授勳,但涉向行政長官辦公室常秘、發展局及遴選委員會隱瞞何為曾蔭權深圳物業進行室內設計,而授勳是回饋何的工程,及工程費是由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支付。去年10月案件再提訊時,控方加控第一控罪、即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他接受深圳大宅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考慮及決定DBC提交數項申請的報酬,包括在行會上以行政長官會同行會的身份,原則上批准DBC牌照申請、交還AM電台牌照申請、批准李國章以公司董事及主席身份對公司作出控制的申請。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02/1988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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