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證監檢控順龍經理 壞消息公佈前出貨

>2008-06-06 AppleDaily【本 報訊】繼今年一月展開首宗內幕交易的刑事檢控(已除牌的聯洲股份)後,證監會昨日再度出擊,刑事檢控順龍控股(361)財務經理熊麗美,指其於04年 在職期間,得悉順龍須就主要客戶申請破產而撇賬950萬元,遂借內幕消息先出貨;成為03年內幕交易列為刑事罪行以來,證監第二次就內幕交易提出的刑事檢 控。


記者:余志浩

被告熊麗美,昨日就4張傳票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再訊,屆時會在裁判法院循簡易程序提出檢控。

早一步知美大客破產

案 情指出,熊麗美於04年任職順龍財務經理時,知悉順龍一名美國主要客戶Huffy Corporation,已於美國申請破產保護令,而破產法庭可全部或部份寬免Huffy履行其大部份的債務,因此順龍須作出壞賬撥備,可能對其財務狀況 造成重大影響。證監指出,Huffy於04年10月20日在美國申請破產保護令,並於翌日告知順龍。雖然Huffy破產一事在美國已為公眾知悉,但證監認 為,香港公眾並不知悉Huffy與順龍財政狀況之間的關係。熊麗美在知悉相關消息的情況下,先後於同年12月1、3、15及31日,4次出售共18萬股順 龍股份。

業績公佈前4次售股

及至05年4月18日,順龍於收市後公佈04年度全年業績,純利下跌35.2%至2809.2萬 元,當中包括須作出上述高達950萬元的壞賬撥備。翌日,順龍股價由1.1元,急挫22.7%至0.85元。翻查04年12月紀錄,順龍股價徘徊於 1.12至1.29元之間。生產高爾夫球用品的順龍,在中國、香港、澳門及美國僱用逾3900名員工。集團05至07年度純利,依次為3156萬、 3331.5萬及4181萬元。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於06年的一年一度「聖誕推介」,正是推薦順龍,但順龍股價由當年「推薦價」的0.87元,跌至07年12月3日的0.77元,跌幅達3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08

順龍深度談(上) 凌晨

來源: http://hkcitizensmedia.com/2016/07/18/%e9%a0%86%e9%be%8d%e6%b7%b1%e5%ba%a6%e8%ab%87%ef%bc%88%e4%b8%8a%ef%bc%89/

話說上星期四順龍控股(361)獲內地富商黃有龍斥資約4億元入主,以每股0.114元認購28.61億新股,及同價配發7,410萬可換股債券方式進行,交易完成後若新股潛在持股量將達60%,成為最大股東。消息公布後,公司股價不升反跌,由停牌前0.31元,跌至上星期五0.193元,急跌近4成,在拆解股價下跌原因前,幕後人士為繞過聯交所惡法而所作的財技動作值得一提。

在去年大時代前後,不少細價股為迅速引入新主和炒上套現股份,採用了大比例大折讓發行新股,引入名人和熱門概念後炒上股價,同時達到控股權轉讓,及後聯交所認為大折讓發行新股會損害小股東利益,以《上市規則》第14.82條所指的現金資產公司,阻撓一眾正進行大比例大折讓配售新股上市公司,令其股價暴跌,為釐清為何現金資產公司,聯交所隨後發出指引信進行解釋,淩晨簡單歸納後,其中較重要的指標為:

  1. 集資完成後,現金佔資產50%以上。
  2. 集資金額將用於開拓新業務,而這些業務與發行人現有主營業務毫無或只有極小關連。
  3. 投資者會取得發行人的控制權,並打算管理該等新業務。
  4. 第(2)點所述的新業務規模將會遠遠大於原有的業務。

那麼順龍控股大比例大折讓轉讓控股權的操作,又能否成功繞過惡法進行大變身呢?是次集資淨額為3.97億,計及公司原來擁有現金1,767萬,即逾4億,若只看2015業績,公司只有3.4億資產,交易完成後公司現金豈不是超過總資產50%?這種低級錯誤黃有龍和一眾幕後人士又怎會犯呢,今年5月16日,公司宣布完成收購位於塞班島、總地盤面積約79,529平方米之12幅地塊,代價2.35億元,將以現金及向賣方發行2.15億元貸款支付,年利率12%。

翻查資料,公司預計本年業績中,總資產將由約3.4億元增加至約5.6億元,若是次成功發行新股,現金比例最多只有37%,並不符合第(1)項指標,至於第(2)項指標,新業務為經營酒店渡假項目,同時擁有高爾夫球場等設備,和公司原有業務關後絕不止於第(2)點所述的極小關連,因此亦不符合,黃有龍雖在交易中取得公司控制權,但建議中並無提及將更換公司董事會成員,而且現任主席王顯碩擁有酒店相關營運經驗,單看認購建議看不出黃有龍有全權管理新業務打算,加上塞班島業務仍屬投資階段,不論資產及及收益皆小於本業,第(3)項及(4)項指標亦不符合。

總結來說,順龍控股完美繞過現金公司惡法,若新主不改初衷,認購協議將很大機會通過,然而,消息公布後股價卻大跌起來,則是另一個難題待下回拆解。

淩晨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6595

順龍深度談(下) 凌晨

來源: http://hkcitizensmedia.com/2016/07/25/%e9%a0%86%e9%be%8d%e6%b7%b1%e5%ba%a6%e8%ab%87%ef%bc%88%e4%b8%8b%ef%bc%89/

上回講解了順龍控股(361)完美繞現金公司惡法,進行了大比例大折讓的財技活動,既財技活動如此完美,為什麼息公布後股價會大跌起來?先從新主實力說起,黃有龍為人所熟悉是內地著名女藝人趙微丈夫,於2014年斥資31億元,以每股1.6元入股阿里影業(1060),並於去年股價高位3.9元成功套現逾10億元,一度成為熱話,翻查網上資料,黃有龍背景和發歷史相當神秘,只知早年曾從事酒店管理工作,業務涉及房地產經營、金融投資管理、建材行銷、汽車貿易及旅遊等行業

14年開始,黃有龍便活於香港股市,除了是阿里影業第二大股東外,上月中亦入主了金寶寶控股(1239),以每股0.3元從原大股東潮發認購21億股股份,溢價近50%,值得一提的是,黃有龍的名字亦出現在瑞東集團(376),原因是去年馬雲牽頭斥27億入股瑞東集團,旗下以子公司Jade Passion Limited持股,黃有龍正正持有該公司26.79%權益,餘下73.21%權益則由馬雲持有,可想而知兩人友好程度非比尋常,有中國首富大水喉撐腰,妻子為中港紅人,去年又成功高位套現股票,只計知名度影響力,要踢高股價應該是沒有難度,但股票復牌至今,不升反瀉近30%似乎市場對名人效應並不受落。

361紀錄

翻查資料,過去一年以大比例大折讓認購新股的公司中,有強者或名人入股的公司對股票表現幫助不大,例如獲阿里入股的亞博科技(8279)、黃光裕入股的華銀控股(628華誼兄弟及騰訊入股的華誼騰訊娛樂(419)等,其股價3個月內表現最多只升2%,最大跌幅卻超過30%,然而,一些集資發展科網業務的公司,例如開發Yota智能手機的中國寶力科技(149)、開發新石墨烯生產的允升國際(1315等變身科技股,3個月內股價最高升逾50%,最差只跌3%反映資金嚴重偏好科網項目,與現時兩極化港股市況一致。

順龍控股今次集資用途,其中2.36億元用作收購塞班島地皮,1.36億元則用於塞班島酒店娛樂開拓計劃,這兩項目對市場來說早已不是新鮮事,早於四月中,公司已就收購開發計劃詳細披露,消息公後股價便在 0.19元徘,並沒有明顯反應,唯一新鮮的是黃有龍入主公司,可惜市場對名人效應早已不受落,股價幾乎打回原型。

未來股價走勢個人仍是看好,因為幕後人士在是次易手和收購塞班島項目中花去了不少成本,成為日後股價炒上套現誘因,但前提是現時只追逐科技和高收益概念的港股市場有所改變,或公司的塞班島項目產生盈利,才能催股價重新炒上。

淩晨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7875

順龍控股(0361)專區

1 : GS(14)@2011-04-09 14:32:47

(blank)
2 : GS(14)@2011-04-09 14:34:2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331032_C.pdf
業績不佳,無甚表現
3 : 自動波人(1313)@2011-06-22 01:48:26

唔覺唔覺,升左5成
4 : GS(14)@2011-06-22 07:40:50

真是日日創新高
5 : Liver7(11517)@2011-06-22 08:51:54

本公司股份將於二零一一年六月
二十二日上午九時正起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暫停買賣,以待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及
合併守則刊發公告。
6 : Hierro(1191)@2011-06-22 19:45:2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622299_C.pdf

終於明白點解爆升
若賣得成,值得憧憬


(本人評語不構成買賣建議,讀者應為自己的買賣行為負責)
7 : 無名(6821)@2011-06-22 20:26:01

魚兄呢番話..(值得憧憬)當日在8050都有人曾經講過!
在下都提醒過當事人,希望事件不要重演。
8 : Hierro(1191)@2011-06-22 20:39:08

7樓提及
魚兄呢番話..(值得憧憬)當日在8050都有人曾經講過!
在下都提醒過當事人,希望事件不要重演。



我都記得
以後小弟用字會好小心

謝謝提醒
9 : GS(14)@2011-06-22 21:07:35

Webb哥今次又賺錢啦..
10 : GS(14)@2011-06-22 21:08:23

其實初頭都在想間野會賣,但是咁重債應該無人要,點知現在D人連爛貨都要,唉
11 : Hierro(1191)@2011-06-22 21:43:53

10樓提及
其實初頭都在想間野會賣,但是咁重債應該無人要,點知現在D人連爛貨都要,唉



殼價飛天
水源有限
爛橙都要食
12 : GS(14)@2011-06-22 21:57:26

睇佢點玩
13 : GS(14)@2011-06-22 21:57:33

隻野福建底
14 : 自動波人(1313)@2011-06-23 00:41:11

停牌前一日,臨收巿一下就掃晒成M貨
15 : dummy(3077)@2011-06-23 10:59:06

復牌表現失望左D
16 : GS(14)@2011-06-23 21:32:55

15樓提及
復牌表現失望左D


出了消息是咁
17 : Hierro(1191)@2011-06-24 01:14:23

16樓提及
15樓提及
復牌表現失望左D


出了消息是咁



其實已是十分不錯了
還未計算條友有機會只係吹水
18 : 龍生(798)@2011-06-24 04:18:28

真係升得好少

達Q的可能性不容忽視...如果鐵定成行, 仲唔飛天咩...
19 : Hierro(1191)@2011-06-24 11:02:32

18樓提及
真係升得好少

達Q的可能性不容忽視...如果鐵定成行, 仲唔飛天咩...



我反而覺得之前已經升左一段

而家回一回氣再上過都好正常

不過我總有預感條友在吹水

(不是買賣建議,自己小心留意買賣風險,本人絕不負責)
20 : 龍生(798)@2011-06-24 12:47:52

一半半啦

不過這種股又唔怕講, 反正都揚晒

嬴輸都唔關你事
21 : GS(14)@2011-06-25 10:46:18

我自己就覺得有少少可以去下,不過真係唔多,都是算
22 : GS(14)@2011-08-19 16:49:54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818649_C.pdf
盈警
23 : GS(14)@2011-08-19 16:52:16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818659_C.pdf
董事會謹此向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最新信息,有關出售事項之商討仍在進行中。於本公告日期,概無達成任何正式或具法律約束力之協議,故此,出售事項可能會或可能不會進行。
24 : 龍生(798)@2011-08-19 17:14:10

仲要盈警....但我估唔會有咩影響....

去到呢步, 舊生意係點己不重要....重要的是新主是否傾得掂...

這份公告真的什麼也看不出....真刺激
25 : GS(14)@2011-08-30 23:07:0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830872_C.pdf
無錢賺,負債重,大股東墊好多錢

預期本集團將傾力向其他一線客戶取得更多業務,並帶來額外收益。總體而言,預期客戶會部份地恢復訂單量,本集團對二零一一年下半年之前景仍持審慎正面態度。

...
前景
於二零一一年上半年,受日本發生地震後經濟不穩定之影響,本集團之業務量及盈利能
力均有下跌。期內,高爾夫球設備銷量大幅減少,高爾夫球袋分部則在嚴峻的營商環境
下有所增長。為有效地應對挑戰,本集團銳意實行生產流程檢討計劃,以期提升生產力
及合理調配成本。此外,本集團繼續把更大部分生產遷移至山東生產設施,以便實現成
本差異優勢,從而在銷量減少的情況下部份地重拾先前的利潤。
憑藉已增強之客戶網絡及已提升之生產力,本集團持審慎正面態度,認為高爾夫球設備
業務於二零一一年下半年應有所回彈,高爾夫球袋分部則在挑戰重重、前景不明朗的經
濟狀況下持續發展並取得合理的業績。此外,與一線客戶間開展業務之潛力前景喜人。
憑藉本集團具備之競爭優勢及取得成功之決心,預期本集團會進一步招徠其他的一線知
名品牌,從而夯實集團之客戶基礎。
為達致長遠發展,本集團正伺機研究涉足若干工具產品之生產業務,該等產品所用之鑄
造技術與本集團生產高爾夫球頭採用者相同。此乃本集團將業務多元化之契機,基本符
合本集團現有設備及機器配置情況,可使有用資源物盡其用以創造收益。本集團正與有
關方接洽,以期於本年度開展潛在業務。本集團具備相關的技術實力,完全可適時把握
這一新商機。本集團亦會時刻留意市場動態,確保能早著先機及迅速克服挑戰。

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刊發公告通知股東及投資者,本公司控股股東CM
Investment Co., Ltd.及本公司董事朱振民先生正與一名獨立第三方就(其中包括)出售彼等
於本公司之股權予該獨立第三方進行初步磋商,倘出售事項得以落實,則可能導致本公
司之控股權出現變動及作出或會影響股東權益之其他相關安排。隨後,本公司分別於二
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按月刊發公告,載列上述討論之進展。
股東及公眾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
於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本公司另行刊發盈利警告公告通知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本集
團於截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錄得之收益及溢利淨額將大幅下跌,此乃主要
由於全球經濟動盪及日本發生地震事件所致。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依賴盈利警告及買賣
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26 : GS(14)@2011-09-07 21:11:10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907584_C.pdf
傾唔埋
27 : Hierro(1191)@2011-09-07 21:12:10

個人感覺另一隻都好危險
市況差,市場對未來前景期望亦很差
28 : GS(14)@2011-09-07 21:24:26

643?
29 : Hierro(1191)@2011-09-07 21:25:56

28樓提及
643?



車軚
30 : GS(14)@2011-09-07 21:27:35

29樓提及
28樓提及
643?



車軚


1187
31 : 龍生(798)@2011-09-08 00:55:40

看看明天如何吧....

又唔係升得多....而且大股東無心戀戰

稍後市好, 可賣第二次

不過最大問題在於先前因賣殼慨念, 令這股像疆屍的定在0.6....

如今撻Q, 只怕要補回....
32 : GS(14)@2011-09-08 07:35:50

好驚跌到40仙
33 : Hierro(1191)@2011-09-08 10:32:27

32樓提及
好驚跌到40仙


應該唔會咁低
34 : CHAUCHAU(1254)@2011-09-08 19:44:36

33樓提及
32樓提及
好驚跌到40仙
應該唔會咁低

如49仙頂唔住,怕要下試起步大陽腳43仙
35 : hsts(1521)@2011-09-08 19:56:02

今日跌幅榜no.1smiley
36 : GS(14)@2011-09-08 21:15:31

暫時應該呢個位有支持
37 : fineram(806)@2011-09-08 21:31:45

似657 今年傾唔成咁lor... 回返原步
38 : GS(14)@2011-09-08 21:32:07

657太貴
39 : 龍生(798)@2011-09-09 01:40:28

fineram 似乎眉間鎖了點傷心事呢~
40 : Clark0713(1453)@2011-10-21 23:14:33

順龍控股 供股

2供1 供股$0.39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1021423_C.pdf
41 : hsts(1521)@2011-10-21 23:57:00

40樓提及
順龍控股 供股

2供1 供股$0.39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1021423_C.pdf


幾趣緻, 好抵供
42 : 龍生(798)@2011-10-22 03:01:48

抵就唔算抵了.....

22000時大市未跌, 佢都0.4...

而家又0.4

只怕供股續命成功後, 有一輪沉寂...

但從另一角度看, ...嗯...還是看結果才算吧, 哈哈
43 : greatsoup38(830)@2011-10-22 11:06:3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1021423_C.pdf
2供1@39仙,大股東包銷
44 : CHAUCHAU(1254)@2011-10-22 11:27:32

長毛都有
45 : GS(14)@2011-10-22 13:31:47

44樓提及
長毛都有


中晒野
46 : 龍生(798)@2011-10-22 16:36:41

嗯嗯....睇睇開盤點情況吧
47 : Hierro(1191)@2011-10-24 01:48:19

46樓提及
嗯嗯....睇睇開盤點情況吧



我都係咁話
48 : 無名(6821)@2011-10-24 11:27:52

星期五就除權?為何那麼快?聯交所上次有無通過先表決後除權呢?
49 : Hierro(1191)@2011-10-24 12:08:46

48樓提及
星期五就除權?為何那麼快?聯交所上次有無通過先表決後除權呢?



這次供股應該不用過股東會
50 : GS(14)@2011-10-24 21:13:39

49樓提及
48樓提及
星期五就除權?為何那麼快?聯交所上次有無通過先表決後除權呢?



這次供股應該不用過股東會


早知我就唔寫那個啦
51 : GS(14)@2011-10-24 21:13:56

真是畀晒啟發D公司點抽多D水
52 : Hierro(1191)@2011-10-24 21:22:00

51樓提及
真是畀晒啟發D公司點抽多D水



無計,這個真係預左
53 : GS(14)@2011-10-24 21:23:22

52樓提及
51樓提及
真是畀晒啟發D公司點抽多D水



無計,這個真係預左


可能唔關事的...但是新世界同呢間都咁做...就有些神奇
54 : Hierro(1191)@2011-10-24 21:24:38

53樓提及
52樓提及
51樓提及
真是畀晒啟發D公司點抽多D水



無計,這個真係預左


可能唔關事的...但是新世界同呢間都咁做...就有些神奇



對,都係二供一,都係唔洗過股東會,都係好快除權

留意多一陣

可能好快又有新變招昆錢
55 : GS(14)@2011-10-24 21:25:33

可能是炒高先供呢,還可以10供1,1送4輪,這都避過了送輪不可多於5送1限制...
56 : Hierro(1191)@2011-10-24 21:26:53

55樓提及
可能是炒高先供呢,還可以10供1,1送4輪,這都避過了送輪不可多於5送1限制...



港交所真係廢的,唉

不過若真是炒高供,那麼供錢的機會很高了
57 : GS(14)@2011-10-24 21:27:35

炒高供,同供乾供錢可以無關,只要筆錢未來可以套出,幾錢供都無問題
58 : GS(14)@2011-10-24 21:27:48

炒起的,只是睇資產質素
59 : Hierro(1191)@2011-10-24 21:29:20

57樓提及
炒高供,同供乾供錢可以無關,只要筆錢未來可以套出,幾錢供都無問題



對啊,無本供股

361唔知,但新世界中國買垃圾一點也不出奇
60 : GS(14)@2011-10-24 21:29:49

59樓提及
57樓提及
炒高供,同供乾供錢可以無關,只要筆錢未來可以套出,幾錢供都無問題



對啊,無本供股

361唔知,但新世界中國買垃圾一點也不出奇


唔知囉
61 : Hierro(1191)@2011-10-24 21:31:30

60樓提及
59樓提及
57樓提及
炒高供,同供乾供錢可以無關,只要筆錢未來可以套出,幾錢供都無問題



對啊,無本供股

361唔知,但新世界中國買垃圾一點也不出奇


唔知囉



應該要買的(地)就買唔到

就算買到,都係次級貨

但有一樣野肯定(會)買(到的),就係垃圾

哈哈
62 : GS(14)@2011-10-24 21:34:49

咁我又唔睇衰佢地的
63 : Hierro(1191)@2011-10-24 21:36:15

62樓提及
咁我又唔睇衰佢地的



爸爸同仔仔 level 差太遠,唉
64 : GS(14)@2011-10-24 21:46:46

63樓提及
62樓提及
咁我又唔睇衰佢地的



爸爸同仔仔 level 差太遠,唉


兩個一擔擔
65 : CHAUCHAU(1254)@2011-10-26 23:58:32

http://www.hkex.com.hk/chi/market/partcir/sehk/2011sehk_c.htm
就順龍控股有限公司(證券代號361)2供1供股,將於除權日(2011年10月28日)
66 : Hierro(1191)@2011-11-09 00:18:39

http://realblog.zkiz.com/Hierro/29068
順龍國際(361.HK)之一---歷史篇
67 : lam(884)@2011-12-06 11:40:40

供完又無動作
68 : Clark0713(1453)@2012-02-03 22:20:30

盈利警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203872_C.pdf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預期本集
團於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將錄得虧損,而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則錄得溢利。該預期虧損主要由於經濟動盪致使客戶訂單減少及一主要客戶
將新產品之交付時間由本年度調整至下一個財政年度,令本集團於二零一一年之營業額
大幅下跌所致。董事會認為本集團之財務狀況依然穩健。"
69 : Heidi(3062)@2012-02-03 22:45:59

67樓提及
供完又無動作

拿,有動作啦~
70 : GS(14)@2012-02-04 11:51:26

69樓提及
67樓提及
供完又無動作

拿,有動作啦~


睇番上市時的業績,覺得好假
71 : GS(14)@2012-03-10 18:29:0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309580_C.pdf
賣物業

進行該等出售事項之理由及所得款項之用途
本集團主要從事製造及買賣高爾夫球設備、高爾夫球袋及配件業務。
本集團在中國成立其他附屬公司後,增城順龍及順興之營運水平下調,原本由增城順龍
及順興負責之日常業務已逐漸由本集團之其他中國附屬公司擔起。
鑑於增城順龍及順興之營運水平下調,董事遂考慮精簡本集團之營運模式,及重新調配
本集團之資源。為此,董事認為,該等出售事項實為本集團變現其於第一處物業及第二
處物業之投資之尚佳機會,且該等出售事項之所得款項可進一步增強本集團之現金流。
此外,根據第一份出售協議之條款,增城順龍可繼續使用第一處物業直至二零一三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為止,使得本集團有額外時間重新調配資源及精簡營運模式。故此,董事
會認為該等出售事項概不會對本集團之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經考慮上述者後,董事認為,該等協議之條款及條件屬公平合理,且該等出售事項符合
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72 : greatsoup38(830)@2012-04-06 17:02:06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N201203307109_C.pdf
轉盈為虧,應收極高,債還輕,但應收較高

本集團一貫遵循之策略為利用山東生產設施所處華北地區經營成本更為低廉之優勢,最
大限度地實現利益及節省開支。成立以來,山東生產設施不斷擴展,本年度完成本集團
高爾夫球棒(球桿除外)約三分之二之生產。本集團進一步計劃於二零一二年將球桿生產
由廣東生產設施遷移至山東生產設施。是項安排旨在將高爾夫球棒及相關組件之整體生
產整合於同一設施,以提高效率及節省成本。為進一步精簡營運,本集團已於山東生產
設施安排若干高爾夫球袋之生產量,藉以應付包括高爾夫球袋作為配件之高爾夫球桿組
的訂單。此舉有助於降低由本集團廣東生產設施長途運送大量高爾夫球袋至山東生產設
施進行高爾夫球桿組包裝以出口予客戶相關之運輸成本及降低風險。山東生產設施增強
本集團的競爭優勢及為本集團提供有效平台,促進本集團向該等正在物色其他優質供應
來源的一線高爾夫球品牌取得新業務。

...
前景及風險因素
前景
二零一一年對本集團而言挑戰重重。儘管本集團盡力及時處理訂單以實現更多收入,惟
一名主要客戶將若干項目之推出時間重新安排至下一個財政期間,故本集團無可避免地
出現銷售額減少。在對銷高爾夫球袋(為高爾夫球桿組的組成部分,其銷售額已適當歸類
至高爾夫球設備分部的營業額)分部間銷售之前,高爾夫球設備分部及高爾夫球袋分部均
錄得明顯銷量下滑。為降低銷售減少造成的不利影響,本集團加強成本控制措施以助合
理支配開支,並繼續將更多生產活動轉移至山東生產設施,以進一步削減製造成本。
本集團透過強大的客戶網絡與客戶進行交流以掌握市場動向及瞭解個別事件,藉此把握
每一次商機,創建商業理念並提出業務方案。本集團正努力嘗試與一卓越的高爾夫球品
牌於二零一二年建立業務關係,且本集團已就此提供有關產品樣本,並有待回覆。此
外,本集團認為現有主要客戶的業務存在巨大的增長潛力,故本集團已與其設定長遠發
展及合作目標。本集團亦預期將繼續招徠更多新品牌進行合作,以增強客戶組合,實現
本集團長期價值及利益。

為達致長遠發展,本集團已開始涉足若干工具產品之生產業務,該等工具所用之鑄造技
術與本集團生產高爾夫球頭採用者相同。工具產品已於二零一二年第一季度開始付運,
且本集團預期將取得更多工具產品訂單。該項目乃本集團業務多元化發展之契機,可使
本集團生產資源物盡其用以創造額外收益,高爾夫球設備淡季尤其如此。

計入年結日後的實際付運量,本集團於二零一二年至今已取得超逾 150,000,000港元的
客戶訂單,並將不時接獲新增訂單。本集團矢志把握商機創建業務,同時繼續發展現有
客戶組合以達致長遠發展。根據目前的訂單趨勢及現行市況,管理層對二零一二年的業
務前景持審慎態度。在活躍而動盪的經濟環境下,預計高爾夫球設備業務可實現局部反
彈,而高爾夫球袋業務應取得合理發展。本集團亦將密切關注市場發展及變動,以確保
及時準確地作出符合本集團利益的回應。
73 : 鉛筆小生(8153)@2012-08-06 17:19:53

20樓提及
一半半啦
不過這種股又唔怕講, 反正都揚晒
嬴輸都唔關你事


此乃重點

不過, 去存庫是重點
http://news.ef360.com/Articles/2012-7-25/283752.html

貨品是不值錢, 變到幾多, 就看今次孫揚了

經濟差做一年大撇賬, 就能洗去多年的壞賬

08年不少企業如此
74 : greatsoup38(830)@2012-08-06 17:33:46

呢隻是做哥爾夫球的
75 : GS(14)@2012-08-31 17:31:49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829643_C.pdf
盈利增66%,至100萬,債輕

前景
憑藉不懈的努力,本集團高爾夫球設備的銷量及銷售總額於二零一二年上半年成功取得
反彈。然而,高爾夫球袋分部的銷售於期內大幅下跌,主要由於一名主要客戶將其出口
訂單轉往其本身於東南亞的生產廠房。儘管出現上述舉措,本集團仍可能從該客戶於中
國國內市場中獲取若干業務,以補償因撤銷本集團的出口訂單所引致部分收益損失。為
有效地應對挑戰,本集團銳意實行生產流程檢討計劃,以期提升生產力及效率。此外,
本集團決定把球桿生產遷移至山東生產設施,以便發揮華北業務可取得的成本節省優
勢,並能緩解華南業務所產生的成本上漲的影響。
憑藉已增強之客戶網絡及已提升之生產力,本集團持審慎具信心態度,認為假若市況並
無重大不利變動,儘管經濟動盪所帶來的各種挑戰,高爾夫球設備分部於二零一二年下
半年將能如期有合理表現,而高爾夫球袋分部將盡力謀求穩定表現。本集團在鞏固與現
有客戶之間的業務的同時,矢志把握每個發展新業務的機會。憑藉本集團具備之競爭優
勢及取得成功之決心,預期本集團會進一步招徠其他的一線知名品牌,從而夯實本集團
之客戶基礎。
為達致長遠發展,本集團已開始小規模生產若干工具產品,該等產品所用之鑄造技術與
本集團生產高爾夫球頭採用者相同。此乃本集團將業務多元化之契機,以充分使生產資
源物盡其用以創造收益。本集團時刻留意市場變動及發展,確保能早著先機及迅速克服
挑戰。

76 : qt(2571)@2013-02-21 21:39:5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30221482_C.pdf

盈利警告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預期本集團於截
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將錄得虧損。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之業績亦錄得虧損。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預期虧損主要
由於本年度較後期之若干預期訂單項目並未落實,而若干其他訂單之出貨量因業務環境
動盪而遭客戶減少及╱或拆分,導致本集團於二零一二年之�業額繼續低迷所致。
董事
會認為本集團之財務狀況依然穩健,並相信本集團之表現於來年將有所好轉,原因為根
據其最近期之交付記錄,二零一三年一月之出貨量回升至約36,000,000�元。
77 : greatsoup38(830)@2013-02-21 23:53:58

盈警
78 : qt(2571)@2013-03-29 19:56:03

虧損金額勁過舊年
79 : greatsoup38(830)@2013-03-29 21:20:47

虧損多6%,至2,040萬,債一般
80 : GS(14)@2013-06-11 23:37:48

http://webb-site.com/audio/0361_2013-06-10_1359.mp3
Webb 哥一出手,就爆
81 : lam(884)@2013-06-12 09:17:18

山東佬,齊鲁証券。
82 : greatsoup38(830)@2013-06-12 10:15:26

81樓提及
山東佬,齊鲁証券。


班人持有好多貨?
83 : greatsoup38(830)@2013-09-19 00:35:5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30829692_C.pdf
361
盈利增4.4倍,至540萬,輕債
84 : aaaavvvv(42169)@2013-12-11 23:34:10

異动,今次唔知賣唔賣成……
85 : greatsoup38(830)@2013-12-11 23:50:09

有排啦
86 : aaaavvvv(42169)@2013-12-12 00:49:44

greatsoup3885樓提及
有排啦


魏力甘岩推喎,听日有戲睇XD
87 : beer(32037)@2013-12-12 02:13:56

有文章嗎
88 : greatsoup38(830)@2013-12-12 23:06:4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1212/18547315


港股圓頂派貨後急插,圖表形成島形頂,如日內大裂口下跌,見頂風險將大增,昨已在fb建議減倉,特別是近期熱炒的二三線濠賭股及環保股。恆指失守11月大裂口底部,有近七成藍籌已失守該防線,形勢不妙,加上近月一見大陰燭,短期都冇運行,目前就算不離場觀望,亦應稍作減持。

睇開本欄的戰友都知,魏力作戰方針一向係「追破頂,不撈底」,咁係咪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撈?當然不是。廣船(317)昨急插至14.3元拗腰勁彈,埋單16.3元,低位彈足兩蚊。昨文有提及,如調整黃金比率0.382倍,可低見14.6元,有計數為基礎,當其反彈至15蚊時,就是撈底的好時機,因見底訊號經已出現。
順龍控股(361)昨炒高一成,成交急增,似想有一番搞作。魏力睇過條數,發現甚有賣盤條件,業績亦正在改善,是逆市冷敲的選擇之一。順龍主攻高球用品產銷,業務簡單乾淨,市值僅2.2億元。今年上半年業績翻身,多賺1.4倍至628萬元,營業額大增29%,相當靚仔,現時PB僅0.7倍,估值偏低。5月份售增城廠房,套現近3,500萬元,令負債顯著下降,似有「淨身」賣殼的味道。
睇埋走勢,橫行五個月後,昨大成交突破一年高位,似為春江鴨進場,RSI及MACD均呈升勢,齋睇圖都值得小注一炒。
89 : qt(2571)@2014-02-27 19:41:11

正面盈利警告
90 : ksir(45311)@2014-03-26 12:50:16

異動空間:逆市尋寶睇實兩股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40326/18669013

旭光(067)遭沽空機構Glaucus出報告怒踩,急瀉後停牌,觸發民企股災;另外納指插水,騰訊(700)重創半成,拖垮科網、手遊、手機、支付及彩票股,加上風電、光伏等新能源股散水,全日逾千股份下跌,直頭係股災!新一輪跌市一觸即發,呢個時候只能盡量撤退,靜觀其變,方為上策。

舊經濟股相對硬淨,係因為一早已大跌,但基本因素疲弱,最多只能低位徘徊,追入值博率不高。至於濠賭股仍處高位,相當高危,隨時成下輪洗倉對象。咁嘅市況,寫推介認真頭痛!翻箱倒籠,總算搵到兩隻細價股,圖表吸引,能在寒風中屹立不倒,應有後着!順龍控股(361)上月底發盈喜後,股價輾轉向上,昨逆市升一格,收0.62元,成交配合。小注跟進,可博三重驚喜:本周五業績、派息及賣殼憧憬。目前市值不足3億銀,且賣盤消息頻傳,空穴來風,未必無因。

另一隻係遠東控股(036),噚日下半場突然發力抽升13%,突破1月以來橫行區,成交急升。上月以現金加股票向邱達根收購半山物業,配股價0.425元。完成交易後,邱生的持股量將升至31.62%,連同邱氏家族合計達47.18%,增持背後料有後着。目前市值僅2.2億元,莫非為賣殼鋪路?睇走勢,如升穿5毫則可以一試。

魏力
91 : ksir(45311)@2014-03-26 14:51:05

突破 52 週新高
92 : greatsoup38(830)@2014-03-26 22:39:34

古天樂入股真是咁勁
93 : 鉛筆小生(8153)@2014-03-26 22:46:50

greatsoup3892樓提及
古天樂入股真是咁勁


唔關佢入股事吧, 關會唔會係泊車仔
94 : greatsoup38(830)@2014-03-26 22:51:44

鉛筆小生93樓提及
greatsoup3892樓提及
古天樂入股真是咁勁


唔關佢入股事吧, 關會唔會係泊車仔


我真是唔知道
95 : fatlone168(20094)@2014-03-27 11:06:50

古天樂為人低調, 實際, 我覺得佢想做上市公司老闆都唔出奇

連周大師都幫手吹兩嘢, 故事應未完吧

下一個做上市公司既藝人應是謝霆鋒 (如果古天樂真係做咗既話)
96 : greatsoup38(830)@2014-03-27 22:50:23

謝生好似賣左盤,又好似唔是
97 : 鉛筆小生(8153)@2014-03-27 23:06:35

古天樂做唔到主席
98 : greatsoup38(830)@2014-03-27 23:53:33

鉛筆小生97樓提及
古天樂做唔到主席


有官非嘛
99 : fatlone168(20094)@2014-03-28 09:30:29

greatsoup3898樓提及
鉛筆小生97樓提及
古天樂做唔到主席


有官非嘛


好多人都有講到佢早年犯事呢一點, 做唔到主席係咪買隻殼返嚟都無用?
100 : 鉛筆小生(8153)@2014-03-28 11:07:54

fatlone16899樓提及
greatsoup3898樓提及
鉛筆小生97樓提及
古天樂做唔到主席


有官非嘛


好多人都有講到佢早年犯事呢一點, 做唔到主席係咪買隻殼返嚟都無用?


博佢條水喉夠大, 夠粗ONLY

我個人LOOK FWD
101 : jj1984(29252)@2014-03-28 15:17:27

周顯提到個位RICKY是誰?
102 : sunshine(3090)@2014-03-28 22:49:54

2013 result announced, no dividend and still high PE. Not attractive if just looking at the financial performance!
103 : 鉛筆小生(8153)@2014-03-29 07:27:08

This stock might have catalyst of mr cool....anyone know how mr cool can do?
104 : greatsoup38(830)@2014-03-29 13:11:26

361
轉盈1,200萬,輕債
105 : CY(37353)@2014-03-29 20:36:17

買少少
106 : iniesta(1400)@2014-03-30 02:44:15

唱行哂既野, 賭味濃, 冇咩興趣
107 : 鉛筆小生(8153)@2014-03-30 13:59:52

iniesta106樓提及
唱行哂既野, 賭味濃, 冇咩興趣


我見到份業績, 卻見到特別之處,

作為進一步精簡營運架構及提升營運效率其中一步,本集團於去年決定並宣佈,附屬公
司廣州順興高爾夫球製品有限公司(「廣州順興」,為已出售的廣州順興設施原擁有人),
與另一間附屬公司增城市順龍高爾夫球製品有限公司(「增城順龍」,為永和設施的現任擁
有人)合併。增城順龍將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接管廣州順興之所有資產及負債,包括僱員
在內。於合併完成後,廣州順興將予解散。年內,本集團已獲得當地中國政府批准廣州
順興與增城順龍合併,合併已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完成,且廣州順興已予解散。是項安排
純屬集團內部重組,對本集團概無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於二零一二年出售廣州順興設施以部分變現本集團在華南之閒置產能後,本集團再度把
握機會處置位於中國廣東省之永和設施。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本公司公佈本集團
與獨立第三方訂立協議,以按現金代價人民幣28,000,000元有效出售永和設施,出售方式
為由買方收購一間公司(「目標公司」)之全部股本權益,該公司將於重組後成立,根據重
組,擁有永和設施之附屬公司將按照中國法律拆分成兩間公司,其中一間為目標公司,
而成立目標公司旨在(其中包括)根據上述協議接管永和設施。交易及相關安排詳情載於
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之公佈內。交易正如期進行,本集團已於二零一四
年一月獲得當地中國政府批准將上述擁有永和設施之附屬公司予以拆分。預期移交目標
公司股本權益之事宜將於二零一五年內完成。屆時,將永和設施交吉交付予買方後,本
集團將租用或遷入較小的廠房以開展在中國廣東省之製造業務。交易令本集團得以完成
變現在華南之餘下閒置產能,符合本集團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於報告日期,本集團已
收取買方支付之按金人民幣8,000,000元,該款項已用於削減本集團之銀行債務及提供營
運資金。


...
...
...

地區分部
對美國主要客戶之銷售額大幅回彈,令本集團對北美洲市場的付運在金錢價值及佔集團
營業額比例方面均有顯著增加。作為世界上最大的高爾夫球市場,北美洲保持著最大地
區分部的地位,在二零一三年佔本集團營業額的67.0%(二零一二年:49.7%)。其他地

區分部包括日本、亞洲(不包括日本)、歐洲及其他國家,分別佔本集團年內營業額的
13.5%、8.9%、7.2%及3.4%(二零一二年:分別為15.6%、18.6%、12.4%及3.7%)。


好一隻老美復甦股
108 : 鉛筆小生(8153)@2014-03-30 14:01:52

第二,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N201403281149_C.pdf
本集團奉行尋找機遇與信譽良好的高爾夫球品牌合作的策略,該等品牌在動態環境中正積極尋求或熱衷於取得高品質之替代供應來源。集團正在取得令人滿意的進展,並期待建立及增加新業務關係,以期納入本集團的客戶組合


似想賣貴EQUIPMENT 咁款, 走進高毛利之場
109 : ninomiyau(41302)@2014-03-30 14:56:24

剛睇到早幾日萬南的專欄話古仔買的係1361不是361....
http://www.metrohk.com.hk/index.php?cmd=detail&id=230146&search=1
110 : 鉛筆小生(8153)@2014-03-30 15:49:26

ninomiyau109樓提及
剛睇到早幾日萬南的專欄話古仔買的係1361不是361....
http://www.metrohk.com.hk/index.php?cmd=detail&id=230146&search=1


我相信周顯D風多過萬南
http://www.am730.com.hk/column-200106

這幾天,在討論區熱傳著一位「K」姓男星買了一間上市公司控制性股權。這則消息是來自某傳媒,然後另一傳媒又報道出來,即是說,前後一共有兩間傳媒報道過這件事。這位大手筆買殼男星,報道雖然沒有正式開名,但根據形容,呼之欲出,所有網民都猜到是靚仔型男古天樂。
古天樂本身已是非常有錢的人,買一隻殼要幾億元,他應可拿得出來,不過相信有點吃力。但在市場中無人不知,古仔在股壇商界也有好幾個知心好友,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疊水的,這些都是硬度超高、長度也超長的水龍喉,可以射住古仔。
我絕對有理由相信,如果古仔買殼,這些好友一定很願意出錢出力,夾錢兼度橋,去支持古仔做生意。換言之,由市場最top的人去度橋,再由市場最多水的人去出錢,古仔買殼,又怎會不叫到殺聲震天呢?
寫到這裏,我恐怕大家誤會,讀者可千萬別想歪了,以為這涉及男女私情關係。我可以說,肯定這不是男女關係,而是男人和男人之間的友誼交情,老友要創業,自己義不容辭,出手相助的那一種而已。
據我在市場收風所知,古天樂買了的這一隻殼,就是「順龍控股」(361)。
「順龍控股」在2000年上市,主要業務是生產高爾夫球具及球頭產品,第一個搞手是我的朋友Ricky,後來David Webb大力宣傳,風光了一陣,我笑同Ricky說:「車,David Webb都要執你口水尾啦。」
按:Ricky是我很要好的朋友,大家常常一起去蒲去玩。這些年來,他的錢愈揾愈多,搞的股票隻隻是幾十億元市值的大嘢,隻隻升幾倍,真的是好犀利也。「順龍控股」這股票,兩億幾元市值,本業有錢賺,仲發埋盈喜添。這種股票的合理市值是5億元以上,即是每股1元以上,即超過現價的50%。換言之,以現價位計,這股票接近是無得輸的。
以上只是計算它的現時價值,假如傳聞正確,真的是古天樂買殼,那就會再升一浸。如果古天樂後面的超級朋友決心和他一起演出一場大龍鳳,嘿嘿,那就是幾十倍的升幅了。這當然是很有可能的事,因為沒有過百億元的生意,古仔的朋友又怎放在眼裏呢?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逢周一、三、四刊出
111 : 鉛筆小生(8153)@2014-03-30 15:50:44

http://biz.ppsj.com.cn/2009-6-27/175689015.html
古天乐获体育用品品牌邀请,昨日出席慈善活动。活动共回收一千三百六十一对球鞋,并为香港世界宣明会筹得十万元善款,古天乐亦即场捐出一对旧球鞋,为慈善出一分力。古天乐透露家中收藏超过一百对鞋,很多只是穿一至两次,曾经有朋友建议他将服装及鞋子拿到二手店售卖,但他感到没有这样需要,宁愿将之拿出来捐给慈善机构。
  
   昨日正值父亲节,古天乐表示当晚会陪父亲吃饭庆祝,对于有否预备礼物,他说:“阿爸的东西应有尽有,我通常会偷偷走进他的房间,看看他有什么东西坏了或旧了。(会否让爸爸饮新抱茶或抱孙作礼物?)他没催促我,也不能急,同学们就催促我,因为他们已经结婚了。(现在身边有否理想对象?)拍完一部戏就拍另一部,大家通常没再联络,就算是圈内、圈外也很难迁就时间。”
  
   早前古天乐为内地一个轮胎品牌担任代言人拍摄电视广告,但由于他的普通话发音不太准,被部分网友取笑,并将该广告上载到网页上,对此古天乐强调不作响应。

那轮胎品牌好似大搞GOLF?
112 : 鉛筆小生(8153)@2014-03-30 15:51:43


113 : ninomiyau(41302)@2014-03-30 17:11:01

謝謝鉛筆兄...不過依家出來的訊號仍然唔多...
單看股價走勢, 361賣殼的機會肯定大過1361....
114 : fatlone168(20094)@2014-03-31 11:01:38

ninomiyau113樓提及
謝謝鉛筆兄...不過依家出來的訊號仍然唔多...
單看股價走勢, 361賣殼的機會肯定大過1361....


如果傳出嚟既風係「賣殼」

咁應該可以排除1361

如果只是入股, 則兩隻都得

入咗等撚太撚做嘢
115 : iniesta(1400)@2014-03-31 14:40:11

fatlone168114樓提及
ninomiyau113樓提及
謝謝鉛筆兄...不過依家出來的訊號仍然唔多...
單看股價走勢, 361賣殼的機會肯定大過1361....


如果傳出嚟既風係「賣殼」

咁應該可以排除1361

如果只是入股, 則兩隻都得

入咗等撚太撚做嘢


1361走老土路線 (冇扁義,因為好大市場)
match唔到高端二字
入股都應該排除
116 : 鉛筆小生(8153)@2014-03-31 14:42:22

1361 算吧啦
117 : lam(884)@2014-03-31 15:08:09

佢老人家隻隻都話賣,邊信得咁多呀!
信自己好過
118 : GS(14)@2014-03-31 23:02:35

lam117樓提及
佢老人家隻隻都話賣,邊信得咁多呀!
信自己好過


他真是無話過邊隻唔賣
119 : ninomiyau(41302)@2014-03-31 23:31:52

佢老人家自己都講明係專炒賣殼同細價股
120 : GS(14)@2014-04-01 00:48:03

老人家d研發團隊就驚驚地
121 : greatsoup38(830)@2014-09-16 10:19:44

賣盤
122 : beer(32037)@2014-09-16 10:45:04

還記得有報紙說古天樂要買
123 : 太平天下(1234)@2014-09-16 12:21:06

beer122樓提及
還記得有報紙說古天樂要買


我都記得,唔係報紙新聞,係周大師點評。
124 : greatsoup38(830)@2014-09-16 22:39:59

太平天下123樓提及
beer122樓提及
還記得有報紙說古天樂要買


我都記得,唔係報紙新聞,係周大師點評。


兩個都有,幾份新聞有講,周大仙都有提
125 : 鉛筆小生(8153)@2014-09-19 16:27:04

當時應該係傾緊賣, 終於賣得成, 苦戀等候終成眷屬
126 : greatsoup38(830)@2014-09-20 11:59:52

鉛筆小生125樓提及
當時應該係傾緊賣, 終於賣得成, 苦戀等候終成眷屬


唔知,等作價
127 : bciilbm(6899)@2014-12-24 14:28:31

呢隻野點解買家咁耐都唔出offer, dd 都做完曬, 拖咁鬼耐係咪唔想買
128 : Clark0713(1453)@2014-12-24 17:06:54

肯定不是古生有能力去買。
129 : 太平天下(1234)@2014-12-24 20:30:15

Clark0713128樓提及
肯定不是古生有能力去買。


周生話佢有把有錢friend.

不但我都唔太信,拍movie已經咁賺錢。仲買間上市公司係揾苦黎辛
130 : ninomiyau(41302)@2014-12-25 02:46:47

古生只係人頭
131 : GS(14)@2014-12-26 23:47:31

有邊個人想用個咁人頭?
132 : Clark0713(1453)@2014-12-27 00:36:46

人乜鬼野頭,現在根本不是古天樂在傾。
133 : GS(14)@2014-12-27 00:59:43

Clark0713132樓提及
人乜鬼野頭,現在根本不是古天樂在傾。


邊個傾緊
134 : greatsoup38(830)@2015-01-13 02:36:07

新買家
135 : ninomiyau(41302)@2015-01-13 02:59:59

唔似有心賣囉...
136 : greatsoup38(830)@2015-01-13 22:27:20

拖下都好
137 : fin_freedom(6594)@2015-01-13 23:12:32

對邊個好?

greatsoup38136樓提及
拖下都好

138 : greatsoup38(830)@2015-01-13 23:19:07

對股價好
139 : GS(14)@2015-04-28 17:22:24

盈利降50%,至600萬,輕債
140 : GS(14)@2015-07-03 01:03:18

終於賣盤
141 : greatsoup38(830)@2015-07-11 12:23:41

1.0684 全購價
142 : 太平天下(1234)@2015-07-11 22:51:46

greatsoup38141樓提及
1.0684 全購價


原股東保留2.2%,雖不算多,但會不會有什麼原因
143 : kenkenfly(1354)@2015-07-12 23:21:19

之前公告提及只得兩位潛在買家,突然間殺出一個程咬金.....
144 : greatsoup38(830)@2015-07-12 23:56:27

太平天下142樓提及
greatsoup38141樓提及
1.0684 全購價


原股東保留2.2%,雖不算多,但會不會有什麼原因


一般都話有後著
145 : GS(14)@2015-07-31 17:45:23

profit warning
146 : GS(14)@2015-07-31 18:11:37

盈利警告
147 : greatsoup38(830)@2015-08-19 15:24:32

轉虧1,400萬,輕債
148 : greatsoup38(830)@2015-09-15 01:54:10

people head
149 : greatsoup38(830)@2015-12-05 11:46:22

1送4紅股
150 : greatsoup38(830)@2016-01-11 19:43:50

買野
151 : GS(14)@2016-02-02 23:09:13

以現金及承兌票據購入塞班島地,實際垃圾
152 : 炮哥(56969)@2016-02-02 23:30:01

種債
153 : 太平天下(1234)@2016-02-03 00:07:48

greatsoup151樓提及
以現金及承兌票據購入塞班島地,實際垃圾


遟到又係想sell 賭場概念? 令我諗起周大師的華人策略
154 : 炮哥(56969)@2016-02-03 00:15:53

太平天下153樓提及
greatsoup151樓提及
以現金及承兌票據購入塞班島地,實際垃圾


遟到又係想sell 賭場概念? 令我諗起周大師的華人策略



可能又係相關人仕所為
155 : GS(14)@2016-02-03 09:59:25

炮哥154樓提及
太平天下153樓提及
greatsoup151樓提及
以現金及承兌票據購入塞班島地,實際垃圾


遟到又係想sell 賭場概念? 令我諗起周大師的華人策略



可能又係相關人仕所為


一條橋可以炒好多次的呀,但是今次目的應該在偷錢
156 : jj1984(29252)@2016-02-04 05:48:39

可能見個隻太平洋玩塞班島賭場散到咁多貨,之前另一隻係濟洲島賭場又係抽乾班老散,證明呢個概念是work的
157 : GS(14)@2016-02-04 13:05:04

賭錢真是幾好賺錢
158 : GS(14)@2016-02-19 00:54:40

盈警
159 : greatsoup38(830)@2016-04-03 03:44:54

轉虧4,700萬,重債
160 : 太平天下(1234)@2016-04-03 12:13:09

greatsoup38159樓提及
轉虧4,700萬,重債


咁快比新人玩到咁爛。
161 : greatsoup38(830)@2016-04-03 13:05:00

殼都無隻好下場
162 : 炮哥(56969)@2016-04-03 13:35:41

呢隻應會供股
163 : greatsoup38(830)@2016-04-03 15:08:16

現在真是都是咁搞架啦
164 : greatsoup38(830)@2016-06-22 02:44:33

贖回票據
165 : Clark0713(1453)@2016-07-08 00:46:15

盈利警告
166 : GS(14)@2016-07-08 15:02:54

盈利警告
167 : GS(14)@2016-07-11 11:59:36

SELL SHELL
168 : bylee(26720)@2016-07-11 17:43:06

up??
169 : 太平天下(1234)@2016-07-11 18:13:49

greatsoup167樓提及
SELL SHELL


咁都得? 家陣興摸貨?
170 : GS(14)@2016-07-11 23:14:26

上次隻1803 試過啦
171 : bylee(26720)@2016-07-12 10:03:14

摸貨?
how to do it?
172 : greatsoup38(830)@2016-07-15 05:39:44

黃有龍威晒,賤價買30幾億股
173 : 太平天下(1234)@2016-07-15 08:02:40

greatsoup38172樓提及
黃有龍威晒,賤價買30幾億股


如果賣到,就加埋賺晒
174 : bylee(26720)@2016-07-15 11:00:22

個價甘殘
賣貨中?
175 : 太平天下(1234)@2016-07-15 17:59:14

bylee174樓提及
個價甘殘
賣貨中?


黃生無得輸,其他人就要自求多福了
176 : GS(14)@2016-07-17 13:09:28

太平天下175樓提及
bylee174樓提及
個價甘殘
賣貨中?


黃生無得輸,其他人就要自求多福了


賺到笑,一鋪賺幾個億
177 : bylee(26720)@2016-07-19 11:30:46

How can he make money?
178 : greatsoup38(830)@2016-07-19 23:34:47

低買高拋
179 : bylee(26720)@2016-07-20 10:37:31

taking profit/selling now?
180 : greatsoup38(830)@2016-07-20 23:24:43

應該未到吧
181 : greatsoup38(830)@2016-09-19 01:34:54

虧損增140%,至3,300萬,重債
182 : GS(14)@2017-05-05 15:08:55

虧損增70%,至7,700萬,重債
183 : GS(14)@2018-04-19 06:10:54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孔德永、赵薇、黄有龙)



〔2018〕7号





当事人:孔德永,男,1969年10月出生,时任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文化,现已更名为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万家文化控股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集团)董事长。住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

赵薇,女,1976年3月出生,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拥有香港临时居留权、新加坡永久居留权,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黄有龙,男,1976年9月出生,新加坡籍,赵薇配偶,经常居住地:香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市场禁入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要求听证。应当事人孔德永、赵薇、黄有龙的要求,我会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和申辩。经复核,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万家文化控股权转让事项经过

2016年12月23日,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订《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向龙薇传媒转让其持有的18,500万股万家文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万家文化已发行股份的29.135%。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薇传媒将成为万家文化的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价款合计305,990万元,龙薇传媒分四笔向万家集团支付,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25,000万元;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120,000万元;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笔120,000万元;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80日内支付第四笔40,990万元。收购资金全部来源于龙薇传媒自有或自筹资金。

2016年12月27日,万家文化公告控股权转让事项。

2016年12月29日,万家文化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2017年1月12日,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公告披露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关于资金来源,本次收购所需资金305,990万元全部为自筹资金,其中股东自有资金6,000万元,已于2016年12月26日支付。向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必信)借款150,000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该借款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借款年化利率10%,担保措施为赵薇个人信用担保,银必信已于2016年12月26日发放19,000万元。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剩余的149,990万元,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目前正在金融机构审批流程中,融资年利率6%左右,担保措施为质押本次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审批流程预计于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若龙薇传媒未能及时足额取得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龙薇传媒将积极与万家集团进行沟通以使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同时继续寻求其他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

2017年2月13日,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转让给龙薇传媒的股份总数由原先的18,500万股调整为3,200万股,转让总价款调整为52,928万元,股份转让比例降至5.0396%,调整后的股份转让方案将不会造成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同日,万家文化公告收到上交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2017年2月14日,万家文化公告上述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2月16日,万家文化、万家集团、龙薇传媒以及各中介对上交所问询函做出回复:《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后,龙薇传媒立即就本项目融资事宜开始与A银行某支行展开谈判协商,双方于2016年12月29日达成初步融资方案。因本项目融资金额较大,故需上报A银行总行进行审批。2017年1月20日,龙薇传媒接到A银行电话通知,本项目融资方案最终未获批准。此后,龙薇传媒立即与其他银行进行多次沟通,希望就本项目开展融资合作,但陆续收到其他银行口头反馈,均明确答复无法完成审批。因此,龙薇传媒判断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

2017年3月28日,万家文化公告《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进展公告》,称“截至目前,龙薇传媒未提供股份过户所需文件,也未派人前来配合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故尚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2017年3月29日,万家文化公告收到上交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进展事项的问询函》。

2017年4月1日,万家文化对问询函作出回复:龙薇传媒表示在补充协议有效期内,万家文化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由于标的公司(万家文化)正被立案调查,结果无法预知,交易存在无法预测的法律风险,龙薇传媒认为交易的客观情况已经发生变化,就补充协议是否继续履行需要与万家集团协商处理,因此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2017年3月29日,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并于2017年3月31日签署《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根据《解除协议》约定,原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解除,即万家集团不再向龙薇传媒转让任何标的股份,并将前期已收取的部分股份转让款返还给龙薇传媒,龙薇传媒不再向万家集团支付任何股份转让协议款,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二、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龙薇传媒于2016年11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都为零。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从事国内文化方面的并购。2016年12月8日,龙薇传媒控股股东赵薇的配偶黄有龙及其代表赵政、龙薇传媒财务顾问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副总经理靳某在杭州约见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当面沟通关于协议收购万家集团所持万家文化部分股份并获得万家文化控制权的意向。2016年12月23日,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万家文化29.135%的股份。

本次收购共需资金305,990万元,收购方案中,龙薇传媒自有资金6,000万,剩余资金均为借入,杠杆比例高达51倍。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龙薇传媒才与相关银行商谈融资,而该银行的融资款项需经总行审批流程,能否最终审批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龙薇传媒在本次收购前一个月成立,期间未进行资金的充分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拟融入资金缺乏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取高杠杆收购方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履行能力、履行结果不确切,收购行为真实性、准确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其行为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9日,赵政根据黄有龙的指派与银必信的实际控制人秦某联系,告知秦某,黄有龙与孔德永谈妥拟收购万家文化控股权,作价30.6亿元,需要向银必信借入15亿元,秦某要求银必信的借款需要有金融机构的资金配套。赵政表示,如果金融机构的贷款在第二笔资金支付期限前审批下来的话,龙薇传媒将优先使用成本低的资金(金融机构的资金)。

经孔德永、万家集团财务总监王某中介绍,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拟为龙薇传媒提供融资服务。2016年12月29日,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代表与龙薇传媒的代表洽谈融资方案。当天,经双方洽谈,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拟按照30亿元融资方案上报审批。

2017年1月12日,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给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称,其30.6亿元股权转让款全部为自筹资金,其中股东自有资金6,000万;向银必信借款15亿元,还款期限为3年,借款利率为年化利率10%;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剩余149,990万元,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目前正在金融机构审批流程中。上述公告中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内容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第一,龙薇传媒在2017年1月12日的问询函回复中称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149,990万元,披露融资金额与中信银行融资方案中拟向龙薇传媒提供融资30亿元的实际情况不符。根据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相关人员提供的方案及询问笔录,龙薇传媒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洽谈融资金额后,约定上报审批最高额度为30亿元的融资方案,中信银行内部实际申报方案中的融资金额也是不超过30亿元。

第二,龙薇传媒在2017年1月12日的问询函回复中披露的款项支付方式为确定的步骤、确定的金额,未完整披露款项支付方式将随金融机构的审批情况进行调整的情况。证据显示,若中信银行质押融资方案获审批通过,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将覆盖除股东自有资金出资的6,000万元以外的所有股权转让款,无需再使用银必信的资金。如果能够部分质押融资成功,也将优先使用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缺口资金再向银必信借入。

第三,龙薇传媒未在公告中明确金融机构融资存在的巨大不确定性,存在重大遗漏。根据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方案,龙薇传媒向中信银行融资款项中的第二笔以及第三笔发放额度取决于万家文化股价情况。

(三)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

2017年1月12日,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给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称,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审批流程预计于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证据显示,2017年1月23日,万家集团、龙薇传媒已知晓其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计划未通过中信银行总行审批。截至2017年1月31日,龙薇传媒并没有与任何金融机构达成融资合作。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取股票质押融资的事项对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控股权存在重要影响,但龙薇传媒未及时通知万家文化,披露重大事件的进展、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万家文化2017年1月12日的公告,“向银必信借入资金剩余款项发放时间预计为第二笔股份转让款支付前3个工作日,实际发放时间预计不晚于2017年2月7日。”根据银必信实际控制人秦某询问笔录,银必信在2017年2月7日无法借给龙薇传媒12亿元,即银必信在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支付期限截止时,没有准备好足够的资金。

万家文化2017年2月16日公告:“2017年1月20日,龙薇传媒接到A银行电话通知,本项目融资方案最终未获批准。此后,龙薇传媒立即与其他银行进行多次沟通,希望就本项目开展融资合作,但陆续收到其他银行口头反馈,均明确答复无法完成审批。因此,龙薇传媒判断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经沟通,西藏银必信愿意按照已经签订的协议履行借款承诺,且已经在本次收购第一次付款阶段提供了首笔19,000万元借款”。

龙薇传媒在2017年2月16日通过万家文化披露的公告中将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归因于金融机构融资审批失败,未披露在应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时,银必信未准备足够资金的事实,存在重大遗漏。

(五)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017年1月12日,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给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称,“若龙薇传媒未能及时足额取得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龙薇传媒将积极与万家集团进行沟通以使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同时继续寻求其他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

证据显示,在中信银行审批失败之后,龙薇传媒未积极与万家集团沟通,没有再联系过其他金融机构寻求融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根据孔德永询问笔录,在中信银行融资审批失败后,龙薇传媒方面没有与万家集团方面积极沟通,2017年2月7日,黄有龙派代表赵政直接与孔德永商谈终止收购控股权事项。同时黄有龙、赵政等人的询问笔录也表示,在中信银行融资方案未获审批后,龙薇传媒无人再联系过其他金融机构。

综上,龙薇传媒在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称“立即与其他银行进行多次沟通”存在虚假记载;在2017年1月12日公告中称“将积极与万家集团进行沟通以使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存在误导性陈述。

三、万家文化控股权转让事项的严重影响

涉案期间,万家文化2016年11月28日停牌,停牌时万家文化股价为18.83元。2017年1月12日复牌后,万家文化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第三、第四个交易日继续收涨,最高涨至25.00元,涨幅高达32.77%。2017年2月8日,万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20.13元,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0396%。2017年2月16日复牌,当日股价下跌8.49%,第二个交易日下跌6.89%。2017年4月1日(休市),万家文化公告《解除协议》,次一交易日股价下跌2.39%,后续该股持续下跌。2017年6月2日,万家文化股价跌至最低点8.85元。截至2017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2017年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下跌63.88%,较2016年11月28日首次停牌前股价下跌45.20%。

龙薇传媒注册资金200万元,于成立后一个多月即拟收购境内市值达100亿元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谈判时)29.135%的股份,收购方案中自有资金6,000万元,其余均为借入资金,杠杆比例高达51倍。在本次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未进行资金的充分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运用高杠杆收购境内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才着手寻求金融机构融资。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4月1日,短时间内,控股权转让事项不断变更,由控股权转让变更为5%股权转让,后又完全终止股权转让,且双方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

上述行为造成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万家文化公告、《股份转让协议书》、《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情况说明、银行资金划转流水、光盘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龙薇传媒作为本次万家文化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通过万家文化对上交所问询函发布回复公告,公告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也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和第六十一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黄有龙作为龙薇传媒的代表,组织、策划、指派相关人员具体实施本次控股权转让事项,实际与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进行控股权转让谈判,决策收购万家文化控股权,并指派人员进行融资安排、信息披露。龙薇传媒法定代表人赵薇,在配偶黄有龙告知其收购万家文化控股权事项后,表示同意,知晓并支持收购控股权事项,在《股份转让协议》《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文件上签字,在中信银行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时提供资料协助,在公告发布前看过信息披露内容。赵政受黄有龙指派,代表龙薇传媒负责本次控股权收购事项,参与收购谈判、寻找资金、组织回复上交所问询函,并实际进行后续股份转让比例变更和解除协议的谈判。综上,对龙薇传媒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黄有龙、赵薇,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赵政。

上市公司万家文化作为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对上交所问询函发布回复公告,公告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披露不及时。万家文化及其责任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万家文化董事长孔德永全程组织、策划并参与控股权转让、融资过程、股权转让的变更等事项,是对万家文化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当事人提出如下申辩意见,请求免予处罚:

(一)龙薇传媒、黄有龙、赵薇、赵政及其代理人的申辩理由

1. 龙薇传媒提出,两份回复公告不存在信息披露违法情形,不应予以行政处罚。

第一,对于第一项违法事实,龙薇传媒认为:一是公司的成立时间、是否开展经营活动、资金筹备情况、股份转让交易的杠杆率等问题,均属于交易主体自身的商业考量因素,不影响收购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不应成为认定龙薇传媒信息披露违法的考量因素。二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关于龙薇传媒“贸然公告”的指责不能成立。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以协议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因此,公告收购信息是依法履行公告义务的行为。三是公告后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是正常的市场反应。《告知书》认为龙薇传媒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并因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市场和投资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与事实不符。

第二,对于第二项违法事实,龙薇传媒认为:一是关于“拟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149,990万元”的说明,是根据当时能够回复的、相对确定的事实情况,对本次收购所需资金中的一部分资金来源如实进行概况说明。龙薇传媒作回复时并不知道中信银行内部上报《请示》中30亿元的金额,且中信银行融资方案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和可调整性。二是涉案股份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是确定的,“动态调整”的计划和安排没有事实依据。三是龙薇传媒在相关公告中对于金融机构融资款项存在的不确定性,作出了明确的风险提示。中信银行的内部融资方案不能作为龙薇传媒信息披露的依据。

第三,对于第三项违法事实,龙薇传媒认为:一是回复公告中记载的2017年1月31日,仅是龙薇传媒“预计”的金融机构融资审批完成的日期,不是确定的事项,不构成承诺。龙薇传媒对金融机构审批能否完成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投资者不会对该“预计”日期产生过大的信赖,龙薇传媒没有对此进行进一步披露的义务。二是《告知书》推定龙薇传媒2017年1月31日无法取得金融机构融资对收购有重大影响,但事实上龙薇传媒当时还在积极联系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且其仍有充足的期限筹资。三是龙薇传媒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不会对本次收购的进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具备应予信息披露的重大性要求,龙薇传媒没有披露该信息的义务。四是万家文化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已先于龙薇传媒知晓与相关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信息,如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与龙薇传媒无关。

第四,对于第四项违法事实,龙薇传媒认为:一是金融机构融资方案未获批准是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的主要原因,系属龙薇传媒主观判断的范畴。只要龙薇传媒如实对自身的商业判断进行了披露,就不构成信息披露违法。二是龙薇传媒没有充分依据认定银必信在2017年2月7日前无法提供借款,无法对此予以公告。三是在龙薇传媒已与万家集团签署《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股份收购比例调整为5.0396%、且不需要银必信后续借款的情况下,银必信的资金情况并不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即使未公告,也不构成重大遗漏。

第五,对于第五项违法事实,龙薇传媒认为:一是龙薇传媒在中信银行融资方案审批失败后亦与万家集团进行过积极沟通。二是回复公告中所述“将积极与万家集团进行沟通以使本次交易顺利完成”是指根据交易客观情况沟通交易如何继续推进,而并非是指无论在何种情形均要无条件地“积极沟通”完成既定交易。三是《告知书》以公告之后的情况来认定龙薇传媒2017年1月12日公告时陈述的信息不真实,依法不能成立。龙薇传媒公告当时的意愿真实,并未作出不完整、不准确的陈述。四是在中信银行融资方案审批失败后,龙薇传媒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以继续寻求融资。五是在涉案《股份转让协议》已发生变更的情况下,龙薇传媒是否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过沟通的信息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判断,即使信息披露存在瑕疵,也不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第六,相关披露文件系经财务顾问恒泰长财起草并审核,并经上交所审阅、指导完成,符合上交所的相关要求。

第七,关于市场影响,龙薇传媒认为,万家文化在收购期间的股价受到收购事项本身及公司其他事项的多重影响,系证券市场的正常反应。涉案两份回复公告未对万家文化股价造成严重影响,未影响证券市场及投资者判断。

第八,关于法律适用,龙薇传媒认为,《告知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龙薇传媒处罚,适用法律错误。一是《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行为,因其涉及的信息不具有“重大性”,系应由交易所日常监管的行为,故不构成违法。二是龙薇传媒作为收购人,不应适用《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处罚,收购人并不属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范畴。

2. 黄有龙除提出与龙薇传媒一致的申辩意见外还提出:

第一,参与收购的初衷和目的是促进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长期、协同发展,而不是谋求短期利益。第二,参与交易的行为是善意、诚信、合法的,最终的失败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第三,《告知书》混淆了不同主体、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适用法律错误。第四,已尽到审慎义务,没有过错,且没有虚假陈述的动机、目的和必要。第五,龙薇传媒的信息披露不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应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 赵薇除提出与龙薇传媒一致的申辩意见外还提出:

第一,没有参与龙薇传媒就上交所询问回复事宜,并非龙薇传媒就上交所询问回复事宜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第二,本人不是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虽然为龙薇传媒的股东、执行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但对龙薇传媒披露的信息不负有法定保证责任,监管机关应负举证义务。第三,《告知书》指责“名人效应”“严重误导市场和投资者、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因素没有依据。第四,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不应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万家文化、孔德永及其代理人的申辩理由

第一,《告知书》未查证、说明和告知申辩人所存在的违法事实,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

第二,万家文化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仅是龙薇传媒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通道,仅负有按照目前监管要求和行业公认的标准,在形式检查后“原汁原味”地代为公告。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该等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由收购方负责,涉案违法事实与上市公司无关。

第三,万家文化已经由于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遭受巨大损失,其直接结果是导致中小投资者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受损失,若再对其进行处罚,将直接导致中小投资者的二次伤害。

经复核,我会认为,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的上述申辩理由不能成立:

(一)对于第一项违法事实。我会认为,龙薇传媒的成立时间、是否开展经营活动、资金筹备情况、股份转让交易的杠杆率等客观事实,是全面客观反映整个案件违法行为性质及其严重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量本案信息披露违法情节及影响的重要因素。

第一,上市公司收购行为是资本市场中必须依法监管的交易活动,而不是单纯的收购方与被收购方之间的商业考量或商业判断,该行为涉及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的范畴,涉及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直接关系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投资者权益,关系到《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关系到证券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行。收购人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自觉履行《公司法》第五条规定的“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而且要恪守《证券法》第三条关于“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关于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第五条关于禁止欺诈的规定,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借“意思自治”“契约自由”为名误导投资者,破坏证券市场秩序。

第二,龙薇传媒对其资金实力的描述具有误导性。在2016年12月26日《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龙薇传媒披露了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关联企业等情况;在2017年1月12日万家文化回复公告中,龙薇传媒披露“龙薇传媒实际控制人赵薇女士及其配偶黄有龙先生投资的金宝宝控股…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市值约45.22亿元;…上述相关资产总价值约56.63亿元,2016年投资收回的现金流约12.56亿元港币”。此外,听证中龙薇传媒申辩,龙薇传媒股东具有较强的资产实力,境内外家庭资产超过50亿元,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但在实际收购过程中,龙薇传媒是一家刚成立一个多月的公司,注册资金尚未实缴到位,收购方案中自有资金只有6,000万元,大部分收购资金系向金融机构借款,而且部分是用拟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向金融机构作质押融资。金融机构融资未审批通过时,龙薇传媒并未动用其强调的“还款能力”来继续推进收购,而是称其资产大部分在境外而停止收购,而资产在境外这一客观情况是显然能够提前预知的。因此,龙薇传媒强调的“家庭资产”“还款能力”加上其名人效应,实际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了严重误导。

第三,龙薇传媒收购行为有悖常理。在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4月1日不到4个月时间内,转让事项一波三折,由控股权转让变更为5.0396%股权转让,后又变更为完全终止股权转让,双方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这种商业行为显然有悖常理,并且客观上造成了万家文化股价的大幅波动。

综上,龙薇传媒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对于第二项违法事实。我会认为,第一,当事人询问笔录相互印证,足以证明龙薇传媒方面知悉中信银行不超过30亿元的融资金额。赵政在询问笔录中表示,“关于总金额我们就是希望越多越好,因为他们成本低,但是最后能借多少还是要看股价的。12月29日见面之前,中信银行通过王某中发给我过一个方案,表示保底22亿元能够借,如果股价涨起来,到27元的时候,最高能批到30亿元。”龙薇传媒方面与银行联系融资事宜的王某飞在询问笔录中表示,“中信银行来的时候带了一份方案过来的。…我们说15亿元是我们的底线,能多贷点最好,银行说贷多少要看股价,…但15亿元肯定能批下来的,他们会按30亿元的融资方案往上报。”孔德永的询问笔录中提到,“王某中跟我说,中信银行想做这笔业务,安排的额度是30亿。当天我就发微信给赵政说了这个情况…”。黄有龙询问笔录中也表示,“中信银行借30亿元这个金额我是后来知道的”。此外,中信银行杨某薇关于中信银行融资金额的说明与上述情况一致。综上,龙薇传媒申辩其不知道银行融资金额不超过30亿元的方案明显与事实不符。同时,龙薇传媒有关人员与拟融资银行接洽并深入讨论融资方案,却称不知晓银行的拟融资金额,明显有悖常理。

第二,赵政在询问笔录中承认龙薇传媒会优先使用银行的资金,“银必信的资金是授信,根据我们的需求来使用,不一定要用或者全部用。我们肯定用成本低的资金。”同时,黄有龙在询问笔录中也表示,“赵政他们希望30亿元全部由银行提供,这样成本能下来…如果银行同意提供30亿元,赵政他们会把银必信15亿元还掉”。并且,龙薇传媒与银必信签署的协议是借款额度授权协议,是一种授信性质的框架协议,如《借款协议》1.1借款额度中约定“甲方对乙方出借资金总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拾五亿元”,即龙薇传媒向银必信的借款并非已经实际借入,而是一种借款额度协议,龙薇传媒也可以不使用银必信的资金。综上,龙薇传媒未完整披露款项支付方式可能存在的变数,存在重大遗漏。

(三)对于第三项违法事实。我会认为,第一,金融机构融资审批失败对本案收购能否顺利推进有重大影响,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对重大事件产生较大影响的变化,应及时披露。龙薇传媒在2017年1月12日回复公告中记载的“预计”时间2017年1月31日,已对市场和投资者构成预期,一旦不能如期实现,应当及时披露,进一步提示风险。在万家文化公告中已明确金融机构融资的失败使本次收购无法完成,龙薇传媒2017年1月31日无法取得金融机构融资对收购成败至关重要。因此,相关主体对此事项应当进行持续跟踪披露,一次性风险提示不能免除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为两个不同的主体,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签订任何委托协议,万家集团联系金融机构不能当然理解成“龙薇传媒在积极联系金融机构”。听证会上,龙薇传媒举证,万家集团方面王某中和孔德永在2017年1月31日后继续联系金融机构的事实,不能等同于是龙薇传媒方面在继续寻求金融机构融资。并且,继续寻求资金也不能构成不及时披露“金融机构融资未审批通过”的免责理由。

第三,龙薇传媒不能因万家文化知悉金融机构融资失败事项而免除其信息披露责任。万家文化为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龙薇传媒为涉案股份收购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龙薇传媒关于金融机构融资失败事项向万家文化发出任何信息披露通知或出具相关函件。万家集团或万家文化知晓龙薇传媒与相关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信息,并不构成龙薇传媒可以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理由。

(四)对于第四项违法事实。我会认为,第一,万家文化2017年1月12日公告“向银必信借入资金剩余款项…实际发放时间预计不晚于2017年2月7日”,但截至2017年2月7日银必信并未如约提供融资款项,证明其事实上并未准备足够的资金。龙薇传媒对这一重大事项未充分关注并及时披露。在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强调“西藏银必信愿意按照已经签订的协议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下,仍然未披露银必信未准备足够的资金,未如约提供融资款项,构成信息披露违法。上交所问询函中“前期已有融资意愿的融资机构”并非单指中信银行,银必信也是前期已有融资意愿的融资机构,因此银必信未如约提供融资的情况需要披露。鉴此,龙薇传媒“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的原因”中除金融机构融资失败之外,也应对银必信未提供借款的详细情况进行充分披露。

第二,申辩意见所述股份收购比例调整为5.0396%、且不需要银必信后续借款的情况,与《告知书》所述此部分事实无关,不构成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免责理由。

(五)对于第五项违法事实。我会认为,第一,万家集团相关人员联系金融机构不能简单等同于龙薇传媒“立即与其他银行进行多次沟通”。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为两个独立的主体,万家集团多方寻求融资不能等同于龙薇传媒积极寻求融资。证据显示,负责本次收购与金融机构联系的人为万家集团王某中。黄有龙在询问笔录中表示,“中信银行是孔德永这边找的,我们这边没有找过任何银行,包括深圳的银行。自始至终,银行方面都是孔德永联系的,我和赵政都没联系过银行…在赵政去杭州和孔德永谈上飞机前(股份转让变更为5%前),我和赵政说不要做了…至于后面取消收购,我觉得这个事情没办法做了,就不做了…孔德永让我们留5%的股权,我其实真不想要,但出于信用,我最后还是同意了…我们从来没有想过用自有资金进行收购”。此外,黄有龙和赵政在询问笔录中均明确表示,在中信银行融资失败后,自己没有再与任何金融机构联系过。综上,我会认定,公告中“立即与其他银行进行多次沟通”存在虚假记载。

第二,对于当事人所提“《告知书》是用龙薇传媒后续实际的态度反观公告中的表述,认为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告知书》认为2017年1月12日的回复公告中“将积极与万家集团进行沟通以使本次交易顺利完成”的表述让投资者对龙薇传媒完成收购产生了强烈预期,而根据后续龙薇传媒的表现,2017年2月8日赵政受黄有龙指派直接与孔德永谈判终止收购、黄有龙勉强接受收购5.0396%的方案、最终完全终止收购等等,全然看不出龙薇传媒有“积极”促使本次交易顺利完成的意愿。因此,我会认定公告中“将积极与万家集团进行沟通以使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存在误导性陈述,并无不当。

(六)关于聘请恒泰长财作为财务顾问,并经上交所审阅。我会认为,龙薇传媒与万家文化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中介机构的核查、自律组织的审查并不能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体责任。

(七)在案事实、证据足以认定本案情节严重。综合本案的违法事实、证据,涉案违法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万家文化股价的大幅波动。在本决定书第三部分已对本次控股权转让事项的严重影响予以详细阐述。当事人所提“股价影响是多方面的、与涉案回函无关”没有客观事实和证据支撑,依法不能成立。

(八)关于法律适用。《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主体所披露的信息不仅止于法定信息,主动或被动披露的信息也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龙薇传媒作为收购人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属于《证券法》“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畴,依法适用《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九)关于黄有龙、赵薇的法律责任。我会认为,第一,在案事实和证据足以表明,黄有龙组织、策划、指派相关人员具体实施本次控股权转让事项,实际与孔德永进行控股权转让谈判,决策收购万家文化控股权,并指派人员进行融资安排、信息披露,知悉并决策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了解两份回复公告所涉内容。

第二,赵薇作为龙薇传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在《股份转让协议》《借款协议》上签字,为公告以及银行融资方案提供个人资产情况、个人征信查询。赵政在询问笔录中表示,“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她(赵薇)是知道的…两次材料我们在公告之前都发给过黄有龙看过,他同意的,赵薇也知道的”。因此,我会认定赵薇为龙薇传媒涉案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无不妥。

综上,上述人员对龙薇传媒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应当担责。

(十)关于万家文化的法律责任。第一,《告知书》所阐明的违法事实是有机联系的整体,第二部分已明确列示了本案两方责任主体的违法事实,即收购方龙薇传媒和上市公司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

第二,万家文化分别于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作出两份回复公告,两份公告第一部分即明确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时,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分别记载,“本公司立即按照贵部要求对问询函中所涉及问题逐一进行核实。根据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及说明,本公司对问询函涉及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公司、万家集团、龙薇传媒以及各中介就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做出了以下回复…”。上述可见,上市公司在回复公告中明确载明其对所涉问题“逐一进行核实”,并“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因此,对于公告中存在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万家文化应当担责。

第三,《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是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所披露的信息应承担法定的严格保证责任。资本市场是信息主导的市场,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才能保证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落实。上市公司有条件、也有义务对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核查。不管信息产生的源头是否为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必须通过上市公司去发布。因此,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不仅仅止于形式审查、“原汁原味”的披露,必须对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慎核查。若如万家文化代理人所言,上市公司只是一个信息披露通道,不审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所发布信息不负任何责任,则《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将形同虚设,投资者也无法信任上市公司。

第四,根据万家文化董事会秘书詹某伟、万家集团财务总监王某中的询问笔录,公告由恒泰长财起草初稿,发到微信群里,由相关人员复核。同时,根据相关手机取证微信记录,万家文化项目微信群涉及七人,主要包括孔德永、万家集团财务总监王某中、万家文化董事会秘书詹某伟、赵政等人,其中,詹某伟作为万家文化的代表方,知悉并全程参与问询函回复的内容审核、文字表述调整等。例如,在2017年1月4日的微信记录中,詹某伟表示,“关键是资金安排计划要达到足以让一般人信服的程度,相信确有着落。我们现在的写法还达不到这种程度…关键是资金安排计划要确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证据,万家文化董事长孔德永全程组织、策划并参与控股权转让、融资过程、股权转让的变更等事项;万家文化董事会秘书詹某伟代表万家文化,对信息披露相关事宜与涉案相关各方接洽。上市公司万家文化在知悉融资方案、进展情况且参与涉案两份回复公告制作的前提下,完全有条件、有义务审核、督促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因此,对涉案的信息披露违法,万家文化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十一)关于孔德永的法律责任。万家文化董事长孔德永全程组织、策划并参与控股权转让、融资过程、股权转让的变更等事项,是对万家文化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孔德永为龙薇传媒联系金融机构寻求融资服务,并将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介绍给龙薇传媒,孔德永知晓中信银行内部审批方案,知晓中信银行融资审批失败事项,且孔德永在万家文化项目微信群中,与相关各方详细讨论并策划回复所涉内容、文字表述等。因此,孔德永作为万家文化的董事长,是对万家文化涉案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当事人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市场禁入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4月11日
184 : GS(14)@2018-04-19 06:11:02

bad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381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