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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金鈺回複上交所:原實控人非徐翔“馬甲”

東方金玨19日晚間公告,公司在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後, 向瑞麗金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趙興龍先生及朱向英女士發送了核實函。

截止本回複公告日, 公司收到了瑞麗金澤書面回函、瑞麗金澤關於公司 2015 年非公開發 行股票認購資金來源的情況說明和相關證明文件、 趙興龍先生配偶趙美英女士 代其書面回函、 趙興龍先生向瑞麗金澤繳納出資的相關證明文件及朱向英女士 的書面回函。 瑞麗金澤通過查閱工商資料、相關交易記錄、留存文件及函證相關當事人等 方式就公司問詢事項進行了核實,並書面回複,其認購資金來源於自有資金及向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貸款,與徐翔不存在股份代持安排,且不存在其他產權、協 議或其他控制關系及利益安排。

經向趙興龍先生函證,其配偶趙美英女士代其書面回複,稱趙興龍先生持有 瑞麗金澤 51%的股權為其自有,其資金來源系自有資金及向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興 龍實業的借款,與徐翔不存在股份代持安排,也不存在其他產權、協議或其他控 制關系及利益安排。 朱向英女士書面回複, 稱其在瑞麗金澤所持有的股份,系徐翔出資, 其本人 僅為徐翔代持。

除此之外,公司尚未取得其他資料證實是否存在其他產權、協議 或其他控制關系及利益安排。 公司通過查詢瑞麗金澤工商登記資料、核查瑞麗金澤及其股東趙興龍先生、 朱向英女士的繳款憑證、相關借款協議及說明等證明文件,現將核查情況說明如 下:

1、 瑞麗金澤的股權結構及治理結構

根據從瑞麗金澤註冊地工商部門獲取的工商登記資料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 公示系統查詢信息,瑞麗金澤設立時的股權結構為趙興龍持股 51%,朱向英持股

2、 瑞麗金澤股東的出資情況

49%,股權結構自設立至今沒有發生變化; 瑞麗金澤設立了由股東會、執行董事、 一人監事、經理組成的公司治理機構,趙興龍先生任瑞麗金澤的執行董事及經理, 為瑞麗金澤的法定代表人, 朱向英女士任瑞麗金澤監事。 根據趙興龍先生配偶回函及提供的繳款憑證, 趙興龍先生向瑞麗金澤的出資 為自有資金及向興龍實業的借款。 2015 年 2 月 15 日趙興龍先生向瑞麗金澤轉賬

5,700 萬元,同日,興龍實業分兩次向瑞麗金澤轉賬 6000 萬元、 14,300 萬元,合 計 20,300 萬元;趙興龍先生和興龍實業合計向瑞麗金澤轉賬 26,000 萬元,其中, 興龍實業向瑞麗金澤轉賬的 20,300 萬元為趙興龍先生向興龍實業的借款,為興 龍實業代趙興龍先生向瑞麗金澤繳納的出資款項。 根據瑞麗金澤提供的銀行繳款回單, 2015 年 2 月 17 日朱向英女士向瑞麗金 澤轉賬 24,500 萬元。

3、 瑞麗金澤認購款資金情況

根據瑞麗金澤提供的情況說明、 相關借款合同及銀行電匯憑證等資料,其認購公司 2014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為其自有資金及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西藏信托”) 的借款。 瑞麗金澤以 50,000 萬元資金作抵押向西藏信托借款,瑞麗金澤 50,000 萬元 資金來源於趙興龍先生繳納的出資款及向興龍實業的借款,其中, 趙興龍先生出 資(含興龍實業代出資) 26,000 萬元, 瑞麗金澤向興龍實業借款 24,000 萬元。 根據瑞麗金澤相關銀行回單,興龍實業於 2015 年 2 月 15 日向瑞麗金澤分三次轉 款 9,000 萬元、 8,000 萬元、 7,000 萬元,合計 24,000 萬元。

根據瑞麗金澤與西藏信托簽署的《貸款合同》, 瑞麗金澤通過“西藏信托- 博時東方 1 號信托貸款單一資金信托”貸款 135,000 萬元,通過“西藏信托-博時 東方 2 號信托貸款單一資金信托” 貸款 15,000 萬元,合計 150,000 萬元。 2015 年 2 月 15 日西藏信托分兩次向瑞麗金澤匯款 15,000 萬元、 135,000 萬元,合計 150,000 萬元。

根據資金信托合同, “西藏信托-博時東方 1 號信托貸款單一資金信托” 及 “西藏信托-博時東方 2 號信托貸款單一資金信托”的委托人均為博時資本管理 有限公司,分別代表“博時資本-建銀 8 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委托資金 135,000 萬元,代表“博時資本-建鑫 8 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委托資金 15,000 萬元。

根據《博時資本-建銀 8 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 資產委托人 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委托財產來源於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發行的“乾元-福順盈”開放式資產組合人民幣理財產品募集 的 理 財 資 金 。 根 據 中 國 建 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分 行 網 站 ( http://ccb.com/sz/index.html)公告信息,“乾元-福順盈”開放式資產組合型 人民幣理財產品成立於 2013 年 12 月 26 日,類型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 截至 2016 年 7 月 1 日,產品規模為 15,620,772,62 元。

根據《博時資本-建鑫 8 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 資產委托人 為深圳市前海鵬誠建鑫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鵬誠建鑫基金”) , 資產委托人在資產管理合同中聲明委托財產為其擁有合法處分權的資產,保證委 托 財 產 的 來 源 及 用 途 合 法 。 經 公 司 在 全 國 企 業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統、 中 國 證 券 投 資 基 金 業 協 會 官 方 網 站 查詢, 鵬誠建鑫基金成立於 2014 年 4 月 25 日,現 有深圳市建銀高新技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等17 名合夥人, 鵬誠建鑫基金已辦理私募基金備案,其管理人建銀投資管理公司 已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 根據鵬誠建鑫基金及其管理人建銀投資管理公司的 說明,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鵬誠建鑫基金資金規模 10.6 億元,鵬誠建鑫基 金作為委托人認購“博時資本-建鑫 8 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的委托 資產來源於其自有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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