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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住風險,跑路更難十部委力推互聯網金融“基本法”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0770

 

資金鏈斷裂、盲目擴張是民辦學校倒閉的兩個主要原因。CFP中國互聯網金融“基本法”出臺。 (CFP/圖)

一紙公文,20條意見,結束了互聯網金融兩年多無監管的“野蠻”狀態。

從此,客戶的資金安全更有保障,互聯網金融企業發展更接地氣。

業內人士預計,可能會出現“爆發性增長”,誕生一些巨頭,但也可能90%的P2P公司都會“死掉”。

“基本法”來了

央行的政策框架,就是“卡住”最核心的風險點。

2015年7月18日,業內期待已久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終於出臺。這部由央行、銀監會、證監會等十部委聯合印發的《意見》,在行業內被視為互聯網金融層面的“基本法”。

此份《意見》可謂是千呼萬喚始出來。從2013年開始,央行等部門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意見就在討論,而業內普遍預計將在2014年底就出臺的《意見》,遲遲未露面。直到2015年7月12日,央行條法司司長張濤在上海的互聯網金融外灘峰會上傳遞出“即將公布”的重要信號。於是,在一周後,“基本法”終於落地。

在“互聯網+”還沒浸潤到各個行業時,互聯網+金融便已然瘋狂生長。但直到7月18日《意見》出臺前,對於“什麽是互聯網金融”,業內仍沒有一個統一的概念。

《意見》由20條內容組成,首先為互聯網金融劃定了“邊界”: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主要包括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

多位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均認為,該《意見》的出臺,讓互聯網金融領域第一次有了“基本法”,是互聯網金融的“憲法”。

業內人士、積木盒子聯合創始人魏偉稱,“不能不說,互聯網金融往前走了一大步”,是“值得歡呼的”。

這是監管層首次從中央層面“肯定”了互聯網金融,並且讓各個業務都找到了對應的主管單位。“有人管很多事情就好辦了,原來遇到問題都不知道要找哪個監管部門。”人人貸原首席運營官、人人操盤創始人顧崇倫說。

根據《意見》規定,互聯網支付將歸人民銀行管,網絡借貸、互聯網信托業務、消費金融歸銀監會,股權眾籌、互聯網基金歸證監會,互聯網保險則由保監會監管。

互聯網金融的提法最早出現在2013年,但伴隨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各種風險也在不斷暴露出來,尤其是近兩年間P2P平臺的老板“隔三差五”地“跑路”,成為社會關註的焦點。因此,關於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也隨之提上重要議事日程。

與之前的預期相比,出臺的《意見》也比P2P平臺公司人人聚財CEO許建文之前預想的“要寬松”,“央行定了一個大框架,很多地方沒有明確化。比如出借人主體、資本金等方面”。

不過這也為未來各個監管部門制定細則,留出了可操作的空間。

根據《意見》,央行的政策框架,就是“卡住”最核心的風險點,“把最核心的問題比如非法集資、龐氏騙局、資金挪用,這些風險口卡住,其他的還是留有空間的。”許建文說。

而“卡住”這些風險口的主要措施就是《意見》十四條規定的,“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P2P平臺要選擇“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這意味著,今後客戶的資金將不再存放在P2P平臺上,而是放在銀行托管的資金賬戶上,與證券股票交易中的資金賬戶單獨托管類似。

相對於其他業務形態,《意見》對網絡借貸的影響是“比較大的”。耶魯大學終身教授陳誌武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說,“基本規則和框架確定了,這是規則出臺的最大意義所在。”

互聯網金融經歷了兩年“無監管”期後,如今大的指導方向終於明確。業內人士預計,行業可能會出現“爆發性增長”,出現一些巨頭,但是也可能90%的P2P公司都會“死掉”。

P2P公司老板難“跑路”

銀行的資金存管真正讓客戶資金與P2P平臺“絕緣”,讓P2P回歸信息平臺。

7月11、12日,在上海召開的互聯網金融外灘峰會,雖然聚集了來自監管層、傳統銀行、支付機構的高層們,但在這里,人數最多的卻是眾多P2P平臺的老總們。

兩天的會上,受關註最多的也是互聯網金融領域的P2P業務。毫無疑問,P2P是過去兩年“彌漫”在國內各個省市縣最多的行業之一,一下子受熱捧,一下子又“人人喊打”,唯恐避之不及。

而如今,《意見》承認了網絡借貸的合法身份。網絡借貸包括個體網絡借貸(即P2P網絡借貸)和網絡小額貸款。而P2P網絡借貸要堅持“平臺功能”,為投、融資雙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

這就是說,P2P平臺的定位應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所以不得提供增信服務,更不得非法集資。

“原來大部分的P2P平臺做的業務和工行沒有區別,都是一邊吸收存款,一邊放貸。”國泰君安首席經濟學家林采宜總結,這種業務模式等同於商業銀行的資金池業務,投資人的錢進入到公司的資金池,貸出去的錢從資金池中出,P2P平臺對每筆資金的期限和信用都進行轉換,這樣自然產生了跑路風險,平臺有機會把客戶的錢卷走。

過去兩年間,包括南方周末在內的多家媒體報道了發生在河南、四川、山東、浙江等地的P2P老板“跑路”的情況,而現在仍有諸多P2P平臺仍在“非法集資”,隨時會發生“跑路”風險。

根據網貸之家最新統計數據,截至2015年6月底,中國P2P網貸正常運營平臺數量共計2028家,相對2014年年底增加了28.76%。上半年出現問題的平臺約為419家,占比20%,其中近一半問題平臺是發生“跑路”問題而被曝光。

所以,要防止P2P老板“跑路”,首先要做的是,讓客戶資金不再放在P2P平臺上,所以就必須進行第三方存管。目前,P2P公司主要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資金托管,其中使用最多的是匯付天下托管系統,其P2P賬戶托管業務已經接入七百多家平臺。

《意見》明確規定了,未來將由銀行來進行資金存管。而第三方支付機構是否真的就告別存管業務,還有待於監管細則的進一步明確,畢竟,《意見》中的規定還有一個“除特別規定外”。魏偉認為,未來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達成合作,共同為P2P平臺提供資金存管也並不是不可以的。

但事實上,還有很多P2P平臺並未實行第三方資金存管,仍在建“資金池”。而一些號稱建立了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資金存管模式,也只是在進行“名義”上的資金托管。

魏偉說,這就好比“一家銀行號稱要幫大家管錢了”,那每個人就要去銀行開戶,但是銀行門口突然站著一個“大媽”說,“你們把錢先都給我,我來存到銀行里面去”。在銀行眼里,只有“大媽”這一個賬戶,如果“大媽”說往張三或李四賬戶上轉200,銀行只能照辦。

第三方支付機構在資金托管中就相當於“大媽”的角色。所以,看一個P2P平臺到底有沒有進行真正意義上的資金托管,標準答案就是“看用戶有沒有跑到托管方那邊再開一個賬戶”,魏偉分析。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評價,目前大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托管方案並不是實質性的資金托管,而是“虛擬賬戶”層面的托管,即托管的僅僅是“資金的信息”。而如果銀行進行資金托管,即真正實現的是“錢的托管”。

由銀行進行資金托管,意味著客戶的資金將更“安全”。銀行作為金融機構,在監管要求上會更嚴格,因此會比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要“好一些”,而第三方支付機構作為一個企業,也有可能會發生“跑路”或者挪用P2P平臺資金的風險,中金支付的一位市場部人士分析。

所以,銀行的資金存管真正讓客戶資金與P2P平臺“絕緣”,從而使P2P平臺回歸信息中介的性質。未來,P2P公司只能依據規則提取相應的服務費,對於客戶的資金與其無關。

在第三方托管體系下,嚴格的紅線是“只要用戶不授權,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移動客戶資金”,“這是非常鐵的一條紅線。”魏偉說。這樣,P2P老板就很難接觸到客戶資金,難以“跑路”。

銀行的尷尬選擇

“就像信托,賺小錢,出了問題吃大虧。”

央行要求銀行作為P2P的資金存管方,但是這對於銀行來說,是否就意味著多了一塊“肉”呢?然而,對於銀行來說,這塊業務形同雞肋。

7月初,P2P平臺積木盒子宣布與匯付天下正式解除資金托管關系,而轉投民生銀行“懷抱”。在現在開戶的頁面上,也清楚地看到與過去的不同,只要在積木盒子上新開戶,便會自動跳轉到民生銀行頁面,重新開一個資金賬戶。這是業內第一家真正實現完全意義上銀行資金托管的P2P平臺。

據積木盒子的魏偉稱,從2014年7月份就開始和浦發、民生等多家銀行談合作,最終敲定了民生銀行。但從開始設計研發到真正上線,用了將近8個月的時間,現在仍處於試運行階段。

而對民生來講,這也是第一次與P2P平臺進行合作。多位業內人士均分析,雖然與銀行合作,資金能夠確保與平臺隔離,但是資金托管是基於“P2P平臺提供的是真實信息”這樣一種基本的假設之下。

而如果P2P平臺制造了虛假標的或者交易信息等,“銀行是無法識別其中的風險的”,所以,這時一旦發生風險,“銀行是不承擔責任的。”魏偉說。

但若真發生風險之後,因為銀行都有每個客戶的賬戶信息,所以可以做到“事後追責”。

正是考慮到這樣的風險,“現在是要求銀行進行資金存管,在調研的時候,討論稿里面是資金監管。”紅嶺創投董事長周世平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現在只是存放資金,沒有監管的責任,“也有可能是因為目前條件不太成熟。”他說。

毫無疑問,如果做資金存管,肯定會為銀行創造一個新的收入來源。但這部分收入來源對傳統銀行這類“大象”來說,實際上是很小的一部分。

一位業內人士對南方周末記者說,如果P2P公司在銀行進行資金托管,銀行收取的服務費基數很大,但針對每一筆業務收取的費用相對較低。而P2P目前跟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正好相反,第三方支付機構每年收取的服務費基數很低,但按業務量收取的費用較高。

因此,對於年成交量比較大的P2P公司來說,選擇兩種方式真正的成本差別不大,而對於規模較小的P2P公司,選擇第三方支付機構毫無疑問成本更低。

不僅僅是P2P選擇銀行的過程,同時還要考慮“銀行願不願意跟P2P公司合作”。

據周世平了解,大部分銀行不願意做監管,但對於資金存管他們還是願意的。如果做監管,“一是增加工作量,增加資金成本。另外,目前由銀行對資金監管也不太現實”。

但一位上市股份制商業銀行的高管對南方周末記者說,現在銀行還在研究中,“也怕有風險”。只要涉及P2P,“不管是存管還是托管,都是有風險的。”萬一出現問題,銀行總是“逃不了幹系”。他說,“就像信托,賺小錢,出了問題吃大虧。”

他說,理論上,如果和P2P合作,銀行並沒有責任去監管客戶的資金,出了問題也不用承擔責任,但是投資者只要虧損了,“天然地會去找銀行鬧”。大家就認為存在銀行就是安全的,但P2P資金的存管或者托管,銀行其實是無法為資金安全負責的。“銀行自己的貸款都有不良,何況存管的資金呢?”

不管銀行願不願意,根據《意見》,這趟“水”,銀行是趟定了,但是從民生銀行與積木盒子目前合作的進度來看,銀行和P2P公司都還需要一段時間來重新研發適合彼此的系統。

未來的方向

“邊角料也可以吃,也是有油水的,大的就別想了,那是銀行的。”

《意見》為互聯網金融已經定了調,未來將“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未來,著重於“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的互聯網金融機構,可相互“抱團取暖”,拓展普惠金融。

在7月11日的互聯網外灘峰會上,來自傳統銀行機構和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大佬們坐在一起,興業銀行行長李仁傑說,互聯網金融對銀行沖擊比較大的是零售業務。

零售方面,恰恰是互聯網金融的優勢所在,也是目標。許建文認為,《意見》的出臺已經明確了,互聯網金融要做所有非銀行的差異化的業務產品,核心是“解決銀行不願意做的事情”。

互聯網支付領域,要求“小額”“快捷”“便民”;對P2P的要求,“小微”“普惠”,這都是“做銀行不願意做的”。許建文說,“這也是塊肉,雖然不那麽好吃。”當然對銀行來說,銀行也可以“吃”。

但《意見》的基本原則和態度就是,“邊角料也可以吃,也是有油水的,只是油水少一點,大的就別想了,那是銀行的。”許建文認為,起碼這相當於給了互聯網金融生存的空間。

雖然傳統銀行也在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的布局,但借助於大數據、靈活的機制和商業模式,不管是國內大型互聯網公司,還是中小型的互聯網金融機構,都在大踏步地朝互聯網金融集團的方向前進。

快錢的相關負責人稱,未來互聯網金融肯定是要走混業發展的模式,包括BAT、快錢都在往這方面走。過去單一的業務模式,未來在整個互聯網金融的框架下,不再是主要的趨勢。未來,如何在金融存貸匯各個方向上實現多元化的發展,為用戶提供綜合性的服務,才是互聯網金融更大的價值。

雖然《意見》作為“基本法”為互聯網金融描繪了大致的發展思路和監管框架,但具體到每個行業,仍無法根據其開展具體的業務。所以,業內人士期待更多的監管細則盡快出臺。

目前受關註最多的P2P行業,據許建文透露,銀監會已經新成立了普惠金融部。他們將原來一部分小貸、擔保等業務人員從過去的部門里抽調出來,組合在一起,這種合並的邏輯還是很有道理的。

至於監管細則將何時出臺,許建文說,P2P領域的可能三到六個月的時間就會出來。

但魏偉稱,不同的監管部門對不同的行業掌握的情況都不同,有些波及面比較小的,可能很快就會出來。而在P2P行業里,有兩千多家公司,至少有上百種不同的模式,如果把這些模式全部摸清楚之後,可能前面的模式又發生變化,所以很難說短時間內會出臺具體的細則。

但在他看來,雖然監管細則沒出,但是監管思路在兩年前就說清楚了,不能建“資金池”,大家也都是知道的。

未來細則要解決的問題是具體到每個業務形態領域,該怎樣操作。但《意見》留給監管部門可操作的空間,還需要看市場的反應,需要時間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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