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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股上市分析:雅迪集團控股有限公司(01585)

利好
  • 公司主要在中國從事電動兩輪車(其中包括電動踏板車及電動自行車)及相關配件的設計、研究、開發、製造及銷售,相關的產品需求龐大;
  •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是中國電動兩輪車市場最大的公司,就2015年的收入而言,市場份額為10.5%。在收入及盈利能力兩方面亦是中國領先的電動兩輪車品牌,就2015年的收入而言,在電動踏板車市場的市場份額為11.2%,於電動自行車市場的市場份額為9.2%,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而就淨利潤而言,2015年淨利潤佔整體市場的24.0%,是電動兩輪車市場所有領先業者中利潤最高的公司;
  • 目前採納高端定位策略,建立高端的市場品牌知名度及商譽,使產品得以收取較高的價格;
  • 自2009年起連年獲中國輕工業聯合會評為「中國輕工業電動自行車行業十強企業」第一位;
  • 現時在中國持有合共664項專利,其中15項為發明專利、270項為實用新型專利及379項為外觀設計專利,而48項專利申請正待審批;
  • 設有四個生產基地,分別在無錫、天津、慈溪及東莞,於2015年12月31日,其電動兩輪車年產能達到約500萬台;
  • 於2015年12月31日,在中國通過由超過1,700名分銷商及其下屬子分銷商所組成的全國銷售及分銷網絡銷售產品,另有廣泛的國際分銷網絡,向超過50個國家進行銷售(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國際銷售佔2015年中國電動兩輪車總出口量1.9%);
  • 正就電動兩輪車開發及提升先進移動互聯網APP軟件,包括遙控電機一鍵啟動系統、位置追踪應用程式、內置的機械問題偵測及報告系統及尋回失車應用程式,部份已納入若干產品之中,此外,與專門研究及開發尖端電動兩輪車的美國公司Lightning Motors訂立戰略合作協議共同開發和生產高端產品,亦擁有該公司約11.1%的股本權益;
  • 收入由2013年的人民幣50.592億元增加至2014年的人民幣58.24142億元,並進一步增至2015年的人民幣64.29187億元,複合年增長率約12.73%;
  • 公司擁有人應佔利潤由2013年的人民幣1.74073億元增加28.37%至2014年的人民幣2.23464億元,並進一步增加68.02%至2015年的人民幣3.75467億元,複合年增長率約46.87%;
  • 集資金額當中(1)約50%用作改善分銷及銷售,以及營銷,包括(i)品牌推廣、廣告及營銷、(ii)擴展智美終端、(iii)擴展國際銷售、及(iv)建立在線平台,包括在線銷售推廣及營銷、(2)約30%用作業務拓展,包括(i)購買新的自動生產設備及擴充生產、及(ii)潛在的併購、(3)約10%用作研發產品、改善研發設施及聘請研發人員、以及(4)約10%用作一般營運資金;
  • 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業務的香港坤盛投資有限公司和啟匯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擔任基礎投資者,兩者已分別同意認購1,000萬美元及2,000萬美元的股份,該等股份設有六個月禁售期;
利淡
  • 是次公售750,000,000股股份當中有30,000,000股為待售股份(即舊股佔約4%);
  • 中國大陸的經濟有短期下行風險;
  • 中國大陸政府對電動兩輪車的監管可能更趨嚴格;
  • 行業競爭激烈;
  • 中國存在電動兩輪車購買的季節性模式,過往,於夏季月份及年底錄得較高銷售額,業務顯然受限於季節性波動;
  • 業務成功與否取決於公司能否持續創新、成功推出新產品及通過營銷投資進行的品牌推廣;
  • 無法預見或及時應對消費者喜好的轉變;
  • 公司倚賴兩個主要供貨商供應電動兩輪車電池,此外,亦向多名外部供貨商採購相當部分的電機(2015年約為55%);
  • 於2015年12月31日,在中國通過由超過1,700名分銷商及其下屬子分銷商所組成的全國銷售及分銷網絡銷售產品,銷售很大程度上依賴第三方分銷商;
  • 於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第三季期間,由於競爭對手因原材料價格減低而調低產品價格,公司因此須要提供產品折扣;
  • 使用銀行承兌匯票向供貨商支付原材料款項及用於物業、廠房及設備及生產基地的土地使用權的投資,於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2月31日分別錄得流動負債淨額人民幣2.49021億元、人民幣3.2279億元及人民幣2.21511億元,持續錄得流動負債淨額;
  • 產品的生產及質量控制依賴設施內的設備及技術,經營受生產基地產能限制、機械及系統故障以及施工及設備升級需要造成的生產困難所規限,而上述任何一項均可能導致停產及減產;
  • 分銷商可能會累積過量或過時存貨;
  • 可能面對保修及召回申索,而導致間接成本增加;
  • 部分業務享有的稅收優惠待遇不一定能夠長期維持,可能被更改或終止;
  • 發現有少數分銷商因在未經事先批准或授權的情況下銷售不符合規定的車輛而受到行政處罰及被公佈於質量監測結果公示,可能對公司的聲譽、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造成不利影響;
  • 過往公司不時以現金盈餘投資理財產品及衍生金融工具,於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2月31日,該等金融產品總值分別為人民幣3.456億元、人民幣5.55億元及人民幣8.617億元,存在主業以外的操作記錄;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為止財年,公司擁有人應佔利潤為人民幣3.75467億元(折合每股利潤約人民幣0.1252元,=人民幣3.75467億元/30億股),相當於2015財年招股區間(介於1.72-2.48港元)往績市盈率介於11.45-16.51倍,作價並不吸引;

財務比率(12/2013→12/2014→12/2015)

流動比率:0.87→0.87→0.93
速動比率:0.69→0.80→0.89

長期債項/股東權益:0.00%→0.00%→0.00%
總債項/股東權益:1.59%→0.00%→1.66%
總債項/資本運用:1.59%→0.00%→1.62%

股東權益回報率:27.75%→43.26%→48.02%
資本運用回報率:27.75%→43.26%→46.70%
總資產回報率:6.73%→7.66%→9.41%

經營利潤率:4.22%→5.25%→7.63%
稅前利潤率:4.46%→5.27%→7.63%
邊際利潤率:3.44%→3.84%→5.84%

存貨周轉率:14.01→36.49→45.44


附註:本文只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要約、招攬或邀請、誘使、任何不論種類或形式之申述或訂立任何建議及推薦,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如因相關建議招致損失,概與「貝沁才」交流室、編者及作者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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