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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計劃」隨侃 xuyk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0b154e0102es6r.html
 青年朋友F愛好投資,想做證券經紀人。

   F有一個朋友是「香港××金融集團」的市場總監。該公司成立於2008年,香港總部大約只有5、6個人吧,台頭倒不小!反正在香港只需2元港幣的發行股本,即可成立一個10億元以上的註冊資本公司。這位總監是大陸人,最近想請F幫忙,銷售一家海外保險公司推出的「全球基金定投101計劃」保單(以下簡稱「101計劃」)。按照「101計劃」規定,該保單持有人若在保單運行期間身故,受益人得1%賬戶淨值的補償,合計可得賬戶淨值的101%的收入因而101計劃」。關於「101計劃」,網上有許多詳細介紹,在此不再贅述。

   近幾年來,「101計劃」通過香港好多中介機構,向大陸迅速滲透,賣給大陸客戶,增長勢頭很旺。兩星期前,那位總監朋友特地來紹興,要與F商量銷售「101計劃」。F叫我一起去聽聽。事後,F問我怎麼看,然我真不知怎麼回答才好。

   101計劃」實質上是一個披著保險外衣的海外定投基金,具有保險的某些特殊的功能(主要是避稅和保住投保財產),當然,它的主要功能是投資回報。「101計劃」面向全球,專門從各個國家或地區中挑選出若干基金,構成一個基金組合。這樣看來,由於它的投資面廣闊,具有相對優勢。

   這位總監朋友推銷的「101計劃」的定投年期是25年,最終結果會怎樣,當下難以定論,但就他所說的一些內容,我作了一點辨析。

   一、這位朋友說,1、由於競爭激烈,為了吸引客戶,現在「101計劃」加大了第一年的贈送金額,高達125%,例如,如果你選擇連續3年定投產品,每年投入100萬元,那麼第一年,保險公司將送你125萬元,這樣你第一年的金額就是225萬元;2、這個「101計劃」回報率保守地說,長期年化收益率可達15%;3、每年只收取你總資產的5.5%的管理費。

   這樣,如果你每年投入100萬元,定投3年,一共才300萬元,加上贈送的125元,按照每年增長15%,25年後總資產就能達到1.27億元,增長42.3倍!厲害吧!

   厲害?我覺得這還不算什麼厲害呢,更厲害的是,假如保證讓你獲得42.3倍的收益,看看它的總增長率需要達到多少:每年你收益增長是15%;每年管理費是5.5%;第一年贈送給你的125%資金,每年需要2.81%的增長,25年方可補回來;只是這3項,總的年化增長率須要達到23.31%!這好像都超過巴神大爺的水平了吧?這才真叫厲害啊!可問題是,你打著燈籠找遍天下,有哪個基金超長期能夠達到這個水平的?而這個成立只有5年的中介公司能夠保證你達成?

   其實啊,這位朋友所說的都是預期收益的宣傳,偏重強調了形勢好的一面,沒有提醒風險的一面;而定投保單上也是沒有這個固定收益條款的。

   二、倘若你只為了追求投資收益,也不要太過于洋迷信,妄自菲薄,瞧不起國內基金。看看A股中那些老封基,十多年以來,平均年化增長率個個都超過18%呢。面向全球尋求投資標的固然具有相對優勢,但海外表現出色的基金也大都是瞄準發展中國家或地區的新興市場的,而中國金融市場正是一個具有活力的新興市場。

   三、當然,香港的金融業確實比大陸發達得多,其金融產品的回報率也確實明顯高於大陸,所以,自己不做投資而想得到更好收益的人,可以赴港簽約類似「101計劃」的保單。

   不過,國內的金融市場發展空間巨大,國人也在不斷地學習香港和海外的先進經驗,大力發展金融產品,儘管總是「慢一拍」。想當年,國內保險市場極其落後,壽險幾乎是個空白,現在看看中國的保險業發展得怎麼樣?快不快?儘管現在我們仍然落後,但潛力巨大,不然,海外金融大鱷也不會如此看重中國市場了呢。

   四、針對你F來講,幫助銷售「101計劃」與你職業生涯恐怕是有潛在衝突的吧?你每幫助一個人買入「101計劃」,就意味著你將失去一個以後有可能跟著你投資的潛在客戶。「101計劃」著重瞄準的是定投金額都在幾十萬或上百萬或上千萬的客戶,屬於小眾大客戶。你F剛起步做經紀人,招攬的勢必都是大眾小客戶,但切勿以為,反正那些大客戶不會跟著你,遂把他們送給「101計劃」。殊不知,等你以後慢慢成長起來,屆時你周圍大一點的客戶早都跑光了,那你又何以更好地成長呢?這是從你個人的角度看問題,倘若從更大的層面上來看,把國內的投保和投資客戶都統統地拱手讓給海外,那中國的金融市場怎麼發展?留著青山在,以後自己用,不好嗎?

   五、F問我:「你會選擇『101 計劃』嗎?」我答:「不會!我有興趣自己做點投資,為什麼要交給別人去做呢?」

   六、因為「101計劃」是保險品種,可以躲避遺產稅,做實業的人一旦倒閉也可保住這份資產不被清算掉。但具體情況可具體對待,國內雖然總有一天會有遺產稅,但只為了避稅,等到這一天到來也來得及;至於投保資產如何保住的問題,由於你買的是香港或海外的保單,所有一切條款都是按照香港或海外的法律執行的,而你生活在內地,是個不折不扣的中國大陸人,屆時一旦發生特別事件,你這份資產怎麼個處置還真不好說呢。要不你乾脆移民得了。

   「總之,『101計劃』本身並沒什麼不好,回報率相比目前國內的一些投資連結險品種要高,關鍵是看適合不適合自己。」我最後說。

   「我再想想!」F若有所思地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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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侃「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問題 xuyk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0b154e0102f2e8.html
 
  昨天,一位青年朋友來電問:「聽說,有人為香港某家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在大陸搞『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項目,大賺特賺,你怎麼看這玩意兒?」
   我滴媽呀!這個東西2011年之前大陸好多地方就熱鬧過一陣,後來亂象叢生,弄得完全失控。為了維護社會和金融穩定,2011年11月,國務院緊急下發了《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規定不得將任何藝術品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最終叫停了藝術品份額化交易,至今仍未開禁。
   「關於那個香港交易所在大陸的營業機構以及這個『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項目,在大陸哪個地方有註冊登記或允許經營這種交易的?」我問。
   「那肯定是沒有的。」朋友答。
   那這豈不是通過互聯網走私了?這裡我們暫且不論在大陸從事這種項目的合法性和政策風險性等方面的問題,只聊這種交易的機理是否合理的問題。
   我國地廣人眾,歷史悠久,各種藝術品資源蘊藏豐富,目前業已成為世界第一大藝術品市場。藝術品除了具有收藏價值以外,投資價值日益凸顯。隨著越來越多的藝術品變成了投資品,有人便企圖把它們證券化從而發售出去交易,從中牟利。「份額化交易」就是一種方法,它把某件藝術品按照專家評估的價格均等分成若干份,比如,聽說,香港某家交易所就把一件估值1億元的稀珍藝術品分割為1億份,每份1元,然後像股票那樣發售出去進行交易。這樣一來,由於門檻低,普通人都可參與。那麼這種方法究竟存在什麼問題呢?下面隨便講幾點:
   一、藝術品份額化冒充資產證券化。我們知道,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的資產,轉換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買賣的證券的行為,使其具有流動性,股票就是一個典型例子。而藝術品份額化是將藝術品的「財產權益」等額拆分,然後把這些「分拆權益」發售給投資者,所以投資者購買的只是被分拆的權益,而非實物藝術品的一部分。由此可見,藝術品份額化交易貌似證券交易,但並不具有證券的本質特徵。由於這一先天性缺陷,「藝術品股票」交易必定會產生許多不可調和的現象與問題,實踐證明確實如此,當時好多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所搞得亂七八糟,一地雞毛,不可收拾。
   二、發售者與投資者的關係不對等。藝術品份額發售者與投資者之間是買賣關係,份額售完,買賣結束,發售者對藝術品既無權利,也無責任與義務,同時把風險轉移給了投資者。從這點也可看出,藝術品份額化只是貌似證券化的交易行為,而非嚴格意義上的資產證券化。
   三、交易方式注定了只能趨於投機。現在,藝術品的初始價格是由專家評估而定的,然後分額上市;沒有做空機制,只能做多才可賺錢。這樣的話,專家定出的是代表當今的合理價格,而任何高於這個價格的意味著都是未來的增值價格。現在倒好,因為只能做多,所以上市後價格勢必推高,意味著透支未來,當下便形成了泡沫。份額拆得越多越細,門檻就越低,普通參與者就越多,而由於他們根本就沒能力也壓根兒沒想去收購整個藝術品,所以這種交易只會誘惑與鼓動他們參與投機,這無疑會給真正想最終收購藝術品的投資者造成障礙及麻煩,增加投資風險。由此可知,藝術品投資不宜大眾化,更不宜採用這種大眾化「證券交易」方法。
   四、缺乏抑制投機的機制。既然藝術品投資實行「證券化」交易,那「藝術品股票」就應該像股市那樣運作,也應該有「破發」、「破淨」、「做空」、等等,最終讓市場來裁定其價值何許。你專家制定的藝術品的初始價格就一定是合理的嗎?聽說,藝術品鑑定不准及價格偏差過大就發生過多起。投資者有權質疑,並可通過做空來表達。股票可以跌破發行價和跌破淨資產價,國債可以跌破面值,「藝術品股票」為什麼不可以?投機只能靠投機來抑制或消滅嘛,你現在沒有套利機制,那只會讓參與者都趨於投機了。
   五、重交易行為,輕投資本質。我們知道,藝術品投資具有高風險性,投資者需要具有較高的藝術鑑賞能力和較強的抗風險能力,這是投資藝術品的先決條件。藝術品金融化涉及諸多領域,是一項技術性強、專業化程度高、程序複雜的行當。現在倒好,只重視「藝術品股票」的買賣,讓多數人只顧博傻,而全然不管藝術品的真正價值到底怎樣。這有利於投資嗎?
   六、從藝術品鑑定到最終收購,監管難度很大,制度與機制缺失嚴重,遠遠不夠完善,問題大大滴多呢。不可簡單地以為,在香港合法的東西,到大陸就可推行,比如,傳銷在許多國家或地區是合法的,但在中國大陸則是非法的。
   「說不定哪天,鑑定專家喝醉酒,暈乎乎的,拿到一坨風乾了的糞便,鑑定說:『呵!這可是乾隆皇帝年輕力壯時的糞便啊!當時已由宮廷御醫『聞、嘗、看』認真細緻地查驗過。乾隆渾身充滿藝術細胞,這可是個稀世珍寶啊!價值上億!』於是乎,份額化交易有了這件寶物標的。哈哈!」我最後開玩笑地說。
   「這幾天,有人想拉我去搞這種項目呢,看來不可去玩!」朋友斬釘截鐵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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