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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個個要領展負社會責任,無人叫港鐵負社會責任 中環客

來源: http://hkcitizensmedia.com/2016/09/12/%e9%bb%9e%e8%a7%a3%e5%80%8b%e5%80%8b%e8%a6%81%e9%a0%98%e5%b1%95%e8%b2%a0%e7%a4%be%e6%9c%83%e8%b2%ac%e4%bb%bb%ef%bc%8c%e7%84%a1%e4%ba%ba%e5%8f%ab%e6%b8%af%e9%90%b5%e8%b2%a0%e7%a4%be%e6%9c%83%e8%b2%ac/

以前叫領匯嘅領展,相信係全香港最多關公災難嘅公司之一,次次啲外判商呀,新商鋪業主呀出咗事,最後隻鑊一定喺領展身上,好似領展仲係政府部門一樣。

只不過,中環客想提醒大家一樣嘢,雖然終審法院喺領展上市案嘅終極判決上,指領展有責任履行《房屋條例》部分原本屬於房委會嘅責任。但由公司擁有權嘅角度,領展其實同其他私人企業無分別,可能港鐵比領展更加應該負更多嘅社會責任。

本來照領展第一次上市嘅股東構成,由於房委會都係創始股東之一,咁作為房委會有份投資嘅公司,一如其他財政司司長法團投資嘅公司,公眾有理由要求領展孭一定社會責任。但喺第二次上市果陣,有高人叻到幫房委會甩曬啲股份,而班政客完全阻止唔到,喺公司管治上,領展做啲乜完全唔關房委會事,亦唔關政府事。啲政客講到領展仲係房委會旗下公司咁,但實際上,依家領展只不過係一隻外資摣莊嘅房地產信託基金,佢嘅責任就係為股東嘅最大回報,買賣同出租手上嘅物業。所以政客要求領展公有化(復歸港府所有),簡直黐線,政府要用市價買曬領展啲物業,而且部分賣咗俾其他公司嘅前房委會商場已經收唔番,而領展旗下有啲由私人發展商買返嚟嘅物業,好似將軍澳南豐廣場,亦唔知點處理。

相反,港鐵有成七成六股權喺財政司司長法團手上,根本上係公有企業,點解未見過有政客向港鐵抗議唔搞墟市?唔提供平租商場?有公有企業唔問,問個純私人企業孭飛,你班友無嘢嘛。

中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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