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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零容忍」 才能遏止酒駕歪風 觀念不對、可拒檢測、判刑從輕 導致遺憾不斷重演

2015-12-14  TCW

台灣酒駕情形嚴重,因酒駕死亡人數竟是日本的三.五倍,雖有嚴刑峻法,卻無法落實,加上青壯族群對酒駕的嚴重性認知不足,使得青壯年成為因酒駕死亡人數的大宗,台灣社會應採取什麼行動來遏止?

尋常的周三上午,滿頭白髮的陳敏香來到台北圓環附近一間十幾坪的套房,走進她女兒生前曾居住多年的地方,輕輕擦拭書桌上的醫學書籍,不禁悲從中來。套房主人是台大創傷醫學部主治醫師曾御慈,也是台北市長柯文哲愛將,兩年半前一場車禍,她的生命就此停留在三十二歲,而酒後開車撞死她的,是一名三十八歲的男子。

「這是我花多少心血栽培出來的女兒,從小就善解人意又聰明,還沒來得及對社會多一些貢獻,就走了……。」陳敏香談及那場奪走女兒生命的車禍,淚水不斷奪眶而出,至今她仍難以接受,「每一天,我都活在很痛、很思念當中,想見,卻見不到。」當時,曾御慈所做的肝病研究剛登上國際期刊,也拿到獎學金,準備出國攻讀博士,並打算去無國界醫生組織服務,許多夢想卻都來不及實現。

青壯居多

「社交型酒駕」戕害台灣

這場悲劇發生在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晚上十一點,當時曾御慈下班返回新北市土城的住家,途中過馬路遭撞。她的死亡,引發台灣社會高度關注,立法院緊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加重酒駕致死的刑責。

時隔兩年半,陳敏香對女兒的思念未曾改變,但台灣酒駕肇事仍然高居交通事故死因第一名。曾御慈事件發生後,酒駕傷亡數字曾一度下降,從五月的八六六人,一度在七月下降到六三六人,但沒多久即回升到和往年差不多的數量,一個月約七、八百件,並沒有帶來長久的改變。

亦即,台灣駕駛人缺乏「酒後不開車」的觀念,在曾御慈事件後,酒駕傷亡事件因社會議論、警方大規模加強臨檢而降低,但在新聞熱頭過後,又故態復萌。

與鄰近的日本相較,台灣人口是日本的五分之一,但近三年酒駕傷亡人數,卻高出日本兩倍,其中,光是一四年,因酒駕致死的人數,台灣更是日本的三.五倍。

依據交通部統計,分析台灣因酒駕事故死亡的年齡層,多以二十至四十歲的青壯年為主,在過去兩年,占酒駕致死案件的五至六成。以一四年為例,A1類(編按: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酒駕死亡人數一六九人,其中以「三十一到四十歲」的有三十七人,為數最多。

也就是說,在台灣,不管是酒駕肇事者或被害者,多落在青壯族群。「喝酒肇事多是被朋友害的。」從事酒駕研究十餘年的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蔡中志認為,年輕人酒駕多發生在聚會飲酒作樂之後,也就是「社交型酒駕」。在逐漸少子化的台灣,酒駕成為戕害台灣青壯族群的殺手。

執法漏洞

可拒酒測 駕駛人僥倖心態仍在為何台灣酒駕會如此嚴重?最主要有三大執法漏洞。首先,台灣未落實有關酒駕的交通安全教育,考駕照又很容易,不像日本,平均要考八、九次才會拿到汽車駕照。蔡中志指出,沒有正確交通觀念就上路,是很大的問題,加上駕照又是終身制,不須換照,駕駛人更輕忽行車安全。

其次,台灣的駕駛可以拒絕酒測,欲以酒測作為預防酒駕事故的機制,成效因此受限。

今年二月,彰化就曾發生一名保時捷駕駛因拒絕酒測,被警方開罰九萬元並扣車吊照,當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後法院認為,警方只有在「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情形才能攔測,因此判決原處分撤銷。

「台灣的問題,在於無法落實酒測臨檢。」蔡中志舉例,在香港、日本、英國、美國,駕駛人都不得拒絕出示駕照和酒測,這些都是考駕照時明定的規則,也寫在相關法律中,但是台灣都未明定,才造成駕駛人即使有酒駕嫌疑,也有拒絕酒測的權利。

「新加坡的警察可以守在餐廳門口,只要你有任何意圖酒駕的行為,就會被罰。」蔡中志說,在新加坡,如果一般人喝完酒離開餐廳,有拿出鑰匙走向車子的動作,警察就可以依據《道路交通法》開罰。但是台灣不然,警察不能等在店門口,只能在酒測臨檢點開單、依一定程序走,這也造成駕駛人的僥倖心態和輕忽。

再者,酒駕肇事或酒駕致死刑責不低,但判刑普遍從輕。台灣因酒駕肇事或酒駕致死的最高刑責,在曾御慈事件後,已經分別修法提高到七年和十年,雖然比日本低,卻也不輸給其他歐美先進國家。然而,放眼近年酒駕致死判決,法官的量刑都集中在二至五年,包括曾御慈事件,一審法官判五年半有期徒刑,到了二審減輕為四年半,陳敏香感嘆:「司法判決若如此,社會不會進步。」

加重量刑

判決過輕引爭議 司法院擬標準對此,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蔡彩貞表示,一四年起,司法院針對全國兩萬三千多筆酒駕判決,其中「酒精濃度」、「前案紀錄」、「交通工具」三項因素如何影響法官量刑做統計分析,讓法官遇到酒駕案件可搜尋適當刑度。一五年十二月初,再召開「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不能安全駕駛罪」焦點團體訪談,邀集法官、檢察官、律師、相關NGO(非政府組織)織,討論對現行酒駕判決量刑的看法。

司法院獲得初步結論,將增加「有無載人」、「是否為專業駕駛」、「被查獲地點」、「帶來的危險或損害」及「犯後態度」等五項因素,作為法官加重量刑的參考。

去年五月一日,一道發生在台中的汽車撞擊聲,劃破清晨七點多的天空。一名三十一歲的年輕人,和友人從凌晨二點喝酒到五點,竟然開車上路,還撞上一輛機車。媽媽送兒女趕上學,在路口等紅綠燈,結果卻分別受輕重傷,就讀高一的女兒顱內出血,最後不幸死亡。陳姓男子撞人後逃逸被路人制伏,酒測值達○.八四毫克(規定值須低於○.二五毫克)。

事發一年多,《今周刊》前往台中市太平區採訪受害者一家,事故發生當天騎車的母親李復華,因骨盆撕裂傷、大腿粉碎性骨折,前後開了五次刀,人工髖關節使她至今走路仍相當吃力,也只能提前放下她熱愛的教書工作,在家休養。

李復華在一年中暴瘦二十公斤,幾乎天天吃安眠藥才能入睡,車禍中倖存的兒子則陷入重度憂鬱症,先生眉目間盡是藏不住的憔悴。更慘的是,肇事者雖於今年八月入獄,但因名下無財產,民事求償無門,累積的醫藥費、生活費,壓得李復華一家喘不過氣來。

「他們(肇事者)才關個幾年,我們卻要坐一輩子的心牢!」李復華透過網路,結識許多同樣酒駕的受害者與家屬,發現大家都有類似的經歷,「就是台灣雖有嚴刑,但是判刑卻很輕。打官司的過程,肇事者有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的免費律師辯護,受害者家屬卻無人提供協助,訴訟成為許多人經濟的負擔。」她憤憤不平地說。

同樣是飲酒文化盛行的日本,對於酒駕採取高標準的嚴刑峻法。

日本《道路交通法》規定,只要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二五毫克,還未酒醉但是「帶酒氣駕駛」,即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五十萬日圓以下的罰金;而若達到「酒醉駕駛」的狀態,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百萬日圓以下罰金。

他山之石

日本痛定思痛 防酒駕用重典「過去日本的酒駕傷亡事故也很多,真的是透過修法、嚴格執法後才降下來的。」蔡中志說。

○六年,一位福岡市的公務員,酒後駕車撞翻車輛逃逸,造成三名小孩墜海死亡,引起社會群情激憤,促使日本隔年修訂《道路交通法》提高刑度,將酒駕導致受傷、死亡的最高刑責分別提高到十五年和二十年,同時增訂連坐條款,將道德義務提升到法律層次,不但提供車輛者和酒駕者同罪,甚至賣酒及同車者也要負擔一半的刑責。

推到極端,在日本公務員與部分企業的管理規定中甚至明定,一旦酒駕被抓,還會視情節輕重予以停職甚至解雇的處分。○二年,日本酒駕死亡事故高達一千件,但在一四年卻降到兩百多件,如此具體的酒駕防制成效,有賴社會大眾及政府「防酒駕用重典」的決心。

防制酒駕無他,唯有加強宣導、強制教育、重懲重罰才得以改善。

台灣社會仍未建立正確觀念,執法層面的嚇阻效果有限,近來民間已展開積極行動,希望「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觀念,能深入人心。

曾御慈事件後,柯文哲募款成立「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簡稱酒駕防制協會)由曾媽媽陳敏香擔任理事長,希望化悲傷為力量,推動酒駕防制的公益活動。一年多來,透過音樂會、名人代言「愛家人不酒駕」悠遊卡、推動酒後代駕等宣導活動,希望能蔚為風氣。

「這是女兒留給我的使命,酒駕事故仍然天天發生,我想讓更多人知道酒駕的嚴重性。」事發後,幾乎是一夜白髮的陳敏香說,社會是生命共同體,一件酒駕事故,花費的醫療成本,也會動用到納稅人的血汗錢,希望社會能正視問題。

每年年底從聖誕節到隔年的一、二月,適逢尾牙、春酒旺季,是台灣酒駕事故的高峰,《今周刊》與酒駕防制協會十一月起共同發起,邀請企業連署,在公司內部,以具體行動協助員工落實「酒╱駕分離」觀念,讓「喝酒不開車」在社會中成為常態,讓台灣社會朝「零酒駕」的目標,更靠近一步。你,下決心了嗎?

陳敏香在女兒曾御慈居住多年的套房,整理她留下的醫學專業書籍。

曾御慈(前排右一)曾是柯文哲(前排左二)帶領的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團隊成員之一,但卻因酒駕事件造成台大團隊痛失人才,。

酒駕旺季分布在12月與1月,呼應華人尾牙、新年的飲酒文化。

有超過8成的酒駕者,酒精濃度超過0.56毫克,高酒精濃度駕駛人仍占酒駕肇事案件大宗。

肇事車種以機車占6成,為最大宗,其次為小客車。

肇事時間有4成2發生在晚間時段「18至24時」,其次為凌晨時段「0至6時」。

資料來源:警政署2014年統計資料重懲重罰,

才能杜絕悲劇上演

—— 各國酒駕罰則

國家每公升酒精標準值

(血液酒精濃度)罰則

台灣0.15毫克以上

違反處罰條例2個月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1.5萬到9萬元罰鍰

0.25毫克以上

違反《刑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肇事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酒駕致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日本0.15毫克至

0.25毫克

帶酒氣駕駛3年以下徒刑,或50萬日圓罰金

0.25毫克以上

為酒駕5年以下徒刑,或100萬日圓罰金(提供車輛者同罪,同坐者或賣酒者負一半罪刑)酒駕肇事處1年以上、15年以下徒刑;酒駕致死處1年以上、20年以下徒刑

中國0.2毫克至

0.8毫克

帶酒氣駕駛罰金200-500元人民幣,吊銷駕照1至3個月

0.8毫克以上

為酒駕5日以下的拘留,罰金2000元人民幣,吊銷駕照6個月酒駕致人於死,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整理:賴若函

撰文 / 賴若函 、郭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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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杜酒駕 35家企業用行動力挺 宴會設「桌長」、商品印標語、納入懲處規範



2015-12-14  TWM

酒駕事故不斷,除了政府機關如行政院、警政署,企業也正視問題的嚴重性, 在公司內規明定員工酒駕的懲處措施,或在尾牙、餐敘要求「酒後不開車」, 《今周刊》與酒駕防制協會也邀請企業連署,一同加入防杜酒駕的行列。

台灣酒駕問題嚴重,除了運用公權力遏止,企業和政府由內而外的相關規範,對員工形成約束力,更能避免酒駕情事發生。

行政院在二○一三年發布《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公務員只要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一毫克以上就懲處,視情況給予兩支申誡至一大過,不接受臨檢者記一大過,標準高於法律。但這項原則為建議性質,尚無強制力。

負責執法的警察單位,已有嚴格的禁令。警政署從一三年起,明定違法酒駕的員警考績丙等,若是主管級被抓到在勤務中酒駕就免職,同行的員警也會因未勸阻被懲處。另外,同單位若是一個月內有兩名以上員警酒駕,就撤換分局長層級主管。

警察這樣做!

執法若犯法 考績吃丙

一四年共有六十三名警員因酒駕,考績直接吃「丙」,雖然比一三年的數字下降了三成,但平均每個月都有超過五名警員酒駕,顯示心存僥倖者不在少數。一五年一到四月,被查獲酒駕的近萬人中,有二十六人是警察,分布在十四個縣市的警察局中,其中又以台北市警局有四人高居全台首位,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及彰化縣各三人居次。

國營的台灣菸酒公司,率先從內部開始建立安全飲酒文化,從行政院發布前述原則起便實施,台灣菸酒總經理祕書陳志強透露:「的確有人因酒駕被處罰,目前也在研議要正式納入公司的管理辦法中。」身為「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簡稱酒駕防制協會)創辦人,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五月曾表示,要從台北市八萬名公務員做起,一旦抓到酒駕,考績就以丙等論處;八月,他更在市政會議說,規畫訂「酒駕連坐法」,只要駕駛被抓到有喝酒,乘客也要受罰。

至於執行情況,台北市人事處科長陳怡伶表示,要等年底打考績時,才會有確切的數字。

首都台北市的作法明確,但還有待落實,其他往年被點名酒駕事故嚴重的直轄市如台中市、桃園市和高雄市,經詢問,除了既有的法律規範,尚未有更進一步的內部規範。

除了期待行政機關扮演「領頭羊」角色,民間企業已自行展開各項行動來防酒駕。第一家投入防制酒駕宣導的產險業者新安東京海上產險,一二年與創世基金會合作,將因酒駕或「被酒駕」成植物人的真實案例,拍攝微電影《覺醒的愛》。一三年更進一步,將反酒駕明定在公司規範中。

「我們每天因工作看多了酒駕事件,所以容易形成共識。」總經理簡仲明說,一開始是公司主管被要求不可酒駕,後來擴大到整體的員工管理辦法中,不管於公於私,只要被發現酒駕,就一律記大過懲處,若發現酒駕肇事,或酒駕累計三次即開除。

企業這樣做!

聚餐貼警語 內規嚴懲

此外,在每一次公司餐敘或尾牙中,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會設定「桌長」,身上佩掛「桌長」牌子,除了自己不喝酒,也要負責確保當桌的同事都平安到家。雖然所屬裕隆集團的其他企業仍未跟進,但簡仲明說,在集團的尾牙中,看見新安東京海上的員工身上都貼著「喝酒不開車」的貼紙,自然也會有提醒作用。

理律律師事務所一四年在內部管理規則中也明定,凡涉及酒駕肇事,若被判刑,視嚴重性處大過到解雇處分。理律人事組說,會在尾牙中刻意張貼反酒駕的海報,司儀也會特別提醒,有開車的人要貼貼紙,所有人不得向開車者敬酒。

長久以來,食品大廠義美內部聚餐都不主動提供酒品,義美公共事務部主任趙季堯說,義美也與台灣酒駕防制協會合作,將在豆奶紙盒上,印製酒駕防制圖和標語,希望讓更多人養成正確的飲酒觀念。

《今周刊》重視酒駕問題,和酒駕防制協會攜手發起連署,提出企業在公司管理規範中納入「不得酒駕」字眼、公司聚會指定桌長送同事安全回家、與車隊合作提供代駕服務三大訴求,邀請各企業加入反酒駕行列。

從十一月起推動迄今,已有包括台新金、國泰金、兆豐金、和碩、奇美、義美、三陽工業、中鋼、新光銀、遠雄集團、寶成工業、台灣菸酒、中信與味全等三十五家企業響應簽署,以拋磚引玉。台灣若能建立良好的企業飲酒文化,「喝酒不開車」,將不會只是口號。

撰文 / 賴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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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打假: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

今日,阿里巴巴集團向全社會公開呼籲完善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加大打擊制假售假的執法力度。為此,阿里巴巴“不惜成為制假售假者最恨的人”,並呼籲要像治理酒駕一樣來治理假貨。

阿里巴巴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在2月27日舉行的“2017年度打假工作交流會”披露了一組數據: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共排查出4495個銷售額遠大於起刑點(5萬元)的制售假線索,截至目前通過公開信息能夠確認已經有刑事判決結果的僅33例,比例不足1%。

鄭俊芳認為,根治假貨亟待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她以酒駕入刑為例來說明對制假售假嚴格執法加重刑罰的必要性。阿里巴巴表示,如果刑事處罰比例不足1%的事例一再發生,從根本上治理假貨也就無從談起。嚴格執法、加重刑罰,讓每一個犯罪分子無法逃避應有的刑事處罰,讓制假售假者不再心存僥幸,才是消費者權益得以維護的必由之路。

 

以下是阿里巴巴集團今天發出的公開呼籲全文:

“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 阿里巴巴集團呼籲對制假售假者加重刑罰

阿里巴巴集團認為,制假售假成本太低,是當下社會假貨困境的最重要因素。只有讓制假售假龐大鏈條上的每一個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刑事處罰,才是中國從世界工廠走向自主創新,引領未來發展的可行之路和必經之路。

以阿里巴巴的數據為例: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門共認定和處理制假售假案件線索4495條,案值均高於目前刑法所規定的5萬元起刑標準。執法機關接收線索1184條,截至目前通過公開信息能夠確認已經有刑事判決結果的僅33例。制假售假受到刑事處罰的比例不足1%。

4495條案件線索,通過阿里巴巴平臺治理大數據模型體系主動防控、權利人舉報、消費者投訴、神秘抽檢等方式篩查認定。

但由於目前法律規定中對制假售假的處罰依據相對模糊,執法機關對案件定性難、定量難,立案後進入司法程序更難。1184條線索中,公安機關能夠進行刑事打擊的只有469個。

不足1%的刑事處罰比例,是制假售假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難以從根本上遏制的關鍵原因。現行相關法律已難以適應打擊此類犯罪迅猛發展的現實需要,造成制假售假犯罪成本極低、執法成本極高、制假售假者難以受到刑事處理。其結果就是“違法犯罪的人笑死、痛恨假貨的人急死、執法辦案人員累死、消費者哭死”。

阿里巴巴建立了一支2000人的專業隊伍、每年投入超過10億元、利用最先進的技術和數據模型對制假售假進行主動防控。截止2016年8月底,往前推12個月,阿里巴巴共撤下3.8億個商品頁面、關閉18萬間違規店鋪和675家運營機構。但企業沒有執法權,我們能做的是發現問題、下架商品、向監管部門報告線索、等待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我們可以盡力將假貨隔絕在平臺之外,但無法阻止制假售假行為在線下的泛濫和在平臺間的流竄;我們可以識別並按照平臺最嚴厲規則處理違規行為,卻無力讓每一個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刑事處罰。

制假售假對阿里巴巴的傷害有目共睹,對中國制造和中國商業環境的傷害更是致命的。制假售假損害的不僅僅是消費者和守法商家,更阻礙了創新型國家的建設和社會經濟的良性長遠發展,並正在損害中國作為負責任的世界最大新興經濟體的國際形象。

因此我們呼籲: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加大打擊制假售假的執法力度。阿里巴巴集團不惜為此成為制假售假者最恨的人。

酒駕入刑曾向全社會清晰傳達信息:酒駕者必承擔嚴重後果。其震懾作用正是酒駕行為得到遏制的關鍵。我們希望全社會形成治理酒駕一樣的共識和力度來治理假貨。讓假貨在中國絕跡,必須全民喊打,人人盡責。

刑法學鼻祖貝卡利亞曾有論述:“刑罰的必定性和不可避免性,才是對犯罪最強有力的約束力量”。如果刑事處罰比例不足1%的事例一再發生,從根本上治理假貨也就無從談起。嚴格執法、加重刑罰,讓每一個犯罪分子無法逃避應有的刑事處罰,讓制假售假者不再心存僥幸,才是消費者權益得以維護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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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發微博 呼籲“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

3月7日,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微博發文,再次表明阿里將推動加重刑罰治理假貨的決心。馬雲寫到:“我建議參考酒駕醉駕治理,設想假如銷售一件假貨拘留七天,制造一件假貨入刑,那麽我想今天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現狀、食品藥品安全現狀,我們國家未來的創新能力一定會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當天下午,中國企業家俱樂部前主席、聯想控股董事長柳傳誌在中國企業家俱樂部的工作群里貼出200余字的點評,稱“這篇微博是一篇伐假的檄文。在此以前,人們總以為阿里平臺是假貨的縱容者,有了這個檄文先表明了阿里本身的立場和態度。打鐵還需自身硬。我認為這也代表了中國有良知的民營企業家的態度。”

馬雲在微博中表示,這幾年自己認為最經典的司法進步就是酒駕治理。假如沒有“酒駕一律拘留、醉駕一律入刑”的嚴刑竣法,今天中國要多出多少馬路殺手!再看假貨,絕大部分制假售假者幾乎不承擔法律責任,違法成本極低而獲利極豐,很難想象假貨如何才能打幹凈!

一周前的2月27日,阿里巴巴集團向全社會公開呼籲:完善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加大打擊制假售假的執法力度。

馬雲舉例,對涉假行為的法律規定,很多國家奉行嚴刑重典,如美國,初犯10年以上的監禁,重犯20年以上,公司會罰到破產,連攜帶使用假貨的人也會面臨拘留,如此才有了今天美國的創新環境。

以阿里巴巴為例,馬雲在微博中說:“去年大數據排查4495件線索,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得以依據現行法律規定進行刑事打擊的只有469件,只占十分之一;我們研究了33例已經判決的案件,比例不足1%,80%還判了緩刑;我們也研究了去年工商行政處罰的200例制假販假案件,平均罰款額不到10萬元。這樣的局面只會鼓勵更多人前赴後繼地參與制假售假。”

馬雲呼籲說,假如改變入刑標準,治理假貨的結果肯定會大不一樣:社會會形成共識,司法機關有法可依,政府部門杜絕權力尋租;更重要的是這代表了我們國家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對創新的決心和真正的行動,代表了我們社會的重大進步!因為假貨對中國的傷害,遠遠不是我們看到的假貨本身,而是對創新的傷害、對勤奮誠信之人的傷害,對國家未來的傷害……

馬雲一直參與及支持打假。在2016年3月阿里巴巴打假誓師大會上,馬雲將阿里巴巴每年投入10億、運用最先進大數據防控模型的2000人專業打假隊伍稱為“打假國家隊”,因為“假貨最大的傷害是對整個中國社會的傷害。我們不僅僅為阿里巴巴而打,為中國而打,還在為我們的後代而打。”

馬雲對於加重刑罰治理假貨的呼籲由來已久。2015年他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我們需要的是法律的完善,機制的建立,提高造假者的成本,讓不誠信的人寸步難行,讓有能力的中國制造創出自己的品牌。這是阿里巴巴對待假貨的終極目標。”

2016年6月馬雲在華爾街日報發表署名文章《阿里巴巴保護知識產權的立場及思考》,對全球消費者表示:“阿里巴巴絕不姑息縱容而是堅決打擊假冒商品。品牌商和其知識產權必須受到保護。我們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零容忍,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在今年1月舉辦的達沃斯論壇上,馬雲則用“與人性貪婪的戰爭”來比喻打假,稱利用大數據和新技術與全世界通力協作是贏得戰爭的方法。

3月4日,多次提出影響廣泛提案的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向媒體表示,將在兩會期間提交《關於對制假售假行為加大打擊力度的提案》,建議加重對制假售假的刑罰處罰。

附馬雲微博全文:

致兩會代表委員們: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

這幾年我認為最經典的司法進步就是酒駕治理。假如沒有“酒駕一律拘留、醉駕一律入刑”的嚴刑竣法,今天中國要多出多少馬路殺手!再看假貨,絕大部分制假售假者幾乎不承擔法律責任,違法成本極低而獲利極豐,很難想象假貨如何才能打幹凈!我建議參考酒駕醉駕治理,設想假如銷售一件假貨拘留七天,制造一件假貨入刑,那麽我想今天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現狀、食品藥品安全現狀,我們國家未來的創新能力一定會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最近關於打假的討論越來越熱烈,包括一些人大代表的建議議案,這樣的討論很健康,每一條意見都有其價值。就像五年前,如果沒有一場關於酒駕的大討論,沒有經爭論形成全社會的共識,就不會有後來的司法成果和社會進步。

對涉假行為的法律規定,很多國家奉行嚴刑重典,如美國,初犯10年以上的監禁,重犯20年以上,公司會罰到破產,連攜帶使用假貨的人也會面臨拘留,如此才有了今天美國的創新環境。

我國法律規定,制假售假案值5萬元以下沒有刑事責任;5萬元以上的頂多判7年。這是20年前的法律和10多年前的司法解釋,嚴重脫離實際,結果是今天99%的制假售假行為不了了之,200萬的案值罰20萬,老鼠過街,人人喊打,卻無人真打。

公檢法部門去年投入了巨大的力量打假,但是因為現有法律法規的滯後和不切實際,眼睜睜看著眾多案犯不能繩之以法。以阿里巴巴為例,去年大數據排查4495件線索,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得以依據現行法律規定進行刑事打擊的只有469件,只占十分之一;我們研究了33例已經判決的案件,80%還判了緩刑;我們也研究了去年工商行政處罰的200例制假販假案件,平均罰款額不到10萬元。這樣的局面只會鼓勵更多人前赴後繼地參與制假售假!

“醉駕入刑”到今天五年多,酒駕醉駕引起的事故大幅減少,大家開始形成拒絕酒駕醉駕的自覺,“醉駕入刑”推動了多大的司法的進步和社會進步!制假售假,本質上是一種“偷竊”行為。對於小偷,自古以來是非曲直分明,但是對於偷知識產權,今天中國仍然缺乏社會共識。

假如改變入刑標準,治理假貨的結果肯定會大不一樣:社會會形成共識,司法機關有法可依,政府部門杜絕權力尋租;更重要的是這代表了我們國家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對創新的決心和真正的行動,代表了我們社會的重大進步!因為假貨對中國的傷害,遠遠不是我們看到的假貨本身,而是對創新的傷害、對勤奮誠信之人的傷害,對國家未來的傷害……

假貨之禍,橫行中國數十年,特別是在中國農村市場更是觸目驚心。今日,阿里巴巴每天如同在“上甘嶺”戰鬥在第一線,盡管艱難,但我們推動自己不斷進步,我們已經從網上打到了網下,我們一定會鬥爭到最後一分鐘。但打假很難孤軍奮戰,憑任何一家公司之力無法根除假貨頑疾。目前法律體系的滯後更是對假貨行為構不成威懾,也為權力尋租留出了巨大空間,而治理假貨,需要全社會的合力、需要各方的協同,更需要法治的完善的基石,法治打假,行政打假,平臺打假,消費者打假,誰都不應該置身事外。

今天,現實世界里的假貨源源不斷地從黑工廠中產出,像霧霾一樣四面八方襲來,充斥在大街小巷。互聯網首當其沖,網絡平臺當然應該識別、報警、攔截,但是如果不關掉黑工廠,治理汙染源,霧霾永遠不會消失,這道理明白而簡單。阿里巴巴絕不會置身事外,但法律基石永遠是根,制造工廠永遠是源,從根開始,從源著手,才是我們國家從制造大國走向創新大國,從“嘴治”到“法治”的大道。

法律的修改、完善和進步是一件非常專業嚴肅的事情,也是一個漫長曲折的過程。我們會一直堅持打假,也會一直堅持呼籲、吶喊,為我們自己和孩子們親手打造一個“天下無假”的時代。

附柳傳誌評論全文:

為馬雲的微博喝彩!

一,這篇微博是一篇伐假的檄文。在此以前,人們總以為阿里平臺是假貨的縱容者,有了這個檄文先表明了阿里本身的立場和態度。打鐵還需自身硬。我認為這也代表了中國有良知的民營企業家的態度。

二,酒駕之所以能杜絕,是社會和政府深刻認識到其危害,嚴格執法,不分權貴。而制服酒駕,一般來說比網購打假要難,網購中售假的人雖多但多是平民,而酒駕者中常有權貴,以求豁免,令執法者為難。酒駕都能制住,網購打假做一定能夠實行。

三,假貨的危害,的確會危害到社會的存在。一個三聚氰胺,幾乎毀了整個牛奶行業。足球造假,就毀了整個中國足球。如更多的行業造假,就比霧霾更可怕,不但毀了眾多的行業,毀了網購,而且會毀了誠信,毀了中國的立國之本。

四,我覺得這是個大事,CEC不但要大力轉發馬雲主席的微博。而且應該以CEC組織的名義,表達中國企業界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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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呼籲治理酒駕式打假,為中國創造踢上臨門一腳

來源: http://www.iheima.com/promote/2017/0308/161762.shtml

馬雲呼籲治理酒駕式打假,為中國創造踢上臨門一腳
羅超羅超

馬雲呼籲治理酒駕式打假,為中國創造踢上臨門一腳

要保護中國創造這顆幼苗,“法律打假”就顯得刻不容緩。

本文系羅超頻道(ID:luochaotmt)對i黑馬投稿,作者羅超。

今年兩會期間與實體經濟、虛擬經濟、新零售相關的聲音不絕於耳,已成為中國經濟命脈一部分的電子商務也是熱門話題。不是兩會代表的馬雲不忘在微博發聲,致信兩會代表呼籲“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則在中國企業圈中掀起波瀾,雷軍、柳傳誌、馬蔚華、郭廣昌、李東升、曹國偉等企業家大佬紛紛發聲,中國企業家俱樂部全體理事和中國綠公司聯盟則發表聲明,力挺馬雲“像打酒駕那樣打假貨”的呼籲。

有人說這是馬雲的號召力,所以可以一呼百應,但事實上卻是因為打擊假貨、保護知識產權、渴望公平創新環境已是中國企業們的“痛點”。如果馬雲的呼籲能夠得到落地,對於整個中國商業,尤其是中國創造都有巨大意義。

甚至可以說,如果不能根治假貨這顆毒瘤,中國創造就只能是空中樓閣。

假貨不只是傷害了消費者權益,也損壞了誠信經營企業的根本利益。正是因為此,許多海外品牌一直在不斷地與中國假貨產業搏鬥。在這一點上,阿里巴巴為代表的電商平臺一直在做“背鍋俠”,許多人將假貨問題歸咎於電商平臺,其實這是有失公平的,因為在實體零售體系中假貨問題就已存在,並且更加猖獗,假酒假煙、假藥、假化妝品、假奢侈品……已是多年來存在的問題,廣州甚至還存在類似於“A貨批發市場”這樣的地方,將假貨這件事搬上臺面來做,多年前我記得同事們甚至還會呼朋喚友去“淘A貨”,很是魔幻現實。

為什麽假貨問題久治不絕?

之所以假貨久治不絕,根本原因在於:造假售假成本極低、風險極小,卻可賺取暴利。

一方面,假貨制造和銷售不會承擔有震懾性的法律風險。

馬雲在微博中透露,阿里巴巴去年大數據排查4495件假貨線索,但公安機關得以依據現行法律規定進行刑事打擊的只有469件,只占十分之一;而33例已經判決的案件,比例不足1%,80%還判了緩刑;去年工商行政處罰的200例制假販假案件,平均罰款額不到10萬元。

嚴重滯後的法律環境讓中國成為造假售假的天堂,不少人在過去幾十年賺得缽滿盆滿,進行瘋狂的原始積累。可以說,過去十年是假貨從業者的黃金十年,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假貨黑色產業鏈“從業者”數十萬人以上,“年產值”超千億,甚至有的地方經濟都是靠這樣的制造業在支撐,他們給自己做的產品取了個更好聽的名字:“A貨”。

不得不承認電子商務平臺、以及互聯網給假貨從業者提供了便利,但讓沒有任何立法和執法權的電商平臺或者互聯網平臺來承擔打擊假貨的責任顯然是不可行的,而且就算關掉電子商務平臺和互聯網而不做其他行動,假貨問題依然會存在。

只有像馬雲說的那樣,像打擊醉駕一樣,“完善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加大打擊制假售假的執法力度。”,才能從根本上震懾假貨從業者。事實上,美國等國家或地區正是用嚴刑重典,實現對假貨的根本性杜絕。“在美國,初犯10年以上的監禁、重犯20年以上公司會罰到破產,連攜帶使用假貨的人也會面臨拘留。”,在香港售賣假貨同樣會面臨刑責,所以它才是購物天堂。在迪拜,法律規定販售假貨的商家不僅會被停牌還會被繳納相當於商家一年甚至更多倍銷售利潤的錢,去年廣州警方和迪拜警方就聯手打掉一個LV造假團夥,迪拜警方在當地查貨假LV、假CK等假冒奢侈品6萬余件。

另一方面,中國社會風氣和商業環境縱容甚至鼓勵假貨。

中國用戶下載盜版音樂卻不會覺得這是什麽錯誤,假貨同樣得到了縱容。許多人並不覺得買A貨(高仿奢侈品)有什麽不好,造假售假者也不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是錯誤的。因為社會並沒有將售假造假當成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而這些從業者反而因為自己的財富積累而受到社會尊重。

電信詐騙不被大力懲處就會出現“詐騙村”,當大家都不覺得一件事情是錯誤時,很可能就會趨之若鶩。在這個“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社會,有人會鋌而走險遊走於法律邊緣牟取暴利,而造假售假並無太大的法律風險還可牟取暴利,更是成為投機專營者的心儀職業。

當我們踏實苦幹時,我們身邊很可能就有假貨從業者在賺取暴利,在馬雲的呼籲落地之前再狂賺最後一桶金,這很讓人遺憾。當年軟件同樣沒有版權概念,但比爾蓋茨在1976年給早年計算機愛好者發了一封公開信,指責複制軟件是盜竊行為,自此有了軟件版權概念,人們願意為軟件付費,才有了之後龐大的PC軟件以及今天的互聯網產業,微軟也賺得缽滿盆滿。馬雲今年在微博的發聲,同樣會讓更多人意識到“假貨”是社會毒瘤,應該對其人人喊打而不是習以為常。

根治假貨問題才能實現中國創造

當不勞而獲走偏門可以讓年輕人賺大錢時,還有誰願意去踏實苦幹?當創新者的果實被售假造假者任意竊取時,又還有誰會堅持創新?如果假貨問題得不到根治,中國創造就無從談起。

從法律層面根治假貨問題,會給中國帶來什麽?我想除了保護消費者利益和創新者利益之外,最大的價值還是在於維持公平競爭的環境,進而營造創新創造氛圍。當每個人都對假貨嗤之以鼻時,或因心里抵觸不去購買、或因法律風險不去制售,真品就會有更多市場,創新也有更多空間。

中國的互聯網版權保護之路可以說是前車之鑒。前幾年國家版權局加大對盜版內容的打擊力度,盜版視頻和音樂網站紛紛被關閉,2016年中國內容產業全面崛起,視頻網站的付費會員數量暴增、騰訊數字音樂專輯年銷售額過億,今年內容付費潮流興起,越來越多優質的視頻、音樂和文字內容被生產出來。內容產業爆發正是受益於日益良好的版權環境,而版權環境之所以變得更好則是因為相關部門加大對盜版產業的執法力度。雖然現在盜版依然還有,但已不再是主流,並且盜版者也要比過往付出大得多的代價、承擔大得多的風險。

如果將“版權保護體系”搬到商品上,零售業和制造業必將煥然一新。在中國制造的人口紅利消失時,中國正在大力推進“中國創造”,希望借助於高科技等手段,來帶動制造行業創新,進而實現中國創造,國家為此還提出“中國制造2025”計劃。而要實現這個目標,不只是要從技術層面來改變制造業模式,還要從法律層面打擊假貨構建創造環境。

在假貨問題上,法律法規負責治本,而互聯網平臺則可通過大數據、新技術等方式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事實上,在打拐、刑偵等社會問題上,互聯網技術也在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

近年來我們已能夠感受到中國並不是沒有創造能力、而是有非常強的創造能力。我提出過一個“近創新”概念,中國人更擅長圍繞身邊的需求進行接地氣的創新,比如中國的移動支付、外賣O2O、電商平臺都比國外要發達,還有直播秀場、共享單車等本土創新業務,現在,小米華為們有了自己的手機芯片,阿里巴巴有了自己的手機操作系統和數據庫…Copy 2 China模式已經成為歷史名詞,越來越多的中國創新模式被搬到海外,上演“KFC(Kaobei From China)”現象。但這些創新都還只是剛剛開始,只是一顆幼苗,如果沒有好的知識產權環境,這種創新勢頭就會被扼殺。要保護中國創造這顆幼苗,“法律打假”就顯得刻不容緩。我想,留給假貨er們的好日子已經不多了。

馬雲酒駕實體經濟虛擬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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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驅司機酒駕迴旋處撞低單車男

1 : GS(14)@2016-05-21 13:36:18

【本報訊】一部福特私家車前晚沿深井青山公路行駛期間,突失控撞路邊鐵欄,再撞及一部單車,單車男登時人仰車翻,倒地頭傷,私家車衝前再撞石柱始停,甩轆爆胎。傷者事後送院敷治,而私家車司機「吹波」超標,涉酒後駕駛被捕。前晚11時許,姓曾(38歲)男子駕駛福特私家車載同數名友人,沿深井青山公路青龍頭段往荃灣方向行駛,駛近浪翠園迴旋處,私家車突失控撞向鐵欄,再撞向前行姓蕭(25歲)青年駕駛的單車,蕭連人帶車翻倒,墮地頭部受傷淌血,私家車衝前6至7米,再撼石柱始停下,右前胎飛脫及右後胎爆裂。蕭同行的單車友立即停車了解事件,又待在蕭的身旁加以安慰及協助止血。據了解,私家車司機事後一度狂灌水,警方到場調查,曾接受酒精呼氣測試超標被捕,稍後被落案控以酒後駕駛,本月底在荃灣裁判法院應訊。蕭清醒送院,經治療後情況嚴重。■記者黃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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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韋辰酒駕被捕:受了教訓

1 : GS(14)@2016-07-12 08:15:48

■上周54歲生日的林韋辰前晚因酒駕被捕。


藝人醉駕當然是壞榜樣,無綫的羅鈞滿今年3月醉駕被捕,上月底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兩年,並要上駕駛改進課程。估不到前晚11時許,輪到現年54歲的林韋辰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正獲保釋,有指下月上旬返警署報到。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前日起,兩日內凌晨時分在沙田、荃灣及葵青區大規模打擊酒後及藥後駕駛行動,林韋辰前晚與朋友食飯睇波,其間有飲啤酒,回程經過青衣時被警員截查,進行「吹波波」測試,林韋辰涉嫌酒駕被捕,他駕駛的七人車被拖返警署扣查,記者昨聯絡林韋辰,他透過微信回覆:「還好!受了教訓,雖然超不多但還是一個壞榜樣!」採訪:劉敏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entertainment/art/20160712/19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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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韋辰酒駕被捕:受了教訓

1 : GS(14)@2016-07-12 22:08:10

■上周54歲生日的林韋辰前晚因酒駕被捕。


藝人醉駕當然是壞榜樣,無綫的羅鈞滿今年3月醉駕被捕,上月底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兩年,並要上駕駛改進課程。估不到前晚11時許,輪到現年54歲的林韋辰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正獲保釋,有指下月上旬返警署報到。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前日起,兩日內凌晨時分在沙田、荃灣及葵青區大規模打擊酒後及藥後駕駛行動,林韋辰前晚與朋友食飯睇波,其間有飲啤酒,回程經過青衣時被警員截查,進行「吹波波」測試,林韋辰涉嫌酒駕被捕,他駕駛的七人車被拖返警署扣查,記者昨聯絡林韋辰,他透過微信回覆:「還好!受了教訓,雖然超不多但還是一個壞榜樣!」採訪: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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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駐星代表酒駕 上任8日閃辭

1 : GS(14)@2016-08-10 07:54:42

台灣蔡英文政府最近狀況不斷,新任駐新加坡代表、前國安會副秘書長江春男,上周在宣誓就職的同一天,因酒駕被移送司法部門,事件引發軒然大波。江春男雖獲檢方暫緩起訴,但昨日自行請辭駐新代表。他亦是蔡英文政府首名下台的官員。72歲的江春男上周二(2日)上午在總統府宣誓就任駐新加坡代表,晚上卻因駕車駛經台北市濱江街遭警方截查。當他進行吹氣測試時,體內酒精高達0.27毫升,超出法例0.15毫升,並依《公共危險罪》被帶返警局。江春男隨後召開記者會表示:「我很慚愧!很抱歉!」指事件為總統府及外交部帶來困擾,強調喝酒後不應該駕駛,已自省警惕。酒駕案引發民間團體不滿,有反酒駕團體一度到外交部前抗議,要求撤換江春男。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我們認為酒後駕駛不應該,也是不良示範」,但拒革退江春男。台北地檢署前日偵結,最終網開一面,指江認罪且無前科,對他處緩起訴一年,但要支付公庫6萬元新台幣(1.4萬港元)。




料影響兩岸佈局

酒駕爭議發生一周後,江春男昨日發表聲明:「本人對名位一無所求,只希望為這塊土地奉獻心力,但是尚未赴任即對政府造成困擾,十分內疚自責。已向總統和李部長請辭駐新加坡代表一職。」總統府表示同意及尊重,將另外安排人選,外交部已通知新加坡當局。江春男筆名司馬文武,曾在當地多家傳媒任總編輯、報章顧問及專欄作家。他在陳水扁時期擔任國安會副秘書長,亦是蔡英文政府倚重的外交人才。外界相信,江的辭任將影響政府對外交及兩岸的佈局。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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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仁昭四圍超】林韋辰酒駕停牌6個月

1 : GS(14)@2016-08-11 06:08:38

現年55歲嘅藝人林韋辰(原名林健新)上月10號被發現酒駕同酒精比例超標,噚日佢喺朋友陪同下上庭,佢坐喺法庭時,在場庭警主管提醒佢要反好衫領。最後裁判官認為佢超標輕微,又冇同類紀錄,所以判罰款5,000元、停牌6個月,復牌前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林韋辰喺庭外話平時好少揸車,通常踩單車代步,惟擔心係停牌令連單車都唔准踩,好在律師話踩單車唔受限制。撰文:馮仁昭案件編號:TWCC17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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