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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拆樓上劏 劏房大王:林鄭廢嘅!

2012-05-24  NM

盛傳下屆政務司司長人選是現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林鄭素有「好打得」稱譽,不過「好打得」的她,在劏房問題上,卻連番栽了幾個筋斗。 兩個月前,大角咀洋松街工廠大廈劏房案,屋宇署成功獲法庭頒發封閉令。這幢工廈非法改建劏房,三層樓及天台一劏六十,事件一波三折,糾纏數年,最終成為首宗屋宇署獲頒封閉令的勝出個案。 案件結束,林鄭以為殺一儆百,工廈劏房就此收斂。殊不知,涉案劏房大王簡贊培利用法律漏洞,利用二房東沒有法律責任的身份,繼續在附近工廈一劏再劏。 現擁有過百劏房,每月收租過十萬,簡贊培撩着牙、腳印印說:「林鄭唔使理佢,廢嘅!我照劏,錢照收,奈我唔何!」


三月被屋宇署發出封閉令,大角咀洋松街長發工業大廈四樓大門外,還貼着新鮮滾熱辣的法庭判令。不過涉案的劏房房東簡贊培卻懶得去理,繼續你有你封,我有我劏。

改頭換姓睇房
上週,記者又在報章分類廣告見到他的租房廣告,地點包括深水埗、大角咀及土瓜灣。夏天,他的賣點是:有冷氣梗房出租,更標榜免佣免按。記者致電查詢,一名自稱姓林的男子接聽,並相約當日中午三時,在大角咀麥當勞見面。 記者準時到達,卻未見人影,原來林躲在街角打量記者裝束外貌,四、五分鐘過後,他才施施然走過來。 年約五十歲,高瘦身材,前額半禿及穿格仔恤衫的林,記者一見,便認出他正是兩個月前在法庭外戴着口罩的簡贊培。 簡似乎怕被人認出,自我介紹「姓林」,然後帶頭領着記者往大角咀博文街方向走。 他首先帶記者到附近一幢唐樓單位參觀一劏十的梗房,三十呎大的房間開價月租一千六百元,見記者臉有難色,簡(表面上姓林)雙眼翻一翻說:「想租平啲我都有,深水埗、土瓜灣我大把盤,最平响大角咀必發道,不過係工廠區,嗰邊我唔方便帶你去,搵個阿姐帶你去望望啦。」

工廈一劏廿幾
接着,簡打了個電話,並着記者自行走到必發道六十九號工廠大廈地下,再致電一個又是姓林的小姐。臨離開前,簡還拍心口交代說:「放心喎,全區最平租盤就在必發道,所有改裝工程由我自己一手一腳做,質素唔差,地方舒服。」 必發道六十九號是一幢沒電梯的舊式工廈,記者行了六層樓梯才到達林口中全區最平的租盤,開門接記者的林小姐叫阿容,四十餘歲,說話帶鄉音。 約二千多呎的工廈單位,內裡劏了近二十多間劏房,每間劏房面積約三十至四十呎,僅容得下一張碌架床。所有劏房的門頂或天花均裝上風扇仔,用來抽風,因為二千多呎地方全靠中央幾部公用冷氣機。 「冷氣夠、空氣好……老細仲細心到將大門頂鋸成尖三角形,外形古怪,不過又通風又防盜……」當阿容帶記者看劏房時,一名劏房男住客喝罵:「咁×大聲,嘈住瞓覺,正×街……」之後一串粗口。阿容解釋,板間單薄,不能隔音。 然後記者被領到臭氣沖天的「共用浴廁」,一名紋身漢突然從廁格跳出來又是大罵,阿容解釋說:「住呢啲地方要醒少少,否則好易發生磨擦……」

樓下拆 樓上劏
阿容聲稱,該處是全區最平租盤的工廈劏房,索價月租千四元,另要繳付三百元按金:「每月電費會將電錶 讀數話你知,千四蚊月租只包水費,唔包電費。」不足三十呎的劏房,月租千四元,呎租約四十六元,比太古城住宅約廿六元的平均呎租還要貴。「唔租就冇,呢度 好搶手,依家只係剩番兩間房。」阿容熱心推銷說。 參觀完畢,阿容領着記者落樓離開,到達四樓一層,只見該層同樣單位一地瓦礫,幾名工人還在清拆部分間隔。 阿容笑笑口指着說:「呢度以前都係我哋老細嘅,不過俾政府封咗囉。」阿容一邊離開一邊教路說:「租呢啲工廠劏房可能唔住得耐,因為萬一政府乜乜署啲人來查 話要逼遷就要搬,不過到時我哋會幫你轉去第二度住。講明呀!我哋唔會有任何賠償,不過你可以去搵乜鬼關愛基金,佢哋有人俾錢你使,就當賠償!」 阿容笑着說,政府的封樓令,不會趕絕租客,她老細可以調配客源,賠償又由關愛基金包底,招數高明。

工廠劏房月入八萬
阿 容的老細簡贊培於○七年一月,在必發道的鄰街洋松街七十八及七十八號A的工廈租用了三個單位,並將之改建成一開六十個劏房來出租。○九年,屋宇署收到投 訴,並於同年及上年四月及九月,三度向簡租用的洋松街工廈單位發出清拆僭建物及恢復工業用途的法令,但簡一直沒有理會,照做其工廈劏房大王。 直至今年三月,屋宇署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封閉簡租用的洋松街工廈單位,懂得利用法律漏洞的簡,卻提出上訴及反對封閉令,於三月上庭時,簡還振振有詞自辯 說,他租用工廈單位是用作迷你倉,而租客屈蛇居住與他無關。當日,他在庭上承認從工廠大廈單位業主手上,以八千八百元租金租用單位,之後再以八百至千四元 不等分租出去,若他將所有六十餘間的劏房全租出去,簡每月淨袋約八萬元。 就此事,林鄭曾公開譴責過有關人士(即簡),指工廈根本不適合作住宿用途,因原本消防及安全規劃設計,是不利住客於火警時逃生,這樣完全不顧租客安全,行 為極不道德。

其他法例 打擊劏房經營者
為了打擊劏房,政府於一○年年底實施了「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若在單位內進行小規模結構改建工程前,要向屋宇署作出申請,並由已註冊的承建商或建築專業人士負責,否則將會被罰款。今年四月,屋宇署便首次引用此條例,成功檢控一名承建商及罰款六萬八千元。 但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批評,此罰款欠阻嚇力,因一個月租金已賺回罰款有餘,根本阻嚇不到劏房經營者去改建單位及間劏房。 而大律師李國銓認為,若要檢控劏房經營者或可循《床位寓所條例》,因有關法例限定單位內有十二張床位或以上及可供住宿用途,經營者或承租人便要向民政事務總署申請有關牌照,若無牌經營,一經定罪可判罰款十萬及監禁兩年。 另外,劏房的二房東或業主,若從中有租金收入,應向稅局呈報,若發現有關人士蓄意隱瞞租金收入,可判罰款五萬或監禁三年。

二房東包租公輕鬆
但「好打得」的林鄭,在今個月初出席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樓宇安全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的會議時,當談及工廈劏房時,她坦言要檢控像簡一樣當二房東或包租公的人士「十分困難」,因難於舉證。 當日,法官就此案頒下封閉令,簡雖然失掉洋松街工廈單位租權,但他本人卻不用負上任何法律責任。案件了結後,他繼續另起爐灶,在洋松街背後的必發道,又繼續承包工廠大廈單位,然後一劏二十多間房做包租公,營業至今。 記者一連數天跟踪簡,發現他劏房王國生意經營得有聲有色。除了有阿容這名女幫工外,他的太太也不時幫手帶客到深水埗、土瓜灣一帶唐樓睇劏房單位。為了節省成本,簡不時到五金店購買裝修材料及工具,自己落手落腳維修劏房單位。 他家住柏景灣、出入駕駛一架掛有中、港牌的七人車,生活舒泰。粗略估計,單計簡在必發道六十九號六樓及天台、博文街及南昌街的劏房單位,他經營超過九十間劏房,估計每月租金收入達十萬。

工廠業主推庄
據大角咀地產代理透露,必發道的二千多呎舊式工廈單位,呎租六元,每月租金約萬二元,簡把工廈單位劏成二十小房,將之以呎租約四十六元租出去,平均每間千六元計,即簡月入三萬二千元,扣除萬二元租金,他每月淨袋二萬元,回報率高達六十六厘。 週一,記者曾走訪必發道工廈單位的業主,其許姓業主家傭表示屋主長期不在港,一切全不知情,之後匆匆關門。 記者後來約簡出來簽收租約,在租約上,簡清楚寫明租出必發道六十九號六樓一個房間單位,租約經手收銀人寫上「簡贊培」名字。 簡尷尬解釋說:「哦!我哋呢行要好小心,好多記者社工政府人員搵我哋麻煩,所以起初我就費事用真名。嗱!你暫時租住一個月,萬一政府要封樓,我再將你搬去另一工廠單位,我大把工廠唐樓劏房,你唔使愁!一定有地方俾你住。」 三月上庭時,簡辯稱,租住的工廠大廈只是合法改裝成迷你倉,他本人對劏房的存在「一直不知情」,亦非擔當劏房包租公角色,這次租約證明,他說的全是謊言。 週六,林鄭出席完一個公開活動,記者就工廈劏房一事要求林鄭回應。她表示,工廈劏房問題特殊兼嚴重,要回去慢慢研究,考慮新對策。 「好打得」的林鄭,打完官腔後離去。 同日,簡又帶着未來新租客到劏房睇房,一邊行一邊大大聲與街坊說:「林鄭廢嘅,唔使理佢!」

禁止 社工記者探訪
自○九年一直關注劏房租客問題的「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組織幹事李大成,當知道有人又在工廈間劏房,他即時光火:「真係好離譜!只係班高官唔知劏房住客疾苦,佢哋只係由一間工廈劏房搬去另一間工廈劏房,情況根本冇改善過,屋宇署封閉令只係治標不治本。」 李指出,之前不少團體及社工已多次向林鄭反映工廈劏房問題嚴重,並建議政府進行一次性的全港登記制度,當登記完結後,之後再出現劏房便可當違法,但林鄭及政府當局一直未有作出回應。 李更憶述,上兩個月與同事到必發道工廈劏房探訪時,遭內裡的住客大漢驅趕,其間還發生肢體碰撞。 為了防止記者及社工到訪劏房,簡旗下的劏房內更貼出告示,指若有住客帶記者及社工到訪,即會被驅趕及不作出任何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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