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送轉+減持”、“高送轉+股權激勵”的套路將難在A股市場大肆橫行。近期,監管層再度提出對“高送轉”要從嚴監管,對假借“高送轉”之名從事內幕交易或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絕不姑息。
政令一發,3月27日,天成自控、上海滬工、高能環境等股票便因高送轉遭到交易所“閃電式”問詢。問詢函的內容與監管思路相契合,主要體現在送轉比例是否與公司業績增長相匹配、高送轉相關信息披露是否充分、高送轉預案是否與相關股東的後續減持安排有關、提供相應的內幕知情人信息等。
隨著監管的趨嚴,曾一度站上最強風口的高送轉概念行情如今已走向下坡路。wind概念板塊中高送轉概念指數自今年1月份開始了一輪上行行情,但自3月23日開始階梯式下跌,僅4個交易日跌去2.09%,同期上證綜指上漲0.24%。
在業內人士看來,目前送轉+減持等模式已經為市場所詬病,雖然監管機構未對配套高送轉設置窗口期(實現高送轉和公司股價訴求的時間隔離),但是市場資金明顯對配套高送轉開始棄之如履。
監管升級
雖然上市公司高送轉只是一個數字遊戲,高送轉本身並不創造價值,但由於市場對上市公司股價具有“填權”預期,從而對高送轉股票趨之若鶩,營造炒作氛圍。不過,近來市場對高送轉題材的質疑也愈來愈多。
華鑫證券分析人士認為,市場對高送轉題材的質疑聲主要來自於部分高持股比例的公司股東借高送轉之機進行大額減持。
事實上,除少數確因增加股份流動性需要外,多數“高送轉”與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無直接關聯,也無法提升上市公司價值,送轉後每股收益還因股本擴張而下降。從市場影響看,“高送轉”不僅是概念股炒作的常見類型,也容易被信息合謀類市場操縱借道藏身。
上市公司如此心照不宣的套路也遭至監管層的持續關註,監管也再度升級。3月24日,證監會再度重申將對高送轉進行嚴監管。證監會方面指出,上市公司實施送轉股的,送轉比例應與公司業績增長相匹配、“高送轉”相關信息披露要充分、大股東及董監高要嚴格披露減持計劃。對利用“高送轉”從事內幕交易、違規減持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將強化信息披露監管和二級市場交易核查聯動機制,發現違法違規的,依法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據證監會介紹,前期,滬深證券交易所已發布“高送轉”信息披露指引,實施“刨根問底”問詢,開展對“高送轉”內幕交易核查聯動,集中查辦了一批借“高送轉”之名從事內幕交易或信息披露違規案件。
去年11月底,交易所就對高送轉預案的相關公司發布監管要求,要求其公布後續的增發、股東減持等計劃,並對業績下滑和虧損的企業進行高送轉指導。今年3月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也在例行新聞發布會表態,將繼續從嚴監管上市公司“高送轉”,並提出實施專項治理措施。
在中泰證券中小盤分析師看來,根據證監會的監管口徑,針對高送轉的監管重心主要是在“ 高送轉+減持 ”、 “高送轉+股權激勵”,但是就目前的市場來看,後兩者更多的是歷史存量,其預期未來的增量並不多,主要因為疊加監管趨嚴和基本面因素,市場情緒較低。
不過,相較而言,監管層鼓勵現金分紅,對於有能力但長期不分紅的公司,將進一步加強監管約束;對於不分紅、少分紅,反而利用“高送轉”等概念配合違規減持、內幕交易的行為,將依法嚴查嚴辦。
3月17日,中國神華一份總額高達590億元的現金分紅方案,在A股市場引起一陣不小的“騷動”。對此,監管層表示出贊意,認為這是市場的正能量,樹立了藍籌股的良好形象。根據證監會披露,2016年,滬深兩市有2031家公司現金分紅,共計8301億元;有1415家上市公司已連續3年現金分紅。
wind數據顯示,截至3月28日,A股市場有超過700家公司提出了送轉分紅方案,其中轉增股份的有191家,擬每股10轉增10股以上的上市公司就多達130家。
“閃電式”問詢出擊
監管層治理“高送轉”亂象的政令一發出,滬深交易所近期便針對部分上市公司的高送轉預案提出質疑。高送轉一般是指每10股派送紅股和轉增股本5股及以上。
3月27日,天成自控、上海滬工、高能環境等股票便因高送轉遭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閃電式”問詢。此前該交易所也表態,對送轉比例較高、業績增長與股本擴張不匹配、搭售減持計劃、不當市值管理意圖明顯的,審核問詢不過夜,並充分利用“刨根問底”式監管,要求公司及股東明確披露是否出於維護股價考慮、是否為配合相關股東的減持。
公開資料顯示,天成自控擬向公司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元(含稅),同時每10股轉增10股;上海滬工擬每10股轉增10股,同時每10股分配現金股利3.50元(含稅);高能環境擬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元(含稅),同時每10股轉增10股。
根據交易所的問詢函內容,焦點主要集中於業績是否與高送轉相匹配、股東是否有減持計劃。其中,高能環境存在2016年限制性股權激勵股票即將第一期解鎖的情況,為此被問詢高送轉方案是否與上述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項有關;此外,該公司副董事長擬減持不超280萬股,被問詢高送轉方案是否與該減持事項有關。對於被問詢事項,上述3家公司均予以了回複。
以上述3家上市公司的業績來看,凈利潤同比均呈增長態勢,且扣非後的凈利潤也為正值。但即便如此,監管層依舊“刨根問底”以防存在風險。同樣是業績處於正向增長的共進股份在3月27日也遭遇問詢,該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2股。該公司2016年實現營業收入64.43億元,同比增長0.16%;實現凈利潤3.43億元,同比增長35.83%,對此,交易所提出疑問,在經營規模和業績僅有一定幅度提升的情況下,超比例轉增股本的考慮及其合理性。
3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就鹽湖股份高送轉一事下發問詢函。3月26日,鹽湖股份發布高送轉預案,擬以2016年度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方式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股本10股。
然而根據鹽湖股份的2016年度業績預告,預計凈利潤同比下降30%~60%。而此前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原則上不支持虧損或業績大幅下滑(凈利潤同比下降50%以上)公司高比例送轉。對此,交易所要求鹽湖股份詳細說明在2016年度業績存在大幅下滑的情況下,進行“高送轉”的必要性與合理性,並披露下一半年度業績預測數據、測算過程、相關指標選擇及依據等信息。
此外,鹽湖股份公告顯示,該公司報告期內非經常性損益的金額為4.66億元。為此,交易所要求鹽湖股份披露報告期內非經常性損益金額對凈利潤的貢獻情況,是否存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虧損的請況;若是則需揭示相關經營風險。
虛擬貨幣又迎一波強監管。
21日,部分微信公眾號涉嫌發布ICO(首次代幣發行)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信息,違反《即時通訊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被責令屏蔽所有內容,並被永久封停賬號。
22日,北京朝陽區金融社會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知,要求各商場、酒店、賓館、寫字樓等地不得承辦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推介宣講等活動。
23日,江蘇省金融辦向13個設區市政府分別發函,將互金整治拓展到虛擬貨幣及ICO等領域。自2017年9月4日七部委《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發布以來,針對虛擬貨幣領域的嚴監管已持續了近一年。
截至目前,在對ICO平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方面,已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與此同時,防範ICO、虛擬貨幣亂象仍然任重道遠,風險仍在蔓延。
“風險更隱蔽,治理更困難、管理更複雜、傳染更快速。”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認為,這是當前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等新型金融業態或模式的通病。“平臺通過境外註冊,境外交易,通過互聯網金融的手段,資金在無法監控的情況下,繼續進入虛擬貨幣市場,之前的監管效果很難體現。”
針對ICO亂象,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原司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盛松成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他一直以來主張虛擬貨幣本質上不是貨幣,並預計未來中國對ICO監管會更加嚴格。
幣圈自媒體亂象叢生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社會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已於8月22日下發《關於禁止承辦虛擬幣推介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商場、酒店,賓館、寫字樓等地不得承辦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推介宣講等活動。
“鼓勵區塊鏈,但反對虛擬貨幣,有些虛擬貨幣的推介活動就是打著區塊鏈的名目在做。”有接近北京其他區域金融辦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目前尚未對所管轄區域下發相關文件。但他表示,此項工作其實自去年來就已開展,禁止管轄區域所屬場所承辦虛擬貨幣推介活動。
對於虛擬貨幣的線下推介活動,一位接近上海金融辦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對於各個區域均有要求,如果了解到相關違規情況,監管也會介入,叫停相關宣傳推介。”
根據《通知》,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系統安全穩定,根據全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開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清理整治的通知》規定,要求各商場、酒店,賓館、寫字樓等地不得承辦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推介宣講等活動。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所研究員李虹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此舉在金融消費者教育方面,首先有效的保護了金融消費者的投資權益,讓投資者不至於被虛假信息再次誤導。同時在投資者引導方面,免除了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可能會遭遇的市場操縱、洗錢等風險。
此前,ICO非法集資等風險備受關註。隨著虛擬貨幣交易所的清理整頓,一些國內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相繼宣布停止人民幣交易業務,但與此同時,部分平臺將註冊地和服務器搬遷至境外後,仍向炒幣者推薦註冊在境外的交易平臺。
8月21日晚間,多個涉及區塊鏈和虛擬幣領域的微信公號被停止使用。例如,一些微信公眾號頁面顯示“由用戶舉報並經平臺審核,違反《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已被責令屏蔽所有內容。”
“幣圈投資者的投訴是主要原因,微信公眾賬號有投訴處理機制,大量投資者通過微信公眾號投訴這些微信公眾號大號,所以被封。”李虹含表示,有幣圈微信大號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投資者投資虛擬貨幣的問題。
“部分區塊鏈媒體甚至和虛擬貨幣的發幣方項目方聯合起來,利用股市操作手法,在某些虛擬貨幣上坐莊,對虛擬貨幣采取暴漲暴跌的操作,俗稱‘割韭菜’,導致部分虛擬貨幣投資者損失慘重。”李虹含稱。
“錯誤的投資理念,扭曲的理財價值,甚至錯誤的人生價值觀,只是第一個方面。”尹振濤稱,公眾號問題也是之前監管效果不及預期的一個重要原因,自媒體宣傳誤導投資人繼續投資和參與虛擬貨幣,亂象叢生。
他表示,更複雜的方式還有自媒體通過廣告、軟文拿黑心錢;自媒體直接拿虛擬貨幣公司的投資;有自媒體在推銷ICO項目之前,要求免費獲得一定數量的代幣,通過炒高後提前退出;還有自媒體通過寫軟文等操控價格。
還有部分區塊鏈媒體聯合發幣方,對虛擬貨幣進行暴漲暴跌的操作;虛假宣傳、誤導投資者投資虛擬貨幣等問題已經觸碰到了法律紅線。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為參與傳銷幣項進行宣傳的媒體和提供技術支持的軟件外包公司主觀上明知或應當知道是犯罪活動,仍為其提供幫助,或者特定技術開發只能用於犯罪行為的,將構成幫助犯。
“應定的具體罪名與刑罰當依據傳銷幣發行、運作的本質邏輯,侵害的法益重大性等,依正犯的罪名及刑罰從輕處理或者以單獨的罪名進行刑事處罰。”肖颯稱。
排查風險,地方監管再發力
23日,根據人民日報報道,江蘇省金融辦全面梳理省內各類金融風險,向13個設區市政府分別發函,提示包括特定風險點在內的風險,督促逐一建檔、逐項處置。持續開展互金專項整治,並將整治領域拓展到虛擬貨幣、ICO、校園貸、現金貸等,對摸底排查階段確定的重點對象進行現場檢查和處置。
一位接近上海金融辦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針對虛擬貨幣、ICO的風險排查工作上海自去年就已經開展。“上海基本上虛擬貨幣、ICO平臺已經沒有了,原有的或關停,或跑路國外。目前,如果經監測或投資者舉報,發現一家查處一家。”
也有某省金融辦人士表示,針對虛擬貨幣、ICO等風險排查,其所在省市最近確實有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時開展很多工作”。
實際上,監管對ICO的態度一直非常嚴厲。去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的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定性為非法集資,隨後開始清理整頓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和ICO活動。
“經過穩妥有序的組織推進,各地搜排出的國內88家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和85家ICO交易平臺基本實現無風險退出;以人民幣交易的比特幣從之前全球占比90%以上,下降至不足1%。”中鈔區塊鏈技術研究院院長張一鋒表示。
盛松成指出,ICO的迅速發展引起監管層的關註是很正常的。用傳統法律看,ICO具有眾籌、募集資本的功能,放任發展不予以監管有較大的潛在風險。大量的沒有前途的項目甚至本身就是欺騙,不僅讓投資者承擔巨大風險,也讓真正區塊鏈創業的團隊頗多抱怨,實際上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後果。
他認為,政府部門的大力監管對區塊鏈行業是好事,通過治理ICO,驅逐數字劣幣,可以讓區塊鏈發展得更加穩健。他預計,未來中國對ICO的項目監管還會更嚴。
虛擬貨幣應進行更嚴厲監管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目前國際對虛擬貨幣的監管分為幾種模式,一種是完全禁止,禁止金融機構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禁止ICO;一種是采取差異監管的模式。
例如,2017年7月,美國推出虛擬貨幣監管方案——監管沙箱制度:35000美元交易額以上需要牌照,35000美元以下需臨時牌照,5000美元以下豁免。
盛松成認為,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因其缺乏國家信用支撐,難以作為本位幣履行商品交換媒介職能。
“比特幣不僅自身沒有實用價值,也沒有國家信用支撐,沒有全社會商品生產和交易作為保證,因而不具有貨幣的價值基礎。如果一國宣布比特幣非合法貨幣,比特幣在該國範圍內就無法流通,也無法承擔交換媒介職能,甚至可能一文不值,連價值貯藏功能都難以發揮。”盛松成對記者表示。
由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能夠實現點對點匿名轉賬,對於中國資本項目管理和洗錢監管是一大挑戰。盛松成建議,監管層應該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針對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違法行為的人進行更加嚴厲的監管。
尹振濤認為,可參考之前網絡遊戲或互聯網公司代幣的管理經驗,將虛擬貨幣定性為虛擬(數字)資產,杜絕其獲得通用性一般貨幣職能,確定其特定使用場景與範圍。
另外,他還建議應盡快研討出臺針對虛擬貨幣市場投資的監管政策,加強信息披露、行業準入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並圍繞虛擬貨幣等領域開展的宣傳推廣行為,規範自媒體及其他信息發布平臺。
“雖然媒體管理與金融監管分屬不同部門,但金融投資極易受到宣傳和輿論的引導這也是不爭的事實,針對圍繞虛擬貨幣領域的廣告、宣傳、活動及其他方式的負面影響,應該引起金融監管部門的關註。”尹振濤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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