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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環保條例味丹越南瀕封廠

2008-09-25  AppleDaily


【本報訊】外電引述越南政府官員稱,味丹國際(2317)旗下味丹越南公司或因違反當地環保條例,須關閉越南廠房。受消息影響,味丹股價昨日急跌8.3%,收報0.495元。記者:周燕芬

彭博資訊引述一名越南政府環保部門官員稱,他們發現味丹違反多項環保規定,味丹亦於上周簽署了有關確認信;政府部門正擴大對該公司的調查範圍,本周二再發現味丹在當地有第4條排水管,將未經處理的廢水和化學物質排入河流。

污水排入河 遭調查

本 月18日,越南報章於引述該國環保局長Pham Khoi Nguyen指出,味丹越南因污染了越南南部的河流,將面對檢控及罰款。根據該越南政府部門網站發佈指出,位於越南同奈省的味丹,上月被發現將未經處理的 液體及化學物質,經地下排水管道排放入河。對於是否被越南政府調查,味丹發言人不作評論。隨着更多外商在越南郊區設立工廠,越南政府正收緊監督,加強對當 地環境保護。越南總理阮晉勇於今年6月指示各部委及省分,要懲罰那些污染環境的企業。今年上半年,越南的外商直接投資金額上升兩倍至316億美元。在越南 經營水泥廠業務的陸氏集團(366),其執行董事范招達稱,越南政府對環保要求很嚴格,有關規例採用歐盟標準,較內地要求更高;當地政府部門亦經常巡查, 確保企業符合標準,但他不覺得近期有加強監管迹象,而陸氏在當地的水泥廠亦遵守有關環保標準。

越南佔43%生意

以越南為主要 市場的味丹,今年上半年營業額14.25億元,當中越南市場佔42.5%;雖經歷今年5、6月的越南金融風暴,但上半年純利仍增長16.1%至7237萬 元,主要受惠於海外市場業務增長。集團行政總裁楊坤祥本月在記者會上曾表示,集團會繼續擴大在越南廠房的產能,今年底內河靜澱粉廠第一條生產線將完工,日 產100噸;同期嘉萊澱粉廠產能亦提升50%至日產150噸。味丹昨日最低見0.48元,跌11.11%;收報0.495元,成交金額15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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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凱偉遭控違反《證交法》吃官司 創國內首例 宏達電告分析師 外資圈「剉咧等」


2011-12-26  TWM




前股王宏達電控告外資分析師,創下台灣證券史上首樁企業告外資分析師訴訟案。宏達電的大動作,引起外資圈關注,認為將影響外資引用媒體或其他資料做報告的 習慣,可能產生寒蟬效應。

撰文‧施政雄、翁書婷

前股王宏達電與蘋果的專利訴訟官司,雙方在海外交手纏戰,打得如火如荼,但宏達電除了這場跨國的法律大戰,另一場台灣的官司,也引起市場側目。二○一一年 十二月十二日,台北股市圈引起一陣騷動,因為北檢偵辦宏達電控告花旗環球證券分析師違反《證交法》一案的消息曝光,引起市場震撼。

由於這是台灣證券史上首樁企業控告外資券商分析師的「個案」,本身就極具新聞性,也因為牽涉的層面甚廣,包括外資圈同業,都密切觀察這項法律行動的最終結 果。

據了解,被宏達電一狀告上北檢的花旗環球證券分析師,就是負責追蹤宏達電產業基本面的張凱偉,他在摩根大通證券發跡時就備受矚目,尤其在主力戰將陸續離開 花旗環球證券後,張凱偉幾乎撐起花旗環球證券亞太區科技產業研究團隊。

由於張凱偉手中握有鴻海、聯發科、宏達電、宏碁、華碩等「Ace級科技股」名單(棒球術語中,Ace指球隊中的王牌投手),一直被視為外資圈潛力新秀。

對其「犀利言詞」早頗有怨言宏達電因長期坐穩股王寶座,不但被視為台股多頭指標,更是國際機構投資人認為可拿出去跟蘋果、英特爾、微軟等國際級企業「平起 平坐」的台灣企業。

身為台股指標廠商的宏達電,當然知道與外資圈保持良好溝通關係,先前甚至從美商高盛證券找來追蹤宏達電的鄭昭義,負責投資人關係(IR)業務,在一○年獲 利成長大爆發的加持下,不但躍升為「千元股王」、外資持股更是一路攀升,除了宏達電自身業績的努力,來自國際資金買盤的加持更功不可沒。

當然,「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在高低階智慧型手機進行「三明治夾擊」的產業衝擊下,原本被外資圈捧在手心上的宏達電,逐漸面臨來自國際資金排山倒海的龐 大賣壓,致使股價自高點崩跌六○%以上,宏達電也調降第四季財測。

若論宏達電的外資賣壓何來?包括張凱偉在內的外資券商分析師都扮演「喊賣」的角色,這從宏達電調降第四季財測後,幾乎絕大多數分析師所給予的投資評等都是 「賣出」、「表現劣於大盤」等級可看出,宏達電當然知道外資券商分析師與國際機構投資人心裡是怎麼想的,只是這回為何「點名」張凱偉?

據了解,宏達電長期觀察張凱偉所出具的研究報告,對其「犀利言詞」早就頗有怨言,原本就列名亟需溝通的對象之一。

一○年三月,蘋果向ITC(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狀告宏達電侵害二十項蘋果專利,S3 Graphics也在同年五月狀告蘋果侵犯四項專利。一一年七月,ITC初判蘋果侵犯S3兩項專利,宏達電因此花下三億美元收購S3,希望增加蘋果專利戰 的談判籌碼。

張凱偉隨後在七月七日的報告中指出,宏達電打贏蘋果專利訴訟的機率極低,並強調若S3控告蘋果案,蘋果在終判獲得勝訴或找到迴避設計解決方案,那宏達電買 S3就沒多大幫助。

隨後宏達電執行長周永明罕見出現在七月二十九日線上法說會,強調宏達電花三億美元買S3值得,因為S3有超過七億美元的專利價值,沒有買貴,並希望外界不 要根據有限的資訊製造謠言,此舉讓外界揣測和張凱偉的報告有關。

寫公司負面報告 就可能被告雖然宏達電內部拒絕說明相關細節,但外界認為導火線,就是張凱偉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所出具的報告,他引用英國網站CNET的說法,指歐洲電信大 廠Vodafone取消販售宏達電下半年高度重視的新款手機EVO 3D,主因宏達電延後推出,此消息讓宏達電高層大為光火,新仇加舊恨一併爆發。

由於EVO 3D對宏達電一一年下半年營運成長動能至為重要,宏達電隨即上證交所股市觀測站澄清:「hTC EVO 3D目前由Vodafone在歐洲六大主要國家以及歐洲主要通路商於主要市場行銷販售,絕無Vodafone取消訂單及hTC延遲出貨之情況發生。hTC 對於此不實消息來源及報導深表遺憾。」外資圈推測,八月宏達電就以違反《證交法》第一五五條第六款「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 不實資料」為由,直接對張凱偉提告。

外界之所以對於這起國內上市櫃公司首度狀告外資券商分析師的個案這麼感興趣,在於張凱偉所引用「國外媒體消息作為研究報告撰寫依據之一」作法,張凱偉最後 若被起訴,「那外資券商分析師就真的剉咧等,因為以後引用國內外媒體訊息可得要斟酌,而且只要寫公司負面報告,就可能被告。」外資圈人士不以為然地說。

法界人士指出,若以《證交法》第一五五條第六款來看,構成「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的法律面要件主要有兩項:一、 主觀上是否意圖影響股價,以證券分析師此行業為例,要看目的與初衷是否基於職責所在,善意提醒旗下客戶相關訊息。二、客觀上是否傳布不實消息,也就是說, 必須證明所採用的消息來源並非空穴來風,而是有依據的。

隨著台股的國際化,外資券商分析師對上市櫃企業股價的影響力不言可喻,只要是有憑有據的財務預估值調整,企業大多採取尊重態度,先前差點擦槍走火的勝華與 摩根大通證券分析師張恆,勝華最後決定不提告就是一例。宏達電槓上外資分析師,不管官司輸贏,已經破壞雙方互信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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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人性 蔡東豪

http://thehousenews.com/finance/%E9%81%95%E5%8F%8D%E4%BA%BA%E6%80%A7/

最近看到一個訪問,受訪者是資深基金經理,他說了一句發人深省的說話:「價值投資對大部分投資者都不適合,因人性怕痛。」意思是,價值投資牽涉痛,怕痛的人做不成價值投資者。其實這位基金經理說出我們已知的事實,只是他的解釋赤裸得令人不舒服。

簡單而言,價值投資是尋找股票價值和價格之間的差別。市場訊息絕大部分時間流通順暢,出現這些差別,通常牽涉人棄我取的情況,即是價值投資者跟主流投資者持相反意見。這些所謂「抵買」股票不會是很明顯的,其他投資者不是看不到,而是看到後不覺得抵買,則價值投資者能看到其他投資者看不到的東西。

價值投資者認為抵買的股票,外表多數不吸引,甚至是跟市場看法相反。短期內這些股票可能全無表現,價值投資者要等,等可能製造痛,這感覺不好受。舉例,奉行價值投資的基金經理堅守信念,持有大量價值遠高於股價的股票,需要的是由時間來發功。可是,短時間內,時不與我,基金表現落後大市,基金客戶表不滿,出現贖回潮,這時候基金經理應堅守信念,抑或暫時背棄信念,希望從炒賣中賺回短期表現?

價值投資者執平貨,但執平貨這動作很難。平貨之所以平,一定有原因,而原因不會是其他人睇漏眼,而是人家睇過,但不認同價值投資者的看法。價值投資者一買即升的情況不多見,即使買中也要等一段時間,可能是一兩年以上,而大部分基金客戶的耐性是以月和日來計算。

一個真正信奉價值投資的基金,不單需要有信念的基金經理,也需要有信念的基金客戶。在投資世界,「有信念」等於「捱得痛」。買其他人沒興趣的股票,買的時候要閉上眼,忍着痛,心裡大叫一聲「死就死啦」,臉上裝出自信。買入之後,股價不動,或更壞下跌,鼓勵自己撐下去的只有自己,這過程是很痛。最痛是價值投資者發現身邊一些不懂投資的盲毛,大大聲同人講賺大錢。

人很重視現在,我們對將來的看法,很受現在的感受影響。實情是將來跟現在可能完全不同,但我們從現在推算將來的可能性。假如現在已經這麼痛,怎捱得到下個月?正如投資者覺得正在上升的股票是好股票,他們不容易接受表現欠佳的股票有本事扭轉逆境。投資者不想等,因為等產生不確定,而不確定產生痛。

基金先跌後升,跌的時候基金客戶嚇破膽,忍不住痛離場,後來的升幅只能遠望。價值投資真的很難,找到值得買的股票已不容易,買入後要忍住痛來等,等的過程中不停質疑自己的決定。我在想,絕大部分投資者沒資格成為價值投資者,因此價值投資者永遠屬少數。

價值投資者有一個模樣,或者一些性格上共通的特點。這小撮人不需要群體生活,他們獨處時不感孤獨。價值投資者大部分時候站於與眾不同位置,而他們不是從別人的認同製造自信。

在新媒體時代,自信來源愈來愈由別人的認同主宰。 Facebook上 like的數目代表受認同程度,甚至攀上更高層次,一件事對與錯,變成視乎別人怎看。我留意到我身邊的人愈來愈緊張別人怎看自己,彷彿這種群眾看法成為自己的個性。價值投資者確定自己是對,基礎不是有多少人認同,而是憑自己累積的理據。在新媒體年代,價值投資者更難做,更見矜貴。

讀者可能提出,既然主流意見多數不是價值投資者的一杯茶,價值投資者不如少接觸大世界,特別是確保自己跟新媒體絕緣,免得受不良影響。我認識的價值投資者對新事物有超級好奇心,什麼事情都想知多一點,他們對新媒體不但不抗拒,更加要參與其中,擴闊視野。

價值投資者屬少數,不代表這些人不正常,只是他們擁有超乎常人的忍痛能力,而這種能力的來源,是時刻清楚自己在做什麼,或稱為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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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守自盜:SEC合規審查官違反持倉規定遭逮捕

http://wallstreetcn.com/node/64626

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一名僱員近日被指控與一項針對SEC內部員工個人金融持倉的調查有關聯。

這位名為Steven Gilchrist的僱員被控三起關於個人持倉情況的虛假陳述。

Gilchrist在本週二上午被逮捕,隨後出現在法庭上,在繳納保證金後被釋放。

這次的逮捕行動與最近美國檢查機構以及SEC內部監督部門調查SEC紐約辦事處僱員金融持倉情況有關。

48歲的Gilchrist在SEC擔任合規審查官,他稱自己的股票持倉符合SEC的規定,但起訴書提到,他實際持有6家SEC僱員被禁止持有的公司股票。

新聞稿稱,Gilchrist面臨最高15年的有期徒刑。

SEC對僱員所持有股票有嚴格的規定,對員工的交易限制要多於其他聯邦機構,例如,SEC的員工禁止持有該機構「直接管理」的公司的股份。

新聞稿中寫道,SEC曾在2009年收緊相關規定,但Gilchrist並未將禁止持有的股票出清,他將包括花旗、美銀和摩根士丹利在內的股票轉移到他和他母親所持有的經紀賬戶。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82662

快的打車回應遭微信封殺:其嚴重違反反壟斷法規定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1124/147936.html

i黑馬:11月24日消息,快的打車今日就此前遭微信封殺事件發表聲明稱,騰訊微信封殺快的打車紅包分享功能對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和用戶的正當利益造成傷害,嚴重違反了《反壟斷法》中的相關規定,並呼籲騰訊履行開放的承諾,讓市場競爭回歸公平。同時表示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
 
\據了解,11月21日起有部分用戶反映此前可以在微信分享給好友的快的打車紅包被微信官方屏蔽,從而導致用戶無法正常參與活動。目前微信方面暫未給出回應。

以下為快的打車關於遭騰訊微信封殺的聲明:
 
11月21日開始,大量用戶反饋,稱此前可以分享給微信好友的快的打車紅包被微信屏蔽,導致用戶無法正常參與活動。經證實,快的打車紅包分享功能確實已被騰訊封殺。
同樣是在微信分享打車紅包,騰訊旗下某軟件可以暢通無阻,而快的打車卻被百般阻撓。騰訊長期倡導開放,但卻做出如此違背自己原則的“選擇性開放”,我們對此聲明如下:
 
1、打車紅包被阻止分享給微信好友不是騰訊第一次打壓快的打車。我們曾推出打車紅包分享到朋友圈的功能,但幾天後就被莫名屏蔽,用戶分享後只能自己看到。
 
2、在剛剛結束的世界互聯網大會上,馬化騰先生表示過“微信將人與服務連接起來,讓服務能碎片化地轉發和分享”。然而微信為了私利,武斷地切斷用戶與快的打車的連接,這與馬化騰先生的初衷完全相悖。
 
3、騰訊罔顧其長期宣揚的平等、開放的互聯網精神,對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和用戶的正當利益造成傷害,嚴重違反了《反壟斷法》中的相關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4、我們呼籲騰訊履行開放的承諾,讓市場競爭回歸公平,把選擇權交給用戶,切勿為了私利而無視微信用戶的利益。為此,我們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和用戶的權益。
 
快的打車
 
2014年11月24日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0484

大摩因違反SEC規則被罰400萬美元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1840

MS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周三宣布,摩根士丹利已同意支付400萬美元罰款和解有關其違反市場準入規則的指控。

市場準入規則要求經紀自營商對進入市場的客戶進行足夠的風險控制。但SEC在一次調查中發現,由於摩根士丹利未能對一家客戶公司賬戶未進行足夠的風險控制,導致該公司一名流氓交易員超出預設限額認購了價值5.25億美元的蘋果公司股票。

證券交易委員會對當時事件的描述顯示,這名羅奇代爾證券公司(Rochdale Securities)的交易員收到一筆客戶訂單要買入蘋果股票,而他實際購買了相當於1000倍訂單數量的股票。在紐約美國檢察官辦公室2012年的訴狀中,這位名為大衛·米勒(David Miller)的交易員被指控試圖利用蘋果公司在當天公布季報之後的股價變動獲利。

1000倍訂單實際上超過了羅奇代爾交易席位的2億美元日交易限額,但是摩根士丹利分兩次將這個限額提高至5億美元和7.5億美元。證券交易委員會稱,摩根士丹利在當時沒有進行充分的盡責調查就提高了交易額度限制。

因季報結果令市場失望,當時蘋果公司股價下跌,導致羅奇代爾證券因為這些未授權的交易蒙受530萬美元損失。

在尋求援助未果之後,羅奇代爾因為無法滿足資本要求而在2013年結業。交易員大衛·米勒則因為欺詐罪名成立被判入獄30個月。

SEC在調查之後得出結論,稱摩根士丹利沒有有效的風險管理控制機制來阻止這種交易的發生。

摩根士丹利在周三的聲明中,公司無需承認或者否認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發現,公司也已經更新了自己的內控流程,“摩根士丹利在那之後更新了自己的書面程序,以解決證券交易委員會行政命令中指出的問題,我們很高興這一問題得到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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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3357

違反常態"高送轉"被重點關註 監管層要求每單必查 陳紹霞

來源: http://xueqiu.com/1876614331/35898947

  上市公司2014年年報披露漸入佳境,兩市公司頻頻高調推出“高送轉”預案,刺激股價強勢上漲。1月27日,大橡塑大股東提議推出以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3股的高送轉方案,當日股價封於漲停板。同日,備受質疑的海潤光伏公告了對交易所針對其高送轉和股東減持的問詢函的答複,股價大跌8.63%。
  相對於大橡塑的控股股東不僅承諾屆時投贊成票,而且承諾在股東大會審議之前不減持,此前多家公司大股東在推出高送轉前後通常伴隨著大手筆減持,引起市場詬病,被指涉嫌內幕交易。
  統計顯示,自大富科技於2014年11月11日首家公告收到股東高送轉的提議以來,截至2015年1月10日,滬深兩市共有4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類似的股東提議。
  伴隨高送轉公告的是上市公司股價的大幅波動。統計顯示,其中30家公司的股價在披露當日上漲,4家漲停,27家公司的股價在公告披露後的三個交易日內平均累計漲幅接近14%,明顯超越大盤 .
  值得註意的是,在利益驅使下,一些內幕知情人在相關預案披露之前精準買入股票 ,待到股價拉高後再進行拋售的案例並不少見。此前就有上市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因利用利潤分配預案的相關信息內幕交易而被證監會處罰。
  按照常識,推出“高送轉”預案的上市公司應當有較好的經營業績和足額的資本公積。但統計發現,41家披露收到股東“高送轉”提議的公司中,10家公司的2014年前三季度凈利潤同比下滑,其中3家公司已經發布了年度業績預減公告。
  據悉,此類違反常態的“高送轉”行為已經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關註,監管層對於上市公司高送轉已有每單必查內幕交易的要求,並從信披規範性、事後監督以及內幕交易核查等角度多管齊下,嚴防操縱股價和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
  比如,連續虧損的海潤光伏近日披露10轉增20的方案,而就在同一份公告中,海潤光伏提及了3位股東的減持計劃,這被市場視為大股東有借高送轉利好減持的嫌疑。隨即,上交所對該公司發出了監管問詢函,要求其解釋高送轉和減持的邏輯,1月27日,海潤光伏公告了問詢函和答複。當日,該股應聲大跌8.63%,顯示投資者已經用腳投票。
  一位資深投資者表示,大股東和上市公司作為利益共同體,一方面提出高送轉,另一方面卻大筆減持,可以說是違背了基本的誠信原則,“就好像你張羅了一桌飯局,卻沒等開席就走了,剩下一堆無辜的客人”。
  權威專家指出,透過上交所的問詢函,不難看出這樣的內在監管邏輯:一方面,股東作為“高送轉”預案的提議人,應當承諾在股東大會審議相關議案時投贊成票;應披露股東大會前是否有減持股票的計劃。如有減持意向,還應說明具體的減持計劃。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應披露股東提議前後六個月內,已經發生和將要進行的特定事項,包括限售股解禁、股東減持、股份質押、重組或非公開發行等。通過對公司重大事項的全面披露,提醒中小投資者關註“高送轉”提前披露背後的動機。
  “關鍵是要加強信息披露監管與二級市場監察的聯動,加大對股價操縱的打擊力度。”一位券商研究人士表示,讓違法者付出必要的代價,才有可能真正遏制不法行為。
  據悉,上交所已經把此類選擇性、自願性信息披露及相關二級市場交易納入重點關註和監管範圍,並提醒投資者對此類炒作保持高度警惕。
  市場人士表示,對於“高送轉”行為,投資者應該全面看待,不應盲目參與炒作,謹防陷阱。(.證.券.日.報)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9446

歐盟領導人:若俄羅斯違反停火協議 會有進一步制裁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4317

默克爾,奧朗德,俄羅斯,烏克蘭,普京

歐盟兩大成員國法國和德國的領導人警告,若俄羅斯違反昨日達成的烏克蘭停火新協議,這種破壞協議的行為可能招致歐盟對俄更多的制裁。

昨日俄、烏、德、法四國代表在16個多小時徹夜會談後取得突破,俄羅斯、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烏克蘭政府及烏民間武裝力量的代表在白俄羅斯首都明斯克簽署協議,同意從本月15日起在東烏克蘭頓巴斯實現停火,並從這一地區撤出重型武器。

據德國之聲綜合路透與法新社報道,上述四國會談結束後,德國總理默克爾在布魯塞爾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歐盟領導人已要求歐盟官員準備新的制裁措施,以防停火協議未能履行。默克爾稱解決烏克蘭危機“有了希望的微光”。不過,她提到可能導致停火難以實行的多種因素,說:

“如果有些困難,我們不排除進一步制裁。必須言行一致……所以我們保留各種作為回應的選擇。”

上述報道提到,出席布魯塞爾歐盟領導人峰會的法國總統奧朗德說,若不能履行協議,“我們會回到那種你知道的程序……在現有制裁的基礎上增加制裁。”

去年9月,烏克蘭當局也與分裂勢力在明斯克簽署過一份停火協議,協議要求撤回重型武器,烏東部實行自治以及在俄烏邊境建立緩沖區。但是這份協議很快被撕毀,烏克蘭戰火重燃。目前,烏克蘭武裝沖突已造成逾5000人喪生,也令俄羅斯與西方國家形成冷戰結束後最劍拔弩張的對立局面。

上述報道還提到,美國國務卿克里對新的明斯克協議表示歡迎,但也說“在實現和平以前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該報道援引克里的聲明稱:“我們會根據俄羅斯與(烏克蘭東部)獨立分子的行動、並非他們的言論判斷其是否信守承諾。”

而據中新社報道,德國外長施泰因邁爾對昨日四國峰會的結果不太樂觀,認為峰會達成的協議非常脆弱。他表示:“目前(東烏)的暴力行為可以將所有東西化為烏有。今天的協議並非一個全面解決方案,也根本不是突破性的。”他還說:“我們的期望雖然更多些,但烏克蘭及俄羅斯只願意接受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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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O2O都違反了互聯網經濟特性?

來源: http://www.guuzhang.com/portal.php?mod=view&aid=1440

大部分O2O都違反了互聯網經濟特性?

作者:黃紹麟

中國的O2O 行業發展獨步全球


中國的O2O 行業發展已然獨步全球,除了數量龐大的智能手機用戶群 體外,相對低廉的勞動力成本,廣大的國土使得出門辦事不那麽便利 ,加上資本密集投入催熟行業,即使身為互聯網鼻祖的歐美也相形 見絀。毫不誇張地說,要看O2O 的最新發展,看中國比看美國還有用。


身為資深宅男的筆者在上海生活,現在每天用 APP叫外賣,用 APP叫 車。除此之外,用APP 選擇打掃阿姨上門清潔,約人上門洗車,約人 上門作美甲,約人上門教鋼琴。。。相信約人上門剪頭發的O2O 也快 出現了。總之,食衣住行育樂你能想到的領域,都有人進入了。


O2O 模式的一大特色,是消滅原有行業里的中間者,此即常談到的「 去中心化」。例如,如果消費者可以用手機直接挑選房產經紀人,那 麽房產中介公司以門店為主的經營模式可能就會被消滅。這就是為何 當O2O 進入每個垂直領域時,原有的行業老大各個膽戰心驚的原因。


然而,不是每個行業都適合以O2O 模式經營。O2O 在中國發展了三四 年,不斷看到有外賣O2O ,打車O2O 等初創企業拿到幾個億美金的投 資,而資金被大量的用於各種訂單的補貼中以便贏過競爭者。消費者 開心了,坐出租車便宜了,訂盒飯便宜了。但是,資金燒完後呢?


筆者看到的O2O 行業發展至少有幾大問題:


◎問題一:O2O 模式不符合互聯網經濟特性


這是最大也最根本的問題。筆者曾經問送外賣上門的送貨員,你送一 份餐可以賺多少錢?回答說一單可以賺 5元人民幣。這個送貨員的費 用無論如何省不掉,也就是說,當這個外賣O2O 公司一天送百萬個便 當的時候,物流成本就是 500萬,那如果一天送千萬個盒飯。。。


什麽叫做符合互聯網特性的商業模式?筆者使用下面的圖形來做說 明。當用戶規模擴大時,單位經營成本隨著用戶增加而呈現指數型下 降,而且其下降程度遠比傳統行業來得明顯,這就是互聯網經濟最 根本的特性,這是十多年來虛擬經濟存在與爆炸增長的核心。



從圖上可看出,收入隨著用戶數的擴大而呈現線性增長(可能也有指 數級增長的例子,但應該比較難),收入與成本的線條相交之後,網 際網絡企業即邁入營利。們所熟知的門戶網站,社交網絡,搜索引擎 等互聯網應用莫不如此。


與此特性相距最遠的是電子商務,特別是自建倉庫直營買賣的 B2C電 商。與實體的接觸面積越大,越難以從互聯網規模經濟中獲得好處 。亞馬遜的凈利潤率數字與其他類型的網絡公司相比是非常難看的。 至於Ebay淘寶等平臺模式,因不涉及倉儲物流等實體商務則無此問題。


當我們在看O2O 的商業機會時,需要謹慎的參考上圖來思考。


◎問題二:O2O 模式下新的中間人容易被跳過


筆者曾經接觸過一個婚慶 O2O公司,這公司主要服務想結婚的人,在 上面找婚紗攝影,租場地,預定禮車,找新娘秘書等。上面有無數商 家,下單後商家會聯系消費者,然後這間O2O 公司拿交易提成。這個 沒有物流不需送貨員的O2O 模式看起來美妙級了。


然而,創始人告訴筆者,依他推斷,大約有三分之一左右的訂單被商 家「跳單」了(實際數字不能統計,只能憑感覺)。消費者網上下單 後,商家得到消費者聯絡方式並且在電話中暗示消費者把剛才在網上 下的訂單退掉,以便得到這個生意卻不用付給這個O2O 公司提成。


這公司後來弄了一套電話錄音系統監聽商家與消費者間的通話,抽樣 檢查屬實的話,會對商家提出警告。然而,監聽只能抽樣,不是解決 問題的根本辦法。問題的根本因在於O2O 企業無法向消費者收費,而 向商家收費在利益上與商家是對立的,又無法監控整個交易環節。


此外,還有一種更尷尬的O2O 身為中間人卻被跳過的情況。例如,透 過某個家政APP 筆者找來幫忙家里打掃的阿姨,發現她很認真負責, 於是筆者直接跟她要了手機號,下次直接打電話約時間。。。原來那 個APP 就再也不用了。於是,這個 O2O服務就只能做我一次生意。


◎問題三:低頻率的O2O 應用規模做不大


什麽O2O 服務可以避免熟人效應?恐怕只有「服務質量無太大差異」 的O2O 服務,或使用頻次不高的O2O 服務了。例如打車APP ,消費者 需求是隨機的,大部分是非定點服務,誰來載我差異性不會很大因此 沒必要跟服務者混熟等。至於低頻次,則衍生另一個問題。


叫外賣,一星期總有個幾次;叫打掃阿姨,一個月幾次;出國旅遊, 幾年一次;結婚,一輩子最好就一次。。。這樣的頻率註定了有很多 O2O 服務在推廣APP 安裝的錢最後都打了水瓢。用戶僅在有需求的時 候安裝,用過之後不是移除就是再沒打開過,因此裝機量大不起來。


並不是低頻率的 O2O應用不能做,而是高頻應用和低頻應用的商業模 式不會相同。高頻的應用做規模,薄利多銷甚至全免費靠增值服務收 錢;低頻的應用做收入,客人上門非得榨出錢來才行,以便平攤APP 推廣成本。


O2O 是互聯網全面進入實體生活的重要步驟,伴隨著智能手機普 及讓互聯網的服務可以隨身。然而,商業模式的設計至關重要,因 為與實體接觸的部分越多,越無法享受互聯網帶來的規模經濟特性 ,而跳單與頻次問題更考驗著這個新的中間人究竟是否能創造價值。來自 艾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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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證實:院長未如實申報 翁啟惠自打臉 違反自訂利益迴避內規


2016-04-04  TCW




讓科學家持有技轉公司股份,有如打開潘朵拉盒子,翁啟惠不照規定做,更成了無法自圓其說的最大漏洞。

「請問,翁(啟惠)院長是否依照中研院規定,申報二親等以內對浩鼎的持股嗎?」《商業周刊》記者問。

電話另一端,負責院內利益衝突迴避業務的中研院智財技轉處處長楊富量沉默了半分鐘,嘆了口氣說:「現在的規定是這樣子沒錯,但是……。」浩鼎生技解盲不如預期,投資市場四天股價跌幅超過三成,當時,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跳出來發言,力主解盲結果在科學上是大突破。三月二十三日,他被爆女兒翁郁琇持有浩鼎股票高達三千張,翁啟惠是全球醣分子權威、曾是浩鼎美國母公司股東,到中研院當院長後,中研院持續與浩鼎合作醣分子至今。

三方說不清楚的利益糾葛,引發風暴。當法界人士都把焦點放在,翁是否觸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時。翁自己掌管的中研院,處長楊富量已向本刊證實:翁啟惠並沒有依規定向中研院申報二親等以內持股。

這條翁自己發布實施的「科技栘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他自己卻沒有遵守。

時間拉回二〇一〇年,研發「龐貝氏症」孤兒藥的中研院院士陳垣崇,因家人投資了由他的技術栘轉成立的世基公司股份,恐涉嫌圖利,遭到檢調搜索、偵查。向來形象良好的他,引發全台搶救風,進而催生「科學技術基本法」 (以下簡稱科技基本法)修正案,讓以國家經費研究有成的科學家與家人們,有了法源可以持有技轉公司股份,享受研究成果。

當時科技基本法將該如何申報、如何判定是否有利益衝突、利益迴避等原則,交給各機構自訂,這就是中研院內規的由來。

若翁啟惠按規定申報女兒持股,只要中研院亮出資料,應能平息質疑,風暴也不會延燒。

翁自己發布實施

四個月後,其女人股洁鼎

讓人不解的是,內規公布至今,實施起來徒具形武。內規宣布的四個月後,翁郁琇就認購浩鼎持股。但是持股從未被申報。

「那中研院有按照規定,追蹤研究人員的持股動態嗎?」我們追問。楊富量承認,研究人員的利益衝突情形,只在審查技術移轉案時被討論,一旦技轉案通過、合約簽完,就不再追蹤。翁郁琇縱使申報,是否買賣浩鼎股票也無法得知。

值得探討的是,中研院對科學家們所開的大門,其實是非常寬鬆的。

根據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所述,台灣對生技專家技轉的規定相比美國,其實已經寬鬆非常多。邱曾長期擔任中研院倫理委員會委員,是院內的利益衝突研究專家。

態度輕忽!

不把利益迴避當一回事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指出,二〇一一年後,美國已強制領取政府補助的研究計畫主持人,必須申報並公開利益衝突資料,同時也要各藥廠、科技公司公告給予科學家哪些報酬。雙邊資料勾稽比對,若有不符,藥廠將遭罰款、處分,而科學家也得負起責任。「美國對於利益衝突問題,很明顯是越管越嚴格。」他說。

成大人文社會科學中心助理研究員翁裕峯比對後也發現,〇七年實施的《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以下簡稱生技條例)讓生醫學者能擔任技轉公司的創辦人、董事或科技諮詢委員,但其他產業學者沒有生技條例護身,只能擔任發起人、非執行業務的科技諮詢委員,不得擔任董事或監察人。

給出這麼寬鬆的條例,正是出自社會各界對台灣發展生技產業的高度期待,而中研院不設罰則的內規,也是基於信任品格而有的榮譽制度。現在,大家面對寬鬆標準卻還不遵守,「如果到最後變成要修法納入刑責,就真的斯文掃地了。」劉宏恩說。

只是,中研院明明已開大路給科學家,為什麼大家還不肯正當光明的走?

一面是輕怱,甚至是傲慢的態度。「我相信他們(科學家)既沒有惡意、也不是貪財,但就是不(把利益衝突迴避)當一回事。」劉宏恩說。

一面則是社會對發明者共享利益的價值觀,並未達到共識。「一邊(科學家)說沒違法,另一邊(社會大眾)卻覺得怪怪的,給予非正面的評價,」邱文聰觀察。

翁啟惠案,像是打開潘朵拉的盒子般,要讓大家認真思考:讓科學家獲取利益的同時,該如何維持科學研究的客觀性?該讓科學家享受利益到什麼樣的程度?「顯然還沒有取得普遍的共識。」邱文聰說。

翁是台灣最接近諾貝爾獎得主的科學家。但這次,身為國家最高學術研究機關的他,確實做了不良示範。六年多前,台灣社會大喊:「不要再有下一個陳垣崇」,因此鬆綁法規並訂出利益衝突迴避規定,現在,翁若不能示範出應當有的道德標準,並對榮譽制度有所交代。未來,台灣「不要再有下一個翁啟惠」的期待,可能很快就落空。

撰文者蔡靚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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