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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披露上網 大戶無所遁形 股壇X檔案

greatsoup:
學莊家數飛時來已經來臨了,股權分佈的透明度提高不少,港交所抵讚。

今次查到大零一系和老莊一系玩法一樣,凌駕在這兩系之上的,是他們所持有的證券公司,持有公司超過50%股權,表面股權分散,實質股權集中,在理論上收購他們根本非常困難。你可以查到Mongolia Energy的股權也是集中在他們系的證券公司,實在非常好玩。

2008-04-28 HKET


散戶炒作股票,不時聽到一些例如「貨源歸邊」或「大戶滲貨」等用詞,但實情大戶持倉有幾多,散戶往往都不甚了了,皆因一直以來,只有上市公司自己,才能取得來自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CCASS),俗稱「花紙」的股權分布報告。


不過,港交所(00388)今日開始,旗下發放上市公司資料的「披露易」網站,將會新增CCASS的網上股權披露,公眾毋須花費分毫,只要輸入日期及上 市公司的股份編號,即可查看過去一年任何指定日期每名CCASS參與者,即包括經紀、託管銀行及投資者託管股票,於任何上市公司的持股總數。


港交所今推 影響細價股最大


有人估計這項服務,對市值較細,發行股數相對較少的細價股影響最大。向來細價股若想找莊家炒作股份時,往往都要向莊家提供「花紙」,好讓莊家點算街貨的分布,哪些是大股東的友好,哪些真正無關連的街外人,這個程序俗稱「數花」。


簡單而言,「花紙」上股東數目愈多,貨源就愈分散,相反股東數目少,兼且由三兩間經紀持有,就叫做「貨源歸邊」。但隨着「花紙」可供網上查閱,以往只屬公司及大戶可享的專利將會被公開。


公眾可藉資料 了解街貨多寡


公眾可以如何利用這項資料呢?以僑福建設(00207)為例,曾於去年10月,股價兩日內炒高2.8倍。公司當時發表通告,表示已發行股數5.35億股 中,約有5.29億股或98.8%由股東名義直接持有,除非股東把股票轉為CCASS登記名下,否則不能隨時在交易所買賣。換言之,僑福當時僅有 648.34萬股或1.2%股份在CCASS登記,可以隨時在市場買賣,街貨少導致股價容易波動。


但這些資料現已可隨時在網上看到,毋須等公司發布。現根據CCASS持股紀錄,於4月26日,僑福由CCASS參與者持有的股票,已由去年的600餘萬股,增至1.12億股,但當中有1億股,是由大華繼顯持有。


作為中央存管處,CCASS為經紀、託管銀行及投資者託管股票。以數量計,超過七成股票現時都是由CCASS託管作結算及交收之用。一般而言,CCASS平均每日處理接近100%在港交所買賣股份的結算及交收。


公眾人士雖然可以按《公司條例》走到過戶處,查閱任何一間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冊,但問題是往往只能發現,除控權股東以外,持股最大的股東,叫做香港中央結 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即CCASS的持股。因為股東名冊並不包括CCASS持股的詳細資料,故公眾人士要取得這些資料,直至現時才有途徑。


有關網址:


http://www.hkexnew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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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乾系非法集資款進入四家上市公司,穿透信披之下無處遁形

5月3日,備受公眾關註的易乾寧金融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易乾寧)非法集資案在南京公開審理,主犯之一薛秀麗出庭受審,易乾寧另一主犯劉丹在逃。易乾寧非法吸儲金額高達185億,由於案情重大,涉案人數眾多,社會關註度極高,南京中院的庭審直播觀看人數超52萬人次。

第一財經記者通過智能投研平臺IBDATA一鍵搜索發現,疑似易乾寧兩名主要控制人——薛秀麗和劉丹,合計出資2億多元設立並購基金,參與了至少四家上市公司並購和定向增發。

四家上市公司分別是太陽鳥(現名:亞光科技)、四維圖新、雅克科技、萬孚生物。四家公司的並購和定向增發公告均發生於易乾寧“出事”之後,其中,太陽鳥的並購程序、四維圖新的定向增發程序已完成,萬孚生物的定向增發程序於5月9日剛剛完成;雅克科技的並購方案修改版4月份才剛剛公布,還未通過證監會並購重組委審核;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發現,薛秀麗和劉丹兩人以自然人名義認購了華泰紅杉並購基金易乾1號,認購原始資金總額約為2.18億元,隨後,該基金作為LP(出資人、有限合夥人)嵌套多層投到華泰證券旗下的並購基金中,第一財經記者采訪的多名律師表示,若確認該並購基金的兩名投資自然人,確系易乾寧涉案主犯,相關資金和資產可能面臨被法院或管理人追查追繳風險。

根據公開資料,易乾寧成立於2010年,總部位於南京,註冊資本為2億元,是一家為小微企業籌款的P2P公司。據南京檢察機關公訴,薛秀麗與劉丹及等人商議成立易乾寧公司,隨後雇傭他人向社會不特定公眾以發放宣傳單、借助媒體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采用重複配置轉讓債權列表等欺騙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集資,至2016年4月共向95067人非法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逾185億元,至2016年4月13日,逾92億元本金未兌付。

信披穿透令刑案嫌疑犯顯身

盡管穿上多重厚厚的“馬甲”,但在證監會信披重組的“穿透”制度下,非法資金無處遁形。

去年,證監會出臺了更為嚴厲的信披制度,要求重組標的交易對方出資人“穿透”披露,其中即包括契約型私募基金、券商資產管理計劃、信托計劃等三類股東和交易對手。正是這一“向青草更青處溯去”的信披新政,提高了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信息透明度和信披質量,令原本可能躲在“陽光背後”的幕後投資人和非法資金現出原形。

根據上市公司太陽鳥2017年9月18日公布的購買資產公告,2015年7月24日,薛秀麗認購40%份額,劉丹認購60%份額,華泰紅杉並購基金易乾1號成立。從人名和和基金名稱來看,此薛秀麗和劉丹,極有可能正是易乾寧的兩位主要控制人。

次年3月,該基金作為母基金,認購由江蘇玄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玄武1號基金。根據四維圖新的定向增發預案,前者占後者72.67%的份額。半年後,玄武1號基金成為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一號(有限合夥)的LP(出資人,有限合夥人),占後者5.51%的份額。

太陽鳥、四維圖新、雅克科技三家公司的並購交易公告均顯示,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一號,成立於2015年11月25日,於2016年3月完成合夥人全部份額認繳,註冊資本金54.42億元。

穿透厚厚的“馬甲”往上溯源,薛秀麗和劉丹正是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一號的三級出資人。

此後,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一號,裹挾著薛秀麗和劉丹的2億多元出資,以直接投資或間接投資的方式,先後出現在至少四家上市公司的並購和定向增發案中。

四維圖新2016年9月9日公告的定向增發38億收購資產案中,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一號認購了其中3億元份額。

2018年4月23日,萬孚生物8億定向增發公告顯示,南京豐同投資中心(有限合夥),認購了其中5億元份額並完成證券登記手續,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一號,系南京豐同投資中心第一層出資方。

在太陽鳥收購亞光電子的資產並購案中,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一號又作為母基金,成為南京瑞聯三號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的LP(出資人)。後者系並購標的——亞光電子的第一大股東,上市公司太陽鳥向亞光電子的股東們定向增發後,南京瑞聯三號投資中心成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東。

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一號,還出現在近日雅克科技的並購草案(修訂版)中,前者作為母基金,認購江蘇華泰瑞聯並購基金(有限合夥)60.47%的份額。江蘇華泰瑞聯並購基金,系雅克科技並購對象江蘇先科的第一大股東,持有後者16.7%的股份。該並購草案還未經證監會核準通過。

“帶病資金”

資本市場上屢屢斬獲並購交易的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一號,出現疑似“帶病資金”,第一財經記者就此采訪了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上海錦天誠律師事務所、德恒律師事務所(上海)的三位合夥人律師,他們均表示,如果證據表明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一號的三級出資人薛秀麗、劉丹,即為易乾系非法集資案的刑案嫌疑人,則法院或相關管理人,有權依法查封該部分出資所對應的資產和權利。

“如果確認作為出資2億的底層自然人,系涉及刑案的兩名當事人,不管這兩人的資金來源合法或非法,公關機關都有權利凍結和查封”,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海航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對於並購基金主體的底層出資可能存在的瑕疵,三位律師均認為出資原罪並不會影響並購基金主體的合法性,更不會影響到並購案本身的執行。

如果法院和公安部門對這部分資金和資產進行查封,並購基金該如何處理呢?

上海錦天誠律師事務所王佑強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並購基金作為一個規模更大的資金池,一旦法院查封,並購基金可能會把這部分有瑕疵的份額撇出去;更通行的做法,是讓擔保人出資補齊這部分資金窟窿。”

第一財經記者在四家上市公司的並購和定向增發案中發現,穿透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一號,其底層執行事務合夥人均為:江蘇華泰瑞聯基金管理公司。薛秀麗和劉丹獲得參與上市公司並購的契機,在於搭上了華泰系並購基金的“順風車”。

公開資料顯示,江蘇華泰瑞聯基金管理公司(下稱:華泰瑞聯),系華泰證券旗下全資子公司——華泰紫金投資有限公司相對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後者持有前者42%的股份。近幾年,華泰瑞聯在並購市場上多次大手筆幫助上市公司完成杠桿並購。

華泰瑞聯參與的上市公司並購案風格獨特。總結該公司參與的幾項並購案,基本都有以下共性:上市公司認購華泰系並購基金的份額;同時華泰系基金管理公司或並購基金持股上市公司,形成交叉持股;在“上市公司+PE”、“GP+LP”、嵌套多層母基金的框架下,以不改變上市公司控制權的方法,實現上市公司的高杠桿並購。

公開資料顯示,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已經從第一期,募集到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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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港買股樓保險無所遁形 中港將簽稅務資料協議 內地稅局可追蹤

1 : GS(14)@2017-01-04 08:12:07

【明報專訊】內地宣布新一輪資本管制措施,限制個人購匯到境外買投資產品,但實際執行及監管方式引起關注。有會計界人士表示,透過共同匯報準則(CRS)下的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機制,香港稅局將會把內地人在港開立的帳戶詳情交給內地當局,但前提是香港要與內地簽訂相關協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會力求與內地在今年內簽訂有關協定。

明報記者 廖毅然、顧冷冰

國家外管局要求,2017年起內地個人居民在填寫購匯申請表時,須聲明不會把資金用於買賣股票、房地產及人壽保險等境外投資。御峰理財董事總經理陳茂峰稱,措施對本港金融服務業有一定影響,但關鍵在於內地當局如何執行及監管,包括是否能監察每個人的金融活動。

互換稅務居民資料

羅兵咸永道稅務合伙人何潤恒表示,香港及內地均已參與二十國集團(G20)及經合組織(OECD)推動的共同匯報準則(CRS),雙方有機會互換對方稅務居民的帳戶資料,屆時內地人在港的投資活動都有可能被內地當局知悉。例如內地人在港金融機構開戶後,該金融機構須把其帳戶資料,包括戶口結餘、利息、股息及出售資產所得的收益等上報給香港稅務局,香港稅務局會在一年後把資料發送給內地當局,以交換香港居民在內地金融機構的帳戶資料。

戶口變動會相當透明

他表示,有關協定交換的資料將涵蓋股票、保險及基金等產品,不包括房地產。「雖不至於交換每宗交易的詳細資料,但內地居民在哪裏開戶、戶口有何變動都會相當透明,有助當局監察資金走向。」不過,香港至今只與日本及英國有協議,由2018年起與兩國交換資料,但尚未與內地就交換資料簽署任何協定。

政府發言人:力求今年簽訂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政府已接觸其他稅務協定伙伴,包括中國內地,提出展開有關商議,力求在切實可行的情况下,在2017年內簽訂協定,但交換資料的具體時間仍須視乎磋商進度及簽訂有關協定的時間。

資料滯後1年

何潤恒表示,由於資料互換將滯後一年,只要在今年達成協議,仍有可能於2018年起,交換2017的資料。事實上,據香港稅務局資料顯示,戶口持有人可能需要向財務機構提供文件,證明稅務居民身分。雖然香港與內地尚未簽訂協議,但匯豐已率先要求內地客戶在開戶時提交稅單,以識別客戶的稅務身分,顯示業界已為蒐集資料作準備。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6725&issue=2017010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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