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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帽”而告 ST慧球連鬥監管層

此前因前信披不力、監管失聯等持續挑戰監管的ST慧球(600556.SH)最終被“戴帽”,如今該公司又因“摘帽”一事連連將監管層告上法庭,“對戰”再度升級。

ST慧球於11月23日晚間公告稱,因不服證監會不受理其要求撤銷ST的申請,而將證監會告上了法庭。上市公司方面回應稱,申辯的理由是證監會做出不受理決定在程序上存有一些問題。事實上,在今年9月28日之時,ST慧球也將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證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銷ST的處理決定。

多方證券律師認為,在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證監會不予受理複議申請合乎常理,最終勝算的可能性不大。

連續將監管層告上法庭

今年9月9日上交所發布消息,由於慧球科技沒有完成整改要求,自9月13日起,對該公司股票進行ST處理。因不服氣被“戴帽”,ST慧球近期連續動用法律手段要求監管層撤銷對其ST的處理決定。

根據ST慧球11月23日晚間的公告,該公司今年11月1日書面申請撤銷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廣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決定》,但證監會決定不予受理;ST慧球對此決定表示不服,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行政起訴書》,法院現已受理。

“證監會給到我們不予受理的決定,在程序上存有一些問題。”ST慧球董秘陸俊安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證監會給到的不受理原因為,目前針對此事沒有相關適用的法律條款指出需要證監會受理。

“在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證監會不予受理複議申請是正確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厲健表示。

上海天銘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也表示,上證所對上市公司ST是一個紀律處分,這是上證所做出的規則,證監會不受理也合乎常理。

事實上,這並非ST慧球第一次將監管層告上法庭,就在不久前的9月28日,ST慧球也到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進行立案,對上證所提起訴訟,要求上證所撤銷今年9月9日對其ST處理的決定。

“首先得判定4.999978%是否合法,這是個梁子,萬事的起因,作為一個行政處罰來說,如果不合法,法院要求撤銷的話就得撤銷,對於公司來說,市值的損失以及所受到的冤枉,上證所是有連帶責任的。”ST慧球方面9月30日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

當時ST慧球方面給出的起訴證據為“松江國資委要求暫緩公司信息披露”以及上證所對慧球科技進行ST處理的決定。對於前一個依據,ST慧球今年5月4日晚間公告稱,5月3日,上海市松江區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下稱“松 江國資委”)出具《關於支持推進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與廣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宜的情況說明》;作為上海斐訊重要股東之一,松江國資委原則同意推動上海斐訊與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工作,並要求公司在依據相關規定公布本次交易的重組預案前,需獲其前置審批確認後方可披露。

對此,ST慧球方面認定,上市公司所有的公告和事項,在實際控制人沒有變更之前,所有的東西都需要通過松江國資委審批。

在厲健看來,松江國資委的前置審批只針對重組事宜,而且只對內有效,僅約束合同相對方,不能以此豁免或推遲、減少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之義務。

宋一欣也認為,此前重組事宜和被“戴帽”並無關系,從道理上講這個起訴依據難以講通,應該一事一議。

對於9月底這起訴訟的進展情況,陸俊安表示,屬於未披露信息,不方便回應。

有律師認為上述兩起訴訟存在“一個事情、兩個被告、兩個地方起訴”的情況,其中一個案子需要先撤掉。但也有多位律師不以為然,其中,厲健表示,目前僅從訴訟角度分析,應當是有關聯但各自獨立的兩個訴訟,可以同時進行。

律師:難有勝算

關於ST慧球對上證所以及證監會的起訴,多位證券律師表示,難有勝算。但於迷霧重重的ST慧球而言,這僅是眾多問題中的一個,自身整改問題、實控人不明、大股東奪殼之戰、訴訟糾紛中的連帶責任等均還待明朗。

“ST慧球尋求法律救濟途徑,其勇氣可嘉,但是根據上證所查明的公司違規事實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上證所的處理決定不可能被推翻。”厲健同時稱,在股票上市規則中,沒有規定對上市公司ST處理的法律救濟途徑,因此,ST慧球這次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敗訴結果是沒有什麽懸念的,但是這一案例引發廣泛關註,對今後完善證券監管法規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立駿也認為,目前法理方面沒有相關具體的規定,法院需要根據證監會的解釋依據來采納意見,ST慧球勝算的可能性很低。

在ST慧球上訴證監會的消息公布之後,多數市場投資者並不理解上市公司此舉意在如何,“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他們的目的是什麽?”另有觀點則認為“這是個噱頭,意在告訴大家公司在做實事”。而ST慧球方面則以一句“維護投資者和公司的利益”做出回應。

除了ST慧球高調借助法律手段申請“摘帽”之外,大股東深圳市瑞萊嘉譽投資企業(有限合夥)(下稱“瑞萊嘉譽”)在9月份時也憑借逾10%的持股發起逼宮行動,欲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罷免上市公司現有全部董事。根據瑞萊嘉譽每項議案給出的理由,多是梳理了ST慧球近幾個月以來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重大違規問題,以及監管層對公司采取的監管措施等。從當時的公告來看,瑞萊嘉譽此次逼宮之舉目的之一是想完成整改,盡早能夠申請摘帽。

根據上證所的要求,ST慧球股票被ST處理之後,仍應當盡快整改,在全面完成各項整改要求後,恢複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正常狀態,且還須至少規範運作6個月以上,充分表明投資者能夠對公司前景形成穩定預期、投資者權益已經得到合理保障;在滿足上述條件後,公司可向交易所提出撤銷ST處理的申請。

對於目前上市公司整改的進展情況,陸俊安表示,現在信息披露比較正常,但信披直通車還未開通,其他的事項也還沒有實質進展。

而隨著時間的推進,瑞萊嘉譽自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時間也越來越近。依據ST慧球的公司章程,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今年9月5日,瑞萊嘉譽完成二度舉牌,以交易日為單位計算,在2017年1月中旬左右瑞萊嘉譽有自行召開股東大會的權利。這對於ST慧球而言,或許也是一個壓力。

ST慧球自今年1月中旬開始,原董事長顧國平的資管計劃連續爆倉引發的風波讓ST慧球卷入“風暴中心”,期間,實際控制人不明、原匹凸匹(600696.SH)董事長鮮言以證代身份現身、瑞萊嘉譽舉牌奪殼、股權轉讓糾紛等等亂局皆成謎,等待真相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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