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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成本監審打破聽證會“逢聽必漲”等陳規

成本監審正在多個層面發揮作用。

成本監審是確保制定和調整價格公平合理的基礎性工作,也是價格監管“三駕馬車(成本監審—價格制定—監督檢查)”的第一個環節。

近日,第一財經記者赴廣東省進行了專題采訪。采訪中,廣東省相關企業表示,成本監審正成為杠桿,推動廣東省區域經濟的均衡發展。與此同時,成本監審打破了聽證會“逢聽必漲”的歷史陳規,也為政府實施財政補貼提供了科學合理的依據。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相關人士表示,成本監審正在逐步規範,也正從幕後走到臺前,發揮的作用也必將越來越顯著。

推動區域均衡發展

1997年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後來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幹意見》(中發[2015]28號)和《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42號令)等文件,對成本監審、成本調查職能有著明確具體的規定。

成本監審實行目錄管理,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未經定調價監審或定期監審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不得制定價格。

近年來,廣東省的成本監審工作聚焦於重要的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據統計,2012至2016年全省各級成本調查機構分別開展成本監審項目為532項、488項、317項、318項和462項,核減不應計入定價成本的金額分別為167億元、173億元、188億元、191億元和328億元。

這里的“不應計入定價成本的金額”是指什麽?廣東省價格成本調查隊隊長戴勇明在座談會上解釋,是指按照價格管理要求,不應通過價格補償由消費者承擔的部分,或者是一些不合規的部分。

成本監審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調節杠桿,推動地區的均衡發展。2008年,為推進廣東省內電價區域同網同價,運用電價杠桿支持全省經濟建設特別是山區和東西兩翼地區發展,加快建立科學合理的電價形成機制,廣東省價格成本調查隊對廣東電網進行了成本監審。監審後,廣東電網公司在山區和東西兩翼地區的電價降低了0.0325元/千瓦時,全省電價降低了0.0059元/千瓦時。

戴勇明說:“粵東西北的經濟不如珠三角,但是在2008年之前,粵東西北的電價反而比珠三角貴,一度電要貴1毛錢。而2008年對廣東電網的成本監審,使得粵東西北的電費大幅下降,社會受益20多個億,拉開了珠三角和粵東西北的電價差,促進了產業結構的升級換代和結構調整,這幾年粵東西北經濟快速發展就是一個證明。”

打破歷史陳規

成本監審也打破了一些陳規。戴勇明舉了一個例子,2010年,他們開展了廣東省公路客運成本監審,摸清了該行業的真實狀況和合理成本費用水平,核減不合理成本高達7億多元,為聽證會提交了一份客觀公正、高質量、高水平的監審報告,通過廣納民意,做出暫不調整公路客運基價的決定。

戴勇明笑著說:“以前社會上都說聽證會就是漲價會,我們這次不提價打破了‘逢聽必漲’的歷史陳規,可謂敢於碰硬,知難而上。”

對於聽證會的順利舉行來說,成本監審信息的公開也很重要。廣州市價格成本調查隊在每次召開價格聽證會前,都會把成本監審的報告和數據在官方網站進行公開,並對有關成本監審的熱點問題進行回應。

廣州市價格成本調查隊科員吳薇說:“這既能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強化社會監督,又能提高成本監審的透明度,有利於價格聽證會的順利進行。”

為政府實施財政補貼提供合理依據

成本監審也讓政府對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企業實施財政補貼提供科學合理的依據。中山市公共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山公交集團”)總經理郭洋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以前虧損就虧損了,沒辦法,成本監審以後政府會監測到我們虧本的金額,會全部彌補。”

中山公交集團成立於1975年,目前擁有員工共5000多人,公共汽車2056輛,每日的開支巨大,但是現在的票價還是2002年制定的票價。

郭洋說:“雖然說每公里2元是基準價,但是實際操作中30公里以內都是2元。這個價格在2002年是合理的,但是後來人力成本逐步升高,其他方面的綜合成本也在上漲,這個價格就不能維持正常的開支了。”

由於成本和票價嚴重倒掛,2006年,中山公交集團提出調價,當地相關部門也召開了聽證會,但是因為公共交通涉及民生問題,調價最終被叫停了,當地政府予以一定的補貼,但是對虧損並不兜底。

2015年,依據《廣東省物價局關於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定價成本監審的管理辦法(試行)》,中山市對當地公交集團的原有補貼辦法進行修訂。目前,中山市對該地公交集團的虧損予以兜底。

成本監審也有利於促進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就拿中山公交集團來說,中山市政府在修訂補貼辦法的同時,也編制了《中山市公共交通客運服務成本規制方案》,要求補貼與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掛鉤,並從2016年年初正式實施。

戴勇明說,公用事業和公益服務的價格不可能經常調整,通過成本監審能夠及時了解這些行業的成本變動趨勢,進行動態監管,為價格政策的調整提供基礎;同時,通過成本監審信息的公開化,調動了社會對企業和政府行為的監管,使得監審工作更加規範,也通過這種壓力讓企業有自我約束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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