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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了假油案 更應速辦魏家TDR案

2014-10-27  TCW  
 

 

在幾乎「世人皆曰可殺」的社會氣氛下,頂新魏家老三魏應充被法院裁定關進台北看守所羈押,這會不會又是一次「雷聲大、雨點小」的司法大戲?

賣假油,面臨兩個詐欺官司

魏應充在劣油事件爆發前,身兼味全、頂新製油、正義油品董事長,事發後辭去這三家董座大位。他因旗下企業販售劣油,將面臨兩個詐欺官司。

其一是頂新製油進口越南飼料油混充食用油,被彰化地檢署以涉嫌《刑法》詐欺罪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偵查中;預估在檢方偵查完畢、起訴之後,魏應充就會獲准交保、離開看守所,進入一段經常跑法院的審判期。

同時,去年爆發的大統長基假油風暴,魏應充也因涉嫌知情向大統進貨賣假油,今年十月二十一日遭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等罪起訴。

只是,大統案「禍首」大統董事長高振利,去年創下司法史上罕見的兩週內起訴、兩個月內一審宣判的超快速紀錄;但同時期東窗事發的魏應充,卻拖了一年,直到如今劣油風暴擴大才起訴,被媒體指為疑有「高層壓力」。

令人好奇的是,高振利在今年七月,同樣超神速經二審判決確定、不得上訴,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由於詐欺罪刑度是五年以下(因高振利與屬下共同犯罪,刑度是七年以下),法官以一罪一罰,認定高振利販製攙假的橄欖油、葡萄籽油、調和油等八種產品,八罪八刑加起來被判十二年。

相比之下,味全在假油案中曾被屏東縣衛生局要求下架二十一項產品,如果也被論以二十一宗罪,合計刑期恐怕要讓魏家不敢想像。

拿退佣,錢進了國民黨?

除了劣油涉嫌詐欺案,魏家其實還有一個案件值得關注,那就是頂新二○○九年回台發行康師傅台灣存託憑證(TDR),要求承銷商退佣的資金流向。

此案是去年檢方查出,承銷商永豐金員工為了湊出給魏家退佣的現金,涉嫌帳目不實,結果偵查中傳訊魏家老二魏應交,爆出了一大串的政商人士退佣名單,包括徐立德、連勝文、林信義、胡定吾、高志尚、許舒博等。今年二月,永豐金涉案人員被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依《商業會計法》判有罪但緩刑。

在前述退佣案審判中擔任陪席法官的林孟皇向本刊指出,魏應交說TDR退佣金額七千多萬元裡,有五百二十五萬元是透過立法院長王金平,捐給了國民黨高雄縣黨部,這部分大有問題,檢方應該要另行偵辦(編按:法官受限於不告不理原則,不能對未被起訴的魏應交或王金平有法律動作)。因為法官們在審判中發現,那筆錢到底有沒有交給國民黨,證人的說詞前後反覆,監察院申報中並無此筆紀錄,且據報載,國民黨後來否認收錢。

林孟皇認為,那筆退佣若應歸屬頂新,則魏家兄弟可能涉嫌背信;若錢沒進國民黨,那究竟跑到誰的口袋,是否有其他非法行為,也值得調查;即使是單純的政治獻金,也已超過法定的個人捐款三十萬元、企業捐款三百萬元上限。無論如何,有權機關對此都不應該視而不見、避不處理。

從康師傅TDR退佣案,可窺見魏家四兄弟齊心、分工經營政商關係,彷彿交織成一張「保護網」。如今,魏應充因連續三樁劣油案,激起民怨,政商界避之唯恐不及,讓這張網出現一個大破口。

以上頂新魏家涉及的三大案,司法機關是否會趁民氣可用,一舉衝破其綿密的政商防線?或是以拖待變?正是觀察魏家能否重整旗鼓的關鍵點。

【延伸閱讀】只重羈押形式,魏應充、趙藤雄會不會被輕判?

一般民眾常將「羈押」與「進監獄(服刑)」混淆,例如今年七月涉及合宜住宅弊案的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在羈押兩個月後獲准交保,許多人懷疑「是不是這樣就沒事了?」

其實,羈押主要是在檢方偵辦重大犯罪時,向法院聲請裁定,暫時先把嫌疑人關進看守所(而非監獄)監視著。這並不等於被羈押者一定會被起訴,或被判有罪。

由於羈押是在確定人民犯罪前就強制人身自由,重視人權法治的國家對於羈押往往非常謹慎。不過,台灣羈押氾濫,常被國內外人權團體詬病。

魏應充、趙藤雄被羈押,主因都是「有串證之虞」,但判斷標準常令人不解。例如去年的大統假油案,大統董事長高振利案發不久就被羈押,而魏應充也涉嫌詐欺,卻能僅以一千萬元交保;這回他涉及九月爆發的餿油案、十月爆發的飼料油案,卻直到案發多日、民怨沸騰後才被羈押,若存心串證,恐怕也早做了。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指出,民間對政商關係不滿,需要出氣口,加上媒體輿論推波助瀾,而審判程序又太冗長,使得檢方常以羈押來回應民怨。他認為較合理的羈押理由應是有逃亡之虞,因為依人性,被告本來就會串證,案發數日後才以此為由要關人,其實已失意義。

回顧許多重大弊案,初始辦得轟轟烈烈,但經過一審到三審,再多次發回更審,往往一拖十幾年還沒有結局,有的還越判越輕。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林孟皇在《羈押魚肉》書中就直指,台灣司法「重羈押、輕審判」,是相當畸形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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