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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突擊檢查」HIT外判公司發WhatsApp通水

2016-07-21  NM

二○一三年一場為時四十日的碼頭工潮,觸發公眾關注碼頭工人的福利和權益。三年過去,有碼頭工人向本刊踢爆一直為勞資雙方擔任調停、斡旋、監察角色的勞工處,多年來到碼頭進行所謂「突擊檢查」,原來碼頭及其外判公司預早獲通知,等工友做足準備,以免暴露未符法例要求的工作環境。

涉事碼頭外判公司拒絕回應事件,更不滿工人向傳媒投訴;涉事的長和系集團旗下香港國際貨櫃碼頭(HIT),堅持沒有事先通知工友相關「突擊檢查」。勞工處證實工友獲通知「突擊檢查」的日子,曾派人到HIT巡查,但強調不會預先通知。

勞工處的「假突擊檢查」時有所聞,但一直苦無證據,皆因平時碼頭工人會透過電話或對講機收到碼頭或外判公司的口頭通知。在HIT碼頭內擔任「機手」、操作起重機械的張先生(化名),本年五月廿四日卻突然收到其公司捷旺(HIT的機手外判公司)職員以WhatsApp短訊通知,指勞工處翌日會到碼頭巡查。短訊寫明︰「阿冰。牛丸。明早做安全部訪問……各員工緊記穿上個人安全帽及安全衣,牌照跟身。」

早一日工人已收短訊

「通常佢突擊檢查,我哋一早都知道,不過就冇今次咁早,同埋有短訊、有WhatsApp俾我哋知道……我都好奇怪呢次會咁早遇到。」做了機手十多年的張先生說。結果,五月廿五日果然有勞工處職員到場巡查。其實,捷旺不是唯一溫馨提示工友做足準備的外判公司,HIT另一機手外判公司富滙,五月廿五日中午亦透過WhatsApp通知員工,「今明兩日有(勞工處巡查),請各位齊裝備出入」,更指示未被安排工作的工友「擺於前橫樑等工作」,以免讓人「誤解」安全有問題及影響觀感。記者本週一分別向捷旺及富滙查詢,捷旺董事兼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負責人廖佩馨,卻反問記者為何不詢問勞工處,「點解佢(工友)係同你投訴?我又冇收過呢啲投訴。我冇聽過工人有呢啲投訴喎!」她不肯正面回應是否預早收到勞工處或HIT通知,「有工人作出投訴,應該係我哋處理,並唔係有另一個機構打嚟同我講,然後我同你回應……我應該俾唔到任何回應你。」富滙更騎呢,接聽記者電話查詢的男子首先否認是富滙員工或負責人,記者追問,男子突然聲稱正在駕駛,不便通話,「我搵番負責人同你講好冇?你一係晏少少打嚟,我揸唔到主意。我……我……我都係淨係負責攞住個電話,你想嘅我轉頭晏啲覆你。」惟收線後該電話號碼再無人接聽。

HIT:不會事前通知

HIT回應稱,勞工處對該公司及外判公司的檢查,「不會事前通知,全屬突擊檢查。」翻查資料,碼頭業職工會去年三月曾踢爆HIT做了一場公關騷,派一名「女吊機手」接受各大媒體訪問,表示八週內考取了三個機手牌照,塑造碼頭工作環境輕鬆的感覺,以圖洗底,事後被工會踢爆女吊機手原來是見習管理層,考完牌不需像一般工人一樣,坐在吊機車內做足十二小時。張先生說,碼頭造假非新鮮事,勞工處的「突擊」檢查更是敷衍了事,皆因職員只檢查工友有否牌照跟身,以及有否穿著反光衣、佩戴安全帽,而非了解工友的健康狀況和詳細工作環境。獲知會的相關公司,會安排不合規格的職員避開勞工處巡查,「通常機手會去第二個地方,勞工處嘅人唔會見到佢,叫佢走去第二度,抽樣檢查都唔會見到佢……做場戲囉,佢(勞工處)又可以交到差,對我哋嚟講完全冇作用。所謂突擊檢查,要知道我哋有冇犯規嘅話,你完全冇睇到有冇安全操作,或者你只係抽樣查一、兩個,完全起唔到作用。」

勞工處人員只顧食飯

一三年工潮後,勞工處在突擊檢查中加入「問卷調查」環節,但原來公司早已安排「聽話」的工友受訪,「公司會教定你(如何回答),例如返幾多個鐘,有冇休息,有冇食飯時間,會唔會超時工作,佢會話俾你聽小心啲答。」一三年罷工後,勞工處才開始詢問工人有否用膳時間,「有十五分鐘食飯時間。但巡查裡面,完全係冇仔細去問吓點,唔會去問吓機手,做咗十幾個鐘,冇適當時間休息,有乜可能唔勞損,淨係問你有冇食飯,好滑稽。」負責監管職業場所的官方機構,為何預先知會碼頭相關公司?「呢個好難理解……叫佢哋準備定,會唔會係私相授受?寫記錄時就話碼頭工作係好安全?所以完全係做樣。好似黑箱作業,完全係官商勾結嘅形式去做呢樣嘢。係為咗保護番個形象,將件事美化。」捷旺另一機手陳先生(化名)對勞工處的「突擊檢查」見怪不怪,更形容是笑話,「其實都幾敷衍,敷衍到我哋覺得佢哋係入嚟碼頭食飯,唔係做巡查。」巡查碼頭當日,會由公司巡邏車開路帶領勞工處員工到指定位置巡查,一般兩至三小時就會完成任務,「好無謂囉,咩叫突擊檢查?係完全唔知先叫突擊嘛。但大家慣咗。」不少碼頭機手都因長時間工作,頸椎、腰椎、肩膀等均患上不同程度傷患,碼頭業職工會一直要求勞工處為工友作全面工作環境評估,勞工處卻以突擊檢查作擋駕。

機手長期勞損須停工

工會職業安全幹事翁少宇一三年八月因椎間盤凸出及手指勞損而須停工,「我哋呢啲傷係一世,正常行路都唔可以行得快,一彎腰就痛,手指軟骨凸出,冬天凍嗰時軟骨壓住血管,隻手指尾會白晒……我今年四十四歲,廿一歲入行。依家我唔係要錢,我係想要番健康。」勞工處本週一回覆指,職員到貨櫃碼頭巡查,均以突擊方式進行,不會事先通知碼頭公司或承辦商。勞工處人員會先到保安室登記,再經碼頭負責人安排車輛接載職員到勞工處指定的地點巡查。過去三年,勞工處巡查貨櫃處理場所超過三千四百次,發出一百四十三張暫時停工通知書或敦促改善通知書,及提出八十一宗檢控。勞工處被指通風報訊,工會質疑勞工處人員或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即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作出失當或不恰當的行為(例如故意疏忽職守、濫用公職權力或不履行職務),而未能提供合理解釋或理由,即使未有確切證據證明有關公職人員因受賄而故意作出有關失當行為,而且未使政府有任何損失,仍可被控該項罪名,最高刑罰入獄七年。

捷旺接收高寶罷工機手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九年九月底成立、兼顧吊機及橋邊理貨員、抓結工序的捷旺,股東及董事梁大德同為HIT另一外判公司現創的股東及董事,兩間公司其他董事則同為廖佩馨及歐陽仲靈。碼頭工潮時外判公司高寶結業,捷旺接收被裁工人。不過罷工發展至第三十五日,姊妹公司現創八十名工人因不滿僱主未有兌現加薪一成的承諾,宣布加入罷工。富滙四名股東及董事則為吳珠琼、林家賢、李桂萍及郭儷媚。惟該公司位於觀塘的註冊地址是秘書公司,工友似乎投訴無門。

撰文:袁慧妍攝影:翁少陽攝錄:翁少陽協力:黃偉恒資料:鄭靜[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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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通水」買股 裁定內幕交易-百麗國際(1880) and美麗寶(1179)

1 : GS(14)@2010-09-20 21:40:05

2010-9-19 HT
2008年初,百麗國際(01880)收購同業美麗寶並提私有化,刺激後者股價急升,其間卻有人預先買入美麗寶股份獲利。證監會其後調查發現,買入美麗寶的春江鴨,原來有一名同居女友其時於出任百麗法律顧問的律師事務所任職。情侶早前被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裁定觸犯內幕交易。

律師女友參與百麗購美麗寶事件發生後,本身任職分析員的男友,只到證監會錄取一份供詞後,旋即離開香港返回內地,只留下女友一人,獨自由內地回港面對審裁處的聆訊。受查的情侶分別為Liu Yan Yan,為諾頓羅氏香港的前見習律師,以及卓怡融資的前分析員Zhang Bi Jia。分析員男友 90萬掃貨賺逾7萬於2008年2月21及22日,Zhang透過其匯豐銀行戶口,以每股5.3元至5.4元,買入18.2萬股美麗寶,涉及金額逾90萬元。但那時,他大學畢業不足1年,剛到卓怡融資任職,還在女友Liu於西營盤租入的單位同居,購股款項更令他戶口透支逾6萬元。而且美麗寶在該兩日成交量稀疏,加起來亦只有56.6萬股。Liu在男友購股前幾天,即18日,有份參與諾頓羅氏為百麗收購美麗寶的工作,美麗寶其後在25日停牌,並在29日公布獲百麗提出以每股6元的全面收購後復牌。Zhang在3月10日以每股5.8元沽出5萬股,及4月21日又沽出餘下13.2萬股,合共獲利逾7萬元。不過,兩人就齊齊否認事先得知消息買股,其愛情故事甚至被搬出,用作劃清界線之用。

Liu指兩人早於2007年12月因對方不忠而分手,繼續同居只是給時間等待男方搬出,另外又指她協助上司工作時,處理的文件只有代號,雖然有提到客戶從事鞋履零售,但無寫上百麗和美麗寶的公司名稱。此外,文件雖然寫上「GO」和「CT」,但她不知那是代表全面收購(General Offer)和關連交易(Connected Transaction)。證監揭 個人分析屬後期編製至於男方亦在唯一的會面紀錄,聲稱是靠自己研究,認為美麗寶市盈率低過百麗,股價又從高位回落不少,才決定自行買入。他其後更呈交多間證券商報告及自己進行的財務分析。不過,證監會翻查Zhang的電腦,發覺有關的財務分析,是他在會面後才編製,至於有關券商報告,也是在他受查後才叫友人給予的。

審裁處亦不相信Liu指自己不諳收購合併用語的供詞,指她在加入諾頓羅氏出任實習律師前,曾在其他律師行出任中國法律顧問,前僱主亦對她高度讚揚,故相信絕非商業社會的新鮮人。審裁處亦相信Zhang購股時,二人仍是情侶關係,雙方關係亦由愛侶發展至財務方面,包括一起開設聯名戶口;在2008年上半年期間,二人曾一起往返內地及澳門;
2 : 龍生(798)@2010-09-20 23:28:42

斷正就認啦...你估佢好似湯兄咁勤力
如果有日你俾人捉內幕交易
你搬出自己研究的証據, 到時唔知係點既一番光景呢
3 : GS(14)@2010-09-21 21:51:37

2樓提及
斷正就認啦...你估佢好似湯兄咁勤力
如果有日你俾人捉內幕交易
你搬出自己研究的証據, 到時唔知係點既一番光景呢


研究證據有,不過....
他其後更呈交多間證券商報告及自己進行的財務分析。不過,證監會翻查Zhang的電腦,發覺有關的財務分析,是他在會面後才編製,至於有關券商報告,也是在他受查後才叫友人給予的。
4 : 龍生(798)@2010-09-22 00:00:36

但你無呢個問題嘛, 你單單都早在公告前己猜出
証監可能查完你仲向你發聘書呢
5 : GS(14)@2010-09-22 22:45:51

4樓提及
但你無呢個問題嘛, 你單單都早在公告前己猜出
証監可能查完你仲向你發聘書呢


我都想打政府工,但自己間大學太差,無計
6 : GS(14)@2010-11-06 11:19:29

http://www.mmt.gov.hk/eng/report ... Holding.Ltd.PT1.pdf
Part 1

http://www.mmt.gov.hk/eng/report ... Holding.Ltd.PT2.pdf
Part 2

http://www.mmt.gov.hk/eng/ruling ... Notice.25062010.pdf
Notice
7 : GS(14)@2010-11-06 11:19:58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01106/News/ww_ww1.htm
美麗寶內幕案 兩被告判罰共180萬
  2010年11月6日

【明報專訊】鞋業股百麗國際(1880)於 2008年5月收購同業美麗寶時,美麗寶發生內幕交易案。審裁處裁定市場失當行為,律師劉燕艷內幕交易成立,要支付115.8萬元政府及證監會的訟費;分析員張必佳則要支付64.2萬元訟費,另外,他要繳付內幕交易所得的約7.45萬元利潤。審裁處又建議香港律師會及證監會,分別向劉燕艷及張必佳採取紀律行動。

案情指出2008年2月,劉燕艷任職的律師事務所,擔任百麗法律顧問。她向張必佳披露,百麗會全面收購美麗寶。隨後張買入及沽出美麗寶股份,獲利7萬多元。
8 : 龍生(798)@2010-11-07 15:11:06

還唔出會點?
破產了事還是要坐監呢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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