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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長賦:農墾20項改革試點任務已在35個墾區展開

一年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5]33號,下稱《意見》)。12月5日,在貫徹中央文件精神深化農墾改革工作會議上,農業部部長韓長賦指出,中央農墾改革發展文件出臺一年來,各地、各有關方面上下聯動、齊心協力,取得了顯著成效。

他說,在中央層面,6部委聯合印發了辦社會職能改革配套文件,農墾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等政策也在緊鑼密鼓地制訂;在地方層面,10個省份貫徹實施方案已經出臺,20項改革試點任務已經在35個墾區的186個點上展開,有的已經取得初步成果。但是,仍然存在很多困難和問題,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堅定不移沿著正確的方向加快推進農墾改革。

《意見》對農墾系統給予了很高的評價,稱農墾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為承擔國家使命而建立的,經過60多年的艱苦創業,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支援國家建設、維護邊疆穩定作出了重大貢獻。特別是近年來,成為國家在關鍵時刻抓得住、用得上的重要力量。

不過,《意見》也提到,農墾還存在管理體制尚未完全理順、經營機制不活、社會負擔重、政策支持體系不健全、部分國有農場生產經營困難等問題,迫切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農墾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今年6月,農業部在寧夏銀川組織召開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工作啟動會,農業部黨組成員楊紹品強調,各墾區在開展改革專項試點工作時,必須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和路徑,決不能把農墾優勢改沒了、把問題改多了、把人心改亂了。

同時,楊紹品還提出,開展深化改革專項試點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要求高。抓改革試點工作要做到不能等、不能靠,明確時間表、路線圖;不能怕、不能軟,找準改革的突破口和關鍵點,鍥而不舍、反複溝通,既要能打“閃電戰”,也要有打“持久戰”的準備;不能偏、不能冒,在改革中堅持正確方向,堅守改革底線,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改革。

在本次貫徹中央文件精神深化農墾改革工作會議上,韓長賦強調,要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突破。值得關註的是,要在辦社會職能改革上取得新突破。要倒排工期、加快步伐,明年要在面上全面推開,後年要堅決完成改革任務。另外,土地確權登記要取得新突破。各地要立即行動起來,確保完成中央33號文件提出的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農墾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任務。

韓長賦要求,要狠抓先行先試,大膽創新、大膽實踐、大膽突破,通過先行先試探索路徑。要狠抓政策落實,主動作為、善於協調,尋找最大公約數,爭取各方面的支持。要狠抓責任到位,完善抓落實的機制保障,加強督促督查,增強執行力和落實力。要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關系,確保墾區幹部職工隊伍穩定、生產穩定、社會穩定。

此外,他還提到,必須把堅持黨對國有農場、農墾企業的領導作為重大政治原則,把深化農墾改革與黨的建設結合起來。要始終堅持黨委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使黨組織發揮作用更加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為農墾改革發展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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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2018年底完成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

1月6日,據國土部網站消息,國土部、財政部、農業部日前聯合發布《關於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到2018年底,完成權屬清晰、無爭議的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通知》指出,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是維護農墾合法土地權益的重要手段,是推進農墾土地資源資產化、資本化的重要基礎,是促進墾區和諧穩定的迫切需要。當前,全國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率總體不高,有的還存在土地權屬爭議,與中央提出推進農墾改革發展、創新農墾土地管理方式、強化農墾土地權益保護的新要求不相適應。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明確農墾土地產權關系,十分必要和迫切。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依法依規、因地制宜、先易後難”的原則,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推進工作,確保到2018年底完成權屬清晰、無爭議的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任務。

《通知》明確,四項具體措施包括:一是加快農墾國有土地權籍調查。各地要按照不動產權籍調查有關要求,充分利用已有調查成果,開展農墾國有土地權籍調查,查清國有農場依法使用的每一宗土地的權屬、界址、面積和用途等。有條件的國有農場可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要求,一並開展地上房屋的權屬調查和測量,實現國有農場房地一體調查和調查成果的統一管理。二是依法辦理農墾國有土地登記手續。三是加強農墾國有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四是規範已有登記成果。

以下為通知全文:

國土資源部 財政部 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6]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財政廳(局)、農墾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財務局、農業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5〕33號)(以下簡稱“中發〔2015〕33號文件”)精神,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任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的重要意義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依法保護國有農場土地合法權益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8號)下發以來,各地積極推進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全國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率總體不高,有的還存在土地權屬爭議,與中央提出推進農墾改革發展,創新農墾土地管理方式,強化農墾土地權益保護的新要求不相適應。因此,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明晰農墾土地產權關系,十分必要和迫切。

(一)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是維護農墾合法土地權益的重要手段。按照《土地管理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是農墾建設現代農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的重要物質基礎。開展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就是依法確認國有農場等農墾企業對其合法取得的土地等不動產享有物權。這對於國有農場制止非法侵占、蠶食其土地行為,依法保護合法土地權益,夯實現代農業發展基礎,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二)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是推進農墾土地資源資產化、資本化的重要基礎。土地是國有農場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是其最重要的資產。中央要求農墾改革要推進農墾土地資源資產化和資本化,創新農墾土地資產配置方式。落實中央要求的基本前提,是通過確權登記發證明晰國有農場土地產權關系,明確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主體、使用權類型、土地用途等。只有依法完成農墾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才能順利開展國有農場資產清產核資等工作,才能有效支撐墾區集團化改革。

(三)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促進墾區和諧穩定的迫切需要。通過依法開展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明確土地權屬,依法調處國有農場與相鄰農民集體及其他單位土地權屬爭議,化解因土地權屬引發的矛盾糾紛,能夠大大減少墾區不穩定因素,促進墾區社會和諧穩定。

二、明確工作目標和步驟,切實加快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各地要認真落實中發﹝2015﹞33號文件精神,依據不動產登記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按照“依法依規、因地制宜、先易後難”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到2018年底完成權屬清晰、無爭議的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任務,同時要加大工作力度,依法調處國有農場土地權屬爭議,依法維護農墾國有土地權益。

(一)加快農墾國有土地權籍調查。各地要按照不動產權籍調查有關要求,充分利用已有調查成果,開展農墾國有土地權籍調查,查清國有農場依法使用的每一宗土地的權屬、界址、面積和用途等。原則上要劃清國有農場的建設用地和農用地界限,分宗調查;未利用地和農用地可劃分為一宗地,但要調查清楚未利用地的範圍和面積。各地應在全面查清權屬狀況、完成權屬指界等基礎上,采用合適的測量方法開展不動產測量。權籍調查完成後,按照統一的不動產單元編碼模式,形成包括權籍調查表、不動產測量報告和權籍圖等在內的調查成果,提供給不動產登記機構。有條件的國有農場可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要求,一並開展地上房屋的權屬調查和測量,實現國有農場房地一體調查和調查成果的統一管理。

(二)依法辦理農墾國有土地登記手續。各地農墾主管部門要組織國有農場在權籍調查完成後,盡快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符合登記要求的成果資料,提出登記申請。縣(市)不動產登記機構對權籍調查成果通過審核的國有農場使用的國有農用地、未利用地,要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52條辦理登記手續,登記為國有農用地的使用權;同時要在登記簿、證書附記欄以及附圖中對未利用地的面積和範圍進行標註。對於國有農場依法使用的建設用地,具備條件的,與合法取得的地上房屋,按照房地一體的原則辦理登記手續。對於暫不具備辦理房地一體登記手續條件的,可先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待條件具備後,再連同地上合法取得的房屋一體辦理登記手續。對於國有農場代管的集體土地,不納入農墾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範圍。

(三)加強農墾國有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各地要建立由政府牽頭,國土資源和農墾主管部門參加的農墾國有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互利互讓”原則,依法調處土地權屬爭議。對於爭議已解決的農墾土地,國有農場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決定單方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及時辦理登記手續,做到農墾國有土地“權屬應確盡確、證書應發盡發”。對於存在權屬爭議且一時難以解決的農墾國有土地,可將爭議部分劃出,對沒有爭議的土地先予以登記發證,爭議土地待爭議解決後予以登記發證。

(四)規範已有登記成果。為支持農墾改革發展,結合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對已經登記發證的宗地缺失檔案資料、登記不規範以及需補充房屋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開展不動產變更登記,發放不動產權證書。各級國土資源和農墾主管部門要做好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成果信息化管理,促進登記成果有效利用。

三、周密組織實施,按時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國土資源、財政、農墾主管部門要把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按時完成中央部署的任務。各地農墾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國有農場的組織協調,組織做好資金籌措及使用管理、權籍調查、登記發證申請、配合土地權屬爭議調處等工作。

(二)周密部署安排。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農墾主管部門研究制定整體工作方案,明確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加快推進工作,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任務。

(三)切實保障經費。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國有農場共同負擔。中央財政適當安排補助經費,地方財政和國有農場統籌安排所需工作經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需工作經費由兵團統籌安排,中央財政按統一標準予以補助。各級農墾、財政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根據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工作需要,合理確定支出用途,嚴格規範使用,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四)開展督促指導。建立全國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進度匯總統計分析和通報制度。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每季度末上報本季度工作進展情況。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將聯合對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對於工作進度慢、保障措施不力的地區,將進行重點督促檢查。督導後整改不力的地區,將予以通報。

(五)做好宣傳培訓。各地要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和法律政策,樹立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的權威性、嚴肅性,為農墾改革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將適時召開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現場會,以會代訓,總結、推廣、宣傳典型經驗,為全國工作提供典型示範。

國土資源部 財政部 農業部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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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睛丨農墾發展十三五規劃出臺 農改有望提速

事件:農業部1月19日印發了《全國農墾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下稱“規劃”)。

CBN點評:近期農墾改革利好政策頻出,政府關註力度持續加大。A股市場上,北大荒(600598.SH)、海南橡膠(601118.SH)、羅頓發展(600209.SH)以及一拖股份(601038.SH)農業領域上市公司有望持續受益。

《規劃》提出,到2020年,農墾經濟實力顯著增強,管理體制和經營體制更加完善。農墾國際大糧商建設取得明顯進展,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資源掌控力和產業競爭力大幅提升。

據了解,《規劃》部署了提升農產品生產能力、提高科技發展水平、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進可持續發展、加強對外交流合作、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構建發展新體制七大方面。

其中就構建發展新體制方面,《規劃》提出,要全面開展包括土地在內的農墾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同時,積極穩妥推進土地資產化和資本化,鼓勵符合條件的農墾土地采取授權經營、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有序開展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試點。

此外,《規劃》要求繼續深化墾區集團化改革,推進產業公司和國有農場子公司做強做優做大。對於已建立省級農墾集團的墾區,要加快直屬企業整合重組,推動國有農場公司化改造,建設農業產業公司,構建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體制。

在具體產業布局方面,《規劃》提出一方面要提升農業環境保護力度,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業機械裝備與信息技術應用以及農產品倉儲和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同時,積極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在區位優勢明顯、旅遊資源豐富、產業基礎雄厚的墾區建設現代農業莊園,拓展精深加工、農耕體驗、旅遊觀光、健康養老等多種功能。

可以看到,未來隨著中央支持政策的加速落地,各地在農墾體制改革、土地流轉推進方面有望取得進一步成果。受益於此,各地農墾體系企業有望迎來新一輪發展契機,北大荒、海南橡膠等一些擁有諸多農業用地的上市公司將有望率先受益於農墾體制改革帶來的土地資產價值重估以及集團優質資產的整合註入。

與此同時,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持續加強,也有望給相關領域企業,諸如一拖股份等上市公司帶來良好發展機遇,企業發展前景值得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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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農墾集團原黨委書記王永忠等3人被開除黨籍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32988

 

 

寧夏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王永忠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寧夏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王永忠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永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王永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寧夏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機關黨組成員周舒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機關黨組成員周舒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周舒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或幹股,涉嫌受賄犯罪。

周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寧夏醫科大學原副校長、黨委常委,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原院長楊銀學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寧夏醫科大學原副校長、黨委常委,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原院長楊銀學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楊銀學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楊銀學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經自治區監察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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